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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与人类学的界限谁也说不清

民俗学是什么?

接下来是不知道哪位达人整理出来的以“民俗学是什么”为题的一些资料,有点意思。我转过来给各位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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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巴利斯


  民俗由原始部落和文明民族的传统的创造物所构成。其中既有以韵律和散体为形式与以声音和文字为材料所创作的那些作品,也包括俗民信仰或迷信、风俗和俗成的行为举止、舞蹈和小戏。而且,民俗学不是关于某一个俗民社会的科学,而是传统的民间学和民间诗学。
(2)M·巴布尤


  每当一支摇篮曲被唱给一个孩子的时候;每当一首小曲、一则谜语、一个绕口令或计数歌被用在托儿所或学校的时候;每当格言、谚语、寓言、呆话、民间故事、炉边逸闻被重复讲述时;每当俗民出于习惯沉浸于歌舞、沉浸于由来已久的游戏技艺和其他赏心乐事以欢度年关或其他节日时;每当一位母亲向女儿示范如何缝纫、针织、纺纱、织布、刺绣,如何制床单,如何编腰带,如何烤旧式蛋糕时;每当一个休养生息在祖传土地上的农夫用传统方式教养儿子或在播种和收获季节向儿子传授如何观星云预测天气时;每当一个乡村匠人——木工、雕匠、鞋匠、首饰匠、铁匠、造船师等——训练学徒使用各种工具做出各种用具时;每当传统社会三百六十行的知识、经验、智慧、技巧、习惯和实际操作不是通过书本和学校教师而是通过言传身教代代相沿时,仍在发挥功能的民俗就在它固有的领域里呈现出来了。这种活生生的民俗在生活中总能够吸收、同化新因素。民俗是旧式的,或许已显得有些苍老或完全陈旧,并且在现代社会发展和工业化的冲击下正急骤地萎缩着。
  从上个世纪以来,学者们已经收集到了无数关于民间传承的材料,并对它们进行了分类和研究。这些学者被称为民俗学家。他们根据自己的才能和兴趣,专攻这个领域的个别方面,有的成了民间故事或民歌的研究专家,有的则在民间工艺、舞蹈和竞技研究方面卓有成就,还有的则专事研究俗信和风俗。因而,他们的专门化使他们的研究不能涵盖整个民俗领域。
  民间艺术和工艺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民俗的范围应该扩展到能囊括居住形式、雕刻、雕塑、金银铜铁锡等金属器械的制作、纺织习俗和古代洞穴艺术。甚至一些藏于我们的档案馆的书面材料,如那些与旧行会的活动、作坊和传统的手艺培训学校有关的文献对于民俗学的意义不亚于它们对于历史学的意义。民俗学特别欢迎对民俗事象开展比较研究,全面比较和专题比较不可偏废。
(3) 威廉·巴斯寇姆


  从人类学上讲, “民俗”这个词用以指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歌曲和多种其他形式的以口语为媒介的艺术表现。因而,民俗就被界定为语言艺术。人类学家知道,有一些重要的以“民俗学家”闻名的学者专心于风俗、信仰、艺术、工艺、服装、居室和食谱。但是,在他们自己对世界各地土著人的研究中,这些项目被列入物质文化、绘画和造形艺术、经济技术、社会和政治制度、宗教,并且所有这些都被纳于“文化”这个总概念之下。然而,文化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部分不能归入上述人类学家的任何一个类别中,所以被单列为民俗。从民俗的范围看,它明显地被界定为是有关文学的。文学是书写的,但是民俗即使是在有文字的社会也可能从来不曾被写下来,民俗也存在于根本没有文字的社会。
(4) B·A·波特金


  在纯粹的口头文化中,一切都是民俗。而在现代社会,使民俗有别于其他文化事象的是在习得知识上人际传递占优势和风俗、传统对普遍观念的产生起首要作用。口头传承向书写和印刷的转变与其说破坏了它作为民俗的作用,不如说由于确定了它的形式,因而更有助于它保持自己的活力,更易于向异族异域和其他文化层传播。对于民众来说,记忆所保持的与它所遗忘的一样多,记忆的限制和损坏作用与传播和改进作用一样大。在口头和书面传统的相互作用中,在文化变迁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再度流行与保存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普及与提高或说大众化与精英化同样关键,并且最后的决定因素是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集聚起来的趣味和判断。从这种等同于一个民族的才智的创造性记忆里收集起来的重要的民间文学作品总是无数民歌手、讲述能手、采录人、学者、宗教人士、职业艺术家和艺术批评家与不善言辞的民众合作的产物,总是学者们关于民间的知识与民众自己的认识结合的成果。
  在人际传承的范围内,不同层次和水准的民俗和俗语应该辨析清楚,分别对待,并且每一种或每一件事象都要与它在其所属社会和文化总体中的历史和功能联系起来考虑,因为民俗呈现为多种不同的形式,并以复杂的方式广泛传布。民俗的大部分和中心更多地不是体现在民歌和民间故事中,而是体现在个体牵涉到群体的情绪紧张阶段如诞生、毕业、成年、结婚和安葬(这是受过教育的和老练世故的人与未受教育的和天真的人所共同经历的)习俗和信仰中。民俗的另一个显著的方面是大众的神话表象和幻想,它们主要是关于不可知世界的奇迹和英雄崇拜的。当民俗进入书面世界和学者层的时候,它就变得越来越复杂,它的表现就变得越来越自觉,并趋向于形成权威性的正规传统,成为文化主流的一部分。当民俗表现在口语世界和非学者层的时候,它形成了我们的口头文化的一个基本部分,其中广为流传的谚语和母亲们代代增益而成的讲唱作品用它们所包含的传统符号把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而,民俗对地缘和亲缘的影响、对经验和智慧的分享的作用都是确凿无疑的,民俗也有自己卓越的艺术成果,在这些作品中,艺人们既成功地使自己向民间传统认同,又完满地给这个传统以普遍的形式和意义。在民间文化或民间艺术这两个层面上,民俗的整合作用及其作为遗留物的价值源出于对群体经验的反映和参与,源出于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融合。
(5)多尔逊

