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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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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的明天

                              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的明天——三个睡着睡不着的人的呓语与神侃

             话题的开篇:唐某在微信上转载了[张小军:被史学“抢注”的历史人类学]并评论:
           1.民俗学对人的关注与这里所讲的对人的关注是否有区别,还是受其影响的结果,另外,刘铁梁教授一直在强调用故事建构民俗志,这样的民俗志如何区别于人类学的讲故事?所有的一切,如果是受到人类学的影响,那么,我想问的是,然后呢?影响不要紧,关键在于接受这种影响之后是否有民俗学的特质?如果有,这种特质是什么?
          2.如今,每当我有批评学界某种现象的倾向时,脑中立马蹦出一个声音:你自己都逊毙了,你还有什么资格说别人!
          3.在有这段评论的时候,杨教授对我的开题的批评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在你那里,民俗学处在什么位置?说实话,这个问题我现在也没想明白,因为民俗学以往在这方面的研究很少,可以参考的思想不多,那么对于我而言,就是我的研究如何是一种民俗学性质的?
          李兄回复唐某:最终的结果是民俗学就等于人类学了,现在是时候模糊各人文学科的边界而从事整体性研究了,让各学科之间的对象性分野逐渐转变成方法性分野,再从理论上实现整合。布迪厄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甭管他什么家了,能够把自己的所思所想以学术的语言呈现出来,生产或传承一套自恰逻辑的学术知识,是现代人文学科或社会科学应该秉持的基本治学态度现在不是各个学科触角变长了,而是现代化、全球化等各种“化”,使得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统一了,那些立足于“异”文化研究的学科最终都会在某一点上碰头,只不过人类学和民俗学碰的早一点而已。事实是,人类学跑来挤占民俗学的地盘是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始了,那时候他们的经典田野点消失了,开始转向home人类学,从那时起民俗学和人类学就已经变得模糊了,中国的情况不过是晚了几十年而已。另外,可以预见的是民族学也会和人类学、民俗学,或者社会学合流——这简直大概是必然的。
          唐某回复李兄:从方法上分野,从理论上整合,这个我同意,另外,虽然分久必合是一个大趋势,或者说回到学科分野之前的状态去了,甚至或许对这些学科来说也不必分的如此细致。但是从我个人来说,研究上是不管他是什么学,做好了就成,但是态度上还是要强调民俗学的独特性,既然分出来了就说明当时有其合理性,而且民俗学确实有自己不同于人类学的地方。我们要做的就是把民俗学的这种独特性做出来。
           唐某回复李兄:而且既然我等受了民俗学学科的培养,饭碗都是民俗学给的,民俗学就是安身立命的志业所在,把这个学科繁荣壮大是责任所在,即使我们经常和人类学扯不清。对我来说,对人类学诸学科的关注,从来都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过说实话,对这个学科确实有一种恨铁不成钢和纠结的心态,所以对我来说,以后把自己的研究搞好,不去跟别人去争论,去谈什么学术,就静悄悄地搞好自己的就行。
            杨兄回复唐某、李兄:这么长的对话,要是打个越洋电话要花掉多少人民币啊!我的看法是学科的基本问题不要讨论,特别是不要跟其他学科比较起来谈,一谈就把我们自己谈没了,我曾经在群里讲过这个例子,在王建民老师的课堂上,有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各专业学生上课,彼此互不了解,但是民俗学专业出身的学生上去讲,我们一下子可以把对方的专业辨别出来,这个事让我觉得民俗学还是有一些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质,只是看这个特质怎么样呈现出来。
           唐某回复杨兄:不和别的学科谈,这个我同意,因为本来别人就是外行,谈来谈去没意义,这个我有很深刻的体会,搞到最后自己一肚子气,什么也没收获,瞎浪费时间。但是不要谈,我不同意,学科基本问题是这个学科的根本,对于新人来说能迅速入门,对于老人来说可以反复咀嚼而得新知。只要这个学科存在一天这些基本问题就存在,不会说大家已经说清楚了的情况。而且,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是我们谈其他许多问题的基础。
          李兄回复杨兄:所以感谢党,有了微信这么方便的载体才让我们省下了很多人民币同时还探讨了问题。哈哈哈。
          李兄回复唐某:我感觉我们这样的讨论是有必要的,或许可以找个机会专门谈一下,然后整理出来形成一种“学术知识”我想困惑的肯定不止我俩或者我仨,这实在是一个关乎学科的真问题,感谢党!
           唐某回复李兄:对我而言,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学术化、理论化,不能陷于事实或者现象的泥潭出不来,这恰恰是最难的。现象千千万,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这种现象中有什么学术的问题。你我都一样。
           李兄回复唐某:现象本身正是意义的所在,只是作为学术生产过程,我们的论文写作是要赋予这些社会现象一个学术逻辑,然后用自己独特的学术视角和语言将这些社会现象表述出来。
           唐某回复李兄:嗯,也有道理,就是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
           李兄回复唐某:你负责粘帖一下吧,题目就叫做,“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的明天——三个睡着睡不着的人的呓语与神侃。”
           结尾:还有刘、岳诸位老师不乏幽默与调侃与鼓励的回复。此处就省略了。
           [注:杨兄已经博士毕业事业有成,李兄和唐某尚未毕业,李兄远在大洋彼岸的米国深造,唐某正在华北某地做田野。]
   



