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文旅融合背景下乡村振兴与物质民俗研究学术工作坊招生启事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开幕词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立法保护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

我国非遗进入依法保护新阶段
  作者:记者 刘修兵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6-04 | 点击数:4338
 

 
 
  (中国文化报 记者 刘修兵 报道) 6月1日,历时十余载、几经磨砺,社会各界翘首期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初步构建起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了对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晋中文化、潍水文化等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日益增强。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介绍,国务院近日刚刚批准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91项,扩展项目164项。目前,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已达121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强化了保护责任。我们将认真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创新理念,廓清思路,把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和水平。”马文辉说。

  据介绍,文化部下一阶段将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实施,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弘扬。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支持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题采访、报道;积极发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和场所,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二是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文化部将与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协商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细则,修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按照法律的要求,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章制度,修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出台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境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管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等有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推动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三是完善工作规划和长效保护机制。今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文化部将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二五”规划,进一步理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思路,增强科学性、规范性、长远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制度,注重调查成果的整理、建档、利用和珍贵实物的收集;制定有针对性的分类保护标准规范,强化对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健全传承机制,进一步落实对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总之,将法律设立的各项制度转化为长效的工作机制,提升依法保护水平,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指导各地更好地学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部还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编写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指南》,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法律条文和精神实质。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 2011-06-03 10:27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非遗法》正式施行 普法工作全面展开 依法保护任重道远
下一条: ·以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相关链接
·[周玥]刺绣非遗生产性保护中的文化协商与女性主体赋权·[周腾]从故事到非遗:苕瓜打金牛传说的地方实践探颐
·[赵月园]非遗记忆下的民间信仰空间构造·[张竹村]国际非遗保护领域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管理机制分析与启示
·[张多]成为活态遗产:当代中国活态神话的遗产化进程及其思想轨辙·[姚慧]黄河流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姚航]都市民俗的“再嵌入”及其调适:非遗的“异地落户”现象研究·[王心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在地实践:以浙江省“3+N 保护行动(2018-2024)”为主线
·[王翘楚]“网红旅游城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品牌互构实践探究·[王静怡]仪式实践与文化传承:基于岷县宝卷的田野调查
·[王东 蒋楠]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研究·[汪瑶]传统戏曲立法保护中的专业赋能与理论反思
·[索朗旺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阈下“波罗木刻”传承与创新研究·[孙佳]中原地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生产与价值重构
·[齐琪]从民俗活动到进入春节申遗文本·[裴世豪]从 “个体认定” 到 “群体赋权”:关公信俗传承困境与非遗治理范式转型研究
·[牛聪]从地方文化记忆到国家文化标识:赫哲族“伊玛堪”在“乌日贡”大会中的传承重构与功能特征·[陆兴忍 车祖萍]基于图文互证的蹴鞠非遗技艺的中日发展与传承研究
·[陆慧玲]非物质文化遗产叙事的时间重心:朝向当下与未来的遗产保护理念·[刘卓越 孙义苏]非遗活态传承中的身份重构:梅庵派古琴传承人的代际实践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5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