传统的定义


  从民俗现象最初被概念化时起,民俗这个概念就显得是一种隐藏的、被遗忘的和落后的文化的基本构成。可以从两个方面看这种民间文化是怎样隐藏着的:第一,它深藏在遥远的过去,有些在史前时期,那时,原始人以万物有灵观看世界,其他则在公元前,那时,还没有基督教可信的人正潜心于蛮族礼仪;第二,它隐匿于农村和山乡,远离繁华的文明中心。在乡下人中,陈旧的方式、习俗和信仰这样一些在自己流行的时代曾是中心和关键的东西现在则成了徘徊着的过时的遗留物——这就是规律。在不同的民俗研究者看来,“过去”的意谓是不一样的。它或许被形象化为在愚昧状态中人类的黎明期,或者被当作尚未败落的极高的古代文明,但是,不管怎样,民俗是过去孕育的,也只活跃于过去,是以往某个时代的遗迹、余响或文物。
  陈迹、大众古董、遗留物这样一些19世纪关于民俗的同义语清楚地显示了民俗概念的意义。与此相应的则是象“迷信的”、“文盲的”、“落后的”及“原始的”这样一些轻侮性的术语被用来描述拥有这种民俗文化的人。同时,又有人用另一套术语如“质朴”、 “纯真”、“田园诗般的”和“自然”来尊崇他们。无论是受羡慕,还是受贬斥,folk都代表着一个不同于权力、财富、发展和工业中心,不同于大都市的文化和政治活动的世界。我们可以用一套基本上是列维—斯特劳斯式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二元对立来详细地说明民俗:
     俗民阶层  社会精英
     乡土的   城市的
     农业的   工业的
     农民    工人
     文盲    文人
     手艺    机器
     口头语言  大众传播媒介
     落后的   现代的
     迷信的   理性的
     巫术的   科学的
     边远的   中心的
   这组鲜明的对照激发了民俗理讨探索者们强烈的兴趣,并促动他们去调查那些被高度的现代文明所淹没了的、新发现的、鲜为人知的和意想不到的民间文化。正是民俗学史上那些杰出人物的观点和活动做了这个民俗定义表的理论文献。
传统定义的修正


  有些外人把民俗看作博古家溺爱的无聊玩意儿——这种态度经常可见,而把民俗学想象成关于过去的学问,想象成研究特别有趣但落后、衰败的亚文化的学问。不用他们这么说,我们都承认,民俗研究从一开始就是与古董和“原始的”乡下人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另一方面,要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描述民俗研究,民俗学已把自己呈现为当代性的,它面对“此地”和“现在”,面对城市中心,面对工业革命,面对时代问题和思潮。根据这种观念,哪里有活动哪里就有民俗,民俗根本不是某种死水中的沉沙。
  这两种观点显得如此对立,仿佛完全不能相容。然而,它们并非不可调合。 “Folk”不必仅指乡下人,最好表示趋向传统的匿名群众。即使乡下人搬进城里——在过去几十年里,乡土人口的流入使世界各大城市人口骤增,民俗学家并不因而丧失对他们的兴趣。出生在城里的后代也并不必然失去作为民间群体(folk groups)的特点,因为他们的生活,他们的行为、服饰、烹调、语言表达和世界观也可能由传统力量来定形。如果我们回想一下当初吸引格林兄弟及维多利亚时代那群伟大作家的民俗性质,那种虽然还在同一国旗之下但已进入与知识分子文化不同的文化的感受,我们就会重新界定民俗,而避免古董主义的倾向。如果我们用“口头文化”、 “传统文化”或“非官方文化”来代替“大众古董”,我们就比较接近民俗学家思虑的真正的焦点了。 “传统”也需要重新界定,因为各种传统都在不断变得入时。主张遗留物说的哈特兰得在1885年曾简明扼要地表述过这一观点:“我坚信传统总是不断被创新的,并且源于近代的传统在我们周围不乏其例,它们并不比古代传统少”。非官方文化相对于教会、政府、大学、专家、集团、纯学术和科学等的高级的、可见的、组织化的文化。非官方文化的模式表现在民间宗教、民间医药、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和民间哲学中。不过,非官方文化象官方文化一样充分反映它那个时代的精神,因为两个都立足于同一个历史时期。并且,对古董的偏爱会为燃烧的民族主义热情火上加油。
(6)A·邓第斯