[ 本帖最后由 小唐第二 于 2015-3-26 15: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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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要感谢腾讯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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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强调民俗学有时会束缚我们做出好作品,但也很希望哪位前辈做出有民俗学特质的作品供我们拜读。民俗学就是这么让我们纠结的学科,它的明天可期待,但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做出更多有价值的东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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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到“俗”,从“民俗”到“民俗学”,我想没有哪个学科会像民俗学这样执拗于这种“文字游戏”。在百年的民俗学发展中,我们已经将民俗学纳入到一个固定的学科体系中,为什么还要这么执着于这种所谓的学科定位。文史哲不分家,这是自古使然的道理,难道到了当下,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乃至于自然科学就真的是分道扬镳的吗?学科间的交叉研究不是什么必然的结果,而是早已存在的事实,是数千年人类文明史早已定下的规则,何必分的那么清楚。如果真的要“亲兄弟明算账”,那么这些亲兄弟姊妹的爹娘又是谁,这个帐有几斤几两,有几亩地几间房,几座山头几个河塘,地与地之间、房与方之间、山与山之间、河塘与河塘之间难道就没有相同的田埂、瓦墙、山脉和暗河?如果一味的纠结与这种所谓的学科定位,我们将一事无成。因此,学科只是个名称,它是“只可意味不可言传”的体系划分,是为了突出研究重点而人为设定的,只是存在于学者群体的自我显现而已,对于老百姓而言,谁管你什么民不民,俗不俗,他们需要的只是“日子“和”月子“,只要有可以满足需要的物质基础与精神慰藉就可以了,干嘛要这么高的追求呢?总之,学科定位不需要那么纠结,更不需要天天去想,既然做了,它就有存在的意义,哪怕有一天被”吞没“,或者自然消失,它也有过生存的历史,只不过这个历史是上层的还是下层的,也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那要看后来人怎么评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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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的帖子

孟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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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的民俗学,或者如何成为一位民俗学者


刘宗迪(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

       我曾经在《惟有大地上歌声如风》(载《古典的草根》)一文中写道:“民俗学者研究的是本土的风俗,就像我们沐浴于大自然的天风天雨之中一样,我们也与生俱来地就浸润在本民族的风俗人情之中,我们就是这种风俗的产儿。正是在这里,体现了民俗学和人类学的根本区别,民俗学家不可能像一个人类学家那样,置身度外,甚至居高临下,做一个冷静的、客观的、精明的旁观者,仅仅把“民”作为自己研究、同情、“算计”的对象,那些“民”,就是我们自己的父老乡亲,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就是我们自己。这些风俗造就了我们,而我们也造就了风俗,我们的生命在风俗中得以寄托和展开,风俗也正借我们的生命而得以延续,我们的知识、学识,只有在这广袤的风俗世界所开展的语境中才获得意义,而风俗也正是通过我们的认识和理解才从幽昧深邃的生活世界中凸现出来,成为一幅生动的风情画卷。”

        民俗学家是否能够称为民众的一员,以及是否应该成为民众的一员,这本身就是民俗学的本体性问题,也许,民俗学自我意识的觉醒正应从对这些问题的反思开始,这些问题实际上并不像初看起来那么容易问答、那么无关紧要、那么理所当然或者不言而喻。

