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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微 高舒]201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研究报告
  作者:罗微 高舒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05-12 | 点击数:9978
 

总结

  2016年,是我国进入“十三五”时期的第一年。国家政策、财政支持、领导人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了“非遗”的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经过上一个五年的工作总结和思路规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已迈进“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的纵深发展阶段。在今后的保护实践中,不断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代价值判断,科学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完善保护工作机制等,都需要不断地深入思考,以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化保护进程。

  注释:

  [1]尤桂兰是赫哲族民间舞蹈“胡霞德克德依尼”天鹅舞的第一代传承人,也是赫哲族伊玛堪传习所最为年长的成员。她的赫哲族语言熟练纯正,会说胡力、唱民间小调等,曾为赫哲族伊玛堪数字化采集和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搜集提供了许多珍贵详实的资料。

  [2]习近平总书记走进赫哲族伊玛堪传习所.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内部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摘报,第28期.

  [3]北京市和广东省以外地区,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每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为每年6000元;江西、江苏、青海、甘肃、海南、云南、辽宁、湖北、贵州、陕西、湖北、内蒙古、湖南、四川等省(区)每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为每年5000元;浙江、安徽、河南、河北、新疆、广西、福建、宁夏、山西等省(区)每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为每年3000—5000元。

  [4]项兆伦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http:www.mcprc.gov.cn/whzx/whyw/201601/t20160119_460360.html.(登陆时间:2017-2-15).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web/index.php?NewsID=14499.(登陆时间:2017-2-15).

  [6]该中心于2012年2月在中国成立。作为联合国教科文支持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区域性和国际性组织与协调机构,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培训,参与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能力建设战略。

  [7]分别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制定培训班(柬埔寨暹粒)、以社区为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制定培训班(朝鲜平壤)、中亚地区俄语培训师师资培训班筹备协调会(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基于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制定培训班(汤加努库阿洛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制定培训班(尼泊尔加德满都)、基于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制定培训班(巴基斯坦伊斯兰堡)等。

  [8]分别为传统工艺传承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国际培训(中国深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师资培训履约班(中国上海)。

  参考文献:

  1.项兆伦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内部资料.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摘报(2016年).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内部资料.

  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部资料.

  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6年度“研培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部资料.

 

        本文作者:罗微: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副研究员;高舒: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助理研究员

(本文刊于《艺术评论》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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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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