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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琮]从“非遗类型”到“研究视角”:对“文化空间”理论的梳理与再认识
  作者:覃琮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12-04 | 点击数:7006
 

  (三)“文化空间”具备什么资质

  陈虹认为,申报的文化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表明其深深扎根于文化传统或有关社区文化历史之中;2.能够作为一种手段对民间的文化特性和有关的文化社区起积极作用,在智力借鉴和交流方面有重要价值,并促使各民族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对有关的群体起到文化和社会的现实作用;3.能够很好地开发技能,提高技术质量;4.对现代的传统具有唯一见证的价值;5.由于缺乏抢救和保护手段、或加速的演变过程、或城市化趋势、或适应新环境文化的影响而面临消失的危险。向云驹认为,文化空间有自然属性和文化属性:自然属性“必须是一个独在的文化场,即具有一定的物理、地理空间或场所”;文化属性“往往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岁时性、周期性、季节性、神圣性、族群性、娱乐性等等”,其表现形态有“岁时性的民间节日,神圣的宗教聚会纪念日,周期性的民间集贸市场,季节性的情爱交流场所,娱乐性的歌会舞节,盛大的祭祀礼仪及其场所,语言,族群的各种独特文化,独特的历史传统,等等。”凡符合以上自然属性和文化属性标准的,理论上都可以申报。刘朝晖剖析了已入选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10项文化空间后,认为任何一个文化空间类项目所反映出来的文化特质,至少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传统文化色彩比较浓厚,并且多表现为与宗教活动有关的祭祀、礼仪、音乐等;二是以某一文化特色作为主要的文化表现形式,“文化丛”中的各文化成分之间存在着较强的内在逻辑性和关联性;三是文化表现形式的历史悠久;四是周期性的表演和活态的存续形式。

  (四)我国的“文化空间”有哪些资源

  在我国,究竟什么样的文化形态可以确认为“文化空间”呢?学界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实指的,即明确指出什么文化形态就是“文化空间”。这种意见以乌丙安为代表,认为“凡是按照民间约定成俗的古老习惯确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场所举行的大型综合性民族、民间文化活动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形式,遍布在我国各地各民族的传统节庆活动、庙会、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另一种是虚指的,即指出什么样的文化形态可能成为“文化空间”。这种意见以向云驹为代表,认为我国文化空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来自以下可能的途径:1.由地域或不同景观决定的“文化空间”;2.由不同的民族及其文化形成不同的“文化空间”;3.由不同的方言和民族语言构成以语言为基础的文化空间;4.由天文历法或时间观形成的独特“文化空间”;5.由古村落形成的“文化空间”。此外,文化空间的构成在中国还可以有不同生态样式的文化空间,不同民俗文化的文化空间,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文化空间,不同艺术品种的文化空间等等。

二、作为研究视角的文化空间

  作为研究视角的文化空间,即把文化空间看作是一种理论依据、一种研究视角,从文化空间的视角来观照、探讨各种文化形式和空间形式,开展各种区域研究(包括都市和乡村)。这类研究,同样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相关文件为主要依据,同时又参考空间研究的经典文献,随之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界定文化空间,然后从自己所界定的文化空间出发,探讨研究的对象的相关问题,特别是保护与重构问题。在这样的一个分析框架下,文化空间的内涵和外延都扩大了,而其研究的对象也不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包括物质遗产、自然遗产、村镇、都市,甚至公共文化、江河走廓等领域,既有实体的物理空间,也有虚拟的空间形式。

  (一)文化空间的内涵和外延扩大

  黄涛认为,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事象”和“文化情境”两个部分。“文化事象”是在特定的文化情境中形成的作为活态文化的“文本”部分,而跟文化事象密切相关的所有其他因素,如表演的参与者、行为、时间、场合、功能、效果、社会背景、历史传统等即为“文化情境”。“文化事象”寄生于“文化情境”之中,脱离了“文化情境”的事象最终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里虽然不用“文化空间”概念,但所谓的文化情境,强调“地域时空”背后的“特定情境”,这是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相关文件中没有提到的。张博旗帜鲜明地主张,文化空间的定义需要进一步扩展,应包括遗产生存、发展以及传承的空间,才能充分说明文化空间的特性及其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地位。苗伟把文化空间看作是人及其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场所,包括器物、心理精神和制度等多个维度,与文化时间一同构成文化环境。郑春霞、周常春进一步指出,对文化空间的认识应扩展到文化意义的“广义空间”,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生存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朴松爱、樊友猛则把文化空间理解为一种“可持续地体现文化精髓的立体化存在”,认为它在内涵上包括物质、精神和社会生活三个维度,在外延上包括核心层和辐射层两个圈层,由中心理念、核心象征、符号系统、活动主体等要素构成。

  在扩大文化空间的思路下,学者们还讨论了“地域时空”里(背后)的哲学意义。关昕认为文化空间是一种由意义符号、价值载体构成的体现意义、价值的场所、场景和景观,其关键意旨是具有核心象征性。詹福瑞认为,文化空间是联系人们内心世界的纽带与精神性血脉的交织,能通过文化载体的生产进行扩张,并指出转型时代的中国需要开拓新的文化空间,并实现从“单向文化空间”向“互动式双向文化空间”的转变。向云驹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文化空间是文化多样性的堡垒、诗意的栖居对象、身体化的空间,它的核心价值是家园精神和精神家园。秦红增、曹晗认为,中国传统村落布局构成特定的生产、生活、教化、信仰等文化空间,是由更深层的“天人合一”、“耕读传家”等文化理念所决定。

  概括起来,这些主张扩展文化空间范畴,强调文化空间不仅包括一定范围内的物质空间载体,也包括这一空间内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多种文化表现形式的互相碰撞、互相渗透又相互促进的文化大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各种文化既各有特点、相互独立,又互相碰撞、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形成一种互生、依生、竞生、共生的立体化存在,也包括这一空间内的思想文化、观念意识以及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等要素。这些主张反而与列斐伏尔强调空间研究必须包括物质、精神和社会三个层面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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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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