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 唐山广播电台 唐山新闻
唐山发现日伪掠夺江南水泥厂资产罪证
“七七事变”77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我市资深收藏爱好者黄志强发现了一张民国三十年五月一日(1941年5月1日)“汪伪工商部工字第113号批文”,其中内容清晰地暴露了日伪掠夺江南水泥厂资产的图谋。
黄志强告诉记者,他一直对启新水泥厂百年历史有着深入的研究,而位于南京的江南水泥厂正是启新水泥厂建设的一个分厂。【江南水泥厂是咱们启新水泥厂的股东们在“九一八事变”以后集资建设的,“七七事变”以后,日本占领南京,他们就对江南水泥厂开始掠夺。】
为保护工厂不落入日军之手,江南水泥厂的董事们应变时局,商请为厂里出售设备的德国、丹麦两国厂商、洋行派代表,协同公司留厂人员阻止日军进厂。在保护工厂设备不被日军掠夺利用的同时,使江南水泥厂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中,成为了民众逃避日军追杀的避难所,收容解救了大量难民。但由于江南水泥厂当时安装的是世界先进的水泥设备,这些设备早就为日本侵略者所垂涎,不断协迫该厂纳入日方企业管理。为此,1941年5月1号,汪伪工商部给江南水泥股份发出工字第113号批文,传达日军管会的这一要求。黄志强,【这个113号批文,要求江南水泥厂把相关的企业的资料提供给他们,然后反映给日本大使馆,为了掠夺江南水泥厂做准备。】
1943年12月26号开始,日本侵略者伙同汪伪政府,不顾江南水泥股份股东及管理者的强烈反对,多次对江南水泥厂主要机械设备进行强行拆迁,致使工厂完全被破坏。因此,黄志强收藏的这份批文,正是日伪掠夺江南水泥厂资产的有力罪证。黄志强觉得,这份批文在“七七事变”爆发77周年纪念日到来前夕被发现,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反映了当时这一段悲惨的历史,也反映了民族实业家们,当时启新的管理者们这种不屈不挠的民族气节,所以说为了振兴中华咱们不能忘掉国耻。】
作者:杨健 编辑:田野
[ 本帖最后由 老陶成局 于 2014-7-13 13:1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