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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讨论】非遗保护和产业开发是否矛盾?请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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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知遥 于 2009-12-31 16:24 发表



本真性和人本性似乎更恰切些/所有的文化都应该是为人类服务的,而在文化建设和保护中如果本末倒置了,后果不堪想象。
“人为性”和“人本性”是两个概念,因为我们的观点不同,因此走向了两级。非遗注重保护还是倡导创新,官方、民间、学界可能会有不同的声音。如果真正把非遗和文化功能主义联系在一起,“非遗”由于已经“不适应”当代文化语境,因此淡出人们的视野,濒临消亡,才有非遗保护的呼吁。倘若还要借助非遗搞文化产业,大量的文化翻新只能和非遗的主旨偏离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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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真性和人为性?
本真性和人本性?这几组概念的确代表了不同的思路,值得深入探讨下去。愿意看到兄弟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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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经过创意的典型案例:

李皖:浪漫漫流大地-新疆音乐如是我闻
李皖:浪漫漫流大地-新疆音乐如是我闻
[日期:2009-10-13]         来源:读书杂志  作者:李皖         [字体:大 中 小]

王洛宾、雷振邦、刀郎(罗林)和洪启各自都取得了不俗甚至伟大的成就,只是他们的创作不再面对新疆人,而是面向着中国更广大的民众。而在这种改造过、锤炼过的歌曲中,新疆不再是这音乐的性质,而变成了歌曲的风味。通过采风和改良,这些歌曲进入另外的音乐家族,如:古典美声歌曲、中国民族声乐、汉族流行歌曲、西方欧美民谣。总之,它们变了,虽然可能更美。

新疆并不是一个纯一的所在。虽然它的全称叫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个地区却不只有维吾尔。这个占全国总面积六分之一的地方,民族种群特别丰富、多民族杂居现象极其普通。在多数人印象中,新疆音乐就是维吾尔族音乐,其实新疆音乐决非单一乐种,而是混和与交融异常复杂的多民族音乐的综合体。

但并不是所有世居此地的民族音乐,都是新疆音乐的组成部分。汉、蒙古、锡伯、满、达斡尔是新疆的世居民族,音乐活动也很活跃,惯常意义上的新疆音乐,却与他们无关。在我看来,这一个众人都以为知、但其实没有人真正理得清的乐种,至少包括以下8个民族的乐舞,它们是维吾尔、回、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和塔塔尔。

1930年代末期以来,《半个月亮爬上来》、《在那遥远的地方》、《青春舞曲》等新疆歌曲在中原流传开来,在20世纪下半叶逐渐达到脍炙人口。这些歌曲给人旋律优美、歌声辽阔、极其抒情的印象,连带着使人认为:新疆音乐就是一种旋律优美、歌声辽阔、极其抒情的音乐。

但那种遥远、清悠甚至幽暗的境界,不是新疆音乐的性格。2004年,我的复旦同学、湖北同行陈振国到新疆支边,给我带回一大批本地人的唱片。吃饭的时候拿到客厅里放,平时热爱新疆音乐的家人全不干了,说:这是哪门子新疆音乐,完全没旋律嘛。

没有旋律,是的。真实的新疆音乐,是一种旋律并不太明显的音乐。在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歌舞晚会上,新疆本地歌手用维语演唱《掀起你的盖头来》,一下子楞没让人听出来。熟悉的旋律完全被热腾腾的节奏给淹没了,听到耳朵里就是旋转。等新疆人拿出了新疆歌曲原味,它们全变了味,就是一股子节奏,一股子节奏的圈圈,一股子节奏的旋舞,旋转旋转旋转。

所以若论性格,新疆音乐的性格绝非优美,而是火烫,是激情炙烤着饥渴。新疆人的趣味不在旋律方面,表达的重点也不是抒情,而是激情的发散。它是歌舞一体的艺术,是一种狂态。歌绝不单独存在,而是跟身体的动作一起,在聚会上,跟着一大帮弹拨乐、拉弦乐、吹奏乐、鼓乐,跟着大家一起“人来疯”。

