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在他的“作为文学制品的历史文本”(Historical Text as Literary Artifact)一文中,谈到过促使他发展出这套比喻理论的契机,颇有助于我们来把握这一理论的作意。一次文学史会议上,怀特听到文学理论家哈特曼(Geoffrey Hartman)评论说,他不大能够确定文学史家们想要做的是什么,但他可以确信,写作一部历史就意味着要将某一事件置入一个语境之中,将其作为部分而与某个可以设想得到的整体关联起来。而在他看来,将部分与整体关联起来的方式只有两种,那就是转喻和提喻。[27]在对于维柯诗性智慧的逻辑和当代比喻理论已潜心研究多时的怀特听来,这无异于验证了他的设想:比喻性话语的类型决定了历史研究素材的基本形式。
单个陈述的真假,各个陈述之间(常识的或科学逻辑的)关联的合理性,并不能够决定历史叙事所构成的整体历史构图的恰当性。历史叙事话语本身乃是一种言辞的虚构(verbal fictions)[36],其内容既是被发现的,又在同等程度上是被建构、创造出来的。怀特并不否认历史事实的实在性,然而在他看来,事实或事件的序列之展现为某一特定类型的故事,却有赖于历史学家的创造性工作。他和路易斯·明克(Louis O. Mink)一样坚定地认为,故事是被讲述出来的,而不是人们实际生活过的。在怀特看来,实在的历史世界虽然是由各种“坚硬”的事实所构成,然而,这些事实并不自动地就构成为故事,历史的实在乃是本身并不具有形式的一片混沌。“没有任何为历史记载所见证的特定的事件系列构成为一个明显完成了的或完备的故事。对于构成为一个个体的人生的事件来说是如此,对于一种制度、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并没有生活在故事中,即便我们是通过在回顾中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故事的形式,来给生活赋予意义。”[37]故事的类型决定了组成故事要素的各个事件的意义和相互之间的关联。故事是虚构出来的(虽然它不能摆脱史实的限制,不能违背事件之间关联的基本的解释逻辑),是创造、想像和建构的产物。历史学家在组织故事时利用的,是自身文化传统中所提供的可能的文学形式。米什莱将法国革命构思为一出浪漫剧,而托克维尔则将其描述为一出悲剧,“对于法国历史的这两种解释之间的冲突,并不出现在构成为所要分析的过程的编年的‘事实’层面上,而是在关于事实所要讲述的故事是何种类型的故事这一层次上”。[38]。于是,虽然怀特本人语焉不详,但从他的思路出发,对历史叙事整体的合理性和恰当性的评判,就应该在上述的两种标准之外,还需要一种更重要的类似于考察文学作品的标准了。既然要将某个系列的事件表现为悲剧抑或喜剧,事实的或逻辑的理由并不足以支持这样的选择,决定了此种选择的乃是一个判断,是一个只有在诗性比喻的层面上才有其合理性的判断;那么,我们应当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史学家以诗性比喻作为意识的深层结构来预构历史领域,而在情节化、论证和意识形态蕴涵的概念化层面上构成了历史叙事,审美的、认识的和伦理的这三个方面就应当是我们考察和评判具体历史叙事的着眼点,而这显然是事实和逻辑两个层面远远不能容纳的。
怀特对以上这第三个层面的淡化和排斥,是与他完全排斥历史学科学性的一面相关联的。同情他的立场的汉斯·凯尔纳曾就此评论道:“我想像不出还有什么能比这种看法——(历史学的)进步在于许多互不相容但却合乎情理的对于研究领域的表述之存在——更加强调历史学不是科学的了”。[66]这样的理论取向,严重危及到了历史认识和历史解释的客观性。叙事的历史哲学如果纯然往着怀特所指示的方向发展,只能是与客观性“那个高贵的梦想”渐行渐远。对于如何拯救历史叙事中的客观性,解释学哲学家利柯在他的巨著《时间与叙事》[67]中的思路,是论证叙事的对象即历史实在具有时间性结构,而这就是叙事的时间性结构的来源。戴维·卡尔(David Carr)则是以现象学方法来论证,历史实在本身就具有叙事性的结构。[]问题在于,以“一切皆文本”的立场将历史实在归结为文本,固然难以为很多人所接受,但历史实在毕竟不是我们能够直接触及的,而总是要通过各种广义上的文本(包括遗迹、考古发现和文字记载等)才能够与之发生接触。而一切文本本身已是对于实在的一种“表现(representation)”,因而,即便论证了历史实在本身有时间性、叙事性或故事似(story-like)的结构,也并没有就论证了历史叙事本身具有客观性,因为历史叙事已是对于“表现”的“表现 ”(representation of representation)。由此思路来看,建立历史叙事与历史实在之间的关联,以重建历史认识和历史解释的客观性,这一任务在经历了怀特等人的挑战后,比之人们以往所设想的要严峻和困难得多。
1966年刊于《历史与理论》杂志的“历史的重负”[71]一文,是怀特在历史哲学领域发表的第一篇重要作品,也在很大程度上预示了他此后的理论取向。怀特心目中19世纪上半叶那一历史学的黄金时代的史学家们、尼采、布克哈特和法国存在主义,都给他的思想留下了清晰可辨的影响。布克哈特洞察到,生活和历史实在的实质不过是混沌一片,人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力图施加形式于混沌之上,尽管这样的形式不可能持久不变,而只能是赋予混沌的质料以转瞬即逝的意义。怀特对此感同身受。生活的本质就是矛盾和冲突,意义只在于人们能够作出自由的选择,来决定赋予原本混沌的生活以何种形式。一种真正有价值的历史学,不能把过去、把历史的实在表现为对于人们而言是一种无法摆脱的沉重负担。