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N荣誉志愿者
原帖由 南池子 于 2012-5-10 01:07 发表 即便如此,有一些家族活动仍然被视为公领域、有一些又被认为是私事,这就涉及到费孝通所谓的中国“差序格局”社会背景,在此情况下,公与私的界限时常具备着很强的伸缩性。不仅如此,宋明清时期,中国民间非血缘关系的党社组织被视为私领域,而宗族组织反而被视为公领域,这也是对西方公私分野的一种截然颠覆。 既然各自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尽一致,甚至迥然不同,那么又何须削足适履地穿着国王的外衣来研究自己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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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南池子 于 2012-5-10 22:29 发表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 这本书也不错呢,给你推荐一下,嘿嘿
原帖由 小猫咪 于 2012-5-11 19:28 发表 公和民联姻生产了公民这个概念……公民又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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