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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题:民俗学与中国问题

欢迎丙中兄参加讨论!窃以为他提出的问题很具体并且很有针对性,便于操作和讨论,没啥不好懂的哈。
俺正在修改拙书稿,甚至认为“民间文学”这个词虽然当初是舶来品,但中国的民间文学问题却不仅是移植的花朵,而是中国自己制造出来的“中国问题”。尽管欧美已经弃而不用这个术语,但我们仍然需要讨论:为什么中国的老百姓和学者仍在使用“民间文学”和“民俗学”这样的术语,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赶不上世界学术大潮乎?还是因为这些术语在中国还没有完成其内涵和使命?丙中兄的问题正好可以接在这个问题下面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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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晓春兄参与讨论!“民间文学”这个词当然主要是学者在用,老百姓虽然不一定常用,但他们不陌生,而且知道它指什么,至少他们有自己关于民间文学的表象。想想《民间文学》和《故事会》的发行量!

"当代民俗学发生了重大转变,把文化上的他者重新认同为自我的构成要件"——丙中“大师兄”说得对啊,这正是愚弟目前正在改写的作为主体的民间文学所经历的变化,当然民俗学也同样如此。民间文学和民俗学当初设定了自己的对立面,后来逐渐学会或者渐渐明白,这些对立面无非是自己为了区分自己而主动设定的东西,于是它扬弃这些对立面的外在性,自己就变成了更丰富的、有更多规定性的东西。这是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向现代学成熟迈进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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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的机会”与“态度的同一”

  一觉醒来,发现坛子上的诸“神”之战已经拉开序幕。丙中、晓春二兄的参与顿时让坛子热闹起来。那鲁智深的散文读起来真是让人如沐春风,一旦他转移话题说起专业,借用巴莫学生若干年前的话说,就得让人“多死好多脑细胞”。没办法,虽然爱东号召我们像鲁智深写散文那样来写论文,但智深那些理论问题还真不适合用散文来“论证”。

  大家能够相与论道,理论理论,对学者来说可不就是难得的“幸福的机会”吗?知遥兄在我的博客中跟帖说“学者的确需要理论建设的野心。很难,但必须要追求”。我的回帖是:“谢谢知遥兄鼓励,愚弟不敢有‘野心’,单有一颗痴心而已,只是别沦为痴心妄想就好。”如果非要说有野心,那我的“野心”就是希望学科里的人首先有知遥兄那样“态度的同一”,也就是丙中兄在跟帖中说的:“民俗学圈子的理论努力不能是单独的一块,而是要成为学科同仁分享的智慧,成为勾连、贯通众多学者的个人领域的粘合剂。”倒不是希望别人关注我们(我们爱理论,但不代表理论),而是希望学科里的学者无论做什么都有自觉的理论追求,这样才能使学科整体在高位上运行并且成为一个事实上的共同体。当然,这样很难,可能只是我们幻想出来的一种乌托邦愿景。但是,是否愿意朝这个方向努力则首先取决于每个学者“态度的同一”——个别学者认为可以不需要理论,也有些人认为反正自己不做理论也就不必理睬理论——虽然“态度的同一”不足以决定成(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败,但如果没有它,压根就不会开始努力和尝试。

  好了,回答晓春兄的两个问题:一、学者发明的“民间文学”概念被“不证自明地”用来“度他人的经验”,晓春说得很对:“问题就出在这不证自明之中”。晓春兄也许有些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怀疑这样做的可能性。其实,胡塞尔已经研究了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经验来看,人与人能够相互理解和交流经验,这是自然而然也不证自明的事实。可是,胡塞尔由于从自我的单子论(欧洲哲学传统的人观)出发,非要对此问个为什么并且要加以证明——学问本来就应在常人不起疑处起疑,胡塞尔的本体论思路不同于意识形态的立场。

