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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琪]再思族群:基于田野与阅读的启发
  作者:刘琪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12-07 | 点击数:4232
 

摘   要:人类学对于族群的研究,历来被分为“原生论”与“建构论”两派。卡马洛夫(John L.Comaroff)提出将族群视为分类的观点,超越了原生论与建构论的二分,为理解族群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在梳理并评述卡马洛夫观点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呈现一个反向的案例,即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在这里,族群并没有成为人与人之间首要的分类体系,多个族群在地域的基础上结合为了相互联结的共同体。迪庆的案例,促使我们重新思考“族群”与“民族”概念,并寻找在民族地区从事研究的新方法。笔者认为,费孝通先生当年提倡的社区研究,在今天的民族地区或许仍旧大有可为。

关键词:族群;原生论;分类;共同体;社区

作者简介:刘琪,华东师范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上海20006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格局变迁:‘藏彝走廊’多个地点的历史、人文区位学考察”(14JJD840005)阶段性成果。


  一、族群作为分类:卡马洛夫的研究

  人类学对于族群的研究,历来被分为“原生论”与“建构论”两派,前者强调从客观属性出发定义族群,即族群的来源是历史、血缘与语言、宗教等文化特征;后者则强调族群作为一种“社会建构物”的主观特质,特别是个体的主观认同之于群体归属的决定性作用。在原生论看来,人从一出生起就被赋予了特定的生物特征和某种非常感性化的族群特质,这种特质决定了人在心理上的归属感;而在建构论看来,这种归属感并非是先天的,而是后天建构起来的,而人们建构族群的原因,有时是为了社会竞争,有时是为了以族群身份获取资源,有时则是为了回应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压力。[1]

  在理论脉络上,“原生论”与“建构论”可被视为对立的派别,然而,在现实情境中,却很难找到纯粹“原生”或是“建构”的族群,我们所看到的,往往是二者的结合。正如王明珂指出的那样,虽然很多族群成员对其族群都有着某种“原生”的情感与认同,但并不是所有人、在所有场合下都会将这种情感表达出来。在一个族群中,需要强调族群文化特征的人,通常是有族群认同危机的人。例如,当一个华裔美国人处于族群边缘时,便会强调自己的“华人”身份,并表现出强烈的文化特征;而当一个华裔不认为自己是“华人”时,便会有意识的回避所有与中国有关的事物,并掩盖自己的“原生”特征。[2]换句话说,当人们需要强调自己的族群身份的时候,便会赋予地域、血统、宗教、语言等要素以“原生”的涵义,把它们视为根本性的,甚至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而当他们不需要用族群身份为自身寻找认同的时候,这些“原生”的要素便会变得不那么重要。由此,巴斯进一步指出,族群是“当事人本人归属(ascription)与认同的范畴[3](P.2)”。族群边界的形成,依赖于族群成员自身的认同,这种边界通常在不同族群的互动过程中产生,即使族群的文化特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族群边界仍旧可能维持。

  在笔者看来,“原生论”固然过于强调先天的要素对于个体的影响,但“建构论”又将个体的选择提到了过高的位置。1987年,当代著名人类学家卡马洛夫(John L.Comaroff)发表了一篇讨论族群概念的论文“图腾与族群性:意识、实践与不平等的标记”(Of Totemism and Ethnicity:Consciousness,Practice and the Signs of Inequality)①,重新对这两种族群分析的路径进行了整合。

  卡马洛夫的讨论,从一个非常具有启发性的问题开始:族群究竟应当是一个被分析的对象,一个需要被解释的概念,还是一个可以用来理解人类存在的重要方面的解释性原则?答案显然应该是前者。在卡马洛夫看来,族群本身并不具有本质性的意义,而只是人类社会生活中诸多现象中的一种,它还可以被“化约”为更加本质的东西,这种更加本质的东西,即是社会分类。

