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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污秽/洁净”观念的变迁与“厕所革命
  作者:周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04-03 | 点击数:7760
 

  [摘要]当前中国社会正在全面推展的“厕所革命”,正在产生一系列深远的影响。除了中国“厕所文明”的提升、卫生防疫状况的好转、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品质的提高,厕所革命还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一般国民的“污秽/洁净”观念,以及基于此类观念的思考与行为。文章从文化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立场出发,对基于“分类”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和基于“卫生科学”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分别进行了归纳,指出这是两种性质不同、但彼此又有密切关联的观念,它们都是影响或规范人类排泄行为和排泄物处理体系的重大要因,它们也都相信某些疾病或其传播是由于排泄物的管理不善所导致的污秽或污染造成的。作者认为,中国的厕所革命将会进一步强化和普及基于“卫生科学”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在这个过程中,基于“分类”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将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但它仍将延续,并会持续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

  [关键词]污秽;洁净;厕所革命;观念变迁

       [作者简介]周星,男,陕西丹凤人,日本爱知大学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民俗学与中国文化人类学。


  当前中国社会正在全面推展的“厕所革命”,已经、正在和即将产生一系列深远的影响。除了国家“形象”的改善、中国“厕所文明”的进展、卫生防疫状况的好转、国民健康水平的保障,还有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品质的提高。不仅如此,一般民众的如厕方式(包括蹲坑或坐马桶)和卫生观念,也将逐渐发生深刻的变化。更进一步,厕所革命还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一般国民的“污秽/洁净”观念,以及基于此类观念的思考与行为。必须指出的是,在这里,事实上涉及两种性质不同、但彼此又有密切关联的“污秽/洁净”观念:一种是基于“分类”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另一种是基于“卫生”科学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除了极其特别的例外,这两类不同的“污秽/洁净”观念,都是影响甚至规范人类排泄行为和排泄物处理体系的重大要因,与此同时,它们也都相信某些疾病或其传播是由于排泄物的管理不善所导致的污秽或污染造成的。可以预料的是,眼下厕所革命在中国的进程和成果,必将会进一步强化基于“卫生”科学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但又延续、甚或局部地复制或再生产出基于“分类”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本文拟从文化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立场出发,对上述两种“污秽/洁净”观念及其彼此的关系予以初步的梳理和辨析。

  一、基于“分类”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

  老一辈文化人类学家很早就揭示出“分类”行为对于人类各族群建构其社会、文化和生活世界之秩序所具有的重要性。栙例如,对于社会世界中“人”的分类,就可以建构出等级制度、种姓制度、身份制度和性别制度等,从而生产出或维系着某种程度的社会秩序;对于生活世界诸多事物的繁复分类,可以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节奏和规范,产生意义和价值,进而使它秩序井然,于是,人生活其中便可怡然自得。人类具有从混乱的现实中寻找秩序的习性,抑或是需要。在文化人类学看来,分类表达了它们被建构于其中的社会;分类的行为,包括排序的顺次或在某种体系之中确定人、事、物的位置等,乃是建立井然有序之宇宙秩序的基本原理。正因为文化人类学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秩序,所以,它对于那些和系统相关的范畴,亦即分类倍感兴趣,也就毫不奇怪了。重要的是,分类不仅涉及宇宙万物,也涉及人自身的身体,这意味着人类的身体也参与社会及文化秩序的建构。参照涂尔干和莫斯的经典性研究,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在其《洁净与危险》一书中指出:“有污秽的地方必然存在一个系统。污秽是事物系统排序和分类的副产品,因为排序的过程就是抛弃不当要素的过程”。她的意思是说,污秽和某种具有系列性排序的体系有关,人们通过排序和分类试图去建立秩序,但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排除一些被认为不妥当、不合适或难以被分类所整合的要素。那些无法被列入分类体系之内的事物,就是污秽。污秽就是没有或无法被包容在分类体系之内的事物,它和分类秩序相抗衡。它们只能被排斥在体系之外,否则,一旦当它们出现在体系之内,就有可能导致体系的崩溃,亦即对顺序井然的分类排列,进而对基于分类体系所建构的秩序构成破坏。因此,对于分类体系或者秩序而言,它们就是污秽之源。汉语常把“脏”“乱”“差”并列,这其实就是对污秽和无序之间关系很恰切的说明。