  我在拙书《现代性与民间文学》中曾经分析了“民间”概念与各国现代意识形态的关系。在后来的思考中,我已经不在这个层面考虑问题了(但不是这个层面的问题不存在)。我在最近改写的书稿中试图表明,“民间文学”这个外来概念被用来指称中国传统的“风”,实际上已经给“风”增加了新的东西并且让“风”变成了新的东西。这种新东西就是我们在论坛上讨论的,民间文学作为一门现代学科“新”在何处的问题。实际上,或许由于民间文学长期被意识形态利用,所以后来的学者反而受此限制,不如胡适、周作人对民间文学本然的要求理解得深刻和到位。用康德的划分来说,“民间文学”不是一个理论的概念而是实践的概念。如果是理论的概念,它就不能由学者发明后再“不证自明地”用在老百姓的现象上。但是,作为一个实践概念,它可以这样用(当然仍然需要证明),因为实践概念不仅用来指“旧”的现象,更是用来开辟新的实践的(“民间文学”是一个实践的目的论概念)。这种新的实践恰恰是以往我们没有充分认识而此次讨论需要认真讨论的事情。“中国实践”在我看来更主要的是指这种新的目的论内容和新的目的论形式。拙书稿就是试图证明,这种新实践虽然是仅仅着眼于意识形态或后现代的视角看不到的,却是“民间文学”自身的内在目的和要求,不是学者和任何意识形态从外面强加给它的。

  其次,晓春兄说得很对,“如果我们的对话、反思与建构不是基于学科史的平台,将很难找到对话的前提,因为我们找不到一个可供共同讨论的概念、理论与方法,作为我们批评的靶子。”我的拙书稿也被几位大佬批评对学术史研究得不够,有架空之感。此番改写更是很少涉及传统的学术史。先不说我的“共时”(理论)研究不需要与“历时”研究混为一谈的问题,单问:什么是学术史?不能说,我们迄今已经写出来的、已经认识到的历史“事实”才是学术史。昨晚看罗马尼亚电影《布加勒斯特东12点8分》(原名A fost sau n-a fost?,罗马尼亚语,“在那里还是不在那里?”),一家小电视台针对16年前即1989年12月22日在那个城市是否发生过革命搞了一个专题调查节目,结果不同的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却有截然相反的看法。如果从口述史的角度看,谁说的才是真历史呢?这至少启示我们,我们已经写出来的和已经认识到的学术史并非铁板一块,学术史还有另外的可能性。这不是要导向相对主义,而是对学术史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当然这种理解必须有理有据。我换一种立场或角度看到的可能是以往被忽视和遮蔽的学术史,你非要说这与以往的学术史“对”不上,那是对不上!如果对上了,我反而不一定想做,因为我认为自己不一定有做那个的必要。

  总之,“如果现在就有这样一个幸福的机会,你是拒绝它,还是投入其中,不让它从你的指缝间溜走?”这还得首先取决于“态度的同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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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曾经笑鲁智深“简单的事情”基本上不会做了。可是,轮到我头上时是复杂和简单的事情都是半吊子了,至今仍然不会引用帖子,汗啊
俺的贴有点长,贴上以后忽然想起有童鞋说字小费眼睛,于是向我家的“高手”请教,才知道在编辑栏里点“全选”,然后从字体大小栏选3或4,出来的就是大字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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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放兄加入专题讨论。
窃以为,以“民俗学与当代中国生活秩序重建”为题,讨论当代中国日常生活的规范性问题,非常必要和及时。尽管我们的观点不一定马上被采纳,但正如丙中兄曾说的那样,表述出来就是事实。学者首先是生产观念的,至于是否被采纳,是第二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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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又有日行千里之感哈!欢迎张勃参与讨论!

首先纠错:
老大:"小芳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论文题目,逼得老讷也得赶快确定自己的论文题目了。"应该不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而是萧放也。
丙中:“但是文明民俗学圈子说这个话,却是别有新意”。应该是“但是我们民俗学。。。。”

