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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佳:争论民族问题首先要解释现状

梁永佳:争论民族问题首先要解释现状

http://news.ifeng.com/exclusive/lecture/special/liangyongjia2015/
编者按:近日,凤凰网“时局观”栏目刊发了作家阿来和前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关于民族问题的对话,引起广泛关注。事后《中国民族报》特约评论员明浩撰文进行批驳。鉴于民族问题的重要和公众关切,凤凰大学问特约民族研究专家梁永佳教授撰文解读。梁文内容丰富充实,对当前民族问题的讨论和分析的方法也提出了批评,指出“大家都急于改造社会,却没有很好地解释社会”。
民族问题的“聊法”

中国民族问题的争论呈现两个逐渐分化的阵营。一派认为当下民族问题激化,根源在于建国初期的制度设计缺陷。自从“阶级”让位于“发展”以来,“少数民族”身份过度强化,致使多民族社会的各种问题滑向了民族间矛盾。因此,国家应突出公民身份,淡化民族身份,促进中华民族认同。甚至有人提出“第二代民族政策”概念,试图以民族融合取代民族识别。这一派可以称为“融合派”。另一派则认为,从建国初期的民族政策到1984年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含有大智慧。当下民族问题的根源,在于未能充分落实这套制度,当务之急是落实承诺,实现法治,强化自治权,赋予民族地区自我保护的能力。他们可以称为“自治派”。

两派主要对民族政策的转变路径发声,却很少论述民族问题的现状。对双方来说,现状似乎很清楚了。他们的论述中,常见的是领导讲话、政策简史、经典理论、近代思想、美国经验、苏联模式,以及康乾盛世、民国教训等等,却不太重视“民族”在社会中的实际状态,更不用说基于经验材料的细致分析了。当然,历史脉络、外国经验、理论梳理都极为重要,也必须做扎实。但是,读再多的朱批档案,引再多的经典文献,讲再多的外国经验,都只能起到借鉴作用,不能取代对现实的系统研究。

例如,阿来先生的《瞻对》是一部精彩的文学作品,但拿它来调整今天的西藏政策,就未免太“迂”了。嘉庆和道光重复乾隆的错误,或许不是因为他们忽视前车之鉴,更可能是他们与乾隆处于同样的权力格局之中,不得不为了天朝的脸面做出近乎荒唐的事情。整部作品中,我们听不到“夹坝”的声音,无从知晓抢劫官差背后存在何种不同于精英叙事的“另类理性”。研究历史大可不必操心这件事,因为没有材料可资利用。但是,制定政策就不同了,芸芸众生就在不远处一个叫“社会”的地方,人类学等社会科学有一整套方法,能持续地解释社会中各种行动者的诉求、动力和价值观。政策制定者完全可以借助这些研究,认识社会的复杂性,感知沉默者的力量,评估社会的走势,巧用权力,因势利导,做到名符其实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相反,总盯着乾隆爷的想法,就不太容易跳出“社会管理”的圈子,看见什么想管什么,不相信社会有自己的秩序和理性。最终会将政府置于“无限责任公司”的境地,自己也只能鞠躬尽瘁了。

借鉴历史和外国经验都有限度

有人说要多了解世界,少点中国历史。我很同意,但想加上一句:历史多一点还是世界多一点,都比不上对现实了解多一点。历史和外国经验都是在另一个时空中发生的,其复杂环境难以复制。虽然值得借鉴,但要清楚限度。

历史往往只能感叹,不能招魂。民族身份在历史上的确比较模糊,有一定的弹性。阿来先生认为这是好事,给交融留下了空间。的确,康巴人和拉萨人在清代并没有认同成一个民族,北京这边叫康巴人为“番”。类似的情况即使到了民国时期,仍然俯身皆是。从一个民族身份转化成另一个民族的情况并不少见,通婚、升学、经商、从军都可能改变自己原来的民族归属。例如,一位民国时期长居大理的外国人就发现,这里的“民家人”如果住到城里,言行举止都像城里人,那么大家就认为他是一个汉人,尽管大家都知道他的上一辈是民家人。历史上,不仅转变民族身份不难,民族种类也很多,甚至很“杂乱”。1950年代民族识别的时候,仅云南一个省就自报了二百六十多个“民族”,后来经过官员、民族精英、学者的工作,少数民族总数最终归并为26个。换句话说,今天很多少数民族,原本就是不同称谓的人群归并到一起的后果。很多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诟病民族识别,认为民族识别还不如历史上民族身份很淡化、很弹性的状态。