  自从威廉·汤姆斯1846年创用“Folklore”这个词以来,关于应如何给它下定义的争论就没有中止过。绝大多数定义都注重解释“lore”,只有少数定义说明了“folk”。是作为民俗事象的“lore”而不是使用这些事象的人在起源、形式、传播和功能方面接受过描写研究。但是,究竟什么是民俗?在民俗学家中迄今尚无广为接受的定义。不仅不同国家的民俗学家对民俗有不同的看法,就是一国之内的民俗学家关于它的性质的观点也大相径庭。收录在《民俗、神话和传说标准词典》中的二十一个简明定义多少反映了这种分歧。最普遍的定义标准或许是民俗的传承方式。民俗因而被说成是或包含于“口头传统”。
  然而,使用这一标准造成了一些理论困惑。第一,在无书写的文化(人类学家称为“无文献的文化”)里,几乎一切传播都是口头的,并且,即使语言、狩猎技术和婚姻法则是一代一代口头传递的,也难得有民俗学家会说这些文化事象是民俗。而且,即使是在有文字的文化里,一些口头传播的信息,如怎样驾车,怎样刷牙,一般也不被当作民俗。关键在于:既然民俗之外还有许多事象是口头传播的。那么口头传播这个标准本身就不足以区别民俗与非民俗。第二,有些民俗形式似乎只通过与口语相对的文字来表现和交流,如题词、花边文学、墓志铭和一些传统书信(如回文信)。在实际工作中,一个老练的民俗学家不会仅仅因为一篇故事或一首叙事歌在某一发展阶段曾以书写或印刷的形式被传播过而不承认它是民俗。也许,他会分辩,如果一篇故事或一首叙事歌从来未经口头传承,那么它就不是民俗。它或许是一篇以民间模式为基础的作品,但毕竟不能与民间模式完全等同。可是不要忘了,前面提到的那几种文字形式就基本上不在口头交流。第三,我们怎样解释依靠手势动作的民俗形式?也就是说,这里有个问题。民间舞蹈、游艺、姿态是否口头传承的?一个孩子可以通过观摩和进入角色而习得这些形式,言语训导并非必不可少。民间艺术也是如此。因而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民俗通常直接通过语言或动作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有时也通过间接渠道,例如,当一个民间艺术家临摹另一个艺术家的现成作品而并不与这另一个接触时,这种间接传播就发生了。
  侧重解释“folk”的定义比较少见,也同样不能令人满意。甚至有些民俗学家错把“folk”等同于农民阶层或乡村群体。如果人们接受了这个狭窄的“folk”定义,就会推断:城市居民不属于“folk”,因而他们就没有民俗。另一个同样不得体的观点是:民俗是由一个“folk”在遥远的过去创造的,而延续到现在的民俗则只是一些零散的残留物。根据这种谬论,现代人根本不创造新民俗;而且还在忘掉越来越多的民俗,因此民俗不久就会荡然无存。
  其实,用一种定义方法确立folk和lore的意义,使初学者都能理解究竟什么是民俗,这不是不可能的。 “folk”可以用来指任何人类的群体,只要这个群体至少有一个共同点。至于这个连系群体内部各个体的共同点究竟是什么,则要看具体情况。它可以是相同的职业、语言,也可以是共同的宗教,等等。重要的是,这样一个因为某种理由而结成的群体得有一些它确认为属于自己的传统。按理,一个群体至少包括两个人,但是,一般而言,大多数群体包括众多的个体。群体的一个成员或许并不认识其他所有成员,但他很可能懂得群体传统的基本内容,懂得使群体得以有一种群体认同感的传统因素。因此,如果群体是由伐木工人或铁路工人组成的,那么这种民俗就是伐木工人或铁路工人民俗;如果群体是由犹太人或黑人组成的,那么民俗学家就可以探讨犹太人或黑人民俗。即使是一个军事单位或校园,也算一个“folk”。拿校园来说,那儿有许多习俗(如兄弟会的戏谑和入会仪式)、故事(如关于笨拙的运动员、漫不经心的教授和不好对付的头头)和校园歌曲。最小的群体可能是个体家庭,其传统常包括习语和家庭口哨(淹没在人群中的家庭成员借以互相招呼)之类。据可靠调查所示,这些家庭传统(家庭成员往往坚信它们仅属于自己的家庭,旁人一无所知)在许多家庭都有发现,有些甚至存在于世界的不同民族中,拔掉小孩稚齿的家庭传统就是一例世界性的家庭习惯。
  正是基于对于“folk”的这一定义,职业民俗学家一方面热心于从澳洲土著和美洲印第安人那儿收集民俗,另一方面则积极从工会和美国小学生那儿收集民俗。每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民俗。那么,究竟什么是民俗呢?
  开列一个民俗诸形式的清单的定义方法也许不能尽如人意,但是,这可能对初学者最为适宜。当然,为了完善这种定义,每种形式还得有自己的定义。麻烦的是,象神话和民间故事这样一些主要形式需要一本书的篇幅才能说清其定义。我们在这里只能为读者提供下列清单,它也许不无助益。民俗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笑话、谚语、谜语、圣歌、咒语、祝辞、诅咒、誓言、脏话、驳词、笑谈、讽词、绕口令和打招呼的套话;也包括民间服饰、民间舞蹈、民间戏剧(和笑剧)、民间艺术、民间信仰(或迷信)、民间医药、民间器乐、民歌(如催眠曲和叙事歌)、民间语言(如俚语)、民间明喻、民间隐喻和命名(如绰号和地名);从口头史诗到题词、墓志铭、厕所留言、五句头滑稽诗、拍球歌、跳绳歌、数手指歌和脚趾歌、秧马歌(把小孩放在膝上逗时所唱)、定人歌(在游中据此决定轮到谁)和婴儿歌,都是民间韵体。民俗还包括游戏、专门姿势、象征符号、祷词(如吃饭前后简短的感恩祈祷)、玩笑行为、民间语源传说、食谱、缝绣图案、住宅仓窖栅栏的类型、街头叫卖以及传统上召唤或役使动物的习惯语。还包括记忆符号、信封留言缩写(如用SWAK表示“装有一个吻”)、对身体异象的传统说明(如打噎或打喷嚏后)。节假日风俗也是主要的民俗形式。
  这份表对民俗形式进行了例释,但还不是全部民俗形式。这些方面的事象以及对它们的研究都被称为“folklore”。为了避免歧义,最好用folklore指事象,并用fol-kloristics指对于这些事象的研究。
(7)A·M·埃斯比诺莎


  民俗或大众知识是人类世世代代的经验、学习和行为所积累的知识总汇,它的大众的和传统的性质使自己与所谓的科学知识区别开来。但是,这两种知识之间的区别并非总是泾渭分明的。那些从世界各地的野蛮和未开化地区、从“文明”国家的乡民和不使用文字的人们那里收集起来的民俗资料在极大意义上是社会人类学的资料。这些资料或者来自人类学的历史资料,或者来自当代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的采录。明确地说,民俗包括信仰、习俗、迷信、谚语、谜语、歌曲、神话、传说、故事、仪礼、法术、巫术以及原始的、不使用文字的人和文明社会的普通人的所有其他表现和行为。民俗往往是根深蒂固的,即使是在达到了高度文明的民族中也不乏它的表现。民俗也可以说是原始人类精神的一种真实、直接的表现。
  民俗学是人文知识的这样一个分支:它以科学方法收录、分类、研究民俗材料,以便理解历朝历代的人们的生活和文化。民俗学是社会科学的这样一个分支:它研究并解释文明史。民俗学保存文化的各种模式,通过它的研究,我们才得以解释文化的各种母题及其意义。可见民俗学对于人类生活的历史及其理解问题意义重大,贡献良多。
(8)G·M·弗斯特