所谓“放进去的东西,再找出来,却已经不是那同一个东西”,我很同意,因为放进去的时候是目的,而再找出来时已经是结果,正如一个婴儿已经成长为大人一样。
只有目的是经过运动和变化而保持不变的东西,所以,我一直在盯住学科的目的不放。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3-5 14: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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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学科:一个未完成的现代精神的方案
“中国是一个未完成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共同体。‘我们’对现代国家的憧憬在诸多方面都是未建成的。”
丙中兄这话说得好,具体到学科而言,民俗学和民间文学诸多的中国问题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学科仍然是一个未完成的现代精神的方案(哈贝马斯),仍然没有完成向现代学科的转换。这种转换不是我们加给学科的,而是学科在起源时就有的内在目的。在我看来,促成学科目的的实现既是学科现代转型的关键,也是学科参与中国现代社会进程的天然入口。
哈贝马斯在著名的演讲中讨论的das Projekt der Moderne(现代精神的方案)被英译为project of modernity,汉语译为“现代性方案”,虽然不能算错,但与“现代性”对应的是哈贝马斯在该演讲中提到的另一个德语词Modernitaet。由于国内对“现代性”的理解五花八门,不少也不得要领,所以我还是译为“现代精神”。简而言之,该方案就是18世纪启蒙哲学家表述的基本理念,即追求客观化的知识学(die objektivierenden Wissenschaften)、道德和法律的普遍主义基础、艺术的自主发展和生活关系的理性结构。这些现代精神或现代价值观都可以归结为追求人格的独立和真正的自由,让理性的太阳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升起,从人治走向现代法治制度。实际上,如果说“现代精神”在欧洲还是“一个未完成的方案”,那么,在中国,它不仅尚未完成和建立,甚至可谓方兴未艾,尽管从近代以来的现代精神启蒙和转型的历程已经为时不短而且历尽坎坷。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即使作为现代学科的民间文学和民俗学在欧美已经完成了其使命,但在中国仍然是“现代精神”这个未完成的方案的一部分,因此,仍然有待“完成”并且需要“完成”(vollenden),也就是voll + enden(完满结束,全面实现)。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3-5 19: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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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彬兄出手不凡!一下子就把问题具体化了,俺理解,《草案》中列出的这些概念只是有意扩大了可选择范围,当然并不限于民俗学,咱们讨论时可以选取其中与民俗学关系密切者。不同概念的不同层次,正是有待大家讨论和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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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理论为什么要“绕道”谈哲学和普世价值?