曾经亲临西域、跟着刀郞地区的民间艺人疯了数日的武汉自由职业者翟跃东,对这种音乐有直接、切骨的体验。“由主要活动在新疆叶尔羌河流域的维吾尔族古老支系刀郎人所创造的集歌舞为一体的民间综合表演艺术”,在他看来就是四样东西:嘶喊、鼓阵、竞相追逐的琴和不断加速的旋转。有一段描写特别有意思:“前戏的沉稳有力也好,后来的起伏颤动也罢,都是左旋右旋,随着鼓乐嘶喊的热烈,男女老幼旋成一团,无不竭尽全力,除非眩晕或者昏倒……每当临近尾声,整个舞场尘土弥漫,东倒西歪,正在高潮时,刀郞舞戛然而止,不可思议。鼓乐已经止住了,而那些老人的笑容忽明忽灭,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回收神志。”

这与我感受到的新疆音乐一致。在我看来,以上表述不止是刀郎十二木卡姆的乐境,也是新疆绝大部分音乐的整体乐境。新疆音乐的最主要特征,在于一组热情、激烈、循环往复、不断回旋、不断加强的节奏套子。往往是四四拍,但二、四尤其是四拍的重音被格外地加重,还要加上一堆手鼓、一排拨弦以更碎、更狂的八拍、十六拍甚至奇数拍子予以叠加、炒动、掺乎。奇数不要紧,点子乱也不要紧,关键要在紧要处重合,在一句末尾达到循环。

在复节奏的弹拨与打击中,新疆歌曲线条优美的旋律,配合着脖子的错动、腰肢的扭动、身体的旋转,添出许多波折出来。歌曲的拖音很少平直,而是拐着弯扭着花浪着点儿顿着音儿。它本可以悠扬,但是不悠扬,而是千点万点地攒动。如果作一点音乐考据,我们将获悉它的波折里有钢琴上找不到的变化音,十二平均律音程最小只到半音,新疆音乐却在它的缝隙里找到一些四分之一音。

伴随着歌唱,那些颈身细长、音箱圆小的拨弦乐器,合众一起作法。它们样子奇怪,有着各种西域化的名称:热瓦普、冬不拉、弹布尔、都塔尔、库木兹……随着民族的不同,这些名称叫法上也不同,在发音上不断地流变。它们像一群新疆的吉他,但论其血源,倒是跟吉他不远,跟古波斯乐器更近。由于弦很长,拨起来不连贯,弹布尔等乐音一颗一颗,又大又沉。它们粗糙,不柔和,惯于一起齐鸣混成风沙滚滚的噪音,所以这样一句古诗特别适合形容新疆的音乐,叫做“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广为流传的《阿拉木汗》这样唱:“阿拉木汗什么样?身段不肥也不瘦。她的眉毛像弯月,她的身腰像眠柳,她的小嘴很多情,眼睛能使你发抖。”部分地区流传的《艾介姆》这样唱:“高天没有棱柱,艾孜姆河上没有桥。全世界都可以为我作证,除了你我再没有心爱的人。”只在新疆流传的《木卡姆》这样唱:“叫吧公鸡,尽情地叫,情人要醒。咬她嘴唇,狠狠地咬,要她出声。”即使有文人雅士的润饰,新疆音乐的歌词仍是如此大胆、袒露、奔放。所以论起歌词的个性,新疆歌曲同样不止于抒情、优美,而是火烫,是激情炙烤着饥渴。

那种饥渴往往跟痛苦有关,在爱情里是情欲,在生活里是困苦,在人生里是难舍难破的终局。但新疆人面临着困苦,从不见低吟苦闷消沉,而是用迷狂的旋舞将之转成狂喜,用火一般的烈焰烧灼人生的苦痛。脍炙人口的《青春舞曲》即为一例,对于“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的绝境,歌曲的意境却反过来,歌唱者并不悲观,而是唱得一片热烈。