  任何一个被当作民俗资料出版的调查报告都显示了作者确定民俗范围的愿望。我主张把民俗的定义下得保守一些。在我看来,当民俗这个概念被用来指世界上文明的和其他的各个民族的非书写的文学现象时,它的内涵是很复杂的。自然,叙事文学,无论是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还是轶闻逸事,是最基本的。此外,还得加上谜语、童谣、谚语、民歌,以及五花八门的民间信仰和迷信。不管这些是如何表现出来的,这些方面的材料都是民俗。另外,人们也会看到还有一些材料如游戏、翻线戏、礼仪、巫术等也被当作民俗来看待,但是,在我看来,它们本身并不能算作完全意义上的民俗。我不想给民俗下一个正式的定义,我只是想说,在重视民俗的文学核心的前提下,民俗最好按具体情况下操作性定义,而不能照什么一成不变的性质来下死定义。
(9)T·H·格斯特


  民俗是任何一种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它被保存在意识层面和潜意识层面,它蕴藏于普遍流行的信仰和行为、习俗和典礼之中,蕴藏于被广泛接受的神话、传说和故事之中,蕴藏于艺术和工艺品之中,这些活动及其产品与其说表现了个人的性格和资禀,不如说表现了群体的特性和才能。因为民俗是大众传统的一个凝聚点,是民族精神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民俗总是作为比它更正规的文学艺术的源泉和参照系而起作用。但是,它又与这种文学艺术大不相同,其根本在于它属于整个民族,被整个民族所创造,并为整个民族发挥功能。
(10)M·哈蒙


  如果要给民俗下定义的话,我们不应该把它局限于知识的某些分支,局限于某些人,而应该参照它被获得、被使用、被传播的方式方法。确实,某些类别(如民歌)在我们的印象里与民俗的联系比其他类别更多,但是, “lore”(知识)的基本意义毫不排斥任何类别。确实,民俗在某些文化或群体中比在其他文化或群体中更有势力。但是,每一群体和群体中的每一成员都不是单一性的,其中既有民俗成份,也不乏非民俗成份,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比例问题。如果进行充分研究,我们无疑会发现一个原子科学家将不愿意从梯子下走过。如果资料充分,我们不难看到高度典型的民间产品中所体现的一致的特性。我们在任何类别、任何群体或个体、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能与民俗不期而遇。因此,民俗最好被看作由信息、技艺、观念、产品、作品等等一个人诞生于那个环境就不可避免地要习得的一切所组成。人们获得它不象吸收学问那样目的明确。它的产生和发展本身就不一定是合乎某种目的的。它在具体环境中呈现,被接受,被使用,被改变,被传播,被遗忘,这些并不受制于个体的主观冲动。或许有人刻意反对它,正如在西化思潮中的中国民俗的命运;或许有人刻意复活它,保持它;不过,对于“民俗是什么”这个问题来说,这些都是题外话了。有些知识会演变成民俗,如占星术;有些民俗会被替代,会被用非民间的方式开发利用,如“卍”字形符号的母题。某个人的艺术品会成为群体的象征,如美国的自由女神塑像;同时,某个群体的象征又会进入个人的艺术创作,如毕加索一幅画中的一具非洲面具。只要这些东西以民俗方式被习得,被使用,被传播,它们就是民俗。当它们不再如此,或者在它们是这样之前,也就是说,当它们被以另外的方式受用的时候,它们自然不算民俗。
  民俗的发展性质不允许严格确定它的范围。只有当群体是一个有极强的凝聚力和极完整的连续性的纯粹的单元时,民俗才是轮廓极鲜明的。象交通、通讯、知识的分化、职业的专业化等都势在冲击群体的凝聚力,也就势在瓦解这个群体的民俗。不过,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民俗不再存在,停止了演化,事实上,它只不过变得更难以捉摸了。我们也不能再简单化地用传统的人种和地理概念来思考群体,因为群体还可以建立在职业、年龄、性别、经济、教育、利益等等基础之上,在一个复杂的社会里,新的群体总在不断地涌现。来自民俗的层累积聚,并被我们作为标志的“群体特性”不能被看作是与个体性对立的。民俗是个人与他的伙伴共享的东西,正如他们都有眼睛、手和语言一样。民俗不是异于个体的,而是个体全部所有的一部分。它使个体与他所属的那个特定的人类群体和谐相处成为可能。
(11)M·J·赫斯科维兹


  民俗学起源于对奇异的文化事象的研究,民俗也曾被认为是文明的民族在历史早期的遗留物,现在民俗学已经变得越来越是指对任何有文字或无文字的群体所有的非书面文字的研究了。这一发展是恰当采用人种志方法的必然后果。人种志方法使我们不断深入地透视人类文化的性质和功能,它也使旧的比较研究相形见绌,文化遗留物概念就是这种比较研究的产物。当代所谓的原始人的习俗并不等同于西欧各国历史上的祖先们的习俗, 这在现在已是不言而喻。换句话说,无论什么地方发现的所谓原始人都不是当代人的祖先。在欧洲,人们是在对于一个不同于民俗学的学科的农民的文化及其他历史风俗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之后才认识到这一事实的。通过更加严格地确定自己的论域,这一新颖的角度使民俗学家们得以自由地研究世界各地不管是否有书面语言的各民族的大众文学形式。而且,这种研究将不仅被用于对于情节和事件的探讨,或者对于发源地和故事原型的发掘,而且还将有助于参照所有当代文学的标准、范畴和问题来思考这些通俗的流行的形式。
(12)G·赫左格


  狭义的民俗,也就是美国人通常所说的民俗,包含这样一些首先是由口头传承的文化中的文学和知识类别:神话、故事、民歌和其他类型的口承文学;作为这些文学形式的媒介的语辞和方言;因为与民歌的密切关系而被牵涉的民间音乐和舞蹈;再加上习俗、信仰和“民间科学”。可见,民俗既存在于乡村,也呈现于城镇,还可见于不宜用乡村和城镇来划分的各种群体,不过,它首先是属于乡村的。在欧洲和拉丁美洲更常见的“民间生活”概念意义更广泛,它涵盖了一个民间群体的全部文化。通常来说,一个民间群体是指一个乡村共同体,它的生活模式与一个城镇共同体大不相同。这个特殊的“民间”概念导致了这种意义的扩大化,不过,它还没有影响到对于“原始的”或文字前的社会的研究,在这种社会研究中,一个人类学家在社会科学和语言学中的造诣对于他把土著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对于他卓有成效地评价口头民俗的历史和功能是必不可少的。上述研究兴趣和工作的不同是文化和社会学者(人类学家、乡村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与作为文学学者的民俗学家)取不同的研究方向和方法的产物。无可怀疑,民俗学家与其他学者只有通过进一步熟悉彼此的方法、观点、知识和视点才能共同在研究上获得进展。
(13)R·D·杰姆森