  集体的社会身份认同通常包含不同群体对自己身份的定义,以及不可避免的在“我们”与“他人”之间进行的明显区分;认同,是内化于文化中的关系。显然,这种关系的社会的和物质的边界都是由历史塑造的,更不用说这些关系的内容;在经济和政治的进程中,这些关系也会随之变化。无论在群体划分中这些特定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关于认同的不可化约的事实意味着对于社会宇宙的文化建构。所有这些都和人类学的经典论断相呼应,尤其是涂尔干(E.Durkheim)和莫斯(M.Mauss),他们指出,分类,即对于世界的有意义的建构,是社会存在的必要状态。然而,我要强调,对关系的标记(marking),即相互对立的认同才是“原生的”,而不是这些认同的内容本身。[4](P.303)

  在这段话中,卡马洛夫精辟的指出,如果族群的概念里有某种“原生”的要素,那么,这种“原生”的成分并不是血统、宗教或者文化,而是分类的需求。事实上,关于社会分类的讨论,历来便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主题,任何一个社会在构建自身的时候,都需要建立起边界,即自我与他人的区分。族群,仅是在特定社会历史情境下的一种分类方式。

  由此,卡马洛夫将族群与另一种分类方式——图腾进行了比较。使用非洲的民族志材料,卡马洛夫指出,图腾是随着结构上相似的社会群体的对称性关系的建立而出现的,而族群性的产生则与政治实体的出现有关,前者可被视为自然的分类,而后者则是人为设定的分类,且与不平等的生产方式有着密切关系。在卡马洛夫看来,族群可以被视为同一个政治实体(通常是现代国家)中,为阶级(class)披上的文化化的外衣。为了使不平等的物质、政治和经济权利的分配理性化并为人们所理解,占主导地位的人群通常会将这种不平等与相关族群的内在特质联系在一起,从而成为族群“被赋予的(given)”特质。

  在卡马洛夫看来,族群意识是特定历史过程的产物,甚至带有剥削与压迫的内涵,然而,一旦当它形成,便会披上一种“自然”且貌似独立自主的外衣,决定接下来的社会生活的走向。他写道:

  不仅那些创造历史现象的情境与维持它的情境不同,任何一个现象,一旦被创造出来,便会获得一种能力,对其脱胎于其中的结构产生影响。族群认同也是如此。当它成为一个社会集体意识中被客观化的“原则”,族群性便可能长期存在,而使其长期存在的因素可能与推动它出现的因素完全不同,也可能会对它产生于其中的语境起到直接与独立的影响。[4](P.313)

  到此,卡马洛夫颠覆了传统上关于族群的“原生论”与“建构论”的争论。任何一种族群性的生成,都有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也受到结构性力量的制约,换句话说,族群意识一定有“建构”的成分。然而,一旦当族群意识产生,成为了“客观”的社会事实,便可能内化于族群成员心中,成为“原生的”,并影响接下来的社会走向。

  作为深受韦伯与马克思影响的人类学家,从非洲经验出发,卡马洛夫将族群的生成与阶级意识的产生相互联系,这一点是值得讨论的,然而,在笔者看来,卡马洛夫论述中最精彩的地方,便在于化解了对于族群的实质性定义,并将族群性的生成放置于更广泛的社会经济过程中加以考察。由此,人们可以透视族群概念背后的、更具本质性意义的需求,即社会分类,并将族群与其它社会分类方式,如图腾、阶级、宗教、地域等进行比较。这样的理解方式,为族群研究提供了新的可能。

  如果我们同意卡马洛夫的观点,将族群视为诸多社会分类的方式中的一种,那么,便可能会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发现不同的社会分类方式。“族群”是一种强调人与人之间文化差异的分类概念,与强调血统差异的亲属制度、强调地缘差异的地理划分、强调信仰差异的宗教派别一样,都只是建构“自我”与“他者”区分的选项之一。虽然每个人都会出生在某个地方、某个亲属群体、某个族群之中,但究竟哪个分类会成为他在后天的首要身份,或是具有区分性意义的身份,则取决于特殊的社会情境。在下文中,笔者便将结合自己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田野经验,呈现一个族群分类被其它分类包容的案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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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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