       我在文中说民俗学家是民众的一员,意思是说,作为一个民俗学家,他也和一切同胞一样,是本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的产儿和传承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能成为和一般老百姓一样的民众,或者他应该成为和一般老百姓一样的民众。

        这实际上涉及到民俗学作为一门科学是如何可能的问题。

       一个民俗学家,是一个饱读诗书、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的人,一旦他被造就成一个民俗学家、或者他自我确认为一个民俗学家,他就已经离开“民”了,且不说他住的地方、他的学院生存者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氛围,离“民”很远,而且,就算他在民间从事田野调查时,他与“民”之间的文化鸿沟也时时刻刻将他们区别和“隔离”开来,他总归是一个“局外人”,是一个“来访者”,一个“观看者”。因此,无论如何,他总归是一个有着其特殊的心理旨趣和认知诉求的学者,而不可能成为地地道道的“民”,不可能全心全意地融化于“俗”中。在田野研究的课堂上,我们都学过如何“进入”田野,如何从“客位”立场变为“主位”立场,如果我们相信自己靠这些就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那只能是一种对生活的无知和学术的浅薄自欺,实在说来,田野是无法进入的,在田野和村庄中,我们永远是客人。

        这种文化和知识的鸿沟,当然意味着我们永远无法百分之百地了解和把握我们研究的“民俗”的真相和全部,实际上,我们原本就不应该奢望自己会做到这一点,民间的风俗,是在上千上万年的历史传承中积聚沉淀而成的,它弥散于民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层面,它漫无边际、深不可测,它是包容我们的世界,是在我们身后支撑、供养、引导我们的底蕴,而非摆在面前让我们去把握、占有和评价的现成对象,我们生活于民俗中,就像鱼儿生活于水中,我们离不开民俗,就像鱼儿离不开水,正像鱼儿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动时,它不会对水有所意识一样,当我们在风俗中得其所哉、左右逢源时,我们也不会意识到风俗的存在,但是,一旦鱼儿离开了水,它就会立刻意识到水的珍贵,就会充满对水的渴望,同样,只有当我们被那原本与生俱来的包容着自己的风俗中剥离出来,比如说,当我们远离家乡、离开祖国,当外来文化将我们习惯的生活冲击的七零八落,我们才会突然发现那些我们原本毫不在意的风俗,意识到它的可贵或荒唐,才能对它充满留恋或厌恶,也才能关切其来龙去脉和前途命运,也才能煞有其事地把它变成一个严肃的学术主题,也就是说,风俗,只有在它本身的存在成为问题时,它才有可能成为一个被人们意识到的问题,从而成为民俗学思考的问题,我们经常强调民俗学家在作田野前要有问题意识,从根本上讲,“问题”并非产生于意识的层面,而是产生于存在的层面,问题并非产生民俗学家的大脑之中,不是一个民俗学家在学院里想出来的,或者从书本上思考出来的,而是生活本身提出来的,只有具有历史意识和现实意识的学者,才能意识到现实涌现出来的问题,才能获得问题意识。

       钟敬文先生在讲课时,曾不止一次地讲道,中国古代的民俗学著作,都是作者在朝代更替、国破家亡之后,为了追忆故乡生活和风俗而写出的,先生此说,可谓卓识,他实际上不仅道出了中国古典民俗学的根本特点,也道出了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存在根据。