这种借鉴历史的方法值得商榷。今天的国家不同于高高在上的古代国家,它要一竿子插到底,跟每个公民打交道,以公共政策实现公平正义,这是所谓当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共识。为此,它必须想办法“读懂”地方社会,将复杂的地方生活简化成可以统计的标签、代码、类别,并以此为依据分配资源。同时,它还有责任平衡国民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这就是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目的之一。依我看,民族识别就是这样一个为了“读懂”少数民族社会而推行的重大工程。当初那二百六十多个族称,在各个地方生活中都肯定有其存在的意义,只是从国家的视角来看才显得“杂乱”,因此国家必须将它们简化、清晰化、固化。今天,一个人只能是藏族、白族、彝族、汉族,违规更改会受到严厉追究。国家只有这么做,才可能实施它的政策,保持它的权威,才可能对一个民族内的所有成员一视同仁,才可能对两个不同的民族实施差异的政策,以平衡事实上的差距。简言之,是现代国家的责任使得一个民族内部越来越趋同,民族之间越来越差异。也正是这个原因,让两个民族走向融合,即便历史上出现过,也无法借鉴到今天。试问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哪两个民族“融合”过?总之,民族身份的固化、清晰化,是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横扫世界的后果,不是民族政策能左右的事情。弹性身份、模糊身份是历史事实,但已经无法借鉴。

同样,借鉴外国经验也可能水土不服。有人借用苏联按民族成分而解体的教训警告中国,却忽视了,中国从《共同纲领》开始就没有照搬苏联,没有确立过民族自决权的法理基础。有人借用印度联邦制的“成功”与前南斯拉夫联邦制的失败,警告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过于将中国条块分割,却忽视了,正是突出“区域”的民族自治,使得杂居一处的不同民族有了合作治理的可能。有人借用土耳其当代政治中的世俗化言论讽喻中国,宣称世俗化乃是世界潮流。岂不知土耳其某些政治力量的世俗化诉求,乃是抵抗执政党过于伊斯兰化的策略,中国并不具备那里的宗教化环境,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管理中国的少数民族宗教,实际上存在错位。还有人主张中国借用美国的“熔炉政策”将各民族最终“融合”,岂不知这一政策早在美国宣告破产。有人主张“民族主义”的实质就是一个民族要有自己的国家,岂不知世界上的国家数字远远低于民族数字,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而且中国还是全亚洲第一个多民族共和国。总之,单凭历史知识、国外模式、经典理论,无法形成有意义的民族问题争论。
都急于改造社会,却没有很好地解释社会

缺乏对现实的关照,民族问题之争容易流于观念之争,甚至演变成为争论而争论。近年融合派与自治派的观点越发泾渭分明,言辞也日趋激烈,甚至形同水火。原本有差异的观点,被对方归为“一丘之貉”,大加挞伐。一旦中央有新精神公布,争论双方都会找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讥讽对方“失算”,这恰恰说明了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争论双方都不太重视对方的合理成分,缺乏从善如流的开放态度,过于捍卫自己的立场,失去了学术的本分。而且,讨伐者容易忽视被讨伐人自身的变化,争论也往往演变成对道德制高点的争夺。例如,针对马戎教授“去政治化”的批评已经持续了十几年了,笔者虽然未必同意这一主张,但我也注意到,批评者并没能及时跟踪他对这一主张的改进。

观念之争可以永远持续下去,因为证据不必来自现实,而是来自自己所秉承的某种抽象原则。这不仅是“民族问题”的争论环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当下“左”、右两派在几乎所有议题上的争论环境:大家都急于改造社会,却没有很好地解释社会。对于很多涉及民族问题的事件,我们看不到冷静的社会科学分析,不清楚导致这些事件的具体社会条件和发生机制,也不清楚个体和群体在事件中的行动内容,以及行动者对于自己的行动所赋予的意义,更不用说探索行动者的心态、情感、记忆了。如果不能解释形形色色的民族间理解、合作、宽容、隔阂、猜忌等情况的发生机制、观念基础、情感因素,那民族问题的争论或许只能流于观念之争。作为社会主体的芸芸众生,却一直外在于争论本身。

民族问题绝非“少数民族的问题”

实际上,“民族”这一关键词在中国社会中已经形成了非常复杂的现实,只是主流学界不太重视它罢了。这一点,对照一下农民工调查、股市分析、清史研究的规模和强度就很清楚了。

