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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熙]清中期城市社会的差序格局
——以北京旗人日记《闲窗录梦》中丧葬礼俗实践为例
  作者:鞠熙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4-03 | 点击数:16656
 

  从上表可以看出,1000文是最常见的情况,邻居、师母之母、友人的妻子、母亲的侄子,以及师母本人去世时,他都送出了1000文礼金。仔细分析,可以将这些人际来往的对象分为三种情况:1.邻居与友人之妻可算作一类,他们与穆齐贤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过多的来往,可以简单统称为“近邻”。2.师母之母与母亲的侄子可算作一类。正如前文所说,师母去世,穆齐贤执孝子礼,但师母的母亲却与外祖母大相径庭。这两者因此可以算作“远亲”。3.最后是师母之丧时,穆齐贤只在百日除服时送去了1000文烧纸,似乎这“礼”太轻了。但事实上,穆齐贤在丧礼上执孝子礼,算是师母之子,丧主的自家人,当然不用送份子。反而是因为发引之后穆齐贤已经除服,故在师母嫡子除服时送去了份子。此时这1000文钱,不能被简单地视为“送丧份子”,而应被看作特例,这其间的微妙关系恰是人情网络之差序格局的体现。总之,远亲近邻,多以送1000文为主。

  第二级别支出是外甥克勤的幼女去世时,穆齐贤送了1200文,比“远亲近邻”多送了200文。按理,外甥之女和母亲的侄子一样都属于远亲。但实际上,穆齐贤之母早年从西山鞑子营大有庄嫁入城内,不常归宁,穆齐贤也与大有庄亲戚相当生疏,这是母亲的侄子之所以“远”的根本原因。但穆齐贤早年父兄即相继去世,他的姐姐与两个外甥皆依附于他而生活,他也待两个外甥如亲生孩子一般,出门总会记得给他们带些礼物,平日里两个孩子也时常帮他干些跑腿之类的家务,他们无论在情感上还是日常生活关系上,都是真正意义的“一家人”。但即使如此,份子钱也仍然参照“远亲”的标准稍有调整,一方面,是因为她是穆齐贤的外甥的女儿,其亲属关系即使在外亲范围内也已很远。另一方面,也因为她刚一岁半即夭折,尚未成人,不合治丧。这样看来,这1200文份子确实是在遵循血缘远近原则的基础上,又根据情感亲疏做了适当调整。

  第三级别支出是2000文,分别是在友人常祥圃的叔父——乌什办事大臣兼副都统舒鸣岐,以及母亲娘家大有庄的上驷院官员周德佑去世时所送出。单单以血缘或地缘关系论,这两位亡者与穆齐贤在人情网络上的位置关系,最多属于“远亲近邻”,穆齐贤与他们之间也没有深厚的感情。在吊唁过周二爷后,穆齐贤立刻就出门游玩青龙桥、万寿山、昆明湖,畅游之后又到周二爷棺前奠酒,日记中完全没有流露任何悲伤之感。[16]按平滑的差序格局理论圈,这种情况他本应只送1000文的,但穆齐贤在生活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仍然送去了2000文,根本原因在于二人的社会身份——他们和其他的远亲近邻不同,有一定的官职品级,正是这种社会身份,影响了他们在以穆齐贤为中心的人际交往圈中的位置。可以说,在穆齐贤的世界里,“差”不是简单由血缘与地缘关系决定,社会身份导致了差序格局不仅是以自己为圆心层层推出,也以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之“序”而错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穆齐贤的亲生围儿在六岁时夭折,佐领双爷也送来了2000文份子。佐领是八旗制度中最重要的基层行政管理官员,双爷算是直接管辖穆齐贤一家的社区领导,而当时穆齐贤也尚有官职,为八品银匠首领,可见社会地位介入人际关系的结构,并不仅仅是下级对上级时才会产生,也会在同级身份之中产生,是在普遍意义而非单向维度上对差序格局之“序”的错位。而这种“错位”已经是社会公认的、普遍性的规则和标准,它不是偶然性的,违背这种规则就和违背“送份子”的基本原则一样让人坐卧不安。我们看到,当另一位佐领雅青阿雅大爷的妻子去世时,穆齐贤在日记中强调他典当了被子,才勉强送去1000文——另1000文实在筹措不出,而穆齐贤即使在夜深人静记日记时也在为自己辩护:这的确不“合理”,但是也无法可想。[17]

