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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2025年年会论文•
约翰·弗里口头诗歌类型的概念再阐释
冯文开
(内蒙古大学)
摘 要:依据传播介质的分类标准,约翰·弗里提出以口头演述为范型(oral performance)、以音声文本为范型(voiced text)、以往昔的音声为范型(voices from past)以及书面的口头诗歌(written oral poems)四种口头诗歌类型。这四种类型是灵活的且非等级的,构成开放的类型谱系,允许不同的口头诗歌传统添加不同的内容使其更加丰富和科学,并对其中某个或多个范型给出符合各自传统的限定条件或做出补充与解释。这种类属划分超越口头与书写、演述与阅读的传统二分范式,强调口头诗歌中“口头”并非简单地作为书写的对立项而具有标识性,其中“诗歌”不必局限于通过唱或歌(singing)的形式加以区分,让我们感受到人类以多么丰富多样的形式表达他们的诗歌想象,提醒我们口头诗歌与书面诗歌之间有诸多相似和交叉重叠之处。
关键词:口头演述;音声文本;往昔的音声;书面的口头诗歌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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