相反的,“康德年迈时说得很对: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地构想‘历史’,正如我们可以凭自己的意愿来创造历史”。[72]人们不仅有面对现在和将来时作出选择的自由,人们在面对过去和历史实在时,也有选择的自由。并且,我们还可以说,惟有人们能够自由地构想历史,过去才不再是人们的重负,现在和将来也才能真正向人们的自由选择敞开。用凯尔纳发挥怀特的话来说,人们是通过选择他们的过去来选择他们的现在的(Men choose who they are by choosing who they were)。[73]历史学应当给予人们的不是束缚和限制,而是解放和自由。《元史学》中所提供的各种解释模式,以及对19世纪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的个案研究,在怀特看来,就证明了人们在构想历史时所拥有的自由。有人指责怀特的比喻理论是一种语言学的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因为在这一理论的视野中,人们在思考历史时似乎注定了只能够在语言的几种比喻类型(从而在有限的历史解释模式)中作出选择。怀特反驳说,在某一文化中流通的符码给人们施加了限制,这与人们能够在这些符码中间有着作出选择的自由并不矛盾。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他们自身的历史,但并不是随心所欲地来创造的,他们不是在自己选择的环境中、而是在某种被给定的条件下来开始他们的活动的。历史话语的创造也正是如此,人们构想过往历史时所具有的自由,也当这样来理解。[74]
历史叙事乃是历史写作最持久和最重要的形式,很少有人对此会有异议。然而,历史叙事毕竟不是历史写作唯一的形式,这一点也很少有人能够否认。于是,对历史叙事的探讨是否就能穷尽以历史写作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哲学的范围,就成其为我们在讨论叙事主义历史哲学时难免要碰到的问题。一方面,对于传统历史著作的叙事方式的研究,(如芮格丽对于三部著名的法国革命史的叙事方式的比较研究[79],又如怀特自己小试牛刀时对德国史名家泰勒【A. J. P. Taylor】一段在传统史学著作中随处可见的文字的分析[80]),已经表明是卓有成效的。另一方面,不少人(如曼德尔鲍姆)认为,叙事史的写作只能限于表现渗透了个人意图的行动过程,然而,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即便对于那些反对叙事的高度社会科学化的历史学家而言,即便对于以研究长时段内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为主题的历史著作而言,其历史文本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视作历史叙事并就此展开分析,这一点已为卡拉德对于布罗代尔等人的历史文本的出色的研究[81]所证明。这进一步使我们认识到,叙事和情节化的重要意义,不仅限于人物史、事件史,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史和经济史。叙事与集体行动、叙事与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关联,已经成为了《元史学》之后叙事主义的历史哲学所要致力探讨的问题。
[2] Hayden White,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3。中译本为《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像》,陈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以下出自该书的引文根据的是英文原本。
[3] 转引自海登·怀特,《形式之内容》(Hayden White,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7),p.4。
[4] 布罗代尔,《论历史》(Fernand Braudel, On History, Sarah Matthews tran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11。
[5] 年鉴学派的另一位重要人物,以研究法国大革命而著称的孚雷的一篇理论纲领性的论文,就题名为“从叙事史学到问题导向的史学”(Francois Furet, “From Narrative History to Problem-Oriented History”),载乔弗里·罗伯茨编《历史与叙事读本》(Geoffrey Roberts ed., The History and Narrative Reader, London, Routledge, 2001)。
[7] 见劳伦斯·斯通“叙事的复兴:对于一种新的旧史学的反思”(Lawrence Stone, “The Revival of Narrative: Reflections on A New Old History”, in Geoffrey Roberts ed., The History and Narrative Reader)和霍布斯鲍姆“叙事的复兴:一些评论”(Eric Hobsbawm, “The Revival of Narrative: Some Comments”, in Geoffrey Roberts ed., The History and Narrative Reader)。