  第四级别是最高的4000文,分别是渠大哥去世、三泰碓房的孙掌柜及其母去世时。渠大哥去世的情况容易理解,按前文所说,渠大哥是穆齐贤义母的长子,穆齐贤以弟弟的身份服丧执礼。在人情网络中,他既不是丧主(像师母去世时),又是近亲(执期服或大功),份子钱选择最高等级的4000文,正符合差序格局的原则。但与三泰碓房孙掌柜有关的两次葬礼为何也采取最高等级,情况就颇可玩味了。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4000文不是穆齐贤自己掏钱,而是替义父送的份子钱。义父与这位三泰碓房的孙掌柜之间是何关系,日记中没有说明,但我们可以判定:1.二者绝非近亲。2.义父家不富裕,不是惯常性的出手阔绰。穆齐贤的义父是旗人,任管理仓库档务领催。领催即“拨什库”,管佐领内的文书俸饷,是八旗中最底层的官吏,历来由本旗内士兵选充。义父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曾嫁圆明园护军丰绅图,后亡故。二女儿道光八年左右再嫁,丈夫身份不详。三女儿嫁香山旗人阿勒津阿四爷。小女儿玉儿尚极年幼。旗民之间不得通婚,旗人也不能经商,因此身为旗人(且应该至少在父亲一代已经入旗)的穆齐贤义父,与碓房掌柜之间不会有近亲的血缘关系。义父家也并不富裕,穆齐贤幼子围儿出生时,义父送份子3000文,穆齐贤母亲大寿时,义父送份子2000文。义父与义子之间,已如亲父子,其份子尚未及4000文。更重要的是,碓房掌柜没有一官半职,身为普通商人在政治地位上甚至低于旗人官吏,穆齐贤义父为何如此看重他,甚至有公差在身,无法亲自出席碓房掌柜母亲葬礼的情况下,还特地委托义子代替前去呢?这背后的原因应该是旗人与碓房之间的特殊关系。

  清中期以后,旗人生计极为依赖汉族(尤其是山东商人)所开设的碓房。[18]从《闲窗录梦》中也能看出,穆齐贤本人就靠向碓房借账度日,每月俸米发下之后第一件事就是送入碓房换成银钱,先偿还以往欠下的账务,再做日常生活之用。尤其是宝兴米局的鹤年,更是穆齐贤一家的“顶梁柱”,不仅时常借钱给穆齐贤,连穆齐贤之子围儿的丧事都是由他出面找坟地,并全部出资办理。鹤年有事外出,穆齐贤就毫无任何办法筹钱置办棺材,围儿因此未能在死前看到自己的棺材。北京旗人依附于碓房生活不是特例,而是极为普遍的情况。穆齐贤义父与三泰碓房孙掌柜之间的关系,可能也大同小异。但穆齐贤义父与碓房之间可能还有另一层关系。据刘小萌研究,旗人官兵关领月饷季米,均由领催负责,他们往往与碓房交好,每季派发俸米时就直接由碓房出面领米、加工、折价、派发,也因此把整个佐领内旗人的生计都牢牢掌握在手中[19]。穆齐贤义父身任领催,平时在仓库上办事,与三泰碓房之间的关系定然更加非同小可。

  因此,与三泰碓房孙掌柜有关的两次份子钱均高达4000文,其背后隐含的是经济依附关系,这既不仅是社会身份等级之“序”,也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由血缘和地缘关系形成的“差”,反而非常类似于董磊明所描述的现代乡村中“失随”的情况。我们看到,在穆齐贤的世界中,“差”不再简单由血缘亲疏、地缘远近所决定,而被经济分层所切割。等级化的“序”也不由长幼尊卑、身份地位所决定,权力重心实际上转移到了政治边缘、身份底层、毫无话语权的汉族商人手中。只不过,这一切在清代中期时的城市中早已经发生了。

三、社会秩序在葬礼上的动态调整

  正如前所说,通过服丧与礼金这一系列被实践的礼俗制度,葬礼成为当之无愧的差序格局的“展演舞台”。虽然有社会身份或经济关系等因素的扰动,但服丧、礼金、吊唁等礼俗行为,大体上仍然还是在确认差序格局、稳定人际关系。但是,葬礼不仅仅是已有差序格局的一次展现,它同时也是这种秩序关系自我调整的重要时刻。

  从《闲窗录梦》来看,由于丧葬礼俗中的“伴宿”、“发引”等环节聚集了与死者有关的各方亲友,因此不仅能确认差序格局的“同心圆”格局,也是这一同心圆进行调整的重要时刻。例如师母丧时,穆齐贤详细记录每日伴灵都见到了谁,与谁交谈,并回忆当年师父丧后,每年有谁去坟上祭奠,以此判断谁重情重义而谁不是。能从中明显看出人际关系在葬礼上的强化与确证。而满九爷之妻病故时,穆齐贤注意到满九爷之故友一个也没出席发引仪式,因此在心里对满九爷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或皆已绝交乎?”[20]这似乎又应该被视为个人关系网络崩溃的重要表现。最后,穆齐贤代替义父出席孙掌柜之母的伴宿仪式时,特别强调在葬礼上结识了北新仓之花户李七,又结识宋五丰。而在第二天送葬时,又结识了佐领关海。明显能看出,个人关系的网络,正是以葬礼为契机在向外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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