也许窟鬼先生见俺“左躲右闪”,不正面回答和讨论问题,所以很快就失去了耐心。因此,俺就试着答复一下他的疑问(民俗学理论为什么要“绕道”哲学?)——“我相信这也是民俗学界大部同仁的期待”——并且感谢他提出的善意忠告:
    如果我们的“先进”(考虑到吕、户等人在民俗学界的重要地位)们不能面向未来延续与发展学科传统,不能在学科的延续与创新中找到恰当的衔接点,反而横空出世,强要把哲学的深思纳入民俗学的研究当中,并且给大伙造成“泰山压顶”的印象,那只能使原本脆弱的“民俗学共同体”更加混乱。这是负责任的“先进”学者们应该深省的。
如此看来,俺责任重大,是得“深省”。首先得声明,俺不是故意要“给大伙造成‘泰山压顶’的印象”,更不是要向不弄哲学的许多民俗学同行显摆“能耐”、故作高深。因为俺很清楚,这样的显摆恰恰是没能耐的表现,有种的就要在关公面前耍大刀,向弄哲学的人挑战!俺并非不敢,只是不愿(俺有点小自信,即便纯弄哲学,俺做不了最好,也不会落得最差)。俺舍学科不得,觉得学科本身还有点事可做,所以窟鬼先生看出俺不是个“自了汉”。
    好了,排除了俺的主观动机,就来看学科的客观需要。
    应该承认,无论“把哲学的深思纳入民俗学的研究当中”是否是俺“强要”,都会给同行造成“横空出世”的感觉和印象。但是,这种做法并非仅仅出于个人的主观爱好和学术兴趣,而是出于俺对学科整体和学术史的理论认识。
    在欧洲传统中,哲学本来是各个学科的基础,所以直到本世纪初,德语地区的民俗学研究所一直都在各个大学的哲学系,民俗学的博士学位也叫Ph.D.(哲学博士)。至少“后”现代以来,哲学的地位开始降级,它的基础地位不仅不再“不证自明”,反而不断受到质疑。民俗学与各个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一样,在脱离了哲学的基础和“母体”之后,开始了越来越细碎的分化(碎片化、原子化)。分化到如今,即便在同一个学科之内,分工也越来越细,过去的隔行如隔山变成了现在的同行如隔山。人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甚至研究王村的与研究李村的也可能很少通约性和共同语言。在欧美学科体制的影响下,中国各个学科的遭遇也大致相同。
    偏偏俺这个理论控还老操心着学科的整体(森林)建构和学科划分,怀念着各个学科有哲学“垫底”的时代。在民俗学初期,德国学者曾尝试对学科进行划分,但因为没有多少人理会而搁浅。俺抱持古典理想,认为学科在理论上(不一定是实际上)应该有一些不同层次的划分或分支,所以,“近年来,我在思考的过程中益发感到有必要参照滕尼斯的做法,首先把民间文学研究划分为普通民间文学和特殊民间文学,但与滕尼斯不同的是,我把普通民间文学继续划分为纯粹民间文学和实证民间文学,把特殊民间文学划分为经验民间文学和应用民间文学。其中,纯粹民间文学是普通民间文学的基础,也是特殊民间文学的基础,它试图从纯粹哲学层面讨论和研究民间文学的普遍基础问题”(拙作《纯粹民间文学关键词引论》)。请注意,俺是在学科普遍基础的层次上引入哲学,而不是让哲学进入学科的所有分支,更不是希望学科的多数人都去爱好哲学。2013年3月9日,在“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第十届年会”上,朝戈金、陈建宪两位大虾早就说过,哲学基础工作虽然重要,但不会是许多人愿做和能做的事。
    窃以为,许多同仁大概不反对学科得有基础,只是对基础的理解各有不同。俺理解,学科的基础涉及的主要是学科的普遍问题(这些问题是什么,还需要专门讨论和研究,但至少应该包括学科的“公识”而不仅仅是“共识”)和学科分支之间的关系问题。应该承认,由于以往学科内部没有明确的理论划分,所以对学科的普遍问题的讨论,只有零星的和散见的,缺乏专门性和系统性。从分散和零散到专门和系统、从学科内部理论划分的从无到有,这是学科不断从不自觉走向自觉的成熟过程。学术的进步也应该体现在站在前人的肩上推进学科建设向成熟方向迈进。前人想做而没做的,俺们可以做;前人没有的,不表明俺们就不能做不能有。
    好了,学科的基础是学科的普遍问题,而这个普遍问题恰恰在俺看来又多是普遍性的问题。可是,问题就来了。民俗学自产生以来,大多处理的是特殊性和个别性问题,除了母题、类型等概念涉及普遍性之外,民俗学者最擅长的似乎就是追寻各种民族的、区域的、群体的、身份认同的文化特殊性和个别性,逐渐遗忘了自己的出发点还有共同性和普遍性。例如,学科争论了一百多年的“民”,被理解为各种各样的社会角色,但最后,民俗学者们总算认识到,嗨,其实俺们每一个人都是民啊(邓迪斯和理查德传斯)。饶了一圈好像又回到了起点。其实,在当初,在赫尔德和胡适、周作人那里,民早就是“(人)民”了,在他们那里,民后面一直有“人”,这个“人”是普遍的价值基础,是自由的主体。后来的许多学者和政客忽视了这一点,只把“民”当作各种社会角色加以利用,在学科内和社会上做了不少越俎代庖的事情。在一定意义上说,赫尔德和胡适、周作人之所以能够看到(特殊的)民也是(普遍的)人,恰恰因为他们有现代哲学的眼光并且受到了现代自由价值观的启蒙,而后来的许多学者之所以看不到这一点甚至对民俗学伟大先驱的洞见视而不见,恰恰是因为他们远离甚至忘却了现代哲学的眼光和自由价值的启蒙。但是,正如许多民俗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无论学者是否意识到这些,中国的民众自身都正处于民主、自由的现代价值观的启蒙和自我启蒙(尽管艰难而缓慢)的过程之中。中国的民俗生活也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如果俺们继续忽视对学科普遍问题的探讨,继续对文化和人的普遍价值与特殊价值的问题采取回避(价值中立)态度,继续忽视民众的主体性和自由意志,那么,学科将如何应对时代和现实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和挑战?