  民俗学是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民俗资料包括神话、传说、惯例、故事、迷信、宗教、仪式、风俗、舞蹈、对人和自然的解说,它们是世界各地的、人类历史各个时期的所有种族群体必不可少的。因为当这些群体或组成这些群体的个人历经危机时,它们就是人的观念的全部结构,并且经常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所以,民俗资料就成了人类在抑制自己的恐惧和欲望时,在寻觅那一份总是逃离他的安全时的人性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明。以研究民俗为职事的民俗学家难免受到民俗的潜移默化,他们也常会觉得自己好象不是在研究民俗,而是在参与设计民俗。
  民俗研究的方式如下:第一,收集实际发生的活资料,尽量排斥民俗学家自己的编造欲望——这是一种创造民俗事象的原始冲动;第二,通过对若干人种群体所有的关于同一现象的资料的比较,确认它们的同和异;第三,检讨隐含在资料中的信仰;第四,检讨产生这些民俗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动力;第五,检讨民俗对个体和群体所起的功能。
  接触民俗的人现在在西方文化中被称为民俗学家,但是,此前他们被称作江湖客、传教士、诗人、神秘主义者、药师和学者。所有这些人,无论他们是创作史诗的,还是编《圣经》中的《摩西五书》的,抑或是编民俗百科全书的,都有一个基本目的,这就是把他们各自的资料以一种方式汇聚在一起,使它们显得合“理”。民俗学家想推究的理论是形形色色的,例如,其中的许多就旨在证明他们的社会群体比其他的更高贵,因为被他们这个群体所普遍接受的迷信是合理的教义,而被“我群体”所排斥的迷信则是邪恶的,或最古怪的异端邪说。每个群体的民俗都千方百计地倾向于巩固这个群体,把安全感赋予这个群体,并因而赋予每一个成员以优越感,例如,家庭笑话就能给我们满足。
  现时代为一个古老的冲动带来了崭新的辩白。 “科学”的民俗学家狂热地探讨本源,并用对于开辟神话、星神话、图腾制、传播主义的讨论和其他自以为是却理由不充分的解释塞满书页。每一个民俗事实不是只有一个意义,而是多义的,即使对于群体中最盲目地接受这一事实的人来说也是如此。
(14)G·P·库拉斯


  民俗是关于传统的大众化的信仰、故事、迷信、顺口溜、关涉超自然力量的各种现象,这些信仰在节日习俗中的表现、游戏、丑角戏、民歌、舞蹈等的科学。民俗在根本上是一种集体的产物,它被代代相传,经专门采录者载入书面。关于民俗的范围多有争议。其中最狭窄的定义把它限定为仍表现在文盲和乡下人生活中之古代宗教仪式的残余。宽泛一点的则包括进了非宗教的传说和歌曲、虚构的故事、近代产生的迷信和在久居城镇的居民中保持的民俗因素。民间的故事与神话故事的不同点在于其宗教意谓淡漠了,与童话的不同点在于仍未失尽对于真实性和实用性的追求。而民间乐舞虽然在当代失去了原有的功能,但仍以其匿名传承和民间风格与仪典和个人创作明显区别开来。
(15)M·利奇


  民俗是统称习俗、信仰、传说、故事、法术活动、谚语、歌曲等的大概念,简而言之,它是一个单一的、未市侩化的人种群体所有的层累的知识——这个群体不仅由人种的一致所维系,而且由使每个人的举手投足都染上同一种风情的情感因素所维系。一切民俗或许都源出自个人的创造,但是,它们被民众采纳后就投入到不断再创造的过程,历经反复变异和重复,最后变成了集体的作品。
(16)K·罗马拉


  现在广为使用的“民俗”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从民俗概念常处的上下文中可以看出,它或者被用以指原始民族尚未形诸文字的全部叙事作品,并因而能使原始民族和文明民族的文学一分为二;或者被用以指一个靠对于原始时代的叙述者有较少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而与神话(这也是一个同样模糊的术语)大致有别的叙事类型。还有一个使它更添歧义的涵义,它包括农民的风俗、信仰和叙事文学,这是以前欧洲人使用的意义,实际上是农民人类学。
(17)J·L·密西


  民俗是一个整体,它包括遗留至今的、文明社会中那些极少受教育之人中的古代流行信仰、风俗和文学传承。因而它包括童话、神话、传说、迷信、节日礼仪、传统游戏、民歌、流行俗语、艺术、工艺、民间舞蹈等。
(18)C·F·坡特


  民俗是不甘消逝的活化石。它由千百年来人类经验中的科学和文化缓缓积淀而成。早期社会的变化不是这么快,这么经常,因而,早期的风俗和信仰有足够的时间定形,并深深扎根在种族的无意识里。这些原始模式和原型一直活跃在晚近的文明的文饰里,当我们偶然撩开它们的面纱时,不能不被其魅力所震撼。它们美,因为它们在从容形成的过程中得以贴近自然本身,得以反映自然的对称性和简洁性。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民俗是我们过去常常做而现在又希望能做的一切。由此看来,民俗总是儿童快乐的渊薮,因为它是种族童年的诗的智慧。它也是老年人兴味的源泉,因为阅历丰富的老人能理解永远简洁的生命循环,并因而获得精神上的洗礼,恢复童心。除了少年儿童的地位,在民俗中还含有一个很重要的女性因素,因为民俗比理性出现得早,又是大脑本能和直觉区的产物,民俗是非理性的,又是富于高度想象性的,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就被称为“老妪故事”,妇女一直是信仰、仪礼、迷信和风俗的接受者和保存者。民俗作为传统的、通常是口头的对于人类起源和早期历史的解释发展起来,并以此与用书面形式记载实际事实的历史相区别。
  “Folklore”这个词既被用以指全体传统,也被用以指研究传统的学科。民俗是遗存在一个民族较晚近的文化阶段的信仰、故事、风俗、仪式以及其他适应环境和超自然物的技术,它们在早先的文化阶段就有了。民俗学指对于这些遗留物的科学研究,这是由更晚近、更复杂的人所做的,他们的适应模式使这些遗留物显得怪诞、迷信、非理智,不过,有时又使它们显得更具吸引力,更能迎合乡愁和怀旧的情绪。有经验的民俗学家从不倾向于适应生活的原始模式。
(19)M·W·史密斯


