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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交换与关系结构 
  
对于礼物的作用,学者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礼物能够创造和维系社会关系。礼物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应该不断地被给予和回赠,永远处于流动和循环之中。如果一个礼物被保持得太久,接受者会中断与他的联系,失去可以依赖的社会基础。从莫斯的“礼物之灵”和马凌诺夫斯基的“互惠”,再到阎云翔的“礼物交换是社会关系的表达”,人们对礼物的作用的认识已经逐渐深化和具体化。笔者在这里对红山峪村姻亲之间的礼物交换的分析,主要是在以上学者所达成的共识的前提下,来关注礼物赠送的一种特殊情境,试图发现姻亲之间的礼物交换受到什么样的规则的制约以及亲戚之间礼物的流向如何。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应该先厘清进行礼物交换的双方。交换双方的关系对于礼物交换的方向有重要的意义。莫斯极具洞见地指出,不平衡的礼物会使关系更加活跃。因此,当礼物交换的双方存在一个债务关系时,那欠债的一方将要继续还债,因而关系会不断地持续下去。而当债务平衡的时候,关系就有中断的危险。接受妻子集团和给予妻子集团的关系在最初建立的时候,由于女人的流动,彼此就形成了一种不平衡的债务关系。从此,这种不平衡性就一直扭结在亲戚交往的过程之中。亲戚交往的“亲戚理”即姻亲之间的阶序关系结构自然而然地就决定了姻亲之间的礼物交换。 
红山峪是依赖宗族和姻亲关系来营造基本的社会秩序的。换言之,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主要就是这两项原则。但是,宗族的联系基础不需要礼物交流来保证,血缘就是最基本的联系因素。姻亲关系以女人作为中介,与生命仪式有着重大的关联。几乎所有的生命仪式都伴随着礼物交换,人们就透过生命仪礼以及节日中的礼物交换,来发展与重新界定不同群体之间的联系。一般而言,送粥米、婚礼、丧葬等仪式的礼物交换最为盛大,而老人特定的年龄仪式自然少不了女儿的参与。至于建新房、搬新居或家中有人入伍、升学、升迁,通常亲戚也会带礼物来祝贺。亲戚生病时去探望也要携带礼物。笔者记得每次过年,年前年后家里都特别忙,“忙年”是一方面,主要的还是要去看望一些亲戚,然后还要接待来拜访的亲戚。亲戚之间的交往以礼物交换为外观,这在鲁南地区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通过对红山峪姻亲关系的调查,笔者发现,礼物交换是受到姻亲关系的“亲戚理”限制的。当然,这种情境就排除了工具性礼物。红山峪与白庄发生集市之争的时候,某些商店店主为了经济利益给村里的退休乡镇干部送礼,希望他们能找“上面的人”“说说话”,这种情形下的赠礼不完全等同于工具性礼物,因为干部自己也会从村里这个集市受益,同时同村人的情谊也是一个重要的成分。况且,即使是在工具性的场合,也可能受到姻亲关系原则的影响。岳父托女婿办事,他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送礼。亲戚之间的关系结构还决定了礼物往来的方向与比例。人们认为两家彼此联姻就是亲戚,相互之间就按照“亲戚理”进行往来。这“亲戚理”说的简单点,就是“闺女往娘家多花钱,娘家往闺女那边少花钱”。 
从吊簿来看,丧礼是参与人员的数量和类别最多的一个仪式。笔者以2003年农历十月二十八日村民周振法母亲丧礼上的吊簿(见附录)为基础,针对作为礼物内容之一的礼金,笔者制定了一个表格来展现姻亲类型与上礼数目、比例的关系。 
图表 1:周振法母亲的丧礼——姻亲与上礼金额 
    
        
            | 
             关        系             
             | 
            
             金额及百分比 
             | 
            
             人数及百分比 
             | 
            
             平均 
             | 
         
        
            | 
             邻里(朋情) 
             | 
            
             420 
             | 
            
             3.48% 
             | 
            
             40 
             | 
            
             13.20% 
             | 
            
             10.5 
             | 
         
        
            | 
             宗族(本家) 
             | 
            
             330 
             | 
            
             2.73% 
             | 
            
             31 
             | 
            
             10.23% 
             | 
            
             10.65 
             | 
         
        
            | 
             姻亲 
             | 
            
             接受妻子集团 
             | 
            
             7900 
             | 
            
             65.37% 
             | 
            
             105 
             | 
            
             34.65% 
             | 
            
             75.24  
             | 
         
        
            | 
             给予妻子集团 
             | 
            
             1925 
             | 
            
             15.93% 
             | 
            
             76 
             | 
            
             25.08% 
             | 
            
             25.33  
             | 
         
        
            | 
             两乔 
             | 
            
             320 
             | 
            
             2.65% 
             | 
            
             15 
             | 
            
             4.95% 
             | 
            
             21.33  
             | 
         
        
            | 
             总数 
             | 
            
             10145 
             | 
            
             83.95% 
             | 
            
             196 
             | 
            
             64.69% 
             | 
            
             51.76 
             | 
         
        
            | 
             朋友 
             | 
            
             1048 
             | 
            
             8.67% 
             | 
            
             27 
             | 
            
             8.91% 
             | 
            
             38.81 
             | 
         
        
            | 
             未知 
             | 
            
             140 
             | 
            
             1.16% 
             | 
            
             8 
             | 
            
             2.64% 
             | 
            
             17.5 
             | 
         
        
            | 
             堵哭 
             | 
            
             2 
             | 
            
             0.02% 
             | 
            
             1 
             | 
            
             0.33% 
             | 
            
             2 
             | 
         
        
            | 
             合计 
             | 
            
             12085 
             | 
            
             100.00% 
             | 
            
             303 
             | 
            
             100.00% 
             | 
            
             39.88 
             | 
         
    
 
  
首先把上礼人与主家的关系解释一下。朋情一般是与死者同村的其他姓氏。本家即是同一宗族成员,包括外村的同宗族人员。朋友,包括死者及其孝子、孙子、重孙子的朋友 
与仁兄弟关系。所谓堵哭,即是在丧葬仪式期间,在主家附近摆摊兜售儿童玩具、食品一类的人。姻亲包含三类,第一是死者家族的给出妻子集团,包括死者及其孝子、孙子、重孙子还有叔伯侄子、堂叔侄子等人的丈人家族;接受妻子集团包括死者的姐妹、女儿、叔伯侄女、堂叔侄女等人的丈夫家族;两乔指的是死者及其孝子、孙子、重孙子的两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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