【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人的时间:二十四节气知识体系与数字叙事”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民俗学会第十一届代表大会暨2026年年会征文启事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通过中国民俗学会咨询地位复核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Journal of Silk Roads Heritage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邵凤丽]朱子《家礼》与宋明以来家祭礼仪模式建构
  作者:邵凤丽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03-26 | 点击数:18550
 

   摘要:家祭礼仪是传统社会家族生活的重要构成。宋明以来,家祭礼仪之所以得到了较大发展,是因为深受朱子《家礼》文本的影响。作为家族礼仪范本,朱子《家礼》创制了经典家祭礼仪模式,也深刻地影响了宋明以来家祭礼仪的发展,成为塑造传统社会家祭礼仪形态的重要指导文本。 

  关键词:朱子《家礼》;家祭礼仪模式;建构
 
  中图分类号:K8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669(2015)01-0106-07
 
  家祭礼仪,又称家祭仪式,是宋代以后庶民家族祖先祭祀礼仪的简称。从历史发展看,先秦时期,祭祖礼仪已经开始出现,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为模式。先秦之商周时期,以《仪礼》为代表的程式化、规范化的王侯贵族祭祖礼仪业已正式形成,但直到宋代朱子《家礼》的出现,才开启了祭祖礼仪世俗化的新篇章,即庶民家祭礼仪开始出现。
 
  一、《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
 
  《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1]7。从字义上看,礼是向神祈福的行为方式,即后世所说的礼之仪。到了宋代,朱熹也认为实践行为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礼之实者,皆践而履之矣。故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2]2877。礼之仪是礼的外在表现形式,人们通过对仪的学习、践行,才能达到传承礼的目的。宋代社会古礼不存,朱熹认为不应该只求礼义,而要将仪与义并重,给予礼之仪以充分的重视,让人们在礼仪实践过程中获知礼义。“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古人上下习熟,不待家至户晓,皆如饥食而渴饮,略不见其难。本朝陆农师之徒,大抵说礼都要先求其义。岂知古人所以讲明其义者,盖缘其仪皆在,其具并存,耳闻目见,无非是礼,所谓‘三千三百’者,较然可知,故于此论说其义,皆有依据。若是如今古礼散失,百无一存者,如何悬空于上面说义。是说得甚么义?须是且将散失诸礼错综参考,令节文度数一一著实,实可推明其义。若错综得实,其义亦不待说而自明矣。”[2]2877朱熹认为礼之仪是礼之义的依托,要讲求礼的内在含义,必须先对礼之仪有所了解,否则只是空谈而已。在认识到礼之仪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朱熹对礼之仪进行了审慎分析和设定,编写了多部礼仪著作,其中《家礼》成为影响后世家族礼仪生活最重要的指导文本。
 
  家祭礼仪模式产生于宋代,是宋代剧烈社会变迁中儒家思想复兴的表现,也是解决庶民家族礼仪发展需求的方法。在“礼下庶人”的宋代,庶民家族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冲破传统礼制的束缚,获得了祭祖的文化权利。在庶民家祭礼仪问题上,朱熹全面总结张载、二程、司马光等人的家祭思想和理论创见,创造性地提出尊重古礼、援俗入礼的新型家祭主张,创制了家祭礼仪模式——《家礼》。在新型家祭礼仪模式创建过程中,朱熹特别强调要将古礼和时俗进行有机融合,既沿袭古礼传统,又对其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庶民家族祭祖礼仪发展的需求。为了保证家祭礼仪能在庶民家族中得到推广和实践,朱熹提出四个基本原则,即祭之以祠、祭主诚敬、重大节略浮文、祭物随宜。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确保家祭礼仪的可操作性,朱熹又对传统祭礼仪节进行细化、分割、提炼,从祭祀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五个主要方面,制定了家祭礼仪基本模式。
 
  《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来自朱熹对现实民俗生活中家祭礼仪问题的深入观察与思考,但《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不是对现实生活的简单总结,而是对其进行了开创性革新,朱熹要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方式来引导民俗生活的发展方向,创建新的生活秩序。朱熹生活的时代,庶民家族以崭新的姿态崛起于民间社会,在不断获取社会地位的同时,礼仪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长,且表现形态纷乱无序。如何来引导、规范、统合庶民家族礼仪问题,是当时文人士大夫关注的社会文化问题。在朱熹看来,庶民家族礼仪问题不限于礼仪本身,也关系着家族形态、社会文化发展方向和国家基层管理等问题,于是他要在前人已有的理论主张基础上,将这个问题继续推进,并且付诸文字,形成可以被直接运用于民俗生活、建构起他所期待的生活范式的理论主张。朱熹通过创制《家礼》,从理论高度为家祭礼仪的推行提供保障,引导家祭礼仪的发展方向,从而促进尊卑有序的家族生活秩序的形成。
 