这种从痛苦到迷狂,迷狂地旋转,苦到高亢,旋转到狂喜的表现,特别能提示新疆音乐的精神。这种精神并不孤立,事实上可以在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塞拜疆、乌克兰、亚美尼亚、罗马尼亚、黑山、斯洛文尼亚、阿尔巴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希腊、西班牙、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土耳斯、伊拉克、叙利亚、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毛里塔尼亚等地方找到;类似的,这些地区的乐器、音阶也存在着广泛的联系。从西域到西亚,中亚到中欧,阿拉伯半岛到北非,这一跨越三分之一地球的宽阔长形带,正是北方游牧民族漂泊漫游的所在。新疆音乐实际上是印巴音乐、阿拉伯音乐、北非音乐、中亚音乐、中欧音乐的姻亲,其火烫,激情炙烤的性格,实际上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性格。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的种群和人生处境,孕育出游牧民族以欢乐面对苦痛的哲学。由于人生中特别的不安定,前路的不可知,安稳生活的不可求,世代历史的动荡不居,游牧民族培养出笑对无常的豁达。热情、激烈、循环、回旋的节奏不只是新疆的特色,也是上述地区部分民间音乐的特色;歌舞一体,痛苦迷狂,迷狂的旋转,旋转到狂喜的表现,不只是新疆人的表现,也是印巴、阿拉伯众多民间歌舞的表现。叙利亚有一个著名的穆斯林音乐团体,叫做艾金迪乐团(al-Kindi),它所传播的伊斯兰教“苏菲派”音乐,不仅与刀郎木卡姆有类似的乐器配置,更与新疆歌舞有类似的旋转。在2002年莱比锡仲夏夜之梦音乐会上,艾金迪乐团以几小节乌沉沉的低吟起头,渐渐加速至迷狂,四名大马士革苦行僧身穿白裙、头戴筒帽,在歌声中渐渐旋转渐渐速度越来越快,如此旋转千百匝,到高潮处突然煞尾定住,令2万西方观众无比错愕。

那种木然、寂静,然后在几乎丝毫没有改变的木然、寂静的氛围中达到狂喜的仪式,已纯然是宗教的路数。而新疆音乐是生活,虽然也有近似宗教体验的生命的达观,但它的极致只是一种浪漫,一种黄沙卷过、大漠荒芜、生命如飘蓬、爱情如烈焰灰烬却依然达观、歌舞、狂喜之境。伴随着于阗乐舞,伴随着茨冈人,伴随着波希米亚艺人,伴随着吉普赛流浪者,伴随着巴基斯坦的卡瓦里,伴随着阿拉伯世界的奇妙音阶和精妙节奏,伴随着弗拉门戈的吉他和红裙,这种浪漫传遍了大地,变幻出各不相同的姿容。

也许这样的音乐、这样的旋转,已经延续了上千年了。8世纪白居易写《胡旋女》,说“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飘转蓬舞。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1200年前的描写,与今人所见完全相似。今日新疆音乐的现状,为这样的巧合继续写下注脚。很可能它不是巧合,而恰恰说明了新疆音乐延续传统力量的强大。

在中国近现代音乐中,新疆音乐是我所见到的最强硬的乐种。融合是20世纪音乐的特征,全球化的浪潮,将民族音乐同化、变更、裹挟而去,在世界各地都不是新鲜事。但新疆音乐鲜有这种与世界的合流。以摇滚为例,同是位于西部的西藏摇滚乐队“九眼石”、“羚羊角”,已经全然是西方摇滚乐队的做派,残存的西藏特色只剩下摇滚里的一点点西藏作料和口味,而新疆的摇滚乐队“阿凡提”,仍然是地地道道的新疆之声,一股子节奏的圈圈、一股子节奏的旋舞,依然在旋转旋转旋转,电吉他、电贝斯、爵士甚至汉族名乐手刘效松的参与,都不能改变这种旋转。

