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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次质的飞跃
  作者:Lucía Iglesias Kuntz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0-13 | 点击数:9810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

© Vanuatu文化委员会
Vanuatu沙上图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随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生效,这种鲜活的、但在本质上又是脆弱的遗产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传统的手工业技能。从2001年起,教科文组织已经宣布了90件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国的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综合艺术“木卡姆”、蒙古族传统长调民歌(中国和蒙古国)都在其中。

    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所有的非物质遗产都需要好好保存,它们是人类创造力的活的见证物,4月20日开始生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力求保持这些见证物的连续性。

 

© Renato S. Rastrollo/NCCA
菲律宾Ifugao的Hudhud歌唱

 

    2004年2月,阿尔及利亚成为第一个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到阿尔巴尼亚于2006年4月4日批准该公约,公约的缔约国达到了47个。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说,当代生活方式和全球化正在急剧破坏世代相传的活着的文化,该公约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填补了法律漏洞,其重要性可以与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相提并论,后者旨在保护“有形”遗产,比如文物古迹或自然景观。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考虑建立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和一个专门资助保护项目的基金会。公约规定委员会制订两份名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及急需保护的非物质遗产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公布的90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只要这些代表作属于已经批准公约的成员国,就可以逐步列入这两份名录中。

 

 

© Christian Lhuillier
 

寻找灵魂

    公约中的一项重要条款规定,每个缔约国必须编制一份或多份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某些国家在这方面进展很快,并且已经取得可喜的成果。委内瑞拉文化遗产研究所所长José Manuel Rodríguez先生说:“在委内瑞拉,我们正在详细清查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我们已经登记了来自全国335个市镇的总共68 000份资料,从这些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的灵魂。人们看到国家如此关注属于他们身边的事物,感到十分惊诧。”

    利用这些清单,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分门别类地编制索引,列入诸如“活的人类财富”一项。“活的人类财富”概念最初是日本在1950年提出的,后来韩国于1964年也采纳了,而后,菲律宾、泰国、罗马尼亚、捷克共和国、保加利亚和法国也先后采用了这个概念。在法国,这些人被称作“艺术大师”,从事金银器、传统出版和乐器制造。语言不仅是一种交流工具,也是对世界认知的反映,同样受到公约的保护。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这些清单为传统音乐编制曲目。

    从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批准公约,到公约开始生效,其间历时两年多。巴西国家艺术和历史遗产研究所前任所长Antonio Augusto Arantes先生说:“批准程序完成之快,真是一个奇迹。但这仅仅表明各国政府对于公民社会过去20年来为之奋斗的要求终于做出了回应,至少在巴西是如此。”

    前两届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评审委员会主席Jean Goytisolo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指出:“关于人类存在和起源的创造性丰富多彩,绚烂多姿,无穷无尽。”

Lucía Iglesias Kun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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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教科文《信使》2006年5月刊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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