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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青青]胡同生存空间中的权力实践
——福柯圆形监狱模式的再解读
  作者:杨青青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12-16 | 点击数:10764
 

摘要:生存空间的存在形式彰显了区域性差异,同时也呈现出基于空间性(spatiality)的若干种权力施展模式。长期生活在北京胡同中的居民基于对该物理空间结构下空间知识的掌握,使得居住在该空间中的个体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遵循着一种独特的权力施展方式。这种权力施展的方式归纳起来是对福柯描述的圆形监狱模型的延伸与超越,是一种更为智慧的权力施展方式。

关键词:空间;权力;圆形监狱


  一、空间研究的理论回溯

  将空间的概念引入社会学探讨的第一人当属卡尔·马克思,尽管他对空间的理解受其历史唯物论和政治经济学思想的影响而有相当的局限性。马克思曾经这样描述空间,空间“体现为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资本的扩张过程中需要加以征服的国家的,乃至全球的市场和距离”[1](128页)。 爱德华·索佳曾(Edward Soja)曾这样评论马克思对空间的论述:马克思主要将空间视为一个物理的情境,是生产场所的总和,不同市场的领域,被时间和日益自由的资本运作所‘克服’的一个天然的距离冲突的来源。 但是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马克思意识到了空间性在隐藏基本的社会生产关系方面所具有的不透明性,间接触及了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性,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对这一问题性给出有效的唯物主义解释[2](126-127页)。尽管马克思对空间的认知表述有一定局限性,但却为我们开拓了一个观瞻社会生活的新视角。在马克思之后的涂尔干对空间有了更为深入和细致的阐述,他把空间看作是社会的而非仅仅是物理的,这无疑是对空间认知的巨大进步。涂尔干认为“空间本没有左右、上下、南北之分。很显然,所有这些区别都来源于这个事实:即各个地区具有不同的情感价值。既然单一文明中的所有人都以同样的方式来表现空间,那么显而易见的,这种划分形式及其所依据的情感价值也必然是同样普遍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它们起源于社会”。在涂尔干看来,空间的属性和特质同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同时他进一步阐述“空间的各个部分并不是同质的,空间的形象只不过是特定社会组织形式的投射,由此人们才可能在空间中安排具有不同社会意义的事物,就像在时间上来安排各种意识状态一样”。[3](12-13页)也就是说,空间好像是一面棱镜,可以折射出社会生活绚丽多彩的一面,同时空间又是社会生活内在逻辑的外化。而在那本被认为是涂尔干的代表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涂尔干更为明确的提出“特定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体现着空间, ⋯⋯各种空间表现会如实折射出主导性的社会组织模式”在索佳看来,这种观点是一种“无空间”的表述,因为“他将空间维度边缘化为一种几乎是机械的外在性”[3](144页)。

  另外一位社会学家齐美尔则将马克思和涂尔干对空间的表述推向了另外一个层面,即心灵同外在空间的关系:“并非空间,而是它的各个部分的由心灵方面实现的划分和概括,具有社会的意义”[4](460页)。齐美尔这样描述空间的区隔“如果说这种相互划定界线的普遍的概念是取之于空间的界线,那么后者——更为深刻的——只不过是唯一切实的、心灵的划分界线过程的结晶或空间化”[4](466页)。齐美尔同马克思和涂尔干一样,并没有否认空间的物理属性,并且指出一般空间或空间性是社会生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空间性既不是社会生活的本质也不生产社会生活,空间只是本身毫无作用的形式,是可以被某种社会形态加以填充的空虚和无价值的地域性的空间环境[4](459页)。只是至此,齐美尔在实质上已经与他所坚守的那种机械的物理环境的空间概念拉开了距离,不是对前者加以批判和扬弃,而是在心灵及其互动的社会意义中开拓出一种别样的可能性。[5](170页)

  继承马克思和涂尔干之后,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将身体引入对空间的讨论中,他将身体的秩序纳入到空间中的描述也颇为精辟,“成为一个身体,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就是与某个世界联系在一起;我们的身体首先不是在空间中:它属于空间”。身体的空间也就是世界的空间,这一空间中身体的存在展开为它自身的空间性,身体的空间性与身体之为身体具有内在的关联[6](172页)。梅洛-庞蒂将既为主体又为客体的人看作是空间构成的一部分。从而使得对空间的探讨不仅仅局限在固化的、死亡的、空洞的机械物理空间。空间的范畴及涵义也由此变得生动丰富起来。