当西藏地区的流行音乐变成了亚东、容中尔甲、阿里,中国各民族的音乐或者以汉藏小调冒牌,或者在生活中迹近于绝种,除非采风考据寻得一点踪迹;新疆音乐却以其民族的原生态,充满了活力,依然是该地区民族文化生活的一部分。以我之目力所及,这是如今中国各民族中唯一还在以民族原态充满活力地新生、发展的乐种。确实,在如今这个信息、传播及其所负载的国际生活方式遍及全球的时代,谁也不能置身于世界之外。新疆也有它的大众偶像、流行歌曲、青少年泡泡糖音乐,但它们依然还保持着新疆音乐的原有内核。

三个美少女组成的“沙合热扎德”,如此组合像“辣妹”(Spice Girls)、“天命真女”(Destiny's Child)、S.H.E一样不稀奇,哪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可能发现至少一例,但在时尚电子乐的节拍中,这个新疆美少女组合却唱出了绝不含糊的新疆旋律;印成汉字叫许诺、写成维文是Haji Akbar的小伙子,应该是一个大众流行歌手,但在他身上你绝看不到张学友,那种流行调调跟西方、港台、内地都无关,而更像是来自巴基斯坦。说到融合,新疆音乐甚少与世界主流的西方、欧美融合,而习惯于到它的同源音乐里去寻源。如艾斯卡尔和 “灰狼”乐队,当它从一个地域性乐队向更开阔乐风转化,它吸取的是吉普赛音乐、Gipsy Kings的给养;同样的,优美似民谣的艾尔肯,当他唱出叙事曲式的民谣歌风,他所借鉴的决不是英美民谣,而主要是拉丁音乐、弗拉门戈家族的曲风。

但新疆音乐也确实还存在着另一路流变,这便是本文开头所谈及的旋律优美、歌声辽阔、极其抒情的乐风。

如此乐风与一批中原传歌人的存在有着密切联系。

上世纪30年代,北京出生、也在北京受教育的音乐学院毕业生王洛宾远赴新疆,成为新疆音乐的第一代传歌人。之后,雷振邦在1960年代、刀郎(罗林)和洪启在2000年代,成为不同时期的新疆传歌人角色。新疆传歌人一般生活在中原,受过古典音乐的训练,生命中有一个较长时期生活在西部,他们将新疆一些歌曲提取出来,采撷、打磨成汉族人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原有的歌曲型态在这个过程中发生改变,或者向古典乐靠拢,或者向汉民歌转化,或者靠近欧美民谣的形式。

汉族人的美学趣味重旋律,而新疆人重节奏,所以节奏的部分被弱化或剔除,节奏放慢,只留下代表其韵味的一二特色乐器;古典乐的美学特点是典雅庄重,而新疆音乐的风格是火烫热情,所以旋律的部分被改良,弯曲、跳荡的拖音被抚平、拉直、延展;汉民族歌曲、当代大众音乐的重点是歌声,而新疆音乐的重点是器乐、节奏、歌舞一体的一团火,所以伴奏被放入背景,乐器变成搭配,歌声成为绝对主角;欧美民谣的弹拨乐家族舒缓、优美,娓娓而谈,重在亲切的气氛,例如吉他,而新疆民谣的拨弦乐器重在热烈的合奏,似一团旋舞的风沙,有点儿像琵琶,所以“嘈嘈切切”被革除,热瓦普、弹布尔更多出来独奏,速度放缓,共鸣放大,韵味更雅,像异域情调的新吉他……这便是我们熟悉的新疆著名歌曲、《冰山上的来客》插曲、刀郎歌曲、洪启新民谣。

王洛宾、雷振邦、刀郎(罗林)和洪启各自都取得了不俗甚至伟大的成就,只是他们的创作不再面对新疆人,而是面向着中国更广大的民众。而在这种改造过、锤炼过的歌曲中,新疆不再是这音乐的性质,而变成了歌曲的风味。通过采风和改良,这些歌曲进入另外的音乐家族,如:古典美声歌曲、中国民族声乐、汉族流行歌曲、西方欧美民谣。总之,它们变了,虽然可能更美。

