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实推进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1.要确立民族团结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列入地方课程实施的重要专项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其目标就是要使各族学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理论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学习理解,促进56个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引导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不断增进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责任感;具备在社会交往中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素质;不断提高巩固和发展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自觉性,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重视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加深师生对民族团结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和民族观;加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教育;不断提高各族学生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要立足引导,重在教育。要遵循各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坚持课堂教育与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相结合;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相结合;过程、方法与目标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地区的特点相结合;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情感,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巩固,注重实效。
2.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科学安排各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会议要求,各中小学要按要求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科学安排从小学到高中阶段各年级各环节的教育、教学活动。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育人全过程中,要确保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要因地制宜组织好教学活动,教学活动形式要符合各族学生的年龄特征,将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在学习和生活中践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除课堂教学主渠道外,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效果。要充分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体验式教学活动;定期表彰民族团结先进校、班集体和个人;组织师生参观互访,促进各民族学生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古迹等,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有效配置文本和音像等资源。要聘请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做校外辅导员,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3.有效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会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政教主任、团队工作者和思想品德课教师及相关学科教师,经过专门培训可以承担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学工作。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民族团结教育方面的教师培训教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民族团结教育课教师的培训列入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建设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要根据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需求,由教育部等部门采取远程教育方式,组织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教师培训讲座和教学实践案例课程,引导教学人员掌握教材教法和提高教学效果;同时,要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由学校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如组织开展教学研究、集体备课、集体教研、学术研讨、调查研究和教学经验交流等,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地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列入当地课题研究规划,保证经费投入,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加强科研成果的交流。
4.建立保障机制,促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有序、有效开展。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是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列入地方课程实施的重要专项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各地中小学要按照《指导纲要》的要求,一是在小学三、四年级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在小学五、六年级开设《民族常识》课程,在初中一、二年级开设《民族政策常识》课程,在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课程,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民族理论常识实践教育》课程,按规定的课时安排教学;二是根据《指导纲要》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将各阶段民族团结教育全国统编教材的教学内容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和中、高考及中职毕业考试范围,试题分值不低于政治科目分数的15%;三是为体现国家统一意志、确保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严肃性,学校的文本和音像教材等要按照少而精的要求,由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统一组织编写和制作,经审定后统一使用,未经审定的不得进入学校;四是将经国家审定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地方课程教材使用规划予以落实。
5.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顺利开展。会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会议的重要意义,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认识自觉地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上来。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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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网 2009年07月17日 07:04:47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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