中国有64%的领土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上面生活着半数少数民族人口和数以亿计的汉族成员。这里有丰富的石油、金属、水力等自然资源,有大量的基础设施,也同样处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管辖之下。同时,还有另一半少数民族成员生活在非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其中包括两千多万流动人口。这大概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含义。在今日中国,人员、观念、信息呈现大规模高强度的流动性,民族景观也因此发生了重大变化。少数民族再也不只是住在偏远山区的、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信息封闭的人群了。实际上,很多少数民族的国际化程度之强、生活水平之高,超乎想象。在中国的国际角色逐渐丰富的今天,少数民族的“边疆”地位已经成为他们无可比拟的优势。在中国,几乎所有城市和相当一部分农村都已经成为“多民族社会”,大城市尤为如此。大部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都会与不同于自己民族成分的其他民族成员打交道。因此,民族问题绝非“少数民族的问题”,而是所有中国人的问题。“多民族社会”已经是中国社会的新“常态”。

但是,我们对这一常态的机制、构造、肌理所知不多,大量问题没有回答。例如,民族身份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人们如何想象其他民族成员?在一个社区里,不同民族之间是否以及如何交往?针对具体民族的刻板印象是如何生成和触发行动的?不同民族是否了解彼此在饮食、仪式、通婚等方面的禁忌?民族身份是否会导致一个个日常生活的“小圈子”?如何克服或者构建语言障碍?除了优惠政策外,少数民族在教育、医疗、雇工、晋升等方面还存在哪些“潜规则”、变通做法?从个人的角度出发,一个人如何理解自己的民族身份、历史和文化?是否以及如何使用自己的语言?如何封斋、礼佛?如何接受教育、择偶、择业?为什么留大胡子、蒙面纱?为什么有病先要求助“毕摩”?为什么一定要回乡成家立业?为什么要外出打工?为什么慷慨、信任、自强不息的同时,又可能酗酒、吸毒、贩卖人口?是否愿意以及如何用民族身份经商、创业、从事艺术创作?如何接受优惠政策?如何被其他民族成员对待?

这些具体的、现实的问题,并非几天调研就能回答,也不是视察一通就能探知。生活世界无法简单拆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历史、心理、语言等“部门”,而是由一个个具体问题构成的世界,连贯而有意义。它们构成了多民族社会的肌理、脉络和运行机制,也驱动了大小“事件”的发生。这种现实只能通过耐心的田野调查才能厘清,也只能通过彼此对话的写作才能被逐步解释,不可能一望便知。这些都是学界的“大白话”,却不一定为政界和全社会所理解。

用汉族代表中国的观念有问题

由于缺乏对多民族社会的认识,很多有歧视性倾向的说法长期通行于世。例如,少数民族被普遍理解成“浪漫原始”、“能歌善舞”,似乎他们天生是无忧无虑的前现代人群、人类的活化石、“原生态”的标本。普通话已经成为很多少数民族成员的母语,但该语言常常被称为“汉语”。很多人将中国人想象成有着五千年文化、奉行孔孟之道的“龙的传人”、“炎黄子孙”,却不知道还有一亿三千万国民未必如此。有的甚至认为流行于汉族的“祖先崇拜”应该是中国人共有的“天然信仰”,儒家应该被奉为“国教”,却不去考虑中国还有十几个少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有的少数民族甚至有着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传统。中医被称为“祖国医学”、“国医”,但少数民族的医疗知识却被称为“藏医”、“蒙医”、“苗医”,有的干脆就被称为“迷信”。类似地,很多冠以“国”字称号的艺术形式,也不能不说忽视了中国的多民族现实,如“国术”、“国艺”、“国画”、“国乐”,以及形容这些艺术的褒义词“国粹”。就连“国学”,也普遍被理解成历史上用中文记录的经典文献,而藏文、满文、西夏文、回鹘文、蒙文、彝文、傣文等文字写成的作品则多被称为“少数民族文献”。更有甚者,很多人至今仍然认为,有的少数民族在几十年前还处于汉族三千年前的状态。这种不经意流露出来的优越感,以及用汉族代表中国的观念,都说明了“多民族社会”的复杂性还远远未被认识。这种复杂性,需要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在大量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解释。这不仅是争论民族问题的基本前提,也是制定民族政策的重要依据。(作者梁永佳系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凤凰大学问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编:孔德继 kongdj@i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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