  二、《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构成
 
  朱熹编写《家礼》时意识到:世俗之家祭礼久废,人们关于祭礼的身体记忆已经丧失。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恢复祭礼,必须从最基本的礼仪行为着手,按照先后顺序审慎制定每个细节,建构出一个符合当下社会需求的礼仪模式,以便世俗之家能够依照模式举行祭礼。
 
  从整体上看,祭礼涉及许多问题,如祭礼举行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以及如何行礼。朱熹在编订《家礼》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解、剖析,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法。在朱熹之前,张载、程颐、司马光等人也曾对如何恢复家祭礼仪提出过具体意见,且编订了《书仪》文本,对祭礼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等构成要素进行了设定。朱熹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援俗入礼,紧密贴合当时的民俗生活,创建了家祭礼仪模式。
 
  《家礼》文本对祭礼的设定分别放置在首章祠堂和末章祭礼中。根据祭礼举行时间和祭祀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时祭、始祖祭、先祖祭等类型。在设计祭礼流程时,《家礼》分别对时间、地点、祭祀对象与参祭者、器物、仪节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完整的家祭礼仪模式。下面按照祭礼构成要素进行总结归纳[3]527~533,571~578①。
 
  (一)祭礼的时间选择
 
  祭祖仪式以年为周期,按时举行。那么如何选择具体日期?朱熹在编订《家礼》的时候,既重视对传统祭祖时间的遵循,同时也根据时俗特点对部分时间进行了调整。根据祭祀对象的不同,《家礼》中规定每年的四时仲月、冬至、立春、季秋、三月上旬以及忌日举行祭祀仪式。从祭祖时间分布上看,除了忌日之祭具有不确定性外,其他祭礼时间都有较为固定的时间要求。按照时间顺序,一年中的祭祀点分别是立春先祖祭、二月时祭、三月墓祭、五月时祭、八月时祭、九月祢祭、冬至始祖祭、十一月时祭,其中春季三次,夏季一次,秋季两次,冬季两次。
 
  1.四时仲月之祭
 
  时祭是家祭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家礼》要求春夏秋冬四季都要举行祭祀仪式。从礼仪来源看,家族举行的时祭礼仪与《仪礼》春祠、夏禴、秋尝、冬蒸的帝王祭仪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朱熹在庶民家祭礼仪模式制定过程中借用了传统帝王之祭,他认为庶民家族也可以举行时祭。这是因为,随着季节的变化,人们在感受自然界荣枯变化的同时会想到自己家族的历史,因时而感,因时而祭,这是顺应自然的表现。
 
  一年四次祭祖,每次都要在仲月举行,即每年的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举行祭祖仪式。不能使用孟月,因为孟月是帝王祭祖的月份,庶民不能僭越。庶民家祭以仲月,既不违礼法,又安于人情。
 
  2.冬至之祭
 
  《家礼》规定人们应在冬至的时候祭祀始祖。冬至这一天是阴阳转换的关键点,此日之后阳气开始上升,阴气逐渐下沉,大地开始焕发生机,因而人们随着物候的变化祭祀始祖。始祖是一个家族的创始人,是所有后世族人得以存在的本源,这和冬至乃阳生万物之始相类似。同时,从古礼角度看,早在先秦时期,帝王就有专门祭祀远祖、始祖的禘祭。到了宋代,程颐曾提出庶民应祭始祖,之后,朱熹发展了程颐始祖之祭的思想,并且将其列入《家礼》家祭礼仪当中,为冬至祭始祖获得社会认同提供了理论依据。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原文化研究》2015年01期
【本文责编:商小琦】

上一条: ·[宋亦箫 刘琴]端午节俗起源新探
下一条: ·[萧 放 李晓冬]成年礼的仪式传统及其当代实践
   相关链接
·[陈畅]以礼化俗视野中的理学道统世界·邵凤丽:《朱子<家礼>与传统社会民间祭祖礼仪实践》
·[马敏]政治仪式:对帝制中国政治的解读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6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中国民俗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咨询机构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师范大学 邮编:100875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民政部登记证书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