  明确将前人对空间的表述进行系统梳理并进行分层次探讨的第一人还当属法国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列斐伏尔(Lefebvre)。他在《空间的生产》(The Production of Space)一书中对空间及其维度做了如下的阐释:

  Firstly,physical-nature, the cosmos; secondly, the mental, including logicaland formal abstractions; thirdly, the social.(首先,物理-自然的,宇宙的;第二,精神的,包括逻辑和形式的抽象;第三,社会的。)[7](11-12页)

  归结起来,可以将列斐伏尔对空间的含义描述概括为如下三个维度:物理空间、抽象空间和社会空间。物理空间强调的是砖石堆砌或者客观存在物,即客观的、物理的、实体存在。抽象空间强调的是该空间的使用者同物理空间之间建立的联系,即社会中的个体在社会互动中建立起来的同某一特定物理空间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即包含了一种实体的、可以被他人直接感知的关系,比如参与到建筑过程中的个体,又如在空间使用和改造过程的个体同物理空间之间的关系,又包含着如齐美尔所描述的心灵上的纽带关系。社会空间则描述了以某一个特定物理空间为依托,某个个体同自身以外的其他个体或群体之间形成的一种特定关系。某一特定空间的诞生最初是依附于建筑过程的,在这个过程当中空间的第一个层次,即物理空间被构建出来,但是空间的生产并没有就此停滞。在空间被完全的吸纳和个人化之前,空间生产的过程就一直进行着。因为空间的生产不仅仅是空间的分割与再造,更多的还包含着空间使用者的经验和认知。

  如果说“无空间”这一表述是他者对涂尔干的解读,那么提姆·英戈尔(Tim Ingold)曾经在“Against Space”一文中提到“空间是空洞无物的”[9](145页),则是对空间的一次自发的、直白的批判,而这一观点也正是本研究想要和这位英国的反空间人类学家想要对话的议题。笔者认为空间是一个可以彰显社会秩序的场域,福柯对权力关系探讨时,提出的圆形监狱的模型,就正是借助对于物理空间的区隔,进而实现一种对社会个体的精神控制。可以说空间中充斥着种种权力关系,但是在福柯的圆形监狱模型中,这种权力的方向是单向度的,即处在中央塔楼的人是权力的施展者,而在周围圆形监狱中的人是被监视者,是权力的受众。在笔者的田野经验看来,这种权力关系也可以是借助个体的空间认知,成为一种双向的权力关系。借助对空间中权力关系的讨论来证明空间是一个无限可能的载体,而并非空洞无物。

  二、田野调查

  蒂利(Tilley)曾这样描述空间,“空间(space)是一个情景,它既被人类行为所创造,也为人类服务” [9](15页) 。在我看来这种服务的方式远远不止于将一个硕大的物理空间分割成若干小的空间区域来满足不同的功能需求。

  我于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在北京市崇文区①幸福大街A院租住了一间一居室的小屋,开始了在这里的田野调查。北京的城南-即原来的崇文区和宣武区是旧时市井百姓居住生活的地方,由于这种区域性聚集的特点,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宣南文化。在我刚刚进入田野的时候,这里是一片旧城改造未波及的胡同密集区,也是老北京人生活的真实画面。我便在这里扎下来,做了十个月的田野调查。这里的胡同都是由大杂院组成,一个院落中会容纳五六户人家,有的时候一户人家会有两代甚至三代人共同居住。许多的居民会在屋子以外搭建一个简易的厨房。几乎所有的烹炒活动就都在这个临时的厨房中进行了。冬天的时候这里的居民们依靠蜂窝煤火炉取暖,所以烧火用的蜂窝煤也会被安放在院子中的一角。为了正常的生活,居住在胡同中的居民必须经常进进出出自己的屋子,如此一来,人们的私人生活空间便变得不再“私”,而且必须跨界到“公”的领域中去。由此,也可以读出居民们对公共空间秩序的理解。生活在胡同中的居民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关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行为秩序。人们或遵循着这套秩序,或在某一时刻刻意违背这一秩序,从而满足自己的诉求。这种秩序的形成和以此秩序为互动原则而进行着的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构建出了以物理空间为依托的抽象空间和社会空间。下边我将通过三个小故事来阐述生活在胡同的居民,在这一特殊的生存空间中的行动逻辑,构建出人们通过对空间知识的掌握来行使自己权力的权力施展模型。进而同“反空间”的人类学家提姆•英戈尔(Tim Ingold)展开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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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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