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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翠薇]拉祜族的伦理道德和审美意识初探
  作者:苏翠薇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12-06 | 点击数:11143
 
五、“月亮、太阳是由最老的人最先看到,老人是寨里懂事最多的人”
在拉祜族看来,月亮、太阳是由最老的人最先看到的,老人是寨里懂事最多的人。因此要把享受让给老人、因而有这么一句颜语:“米颗来,碎米自然让开”:(即小辈在老人长辈面前不开玩笑,不做下流动作和不礼貌的行为)。
拉祜族对老人父母的崇敬是与社会功利直接相联,并与宗教合为一体,是一种超自然的崇拜。在神话传说《扎努扎别》中,厄莎被人格化为人类父母神,他要求用手垢脚垢造出的儿女扎努扎别,把生产出来的新米向厄莎供奉出一些。而扎努扎别却说:“厄莎不来帮我们犁一块地,挖一锄头,我们有饭吃,是靠锄头犁头,并不靠厄莎,今后谁也不许把早谷贡献给厄莎。”厄莎辛苦地把扎努扎别造出来后,教会他生产劳动,扎努扎别却忘恩负义,不敬不孝,致使厄莎不得不忍痛割爱处死扎努扎别。此后的人们以扎努扎别为鉴,知恩报恩,孝敬并崇拜着人类的父母神厄莎及自己的父母,认为能有今天的安宁与和睦,全是厄莎的恩赐。
拉祜族的新米节就是崇拜厄莎,孝敬老人父母的具体体现,它通过尝新米过程的各种礼仪强化了孝敬老人父母的伦理道德观,美与善得到了和谐的统一。
 “新米节”有这样的传说:拉祜族祖先扎迪娜迪从葫芦中出来后;地上没有吃的,只能用山茅野菜充饥,为了使他们生活下去,繁衍后代,厄莎把五谷给了他们,教会他们种吃,结束了吃野菜野果的生活。拉祜族人民很感激厄莎,每年吃新米饭时就想到厄莎的恩情,都要举行祭祀活动,过节时,先盛一碗新米饭、一碗小菜豆腐汤,点燃香蜡敬厄莎和祖先神灵;而后给牲畜吃节日食品;在犁头,农具上贴些节日食品,让它们也一起欢度节日、敬厄莎和祖先神灵后,上酒上饭菜与亲友共度节日。席间,老人给小辈唱节日祝词,大意是“辛勤劳动换来丰收,愿厄莎保佑有吃有穿,吃旧接新,吃新接旧,吃不完用不尽,家畜兴旺。”此时,父母老人都受到比平时更为特殊的款待。因此,新米节即是敬供厄莎,祖先神灵,又是在现实中敬孝老人父母的节日,形成神、灵魂、人三体合一的综合性节日。它向社会展示了拉祜族人的高尚的品德。
拉祜族观念意识中,孝敬父母老人就象敬奉厄莎一样。在《酒的故事》有这样一段话,厄莎说:“小伙子,你是拿着芭蕉来献给我吗?告诉你,我不是你的厄莎,你真正的厄莎就是躺在火塘边的老母亲,你母亲养你这么大了,她在病床上想吃你的一个芭蕉你都不愿给,还来向我上贡,这种礼物我吃不下,也不欢迎你的这种行为。”……因此,拉祜族有这样一句谚语:“要找厄莎去火塘边。”拉祜族这种尊老敬老的美德渊源流长。
拉祜族报父母之恩,还表现在婚礼上,主婚人在对新人进行赐福与告诫之前,首先要对其父母的养育之恩回顾一番,从母亲孕育分娩的痛苦,讲到父母精心的抚育,感人之至,在主婚人将蔑饭盒交给新娘、新郎时,即象征两人已合为一体之后,紧接着是他俩履行孝敬父母之义务的象征仪式——新娘新郎抬水给双方父母喝,婚礼形成了美育的场所。
崇敬老人父母观念和审美意识的并存,必然使整个拉祜族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社会风气。平日,老人来了,青年都会主动让席,在家里老人住室要安置在房子中柱旁的火塘边,意为老人像房子中柱一样,起到中流砥柱作用。敬茶时,第一道茶必须先敬给年岁最大的老人。老人坐着的时候,青年人不得从老人面前走过,而要绕到老人的背后,老人分派事情时,必须等老人讲完话才能回话,凡是村寨的重大事情,寨主必须听取老人意见。这一切都为超越原始氏族部落家庭组织的社会大家庭提供了有力的伦理内聚纽带。
以上所探讨的只是拉祜族深层文化结构的几个方面,是拉祜族民族文化、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民族性和广泛的普遍性。对拉祜文化的认识和社会良好行为规范的遵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诚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观念都在不断的更新变化,在新的形势下,又以新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
我们知道,自古以来,拉祜族一直以群居进行生活,这是由于拉祜族经济滞后,人们的衣食住行依然离不开群体,人们的生产方式,耕作方法也必须依靠群体来完成,至今,占有98%的拉祜族木戛乡,人们为了赶时令的完成耕种等,较为普遍的存在着“换工”的生产方法,“一家栽秧全村帮忙”的现象。传统的互助精神,在拉祜族新的社会规范,新的体制中出现,并得到大家的公认和执行。
在拉祜族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处理公与私的同时,以集体利益为重,人们每年的新米节、火把节、拉祜年等传统节日活动中,无不凝聚着拉祜族集体观念思想,记得南段卡些说过:“我们拉祜西,遵循祖先的古规古理,每年每户每个人都要热热闹闹的把节日过完,跳民族舞时,如果遇到老天下雨,人们更是疯狂得象水牛在泥潭里打滚。顺利快乐的过完节日后,村寨才会兴旺发展,粮食丰收”。过节时不管男女老幼,无需人监督,每个人都会自觉参与到村寨的社会行为规范中。个体的全身心投入参与的同时,人们的精神享受和娱乐融合为一体。
在南段拉祜西地区,传统思想道德和现代商品意识相互碰撞。传统的佛理:“拉祜西不能黑着良心用一分钱赚两分钱(不主张做生意)”。而在现实生活中南段拉祜西新寨佛爷曾给自己的姑爷本钱做小买卖,最后连两千多元的本也亏了。对于此事佛爷说:“我们拉祜族头脑不灵活,做生意不行”。对于金钱,人们并不是贪得无欲,而是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心存坦然。人们依旧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生活,但是,在现代经济意识的冲击下,人们传统的观念又能持续多久呢?笔者近期在进行田野调查得知,一些地方的拉祜族地区由于小偷较多,自家栽下去的菜蔬经常被别人偷去,导致情愿没有菜吃,也不愿再种菜蔬了。历史上的拉祜族习惯于“要吃鱼河里捕,要吃菜山上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有了家园种植的尝试,面对不良的风气,他们选择的结果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吗?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拉祜族的伦理道德有其合理的成分,也有消极的成分,基于此,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从整个民族发展,繁荣、稳定、团结出发,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激发他们自尊、自信、自爱、自强的民族自我意识,使其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审美情趣都得与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本文原载《云南社会科学》1998年03期,第6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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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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