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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与社会语境:对行动的哲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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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与社会语境:对行动的哲学分析

  张帆

  我们的生活是由各种各样的行动构成的,小到诸如“开门”的动作、日常生活的举手投足,大到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而对于“行动”的内涵、意义以及“行动”与“行为”概念的差异等问题的思考属于哲学所关心的命题。

  对于行动问题的哲学思考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理念。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意义不在于语言本身,而在于语言的使用。基于这种理念,维特根斯坦实质上是把语言本身看做一种行动。此后,对行动的研究分化为两条主要的进路:语言哲学进路和社会学进路。

  传统的语言哲学进路以语言哲学家奥斯汀、塞尔等人的观点为代表。奥斯汀对行动的研究,是对维特根斯坦“语言”与“行动”关系问题的理解的延续和深化。在《如何以言行事》一书中,奥斯汀认为,语言的功能就在于完成某种行动。他把人类行动区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以言表意行动、以言行事行动和以言取效行动。奥斯汀的研究虽然涉及对“行动”与“行为”概念的区分,但这一区分并不十分明确。

  奥斯汀的学生塞尔将奥斯汀的“言语行动”理论作了精致化处理。在坚持认为语言的功能在于“以言行事”的前提下,塞尔的主要贡献在于引入了“意向性”概念,对“行动”与“行为”概念的区分也比奥斯汀更清晰。自塞尔之后,“意向性”才被确定为判断“行动”与“行为”概念的主要标准:“行动”具有意向性,而“行为”不具有意向性,只是一种单纯的肢体运动。二者的关系可以用公式简单概括为:“行动”=“行为”+“意向性”。

  社会学进路以温奇和柯林斯等为代表。在温奇看来,维特根斯坦所谓“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的理念紧密相关,有多少种“语言游戏”就应当有多少种类型的“生活形式”。因此,温奇认为,我们对问题的讨论不应当脱离问题所属的“生活形式”。“生活形式”理念的引入,开辟了行动研究的社会学进路。

  温奇强调的主要是“生活形式”中所蕴涵的“以相同的方式继续”的规则,即规则的“同一性”问题。因此,温奇是从“行动”与“行为”产生的规则入手,对之进行比较明确的区分。首先,温奇强调无论行动还是行为都要受到自身规则的制约;其次,温奇认为对“行为”的理解属于个人理解,而能否把“行动”看做是相同的,则取决于社会认同,亦即“行为”遵循的是个人规则,而“行动”遵循的是社会规则。

  受到温奇对行动规则的阐述的启发,当代科学知识社会学家柯林斯认为,传统的语言哲学对“行动”内涵的界定,尤其是对“行动”与“行为”概念的区分并不明确,往往只注意到行动者的意图,却忽视了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应当遵从的社会规范。柯林斯还将温奇所谓行动的“规则”明确为一种“社会语境”。

  在柯林斯看来,区分“行动”与“行为”概念,至少应当参考两条标准,即意向性标准和社会语境的标准。在这两条标准下,柯林斯进一步明确了“行动”与“行为”的内涵。柯林斯并不否认传统哲学上的“行动具有意向性”、“行为没有意向性”的观点,但同时指出,行动者不需要在行动时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而只需要在思考的同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柯林斯强调,对概念的理解不能脱离概念产生的语境,因此,不能脱离社会语境孤立地谈“行动”或“行为”。从社会语境的标准出发,“行动”是某人在某个社会中有意识地做某事的过程。用公式简单概括就是:“行动”=“行为”+“语境”。

  此外,柯林斯还认为,介于“行动”与“行为”之间存在一种新的行动类型,代表着用相同的行为完成相同行动的行动。比如,生产线上的工人在拧螺丝钉时,每次都重复同样的动作,就好像机器人一样。柯林斯把这种行动称为“特殊行为行动”,或类机器行动。

  行动研究的两种进路,其最大区别主要体现在研究视角的不同:语言哲学是从“语言”出发看行动,而社会学则立足于行动本身来研究“行动”。研究视角上的差异直接反映出当前对行动的研究已经转向更微观的经验层面。这启发我们,未来应当着力从实践的层面入手,将对行动的研究与科学,如心理学和人工智能研究相融合。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10-12

[ 本帖最后由 放牛班的课堂 于 2010-12-8 14: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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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行动”这个词貌似最近提的挺多的,很多都是从哲学层面提的,也是一个新的思路说不定。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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