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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与人类学的界限谁也说不清

引用:
原帖由 英古阿格 于 2010-1-25 02:33 发表
我说的是“民俗学与人类学的关系谁也说不清”,
金文兄将我的话设定为“民俗学与人类学没有区别”。

原来在此!
民俗学与人类学,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不是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我的意思和英古说的有点不同,我的意思是:

民俗学与人类学,
虽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可我不是你,你也不是我。
你想兼并我?我可不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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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25 11:45 发表

施兄啊,这样说,不厚道的人就不是我了。当时把你给“我们”的时候,我就道了歉:“对不起,未经施博士同意,我把他给我们了”,有此一句吧?当时老兄并无异议,现在旧账重提,确实不该啊!愚看,应该受同情的人应 ...
金文兄,你这折旧速度也太快了。
才过去两星期,咋就算“旧”账了泥?
要是才过两星期,会计就以“旧账”为由不报你的发票,我看你才要跳脚。

另外,那个“我们”更正为“咱们”,把你也“统一”进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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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reatehn 于 2011-5-18 12:19 发表
不是说不清,能说清的人还没到。布朗在《社会人类学方法》大篇幅的区分民族学和社会人类学,为什么,因为那个年代二者混淆一块了,没有人能区分完全。一个年代一个年代的问题。也许下一个就是区分民俗学和人类学的布 ...
估计这个能说清的人还没出现,人类学或民俗学中的一支甚至两支都已经从学科目录中消失了。
即使布朗在自己的书中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可到了别人的另外一本书中,它又不清楚了。
每人人执行的标准不一样,区分的理由不一样,划出的界限也就不一样。
其实真正最关键的问题是:
这个问题根本不用说清楚,它并不妨碍学术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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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能独立固然好,
能为大家的共同利益贡献力量,这样的学者也理应受到我们的尊重。
但是,
有人从大处着手,也得有人从小处着手。

从小处着手,
也就是说,得有人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具体题目。
不管这题目是民俗学也好,人类学或历史学或文学也好。
你的东西做得好不好,
不论什么学科,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只要你的东西做得漂亮,
你自称民俗学者,那么,别人就不敢小看民俗学。
你自称人类学者,那么,别人就不敢小看人类学。
民俗学行不行,
关键还看那些自称民俗学者的人做出来的东西行不行。

从大处着手的,像卖酒的。
从小处着手的,像酿酒的。
酒酿好了,卖酒的才能把生意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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