  通常有两种给民俗下定义的方法,一种是依文定义,认为民俗就是民间的知识总汇;另一种多一点描写性,把民俗定义为口头文学传统。第一种定义好在含义比较广泛,既包括神话和故事,也包括信仰、迷信和宗教行为。但是,每当要确定“民间”的意义时,困难就出现了。完全把山夫野老或文盲看得与其他人不同,不禁使人疑虑重重,有一个独立的“民间”存在的假设也几乎不可能成立。倒是近代以来人们对民间音乐和民间舞蹈的兴趣对这个定义持续被使用起了很大作用。第二种定义凭借的是在口头传承与以小说、诗、宗教典籍这样一些作品所代表的真正的文学文献之间的一种区别。许多民俗分析依据的是从有书写传统的社区中收集到的口头材料,这样,凭借口头传统与书面传统的区别所建立的定义就很难适合美洲印第安人和其他无文字社区的情况。为了避免陷入上述两种定义所造成的尴尬境地,最明智的做法是直接了当地把民俗学定义为对所有种类的语言材料的研究。而工艺语言学、音乐、舞蹈、平面和绘画艺术则被作为与我们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但又基本不同的东西看待。
  简洁地讨论一下一度很活跃的三个研究民俗的学派,对于展示民俗学家们探究的各种问题不无助益。印度学派受到布鲁姆费尔德的极大影响。这个学派的成员都是作为梵文学者起步的,他们既是语言学家,也是人文学者。他们对梵文源起的探讨直接导致了对于民俗的思考,他们开创了对于母题在时空中的承续和对于成语和事件在意义上的转变的研究,其中有些成果在今天看来都是极有价值的。此外,他们与印度本国学者的合作表现了对于在史家的著作中通常见不到的口头材料的重视。尽管他们人数不多,一般民俗学家对他们也所知甚少,但是,他们的实绩对于我们理解民俗学是极端重要的。人类学派是从研究美洲印第安人发轫的,其大量工作都集中在这一方面,博厄斯是其主角。它的成员是社会科学家,同时他们对于语言学也有与印度学派同样强的兴趣。他们也坚持认为,要充分理解语言材料,就必须最准确地记录它,最详细地研究它。没有什么能替代文本和语言分析。不过,面对印第安人的实际情况,其侧重有所转移,当印度学派继续研究书面语言的历史传统时,研究印第安人文化的专家开始转向未曾书写、未曾记录的语言。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属于完全不同的语系,相互难以理解。再加上其他文化方面也明显不同,研究者不能不思考双方的基本差异。他们由此发展了一套“文化模式”理论,它也被运用在世界其他地方,且成绩斐然。民俗学一直作为这种理论的优良工具,被用于调查和显示偏向于内在的和心理的差异,而不是形式的和语言的不同。近年来,人类学派倾向于探讨民俗作为整体的独特性。与上述两个学派不同,阿尔奈—汤普逊学派的方法主要源出于欧洲民间故事的研究。该派在一个纯粹人文主义的氛围中工作,它首先承认有一个与书面和作家传统不同但又并行发展的口头传统存在。该派成员对民俗材料的收集和分类特别感兴趣,并且强调获得一个故事的大量异文的重要性。他们的影响在美国国内外都很广泛,与今日的各种跨文化研究更是不可分割。
(20)威廉·汤姆斯


  (下面是作者于1846年8月12日用“默顿”这个笔名写给《雅典娜论坛》的信,于同年8月22日发表在该刊上,成为民俗学史上的重要文献。)
  贵刊发表的文章常常显示出对于我们在英格兰称之为大众古俗或大众文学的那种东西的兴趣(不过,与其说它是一种文学,不如说它是一种知识,并且,用一个很好的撒克逊合成词来表示它最为恰当,这个词就是Folklore—人民的知识),因而我不得不希望你们也来帮助摭拾那些稀罕的散落在田野里的“穗子”,对于这种财富,我们的先辈本来是可以大获丰收的。
  没有哪一个研究旧时的行为举止、风俗、仪式庆典、迷信、叙事歌、谚语等的人能肯定地回答下面两个问题:第一,其中奇怪的和有趣的事象有多少已完全消失了?第二,其中有多少经过适时的努力而得到了挽救?霍恩在他的《每日之页》等书中努力想做的, 《雅典娜论坛》正以它广泛的发行十分有效地完成着:为了阐释上述对象,把散存在成千上万的读者记忆中的无数材料准确地收集在一起,并存录在刊物里,以待某一个英国的格林将来脱颖而出,他将献身于《不列颠群岛的神话》这一功德无量的工作,一如那位造诣极深的古董专家和语言学家所完成的《德国神话》。尽管这位渊博的作者承认《德国神话》并非尽善尽美,但是,本世纪可以说还没有产生出一本比它更优秀的著作,这怎么解释?一堆详细的材料割裂来看,其中的许多显得琐碎并毫无意义,但是,如果它们被联系起来,纳入到所属的系统来考虑,它们就会显示出它们最初的记录者想也想不到的价值。
  从苏格兰之北到英伦南端,贵刊的一词一语都会引发出多少这样的材料啊!多少读者盼望读到贵刊所载的关于过去的记忆——现在已被忽略的风俗、正在消逝的传说、地方传统、已成片段的叙事歌!当他们得到每周登载的新奇读物时,对您们不胜感激!
  这种交流并非只对英国古董专家有用。英国民俗(我有幸把描述性的术语“民俗”引进了本国文学,庶几可以与狄斯累利把“祖国”引进本国文学相提并论)与德国民俗的联系是如此密切,以致这种交流或许能丰富格林《神话》未来的版本。
  请允许我给您们举一个这种联系的例子。格林在书中的一章里详细讨论了布谷鸟在《流行神话》中所起的作用,讨论了它被赋予的预言能力;他还举了很多从它歌唱的次数来推测预言的实例。他还记下了一个流行的观念:“布谷只有在饱吃了三次樱桃后才歌唱。”最近我被告知一个以前在约克郡的孩子中采集到的风俗,它证明了布谷鸟和樱桃有联系的事,并且也显示了其预言能力。一个朋友告诉我,约克郡的孩子们以前(或许现在依然)习惯于绕着一株樱桃树唱下列祷词: “布谷鸟,樱桃树,/请来对我讲,/我能活多长。”然后,每个孩子就摇树,落下的樱桃数就预示孩子的寿命。
  现在我知道这首儿歌并不是绝无仅有的。但是,它被唱诵的方式没有被霍恩(1780—1842)、布兰德(1744—1806)或埃利斯(1777—1869)记录下来。这个事例说明:本身微不足道的资料如果联结成一个大系统,就变得非常有价值了;它还说明: 《雅典娜论坛》的一词一语都可能引发出大量的资料,以供未来研究文学古董的这个有趣的分支——我们的Folklore——的人使用。
(21)A·泰勒


