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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林]女娲神话的女权文化解读
  作者:李祥林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4-07-04 | 点击数:35409
 

 

内容提要:在男权文化色彩十分浓重的中国神话体系里,女娲神话虽自古相传却被扭曲、消解得支离破碎,以致对其身世之谜历来众说纷纭。本文结合生殖文化原型的演变、两性文化关系的消长和中西文化的参照对比等,通过历史与逻辑的考察辨析,从新的视角对女娲神话作了一番廓清迷雾的系统梳理。

女娲是华夏上古神话中的女神。对其身世之谜,时人见仁见智,猜读不一。笔者认为,解读女娲神话当立足女权文化视角,女娲是象征人类伟大母亲的女神,在华夏神谱中,她是一位先于诸神又高于诸神的始祖神。
 
一
 
探讨女娲之谜,不能不先从伏羲说起。因为,在数千年岁月中被染上强烈男权文化意识的现存中国神话体系里,男性的伏羲与女性的女娲是同被作为始祖神来崇拜的。伏羲、女娲以兄妹身份婚配而繁衍人类的故事在历史上非常流行,其实,这神话产生得很迟。二者之名虽然在先秦典籍中已见提及,但彼此并无什么瓜葛。及至汉代,他们才被绘入帛画中或刻在砖石上,成为两个互有关联的人首蛇身的神话造型。这时,其关系或是兄妹(如《路史·后纪二》注引《风俗通》:“女娲,伏羲之妹。”)或是君臣(如《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女娲,阴帝,佐宓戏(伏羲)治者也。”),并未婚配。到了唐代,二位方摇身一变为夫妻(如卢仝《与马异结交》诗:“女娲本是伏羲妇”),并在唐末李冗《独异志》卷下留下了“昔宇宙初开之时”、“天下未有人民”而女娲、伏羲兄妹“议以为夫妻”的完整神话。显然,仅仅根据中国文化史上这一迟生的神话,如有的学者指出,顶多只能说明“女娲只是重新调整世界秩序或再生人类的神或超人”的“再生始祖”性质。(1)但是,若单纯凭此晚出的神话就臆断中国上古神话体系中“缺乏始祖神话”,那么未必妥当,因为,能够为我们确立女娲作为人类大祖母之女神地位的,应该是在发生学意义上远比“伏羲、女娲婚配生殖”神话更古老、更原始也更接近初民社会生活真相的“女娲抟土造人”神话。对此,笔者将在后文作详细论述。
促使我们不得不先从伏羲切入探讨女娲之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学界有此观点:女娲是从伏羲分化而来的。何新的《诸神的起源:中国远古神话与历史》自1986年由三联书店推出后,在国内文化界是一部颇有影响的著作。该书是以日神中心(实际上是“菲勒斯”也就是男权中心)立论的,书中不仅详细考察和论证了伏羲、女娲分别作为日神和月神的身份,且在探索女娲真相时进一步指出:“女娲别名女希,与羲实际上同名”,羲即羲和即伏羲即黄帝即太阳神,由此名之相通便可悟出一个“淹昧千古的大谜”,即“月亮神女娥以及华夏民族的母神女娲,其实都是从太阳神‘羲’的名号中分化出来的”。为了强化这一论断,作者继而写道:“日神与月神相分化的神话,实际上可能还投射了古人的这样一种宇宙天文学观念——认为月亮是太阳的分化物。在汉代纬书中,称太阳为曜魄宝。而月亮则被称作‘附宝’(副宝)或‘灵附宝’。一正、一副,似乎可印证这一点。”(见第2—3章)
以上论述中使我们感兴趣的不是伏羲、女娲作为日神、月神的地位,而是他俩作为男性神和女性神的相互关系。对伏羲、女娲性别的认定,学界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对何氏所谓月神自日神分化而来也就是“从同一位太阳神(黄帝、伏羲)中又分化出男日神(羲)和女月神(娥)”的观点,我们却有些不同的看法。也许,在后世人类头脑中可以产生月亮是太阳的分化物的联想(科学证明,月光正是反射日光而来),但在几乎不具备什么宇宙天文学知识的原始初民那里,恐怕是很难出现这类神话的。常言道:“天道远,人道迩。”倘从“近取诸身”的角度看,初民从自身性别入手创造伏羲、女娲的神话并由此确认其关系和地位的可能性更大。将男神伏羲的神格置于女神女娲之上并认定后者自前者分身而来,这种观点恐怕只能诞生在父权中心取代母权中心的社会里,而在作为人类发展更早(最早)阶段的母权制时代,此观念得颠倒过来才合乎事实。也就是说,笔者认为,女娲又名女希而与羲和(伏羲)之名相通这一例证,亦可提供与何新相反的结论,其所透露的当是男神伏羲自女神女娲分化而来这更古老的原始神话信息。再说,有一事实为何氏不愿多谈,传说中的羲和乃帝俊之妻,本是女性,见《山海经·大荒南经》:“东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这生日的羲和与生月的常羲(也是帝俊妻,见《大荒西经》),据郭沫若考证,当系“一事化为二事,一人化为二人”,也就是说,“其为一人之娥皇者则女娲传说,其为羲和、常羲二女者则为二女传说。”(2)吴晗亦认为常羲即羲和,因从“常羲与羲和之羲字相同可知,由常羲衍为羲和。由羲和复衍为《大荒南经》之娥皇。和娥同音,古人名原无定字,由古老传说及地方神话再间接成为文字的记载,每每容易将一名衍为数名,或数名合成一人。”(3)袁珂所言更直接了当:“作为大祖母的女神,则当统一在如《归藏·启筮》(《大荒南经》郭璞注引)所记的‘是主日月’的羲和身上才是”,或曰,“生日生月的工作,最初或者只是一个叫做羲和的女神,和帝俊并没有直接关系,后来由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传说演变,这个女神才化身为二,分别做了帝俊的妻子,各担负一项生日月的重要工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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