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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文:《民俗志对于民俗学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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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村的算不算?
当然民俗学最优秀的成果是学者们的博士论文,这和西方人类学很多高产人类学家的民族志写作不一样。
我们的博士论文可以说是教育体制和学术体制下的产物,因此即使如西村或北师大许多优秀“民俗志”博士论文也和西方人类学那些经典的民族志作品有所区别。一个是为了完成毕业论文,或者是某项科研项目,指向是十分明显的,可能今天要呼吁的是纯粹的“民俗志”作品,比如《红山峪村民俗志》。
这可能不是学术专业团队和学术制度化如此严格的时下能解决的问题。
可能跟学者个体的努力有关,比如铁梁老师的努力。
当然,对民俗学的不同表述也会解构关于民俗志作为学科基底的言说。
其实,说道纯粹二字,可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社会联接如此复杂,学术行业也有各自不同的生态环境,真正纯粹的研究可能越来越难以看到,当然并非强调西方人类学的民族志就是绝对纯粹的东西。
不过真正出现好的民俗志作品可能一方面需要学术市场强烈的需求,另外又要有比较规范的学术评价标准。
一个学科没有自己的“公共性”也很难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否则,看民俗学者个人的兴趣了。当然近些年来不断强调的学科问题意识和学科指向问题是否遮蔽了民俗志材料本身的重要性、完整性、和逻辑性表述,因为社会环境的极具变迁,碎片化的地方性无法通过以前那种分类清晰的材料结构来展现了,只有不断的追问才能进入到某种学科想象力的境界,那么,民俗志又应该是一种什么样子的呢?而民俗志的任务能不能很好的完成,是否又涉及到要修正对民俗志的定义呢?
如果大家讨论的民俗学史上的民俗志生产,那已经是历史了,没有办法去改变。而如果讨论的是作为社会科学的叙事的当下及以后的民俗志写作,可能还有许多必要商榷的地方。最明显需要的讨论是民俗志的结构性与开放性的问题。完全的现象学的民俗志叙事究竟在的多大可能上能够实现,或者说情境性的民俗学研究中,通过书面文字(学术论文、专著)表现出来的情境性究竟是何种情境性?比如今天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就有人提出完整的声音影像(甚至是三维的)记录是主要的“志”的方法,而社会科学的叙事只是辅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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