[8] 《形式之内容》,p.4。康德认识论的命题是说“概念无直观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
[9] 《元史学》,p.2。
[10] 《元史学》,pp.x-xi。
[11] 海登·怀特,“文学理论与历史著作”,载《比喻实在论:对模仿效果的研究》(Hayden White, “Literary Theory and Historical Writing”, in Figural Realism, Studies in the Mimesis Effect,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9),p.4。
[18] 在“历史中的解释”(Interpretation in History)一文中,怀特又将形式论的论证改称为“个别描述式的(ideographic)”的论证,见其《话语的比喻:文化批评论集》(Tropics of Discourse, Essays in Cultural Criticism,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8)p.66。
[22] 参见简金斯,《论“什么是历史”:从卡尔和艾尔顿到罗蒂和怀特》(Keith Jenkins, On ‘What is History’, From Carr and Elton to Rorty and White, London, Routledge, 1995)中有关怀特的部分。简金斯是怀特理论极为激进的支持者,但他也认为怀特的比喻理论是其理论中最难把握的,并将意识形态蕴涵的因素在史学实践中的作用和地位提升到了更基础的地位。
[30] 在有的时候,怀特更多地将不同的比喻类型与论证模式联系起来(如在《元史学》中将隐喻与形式论的论证、转喻与机械论的论证、提喻与有机论的论证相对应,见该书p.36);而有的时候又更多地将不同的比喻类型与不同的情节化模式联系起来(如在收入《比喻实在论》一书的“文学理论与历史写作 ”(Literary Theory and Historical Writing)一文中,将比喻类型与情节化模式——隐喻、转喻、提喻、反讽与浪漫剧、悲剧、喜剧和讽刺剧——分别一一对应,见该书,p.11)。在怀特的研究者和批评者中,对比喻类型与不同概念化层次的关联的理解也有这样两种不同的取向,前者如简金斯(见前引书有关怀特的部分),后者如怀特的批评者卡罗尔,见其“解释、历史与叙事”一文,载《历史与理论当代读本》(Nol Carroll, “Interpretation, History and Narrative”, in Brian Fay, Philip Pomper and Richard T. Vann ed., History and Theory, Contemporary Readings, Malden, MA.,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8)。
[44] 汉斯·凯尔纳(Hans Kellner)曾暗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将《元史学》视作一种“历史文本的文学理论”。见爱娃·多曼斯卡《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一书中对他的访谈(Ewa Domanska, Encounters, Philosophy of History after Postmodernism,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1998, p.52)。
[47] 在《话语的比喻》的“导言”中,这种努力最为清晰可见。但不少论者认为他的努力并不成功,参见坎斯特纳,“海登·怀特的历史写作批判”,载《历史与理论》(Wulf Kansteiner, “Hayden White’s Critique of the Writing of History”, in History and Theory, 32,3(1993))。
[48] 海登·怀特,“对夏迪埃教授四个问题的回应”,载《史学史》(Hayden White, “A Response to Professor Chartier’s Four Questions”,in storia della storiografia, 27(1995))。
[56]见其“解释、历史与叙事”一文,载《历史与理论当代读本》(Nol Carroll, “Interpretation, History and Narrative”, in Brian Fay, Philip Pomper and Richard T. Vann ed., History and Theory, Contemporary Readings, Malden, MA.,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8)。
[57] 同上。
[58] 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研讨会论文集,见索尔·弗雷德兰德尔编,《探索表现的极限:纳粹主义与“最终解决”》(Saul Friedlander ed., Probing the Limits of Representation, Nazism and the “Final Solu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59] 在这本书中,德国人被描绘成猫,犹太人被描绘成老鼠,波兰人被描绘成猪。参见怀特的论文“历史情节化与历史表现中的真理问题”(“Historical Emplotment and the Problem of Truth in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载《比喻实在论》。