不错,民俗学研究的总是处在某时某地、属于某个民族的具体的人或民及其特殊的文化,民俗学者好像可以不关心、不研究普世价值,普世价值本身也不是民俗学研究的对象,可是,在全球化时代,这些具体的民和特殊的文化却不能不与普世价值有关。正如虎彬兄在帖子里敏锐指出的那样:“文化多样性和价值普遍性,这两者的联系是绝对的!抽象的普世性和封闭的特殊主义都要克服!”“对于民众日常生活的学理探讨,反映了人们对普世价值的追寻。”这两极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俺只是觉得民俗学长期以来正确地强调了文化多样性和特殊主义,却有点忘记了价值普遍性和普世性,应该把这个环节补上,才算完整和齐活。没有价值普遍性和普世性的制衡和补充,不仅文化多样性和特殊主义可能走向极端,而且“多样”和“特殊”也无从谈起。民俗学的主流一直在谈文化、身份的特殊性和个别性,这固然是学科的本行,俺只是想在基础问题层面上提醒大家别忘了普遍性和一般性。这两方面谁也离不开谁。
    另外,虎彬兄在帖子里还正确地指出,“学科发展带有历史偶然性,非纯粹逻辑推演”,俺当然也不会迂腐到用逻辑推演去要求学科发展。俺问贤内(数年前曾教过一点形式逻辑)是否赞成虎彬兄的这句话,她说后半句赞成,前半句赞一半。俺问原因,答曰:偶然性里也有必然性啊。这话虽然有点庸俗辩证法的味道,却不无道理。俺的逻辑不好,这些年借着学哲学补了一点课,但形式逻辑仍然很差。不过,俺想,学科的发展之所以不完全是偶然的,恰恰因为学科不是完全偶然的、无目的的无序发展,而是有目的的,学者最好是明确学科的目的并且有意识地、主动地推动和促进学科目的的实现。当然,这只是理想状态,现实中总是有人自觉有人不太自觉或者有人清醒有人醉,甚至有人根本不承认学科有什么目的。另外,俺也认为,研究的对象或现象可以没有或者往往没有逻辑,但是,俺们的研究不能跟着没有逻辑,而是必须讲点逻辑推演。否则,写出来的东西可能不是论文而是随笔、散文。前几天有友人痛心疾首地谈及中国学者的文人化倾向,俺也一直在有意识地避免这种倾向。
    总之,如果俺们承认学科需要基础,而基础又涉及普世价值(自由、平等、主体性等等)问题和逻辑推演问题,那么,恰恰是德国哲学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深刻思考并且已经对世界范围内的现代社会和现代诸学科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邻壁之光,堪借照焉”,老大和俺借德国哲学来考虑本学科的基础问题,似乎不仅不是“绕道”,反而是必由之路了哈。
俺想尽量通俗地解说理由,难免挂一漏万。容后有机会,再行补充。
    最后,俺认为,学者的主要任务是生产知识和观念,所以,窟鬼先生问:“我们既然想要贡献社会,何不学习‘卢作孚、晏阳初、梁漱溟’等人的作为呢?”俺虽然对晏阳初等前辈十分敬佩,但也认为,学者固然可以像他们那样直接投入“实践”,更可以立足本职,用知识和观念的生产来“改造”世界,因为知识和观念的生产也是一种实践,而且好知识和好观念付诸实践之后对世界的改变要大得多,所以霍姆斯才说:治当今世界的是手无寸铁的康德,而不是黄袍加身的拿破仑。这句话的一部分意思是说,康德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变成并且落实为欧美社会的社会现实和制度框架,所以,那里的民俗学已经有了民主、平等和自由的不言自明的观念前提和社会前提,或者说,这些普遍的观念前提和社会前提已经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不需要讨论的学科基础和前提,他们一般只需直接谈论文化的差异性、个别性和多样性就足矣。但是,中国民俗学无论在观念上和社会现实层面都还不具备这些前提,所以这些普遍性的问题仍然是中国民俗学有待论证和建立的基础问题。关键的问题是,中国民间文学或民俗学的内在目的恰恰与这些普遍性的问题直接相关。既然在俺眼里把这些普遍性的问题讨论得最彻底、最清楚的仍然是德国哲学,那么,这也就是俺“把哲学的深思纳入民俗学的研究当中”的重要理由,因为“我们不能认为一个人或者一门学科存在于现代就是一个现代人或者一门现代学科。不经过现代价值(自由、平等和民主)的自我启蒙和洗礼,即使存活在当下,也不能真正成为一个现代人或者一门现代学科”(拙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能给中国带来什么新东西》)。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3-18 15: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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