2007年12月9日星期天

本文刊发于2009年10月出版的《读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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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宾、雷振邦、刀郎(罗林)和洪启各自都取得了不俗甚至伟大的成就,只是他们的创作不再面对新疆人,而是面向着中国更广大的民众。而在这种改造过、锤炼过的歌曲中,新疆不再是这音乐的性质,而变成了歌曲的风味。通过采风和改良,这些歌曲进入另外的音乐家族,如:古典美声歌曲、中国民族声乐、汉族流行歌曲、西方欧美民谣。总之,它们变了,虽然可能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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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疆音乐是生活,虽然也有近似宗教体验的生命的达观,但它的极致只是一种浪漫,一种黄沙卷过、大漠荒芜、生命如飘蓬、爱情如烈焰灰烬却依然达观、歌舞、狂喜之境。伴随着于阗乐舞,伴随着茨冈人,伴随着波希米亚艺人,伴随着吉普赛流浪者,伴随着巴基斯坦的卡瓦里,伴随着阿拉伯世界的奇妙音阶和精妙节奏,伴随着弗拉门戈的吉他和红裙,这种浪漫传遍了大地,变幻出各不相同的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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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传歌人一般生活在中原,受过古典音乐的训练,生命中有一个较长时期生活在西部,他们将新疆一些歌曲提取出来,采撷、打磨成汉族人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原有的歌曲型态在这个过程中发生改变,或者向古典乐靠拢,或者向汉民歌转化,或者靠近欧美民谣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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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看知遥、笛威辛亢兄的开场白,好像这个话题与鄙人有些关系,譬如所云一些观点正是偶在《河南社会科学》上那篇文章之所言,故不免敷衍出一些文字。
  说句不怕犯众怒的话,我对非遗保护这个话题从来就不感兴趣,对这项工作也没什么感觉,对一些人张口非遗闭口非遗更没好感。但是造化弄人,今年却做了一个这方面的课题,无论如何我对钱还是很友善的,这就是施博士所说的鸭食桶效应。
  做课题期间,我阅读了所有的可搜集到的国际社会有关非遗保护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的文件;也先后到广西罗城、三江等少数民族地区做了田野考察;自然也阅读了不少相关研究论文与著作。整个过程下来,还是对这个话题有了一些认识。现在我把自己的这点感想公之与众,希望不要污了各位高贤的耳朵。
  据本人的领会,几乎所有国际社会有关非遗保护的文件都涉及将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问题,所云保护包括保存、加工与开发,没有任何一处讲到去保护什么原生态(本人一向不认为有什么原生态存在,譬如唐之与汉,宋之与唐,明之与宋,孰是乎?)国际社会是把非遗看作可资利用的资源或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的。
  就此本人认为,国际社会所云非遗,不是只能供之于神坛不能触碰的神圣,而是可以加工、改造与利用的资源,它是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而不是包袱。但是,在非遗保护中,又不可急功近利。市场是复杂的,今天能带来利润的东东,明天或许会成为赔钱货;而今天看上去无利可图的东东,明天或许会紧俏起来,因而,非遗保护也不能唯利是图,要有长远观点(可怜,一提到这一话题,我就没有更多的思辩,只有这两句还好像有点学术的意味)。
  本人在田野考察期间,接触到一些基层干部和民间文化传人。三江某乡党委书记跟我见面之后就大骂一些学者,说他们不负责任,讲要保护原生态;他们那么热爱原生态,为什么不在我们这里住下来?某书记对群众生活疾苦的关切,领导群众走致富路的热望,让我心头发热。我们搞非遗保护能不听基层工作同志的意见吗?
  常有人称,某国某地虽然经济欠发达,但那里人民幸福指数却很高。我觉得这只是一种臆猜。想起童年,过元宵节时,端着灯上街,灯有时是白菜疙瘩做成的,有时是猪蹄甲做的,可能与上千年前都无异,那时还有毛主席可以热爱,但我却并无幸福感,我想吃肉,想得厉害;还对母亲抱怨地瓜吃的太多,难以消化。我在田野中接触到的群众包括一些民间文化传人都和当年的我一样,希望物质生活更丰富一些,传统对于他们不像一些人所说得那样重要,他们对于新生事物非常开通,我所接触到的非遗传人没有那个表示要以身殉“遗”。我们要搞非遗保护要听听一般群众的意见吧?
  这个话题要怎么讲,还要看学者如何给自己定位,如果把自己看作人类学者(家?),就不会赞成我的观点,人类学者一般都是强调“不变”的,据说他们的价值就在于给这个发展太快的社会降速,或曰给这个发展过热的社会降温。
  罗罗嗦嗦,就胡扯这些吧。 
    接着昨天的扯。我一向把我们做的工作分作两个层次,一个你可以做精神贵族,搞纯粹的理论演绎,与现实没大关系,这种研究看似无用,但用莫大焉;一个是与现实相联系的,重点不在抽象出理论来,而是被要求对社会直接有用,整个过程要有群众参与、权力参与,这个时候,不是你做精神贵族的时候,你个人的精神需要应该放置一边,而要看社会的需要,群众的需要,政府的需要。后一个工作当然也需要理论指导,但没有太多的学术含量。非遗保护研究应该属于后一类工作。
  在做课题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一些强调对非遗“原生态”保护的学者对相关国际公约是否有透彻了解?一是他们在基层干部或一般群众面前卖弄深刻的时候,注意没注意那些类似看外星人的眼光?
  我尽管对“非遗”保护问题有这么一个阶段的思考,但我觉得自己还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只想告诉大家,非遗保护研究不是一个纯理论性的问题。如果你不关注群众的意愿、政府的意志,仅从个人感受出发,你的理论就没有任何可操作性,被要求“有用”的理论在现实中无法操作,这种研究自然是失败的。 
  