        民俗要成为“学”,就首先要求风俗从人们生活的底蕴变成人们关切的对象,从存在的背景被推导意识的前台。当世代流传的生活发生了断裂,民俗学就应运而生了。

        这就是民俗学存在的依据,这个依据,是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所不具有的,这正是民俗学和这些学科赖以区别的根本所在,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的问题,不是从其研究对象本身所涌现出来的,而是学者根据其学科本身的逻辑、根据其方法本身的用途、或者干脆就是根据政府和基金会的要求而筹划出来的(人类学的学科基础植根于殖民主义的异域治理和开发事业,社会学的学科基础则是现代社会的社会治理,人类学和社会学是权力主体的一部分,而作为其研究对象的民众只是治理甚至压迫的对象),学者在提出问题从而确定对象之前,与他研究的对象可以毫无关系,他在研究完这个对象之后,也可以屁股一拍就走人,从此之后也和它毫无关系,但民俗学不同,正是风俗本身的危机,使风俗和生活成为问题,使置身于其中的人们意识到了这些问题,而当他试图去表达或解释这些问题时,他就成了民俗学家。因此,对于人类学家而言,先有学者,有他的方法和问题,然后才有研究的对象,而民俗学则恰恰相反,民俗学的问题就预先的在了,就摆在那里了,正是这个先行存在的问题,使处于这个问题中的人、这个问题所关涉到的人,成为一个满怀忧患和家园感、历史感的人,成为一个民俗学家。用海德格尔的话说,不是我们说话,而是话在说我们,不是我们在研究民俗,而是民俗在研究我们,是那些发现我们正在舍弃它的生活(存在)在呼唤我们、挽留我们。

       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古代没有民俗学这门学科,因为《荆楚岁时记》、《洛阳伽蓝记》、《东京梦华录》等书的作者,谁也不是预先就是一个学者,谁也没有想成为一个民俗学家,然而,同样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只有这些作者才能算得上真正的民俗学家,比现代任何一个民俗学家都地道的民俗学家,因为,他们确实是在家乡风俗的呼唤下,仅仅为了留住家乡的风俗,才写出这些感人肺腑的风俗志的,他们的书,就是生活自然生长的结果。他们写书,并不是为了成为一个民俗学家,也就是说,不是以一个民俗学家的身份去写作,因此,他们才与生活本身心心相印,才能真切地记录下了地道的家乡风俗。成为一个民俗学家,并非一个学者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生活选择了你,使你成为生活本身的痛苦和困惑的代言人。在此意义上,成为一个民俗学家,就像成为一个诗人,只是一个人的生活发生的断裂,让他感到了不适和痛苦,他才想宣泄,才想写诗,才成为诗人。如果没有这种对生活的诗意关怀,没有与生活之间的存在关联,如果没有生活底蕴的支撑,即是你成为一个民俗学的从业者,你也只能是一个挂着民俗学者头衔的人类学者、社会学者。

        但是,不管是那些民俗学家还是诗人,实际上已经与他们记录的生活之间发生了距离了,他们早已离开了故乡,那种生活早已成为昨日黄花,仅仅还活在他们的记忆中,反过来,正是因为这种生活已经过去,才在他们的记忆中复活,令人梦萦魂牵、依依难舍,才会成为写作和表现的主题。只有离开故乡,故乡才令人思念,故乡才变得栩栩如生,只有风俗递变了,旧日风俗才成为老一辈讲述的美丽故事,距离产生美,产生惊奇感,也产生思想,产生知识离开生活,反而让人认识了生活,超越故乡,是为了想念故乡。

       如果说,背井离乡对于古代的民俗学家而言,只是一种发生于兵荒马乱、更新换代之际迫不得已的命运,那么,对于现代民俗学家而言,他常常是一种因社会分工和城市化而导致的自愿选择。但是,不管他们是因为什么离开的故乡,他们毕竟都离开了故乡,并对故乡生活充满思念。