  民俗由没有可靠的作者或发明者并以传统方式代代相传的方方面面的材料所组成。尽管谚语、叙事歌等民俗事象被归在某个人的名下,但是,这些毕竟只是一些特例,并且这些说法一般来说也是大可怀疑的。即使证据确凿,我们也常常发现材料已在传播过程中有所变化,有所修改。这种“共同的再创造”进行的特性与其说是逻辑思维方法,不如说是联想法。以传统方式代代相传的材料可以是有形物体,也可以是观念和语言。有形物质民俗包括工具的形状和使用、服饰、村落和房屋的形式。姿势和游戏民俗介于物质民俗和观念民俗之间。作为民俗的典型观念表现在与诞生、婚配、死亡相关,与人生的次要事件相关。与治伤疗病的药方相关,与农业、贸易、职业相关,与宗教生活和宗教节日、圣日相关的习俗中。语言民俗包括词语本身及词语组织起来的话语。民俗学家所关心的典型的词语有地名、人名和绰号。他们所关心的话语有各种形式的故事(童话、笑话、传说、重复故事、轶闻逸事、寓言、溯源故事)、叙事歌、抒情民歌、儿歌、咒语、谚语和谜语。民俗学则包括收集、分类以及对这些传承材料的解释。分类在某种意义涉及解释。解释的任务则是发现这些材料的起源、历史、意义和使用情况,阐释它们的传播,描述它们在风格上的个性。
(22)S·汤普逊


  “Folklore”这个词虽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关于它的意义迄今尚无完全一致的看法。按普遍一点的观点来说,它是传统,是某种人传人并被保存在记忆和实践中而不是书面记录中的东西。它涉及各民族的舞蹈、歌曲、故事、传说、传习、信仰和迷信、格言和谚语,它也包括对于风俗、传统农业的和手工业的行为、建筑和用具形式、社会组织的传统方面的研究;但是,如果这些研究方面见于原始的和文字前的社区,那么,它们更多地被归属于人类学而不是民俗学。这种劳动分工主要是为方便起见,并不被广泛接受。至少在有文字的民族中,上述对象被认为是民俗学的,因为它们确实是传统的。
(23)E.W.弗吉林


  在关心史前民族文化的美国专业人类学家中, “民俗”习惯上被用来指存在于原始群体中的各种口头传承的有韵和无韵的文体。这些文体包括神话和故事、笑话和逸事、戏剧和戏剧性对话、祈祷语和客套话、说辞、双关语、谜语、谚语、歌曲和唱本。民俗的这一仅指某个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的意义明显不同于欧美民间文化和农民文化研究者的习惯用法。在民间文化中,文化整体的大部分(但毕竟只是一部分)是口头传承的;所有这些口头传承的材料通常被人文学者当作民俗。那么,在这样一个扩展了的意义上说,民俗不仅包含全部传统的散文和韵文材料,而且包含以传统方式习得的艺术和手工艺品,以及大量社会和宗教信仰、习俗——这些在人类学家那里则被置于民族志这样一个普遍概念之下。受过教育但又非这方面专家的那些人对民俗的理解介于人类学家和人文学者的理解之间。传统的散文和韵文材料以及这样或那样口头传承的或源于大众的事实、观念在他们看来都是民俗。他们不喜欢用过时的“迷信”概念,而更愿代之以“民俗信仰”。现在,在文化人类学家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这就是用非书面文学或原始文学或文学形式来指称那些在20年前还被称为民俗的材料。随着人文学者越来越多地倾注于研究民间文化中那些传统的东西,人类学家相当严格地指称材料的这些新术语很可能流行起来,民族志也将继续被人类学家作为人文学者的民俗的实际上的同义词使用。
(24)R·A·沃特曼


  民俗是这样的艺术形式,它包括各种类型的故事、谚语、格言、咒语、歌曲、口头禅和其他套话,并以口头语言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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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10-1-15 19:24 发表
议得真热闹,看了这么多下来,还是没闹明白。

但我很久以来一直有个困惑,就是既然辨不清分不明,干嘛非得较这个劲划出个边界呢?于真理的求得、真相的澄清有什么非要不可的必要么?我突然想到这么做有点像瞎子 ...
谢谢龙哥。
我完全赞同你的观点。我要说的问题,就是想说这是个弄不清楚的问题,所以我们别去弄它了。
类似于《民俗学与人类学》这样的文章,在学术史上数不胜数,你上传的这篇文章我很早以前就看过,这位巴同志的观点被译介的当时就没有得到过中国大多数民俗学者的同意,所以也从未被重视过。
反倒是费孝通先生比较同意这位巴同志的观点,可惜,费孝通的意见也未得到大多数民俗学家的同意。