[ 本帖最后由 陈金文 于 2010-1-5 1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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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兄久违了呵!学习!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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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 的帖子

呵呵,英兄见笑了!我都是讲的些生活事理,上升不到学术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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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死是活?

不能死!
怎么活?

可以死!
怎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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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3 14:54 发表
  看知遥、笛威辛亢兄的开场白,好像这个话题与鄙人有些关系,譬如所云一些观点正是偶在《河南社会科学》上那篇文章之所言,故不免敷衍出一些文字。
  说句不怕犯众怒的话,我对非遗保护这个话题从来就不感兴趣 ...
热烈欢迎金文兄的来到,你的见解一定会得到很多响应者的。同时也必有一些不同意见。

我们正希望纯粹学理的论辩,在健康友好中获得真理。

我将洗净耳朵恭听大家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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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上一天的课。今天忙碌一天刚回来,等明晚再来看大家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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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兄词锋犀利,见解独到,可有高手可以坐而论道。

成为能够交谈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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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 的帖子

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一个建构出来的词, 应该是一个官方的话语。如果说在社会科学中存在对应的术语的话(学生浅薄,就所学的一点知识的库存中搜寻而已),学生认为应该是 ***文化,***是文化之前的定语,表示文化的某一方面。
接下来,把***文化(如果上述假设成立的话,那么就可以是 非物质文化遗产)放进文化的范畴中进行思考,就有很多的学科的学者进行了研究了。
以身殉“遗” 的表述在这里可能就和文化的功能相违背了,文化不是用来保护的,而是用来用的!
因此,学生很赞成 陈老师 的 民间话语 的说法。

学生浅薄,欢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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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3 14:54 发表
  看知遥、笛威辛亢兄的开场白,好像这个话题与鄙人有些关系,譬如所云一些观点正是偶在《河南社会科学》上那篇文章之所言,故不免敷衍出一些文字。
  说句不怕犯众怒的话,我对非遗保护这个话题从来就不感兴趣 ...
“这个话题要怎么讲,还要看学者如何给自己定位,如果把自己看作人类学者(家?),就不会赞成我的观点,人类学者一般都是强调“不变”的,据说他们的价值就在于给这个发展太快的社会降速,或曰给这个发展过热的社会降温。”


陈兄的见解又读了一遍,很理性,而且估计到了可能会遭到哪些学者的攻击。呵呵,其实非遗的理论在很多方面都有待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是的,武断地轻易地下结论都可能成为话语的霸权。这样的话题旨在对当前的非遗活动和理论建树进行必要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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