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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宗教学十大观点
  作者:《中国民族报》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1-03 | 点击数:4306
 

  正确认识我国伊斯兰教是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基础

  一段时期以来,在如何认识我国伊斯兰教现状的问题上,一些人由于不了解、不熟悉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一直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相协调,坚定走和谐相融之路的事实,不做调查研究,只凭一些网络上未经核实的资料,就妄断我国伊斯兰教发展中存在着“危害和严重事态”,进而质疑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族宗教政策,引起社会的警觉。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我国伊斯兰教,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化方向。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副院长高占福在《正确认识我国伊斯兰教是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基础》一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宗教问题,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去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我国伊斯兰教进一步明确了进步和发展方向,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中国穆斯林从来就把自身的发展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爱国爱教”就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两者互不分离。中国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伊斯兰教进步发展的方向和主流。

  做好宗教工作,迫切需要重温党的统战理论,践行党的统战实践

  宗教关系包括宗教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国内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等。而要处理好这些多个层面、错综复杂的宗教关系,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应该继续坚持并发扬好党的统战理论与实践。做好今天的宗教工作,迫切需要重温党的统战理论,践行党的统战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在《践行统战实践做好宗教工作》一文中指出,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的建构,当然要以一种大统战的积极思维来看待,协调好与宗教关联的各种关系。从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来看,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都具有特殊重要性,其工作的质量及成效会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到党群联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国家昌盛。对待宗教故而不可随意而为、不能掉以轻心。

  中国共产党在宗教领域推动统一战线工作,是党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创新和有力举措。中国共产党一直主张与宗教界人士“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与宗教界建立了良好、和谐的合作关系,这一原则和实践至今未有任何改变。统战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建设的传家宝,是得到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检验的正确举措,也是检测我们今天宗教工作做得如何的基本依据,是对当前各种复杂问题的科学回答。重温党的统战理论对待宗教“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这一基本思想和原则,恰如警钟长鸣,给我们及时的提醒和强大的忠告。

  充分发挥各个治理主体的有效功能,实现宗教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实现宗教领域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以法治手段为根本,以多元交互共治的治理体制为基础,以执政理念的转变为前提。三者相辅相成,才能最终实现宗教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教师张祎娜在《新时代宗教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一文中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基本保障和最基本支撑。宗教领域也需要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国家现代化的总进程,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宗教不仅是一种观念形态,还是一种很实在的社会现象,当信仰宗教的群体以一定的制度形成组织的时候,宗教就是一种社会实体或者社会力量。当它是一种社会实体和社会力量的时候,就要像对待普通的社会组织一样对待,怎么管理那些社会组织,就怎么管理宗教组织,不能特殊化。禁止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社会治理主体应该由单一走向多元,治理方式也应该由政府部门的单向管理转向多元主体的交互共治,政府、宗教界、民间力量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体制,才是真正符合共同利益的存在方式。只有充分发挥各个治理主体的有效功能,实现治理主体各归其位、各尽其能、良性互动,才能实现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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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8年1月2日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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