  玛丽·道格拉斯指出,如果去除病原学和现代卫生科学的要素,我们就会得到对于“污秽”的古老而又最为根本性的定义:污秽就是位置不当的事物。所谓的不洁、肮脏或者污秽,主要就是来自其对于秩序之界限或边际的逾越,其本质就是无序,就是不在它本来应该处在的位置。对于道格拉斯而言,“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污垢:它只存在于关注者的眼中。研究者越是深入地思考与“污秽”相关的问题,也就越容易发现自己实际上和玛丽·道格拉斯一样,面对的乃是一个复杂的象征性领域,它则可以成为通往一个更为清晰、整齐的“洁净”象征体系的桥梁。日本人类学家波平美惠子曾经论及所谓“不净”、亦即污秽的种类,她的基本区分如:卫生上不洁之物;虽然未必不洁,但却为怪异之物,例如,残疾和疾病;死亡的污秽;来自自然界的所有伤害;打乱人类社会秩序的事物等栜。旅日韩国民俗学家崔吉城则特别研究了韩国民间信仰中的污秽,尤其是“产秽”和“死秽”的意义。中国有一位青年学者、重庆大学的代启福博士在2014年一次题为“脏的多样性”的讲演中,提到在中国西南一个多民族的村落社区里,“肮脏”(污秽)往往成为族际消极评价时的用语,但其实对于“肮脏”之物的评判,却并不存在绝对的标准。当一个自诩“洁净共同体”的人们评判近邻其他族群不够卫生时,他们自身也完全有可能在另一个场景下被批判为“肮脏”。所有这些不同属性的污秽都有一个共性,亦即它们都是在某些“洁净”或“秩序”的象征性分类体系中,无法获得地位、无法被包容接受、无法被处理的存在。

  有趣的是,在一个既定的社会里,被定义为“不净”的诸多事物彼此之间,以及其与人类排泄物的“分类”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同构性”关系。例如,在韩国的一些佛教寺院,要求僧人在如厕时背诵“厕所五咒”,以便把体内的所有疾病、烦心事、贪念欲望以及愚钝等,也同大小便一样排泄出去,从而使身体和心灵都得到洁净;据说如此认真实践的人,就会得到“善神”的眷顾和保护。在中国的一些禅宗寺庙里,上厕所本身是一种“修行”,其首屈一指的“清规”就是“干净”,因为这才是尊敬的根本。所以,僧人们必须认真地清扫厕所,对进出厕所时的洗手和身体规范有严格的要求,若是“不干净”,就不能到僧房向三宝下拜栢。日本佛教曹洞宗的祖师道元著《正法眼藏》,其洗净之卷提示了排泄的“作法”(规矩),正是他将日本寺院的厕所规定为“东司”,确定了从进入便所直至排泄之后身体局部的洗净方法,以及洗手等规矩的细节。他说这是根据佛陀所从事的方法,同时也是中国寺院里执行的规矩栣。

  玛丽·道格拉斯还讨论过人类的身体作为社会及宗教之象征的意义。她指出,人类身体为其他复杂的体系提供了象征的源泉,身体的边界可以代表任何有威胁和不牢靠的边界,如果我们不将身体视为社会的象征,并且不将它们看作是微缩地再现于人体的社会结构所面临的力量与危险,那么,我们也就无法解释从人体孔穴中排出的事物何以成为主要的污秽之源。这些来自身体的污秽物质,因为反秩序而同时具有危险性。这是因为当涉及个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界限或关联时,那些被排除出来的事物(排泄物、分泌物以及脱落物等),常常被视为是处于“边缘”的状态,也因此,它们就被认为是恶心的,有关它们的文化禁忌也就尤其强烈而又繁多。不仅如此,它们往往还被认为拥有导致危险(破坏秩序)的力量。正是因为从人体孔穴排出的全是明显的边缘之物,唾液、血、乳汁、尿液、粪便或者眼泪等,它们越过了身体的边界,所以,就都是肮脏的和危险的。在道格拉斯看来,身体的社会分类非常值得关注,这是因为社会化的身体是暧昧的,它同时既是文化的,也是自然的;既是有秩序的,也是混乱的;人类身体的自然方面,包括身体的功能,对于脆弱的社会共同体的秩序是具有威胁和潜在危险的。也因此,人类身体的边界就可以成为社会之边界的隐喻;采用严格的文化规则去限制身体的功能,对于社会的秩序而言,就极具重要性。