       因此,可以说,民俗学是一个人对于生活的姿态,一种与自己的生活发生关联的方式,一种独特的关联方式,这种方式不同于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的关联方式,后者的关联方式就是站在生活之外,将生活作为一个对象来打量、分析、改造,这种关联,实际上就是与生活没有关联,因为,你根本不是他的生活,他也不属于这种生活。同时,民俗学与生活的关联方式也不同于一个普通乡亲与他的生活的关联方式,他就像一条适得其所的鱼,终日浸淫在生活之水中,他世世代代那样生活,之所以那样生活,不过是因为先人也这样生活,周围的人都这样生活,除了这样生活之外,他无法想象其他样式的生活,他也说不出如此这般生活的意义,就这样过着,活着,你管得着吗?他会觉得你的问题很可笑、很幼稚,他不可能置身与生活之外,它就是这种生活的组成部分,就消融在这种生活中,他没有独立于这种生活的存在和意识,更没有独立于这种生活的思考和知识,因此,他与这种生活也没有相对性,生活对于他是绝对的,他不可能思考这种生活,也就是说,他与这种生活也谈不上关联。社会学家与生活是疏离的,而乡亲与生活是一体的,他们都谈不上相对于这种生活采取一种什么姿态,建立一种什么关联,关联只有存在于两个既相连又分离的事物之间,而民俗学家与生活之间,就是这种既分离又相关的关系,一方面,这种生活,就是他的生活,或者说曾经是他的生活,或者可能是他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已经离开了这种生活,而过上了一种新的生活,这可能是因为他离开了故乡、离开了祖国,也可能是因为改朝换代,过去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或者是因为移民,故乡和故乡的生活一起都被水库湮没了,或者是他改变了职业,或者仅仅是因为他成了一个学者,眼界打开了,发现了与自己过去一直浸淫于其中的生活不同的生活,或者简直就是因为他神差鬼使地学了民俗学,所以他了解了生活的相对性,意义的相对性,意识到所有生活都不是绝对的,因此,有意识地与自己原先的生活发生了距离,(上面这一切机缘都有可能使一个人成为民俗学家)。但是另一方面,他并未与生活彻底发生断裂,他还能够体会这种生活的意义,或者是过去生活的断片还保存在他现实的生活当中,(如城里人依然要过年,但不祭祖了,不放鞭炮了,也不贴对联了);或者是他虽然离开了故国,但夜半梦回,枕畔常常传来故园秋雨声,或者仅仅是因为,书中记载的那些过去生活的意象,让他对那些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想象,因此,想了解这种生活的全部和意义。也就是说,他与生活之间虽然已隔开了一段距离,但仍有路标或足迹在那里,可以让他在现实中或者在意象中回到过去的生活,他与生活就是这种若即若离、藕断丝连的关联。一个彻底被忘却的东西,不会让人思念,一个你与之朝夕相处的东西,你也不会思念,只有这种与你若即若离、在记忆的地平线上若隐若现的东西,才会让你牵肠挂肚。

        可以说,民俗学家,就是位于生活边缘的人,他却时刻想回到那个中心。在变革的时代,很多人都被抛到了生活的边缘,但不少人已经放弃了那个旧有的乡村的传统的中心,而建立了属于新生活的中心,而民俗学家却是恋旧的人,不愿舍弃那个旧有的中心,反倒想回到那个中心。

        民俗学就是一条回到中心的路径,沟通边缘与中心、今天与昨天、现实与历史、现代与传统、城市与乡野、教化与习俗、文雅与俗俚之间的桥梁,民俗学要搭建这些桥梁,就需要有一系列的研究方法。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民俗学才和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发生了关系,只要有助于他回到生活中心的一切方法,都可以拿来作为自己的方法,不管是人类学还是民族学。只要民俗学端正了自己对于生活的姿态,确定了自己与生活之间的关联方式,民俗学就成为一门独特的有了自己安身立命之地的学科了,即是用的都是别人的工具,也不用担心丧失自我。我们现在之所以经常担忧民俗学会被人类学消化掉,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安身立足之地。

       现在,可以回答“如何成为一位民俗学者”的问题了,作为一个民俗学者,我们实际上不可能成为一个乡巴佬,因为我们已经不是乡巴佬了,即是你想,你也办不到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民俗学者,你也不应该成为一个乡巴佬,因为如果我们成为乡巴佬,我们也就无法认识乡巴佬的生活了。认识,不仅需要消除距离,同时也需要建立距离。

正是在与民间生活的这种若即若离、不即不离的关系中,民俗学才有可能。

只有这样的民俗学,才能将民俗变为一种知识,而又不仅仅是知识,因为其中还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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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觉得“本文化”与“他文化”是民俗学与人类学的分野。。。尽管很多人这样认为。
        说到学科的分合,根子上是欧洲人发明了“科学”,这种科学思维就是要强调 “分科” 的,民俗学作为一“科”的合法性无疑是可以确立的,我们单单看一看19-20世纪德语世界的民俗学,无论是理论还是方法、无论是学术梯队还是成果,都是群星闪耀。怎奈汉语译介寥寥无几。说到中国,盖因学科队伍太封闭,文学出身太狭隘。
        我们正处在一个学术转型期,怎么转,也与吾辈有重大干系。内中关键则在于现代民俗学对剧变中的中国和世界能做出怎样的概括、阐释、批判、启蒙?昔年当我在人类学研究生的课堂上听到学生作 “某族群原始宗教与仪式” 的汇报时,就不担心被人类学同化了。反而,民俗学与人类学应当更为密切地合作,就像生物学和生态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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