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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汉字挑战中文屋实验

汉语汉字挑战中文屋实验

     塞尔一开始就将中文设想为像英文那样的符号系统,这就将具有表意性质的汉语汉字与以拼音字母为读写基础的英语混淆起来,进而又将某种语言符号本身是否具有意义表征与人们能否识认和理解某种语言的能力混淆起来。
      美国当代哲学家塞尔曾设想:某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屋内有满满几筐塑料或纸片做成的汉语符号(即中文),并有一本用英语写的指南。虽然屋内的人不懂汉语,但懂得英语,并可以根据屋内的英语指南提供的帮助来处理这些符号。例如,将中文翻译成可以理解的英文,将不同批次的符号(选自不同筐中的)联系起来,并依据屋外的英语指令将某些“处理”过的符号传递到屋外。最后的结果是,屋外的人认为屋内的人对屋外提出的用汉语讲述的“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回答”;而实际上,屋内的人根本没有理解汉语符号的意思,他不过是做了一件文本转换的工作。
  塞尔解释说:“要理解一种语言,以致要完全具有心理状态,就要具备比仅仅一套形式符号更多的东西,就要具备一种释义,或者说那些符号都要有意义。”尽管任何一种语言对于使用它们的人来说是有意义的,但对于不认识它的人来说,它只是一种形式符号。在塞尔的中文屋实验中,中文怎样转换成英文,并按照英文的符号进行处理,我们一无所知。但是,塞尔一开始就将中文设想为像英文那样的符号系统,这就将具有表意性质的汉语汉字与以拼音字母为读写基础的英语混淆起来,进而又将某种语言符号本身是否具有意义表征与人们能否识认和理解某种语言的能力混淆起来。
  就绝大多数人类语言来说,文字是语言的组成部分,是语音的书写载体。但汉字在汉语中的地位特别突出:它不只是记录语音的符号,而且更多的是记录视觉信息的符号(因而本质上是一种“视觉文字”)。由于汉字认知的视觉符号特性,汉字具有典型的指事、象形、会意等效应。由此,将这种表意文字简单地与以拼音字母为基础的英语画等号,显然抹杀了汉语尤其是汉字的特性,或以英语的形式语法特殊性掩盖了汉语汉字的表意功能。
  但塞尔的中文屋实验原本就不复杂,且不那么严谨。例如,他所说的“汉语符号”到底是通常所说的汉字,还是汉语拼音,或两者兼有之?又如,被试的认知能力和文化背景如何,同样没有交代。只是“想当然”地认为,不能识认的符号便是纯粹的形式符号,而全然不考虑不同语言符号在释义方面的差异,以及不同认知能力和文化背景在识读和理解方面的差异。事实上,按照塞尔的思路,我们同样可以设想一个简版的“中文屋”:向屋内传递一些如“日”、“月”、“山”、“水”、“鱼”、“鸟”一类的简单汉字(最好是接近象形的文字),并让屋内的被试回答其含义,最后的结果有可能是被试不需要借助英语词典即可理解(或部分理解)并加以回答。
  汉语汉字的性质和特征,使塞尔的某些观点面临挑战。这些观点主要是,语形不等同于语义(或语法不足以满足语义);程序不能构造真正的心理能力。汉语汉字虽然也是一套符号系统,具有形式化的特征,但是它以其指事性、表意性和形象性而保持着与经验世界的关系,体现了语形与语义的统一。用塞尔的话来说,汉语汉字在语形与语义之间相互满足。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汉语汉字的形式因素从属于意义因素,服从所谓“意在笔先”的原则。这至少说明,从意义出发可以生成形式因素;反过来,从形式出发也可生出意义因素(例如英语)。塞尔的中文屋实验在一个侧面已经证明了汉语汉字的语形特征,即它与英语存在的某种对应的或“可翻译”的方面。然而这一点在塞尔看来是难以理解的,但又却是事实。
  现代人工智能学者和计算机科学家已经注意到,程序指令和计算机符号在一定意义上具有某些语义性质,不管这一性质受到何种限制;计算机程序固有的过程结果都给了程序一个语义的立足点。并且,这里所说的语义不是指称的,而是因果性的。因此,系统程序的执行与它作为形式句法系统性质之间,并不完全分离。据此,现代人工智能学者已经尝试从语义的角度来建立所谓“属性文法”,即在句法模式识别系统中,将所描述对象的“属性”带入基元之中,使基元不仅是一个符号,而且带有属性,这样,使得句法模式加入了语义信息,最终既包括句法部分,也包括语义部分。其做法与汉字中“以象表意”的造字方法相似,并已取得一些成绩(例如将属性文法用于汉字描述的工作)。
  如果语形与语义不能截然分开,形式化的东西也能像汉语汉字那样生成有意义的东西,那么指出形式的东西或程序的东西生成有所谓“心理能力”的东西,也并不困难。虽然塞尔一再强调,根据定义,内在心理状态就是指具有某种内容,即指思想、心理能涉及某些事物,而决不止一些抽象的符号串,因而具有所谓“意向性”等,但他所谓的心理能力不可能离开形式或载体而孤立存在。不论意向的对象是否存在、意义的建构如何改变对象的描述,意向的生成总是要借助于对象物以质料的形式向意识提供实在的“呈现方式”或图像媒介。它既是表象的,也是形式的。显然,汉语汉字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由此,依据汉字生成形象和意象的过程,就是人们“理解”汉语汉字的过程,并且是一个体现了塞尔所谓“因果效力”的过程(因为它发生于人类的生物性的大脑)。
  塞尔的中文屋实验提出了一些深刻问题,围绕这些问题的激烈争论一直存在。但由于塞尔对汉语汉字了解不够,以及思想方法上的绝对性,所设想的中文屋思想实验暴露出他某些观点的漏洞。在笔者看来,塞尔批评福多等人心理表征理论的做法原本是正确的,其缺陷在于他将心理表征理论的不足加以扩大化,将英语的范型想当然地推及到汉语范型当中,进而得出语形与语义截然分开、语形不能满足语义条件等有失偏颇的结论。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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