  美国人类学家谢里·奥特纳曾非常深入地讨论了污秽的两大来源:自然和女人。她在其著述《夏尔巴人的纯洁》中指出,在夏尔巴文化中,一系列的污秽事物和行为(污物、性交、通奸、出生、疾病、死亡、难闻的气味、肮脏的食物、低等种姓等等),实际上是反映了一个更大的和更加连贯的象征体系,这一点和道格拉斯把污秽理解为游离于分类体系之外,多少有所不同。奥特纳指出,所有的人类分泌物(粪便、尿、精液、血液、体液)都是污秽,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和动物相像,而唯独眼泪所有不同,因为只有人类才有眼泪。换言之,在夏尔巴人的社会文化中,分类和污秽的关系还存在着其他多样的象征性。在奥特纳看来,一个文化中的象征体系,与其说是对其深层结构或社会秩序的反映,不如说它为该文化中人的行动提供了可供参照的基础或模式。持类似见解的还有英国社会人类学家尼达姆(Rodney Nedham),他曾经对人体的左手和右手所分别代表的不同隐喻进行过深入研究,并发现在有些文化里,左手边常与低等、黑暗、肮脏及女性有关,右手边则代表着高等、神圣、光明、男性和统治。在尼达姆看来,类似这样左手与右手的不同象征,其实是基于特定社会的价值观念而对社会分工所作的安排或规定。

  由于人类身体具有的普遍性,身体作为有关“污秽/洁净”之意义创生的源泉,也具有普世性。就是说,关于“污秽/洁净”的观念及其规则,能够经由人类所有族群所共享的摄取与排泄的生物学体验而导引出具有普遍性的原理。例如,人类生活中“生理”的侧面,包括性交、撒尿、拉屎、呕吐、月经等多种方式,身体的这些活动或其方式以及相关的滋生物,总是被所谓“高雅”文化或阶层定义为是“恶心的”。然,人类社会的“污秽/洁净”观念所涉及的绝不仅仅是卫生科学层面的问题,它其实主要是与社会文化及日常生活的秩序生成与再生产密切地纠葛在一起,也因此,它是人类社会超越时代和民族而存在的基本问题。

  不难理解,世界上所有的社会或族群都对人自身身体的“污秽/洁净”问题高度关注,并且,通常也总是倾向于刻意回避身体的污秽,将其置于视线之外,或熟视无睹,装作看不见;同样,人们也总是尽可能地忌讳、回避和高度厌恶别人身体的污秽。换言之,几乎所有的文化,都存在如道格拉斯所揭示的上述那种基于“分类”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并将其体现在对于人自身身体的认知和理解上。这意味着在超出或不同于卫生科学之“污秽/洁净”观的意义上,所有文化都把人类的排泄物视为是有害的、危险的和污秽的,因此,也是需要强化管理的。例如,在旧约全书的《申命记》中,基督徒被教育说人类的粪便令人恶心,会让上帝不高兴;因此,希伯来人在出征时,就必须要在营地外确定一个地方作为便所,并预备一把铁锹,于营外便溺之后,要铲土掩埋方可。再比如,中国藏民族的“污秽/洁净”观念,大体上遵循着宗教的神圣原则和内外有别的区隔分类原则。前者是说因为神圣而洁净,从而使得佛教神圣的洁净与世俗世界的污秽形成鲜明的对照;后者则是说藏民族也和其他所有民族一样,视人类排泄物为污秽,故其厕所必须和日常起居的生活空间相互隔绝,旧时之所以经常把排粪口安排在临街,正是因为它属于外部。于是,其家内的清洁和街头卫生之差的强烈对比,其实是与此种内外有别的“污秽/洁净”观念有关栚。中国人类学家刘志扬曾举例说明,前些年在拉萨市的一些蔬菜大棚,因为要在其内浇灌粪肥,故有很多藏族同胞难以接受“室内”的污秽而拒绝到蔬菜大棚里去劳动。类似的又如,在藏区一些地方的改厕工作中,人们对于在室内设置卫生间颇有拒斥心理。这些例子均非常生动地说明了基于“分类”原理的“污秽/洁净”观念,对于人们行为的影响深刻而又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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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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