所以说,什么是民俗学,什么是人类学,本身就不是一个先验的问题,而是从学者自己心里升出来的问题,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答案。
正因如此,所以,这是一个谁也说不清,因而也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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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是一个谁也说不清,因而也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还要耗这个神去跟自己跟别人死磕,都是一帮子自以为不笨的人,徒劳何为?
所以,我就觉得,真有心弄学问,踏踏实实的,从事情事项本身出发,博采众长,你不长的就去请教长的,大家合着伙攒一个尽量接近所谓真相、所谓真理的东西出来。兴许比一个人叨叨咕咕的来得有趣。
刚才的话说完了,突然觉得有个问题,就是既然现在学科如此的繁多以至于繁琐繁杂,也不可能实现“无学科”了,那么怎么办呢?我觉得可以效仿一下高丙中老师,多栖就是了。说白了,几个相近的学科不就那么点东西么?学着学着就搅合到一块了,搅合得浑然天成、天衣无缝了,运用得得心应手、自如自得了,那不就是个“家”了么?或者,干脆也别去想成什么家,就觉得对某个东西捯饬得心里明镜儿似的了,再没啥疑问了,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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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东老师真真儿是汗死我算了。龙哥这称呼不是给您这个级别准备滴,您可以喊龙侄儿,如果瞧得上小的,喊声龙弟,皆无不可。龙哥是断断喊不得滴,我少活五百年,我找你去。

老巴的文章确实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了,这是个常识,因为出版年月摆在那儿。贴上来不是给您看的,是给小毛孩儿们看滴,估计他们也有的看过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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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学科” 这个提法恐怕好多人有意见,我暂时表示反对
刚得到消息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出版,对于这种生搬硬套的学科建构我也表示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诞生那一刻起就是民俗学的研究范畴,这么短的时间内速成一个所谓的非遗学既不科学,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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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的帖子

必须学习!!!晓龙老师太有才了,连施老师都叫你龙哥,那我们之间的辈分就更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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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10-1-15 20:07 发表
既然“这是一个谁也说不清,因而也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还要耗这个神去跟自己跟别人死磕,都是一帮子自以为不笨的人,徒劳何为?
所以,我就觉得,真有心弄学问,踏踏实实的,从事情事项本身出发,博采众长,你不 ...
这下就不能同意你了。
什么是学术?
学术就是钻牛角尖,就是要在没有问题的地方生出问题来,在没有答案的地方生出答案来。
学术不仅仅是为着致用,还有为着提高人类思辨能力的作用。

学术的对象不仅仅是客观对象,还有主观对象。
民俗学是什么为什么会成为一个问题?又为什么会没有答案?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一个关乎什么是学科,什么是学术的大问题。

一个普通的民俗学从业者可以不关注这个问题,但学术史家一定要关注这个问题,科学哲学家一定要关注这个问题。
不同的专业方向决定了不同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施爱东 于 2010-1-15 2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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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的帖子

学科无边界!!!!!!!!!
学界无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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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15 20:23 发表
必须学习!!!晓龙老师太有才了,连施老师都叫你龙哥,那我们之间的辈分就更分不清了
学术面前,千万别分辈份。
我在正式的论文中一般对钟先生都是直呼其名“钟敬文”,甚至不在后面加“先生”两字。
但是,写散文或写帖子的时候,我从来不敢直呼其名,一般称“钟先生”或只称“先生”。
当我们讨论学术问题的时候,可以省去师生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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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的帖子

嗯哪,我确实有点跑偏了,跑远了。不过也只是自己胡乱地想胡乱地说,不是特严肃的事儿。
要允许我们不着调不靠谱的瞎琢磨,只是爱东老师得在关键时刻拉我们一把,别魔怔了才是。

所谓学界无辈分应该是加上爱东老师的这段作为注脚的,分清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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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10-1-15 20:27 发表
学科无边界!!!!!!!!!
对这个问题也应该进一步区分。
学科可以无边界,但我们在讨论问题,思考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设定边界。
否则,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以无限地扩展其讨论的范围,甚至对于一根针的讨论可以引申到钢铁工业和最近中国与西方列强的铁矿石谈判问题上,从而上升到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甚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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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东老师对我的话一拽一拉,这个问题就越发弄得明白一些了。

爱东老师带着其他童鞋耍着先,俺要去看午夜场的《阿凡提。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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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景春回复

来源:http://www.pkucn.com/chenyc/view ... p;page=1&extra=
民俗学与人类学之间不存在质的差别。在学科体制上的隔离造成的人为差别比实际的学科之间的差别要大。中国今天的民俗学主要从民间文学发展而来,研究者主要在中文系,这是历史造成的。前些年的学科调整,民俗学归在社会学口子下面,造成了我们很多人现状的不小尴尬。譬如我自己,人在中文系,教学和研究的民俗学却在社会学系,在中文系的边缘。我请民俗学者来做讲座,原来都是用中文系的钱,前一段中文系提出来这样做有问题,是拿中文系的资源,做社会学的事情。可是,我人在中文系,不可能超越体制划分去到社会学系伸手讨“资源”。尴尬,两难。我做的事情越多越尴尬,甚至会被被当作不务正业。如何打破体制上的隔离,如何超越学科概念的局限,让民俗学既跟社会学、人类学相亲,又跟中国文学相爱,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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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长风回复

来源:http://www.seawn.cn/frame.php?fr ... hread-1136-1-1.html
學術共同體的劃分比學科劃分更清晰。施大俠這話說得精辟,明眼人的洞見。剪不斷,理還亂,先幹活後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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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寒子回复

来源:http://www.pkucn.com/chenyc/view ... p;page=1&extra=
看到两位大侠的文字,让我心里又复杂起来,我刚刚民俗学研究生毕业,前些天拿到的却是法学硕士的证书,真是别扭。在刚上研究生的时候,我们就发现民俗学的研究似乎没有自己的体系,老师说,人文学科的研究必须打破学科的界限,因为它们的研究对象归根结底都是人本身,所以,一切好的方法和研究视角都可为民俗学所用。于是,醍醐灌顶,开始不把民俗学的界限看得很重,人类学社会学都可以为我所用嘛。然而,无论是偶然也好,宿命也好,既然有心致力于民俗学,总忍不住要将它打量个明白,于是思来想去,问题就变成了民俗学到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这个老问题上来了,虽然及其不愿承认,但事实是,人类学无论在发展历史、学科体系、研究方法以及经典著作、著名学者、大师的数量上都在民俗学之上,且民俗学似乎一直在拾人牙慧,如果是这样,两个学科干脆合并成一个算了。所以,施大侠说得好,民俗学和人类学的区别谁也说不清,既然这样,还是把精力更多地投放在研究对象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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