[60] 同上,p.30。
[61] 《比喻实在论》,p.5。又见《话语的比喻》,p.84。
[62] 见安克斯密特《叙事逻辑:历史学家语言的语义学分析》的“导论”(F. R.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A Semantic Analysis of the Historian’s Language,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83)。
[66] 汉斯·凯尔纳,“二十年之后:对于元史学之几种涵义及其视野的解说”,载《史学史》(Hans Kellner, “Twenty Years After: A Note on Metahistories and Their Horizons”, storia della storiaografia, 24(1993))。
[67] 参加Paul Ricoeur, Time and Narrative, tran. Kathleen Blamey and David Pellauer,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vol.1,1984, vol. 3, 1988。此书三卷本中的第2卷是讨论文学虚构中的叙事问题的,第1、3两卷则讨论历史叙事。
[68] 见其著作《时间、叙事与历史》(Time, Narrative, and History,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6)。其基本论点见其论文“叙事与实在世界:对连续性的论证”(Narrative and the Real World: An Argument for Continuity),载《历史与理论:当代读本》。
[69] 汉斯·凯尔纳在“秩序的基石:海登·怀特的语言学人文主义”,载《语言与历史表现:使故事弯曲》(Hans Kellner, “A Bedrock of Order: Hayden White’s Linguistic Humanism”, in Language and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Getting the Story Crooked,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9)一文中,从怀特早期的史学著作出发,讨论了他的政治和伦理观点。简金斯在《论“什么是历史?”:从卡尔和艾尔顿到罗蒂和怀特》中也探讨了怀特历史哲学的意识形态蕴涵。
[70] 《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p.14。
[71] Hayden White, “The Burden of History”,载《话语的比喻》。
[74] 如法国文化史名家夏迪埃就有这样的批评,参见海登·怀特,“对夏迪埃教授四个问题的回应”,载《史学史》(Hayden White, “A Response to Professor Chartier’s Four Questions”,in storia della storiografia, 27(1995))。
[75] 《话语的比喻》,p.50。
[76] 同上,pp48-49。
[77] 同上,p.42。
[78] 《元史学》,p.438。
[79] 芮格丽,《历史表现的修辞:三种法国革命的叙事史》(Ann Rigney, The Rhetoric of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Three Narrative Historie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80] 见其“历史主义、历史与比喻性想像”(Historicism, History, and the Figurative Imagination)一文,载《话语的比喻》。
[81] 卡拉德,《新史学的诗学:从布罗代尔到夏迪埃的法国历史话语》(Philiphe Carrard, Poetics of the New History, French Historical Discourse from Braudel to Chartier,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82] 《叙事逻辑》,p.9。
[83] 安克斯密特,“论历史学的进步”,载《史学史》(F. R. Ankersmit, “On Historiographical Progress”, in storia della storiografia, 22(1992))。
[84] 这是沃林在他被誉为影响了一代政治理论家的著作《政治与视界:西方政治思想中的连续与革新》(Sheldon S. Wolin, Politics and Vision, Continuity and Innovation in Western Political Thought, expanded edi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4)中一章的标题,此书初版于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