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边缘:匈奴
自春秋晚期以来,北边华夏诸国就在建城垣,以防御北方部族的南下。秦统一中国后,将各国旧长城连接起来,于是“长城”代表了统一的华夏帝国北方边缘,也是华夏民族的北方边界。被排除在此边界外的人群,早在战国时已完全游牧化了。原先,他们凝聚成一个个的游牧部落。自匈奴部落的冒顿单于崛起,大部分的草原游牧部落都统于匈奴游牧“国家”之下。
匈奴游牧国家结合定居社会的中央化领袖威权(单于),以及游牧社会的分裂性结构(左右贤王、二十四长与其下的各级部落首领),成为相对于南方汉帝国的一大政治势力。靠着分裂性结构下机动的军事力量 游牧盛行的地区不只是缺乏农业资源,更重要的是这些资源不稳定,譬如:不稳定的雨量,突来的高温或低温,无法测知的大风雪等。在这样的地区,游牧的移动性使得牧民得以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人群组合来利用自然资源或逃避灾难。为了随时以适当的人群组合来适应环境的变化,游牧社会的结构需要有弹性,而且每一基本游牧单位对于本身的游牧事宜需有相当的决定权。基于这些原则,最常在一个游牧社会中见到的便是所谓的分裂性(亲属或社会)结构 (segmentary structure)。,匈奴不断地侵扰汉帝国边境,以此从汉帝国得到一些物质上的利益。单于与各部落首领将此利益层层分配下去,以此巩固他们的地位Thomas J Barfield, The Perilous Frontier: Nomadic Empires and China (Cambridge, Mass: Basil Blackwell, 1989), 32~80 。就在如此的政治结构上,北方游牧人群与南方汉帝国展开数百年的往来互动。
汉代中国人对包含在匈奴之下的北方民族的描述与评价,显示华夏对非华夏的一种诠释,也就是诠释他们为何不是“华夏”。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匈奴的描述,即可代表这种汉代中国人观点。首先,在经济生业上,《史记》中称匈奴人跟随牲畜到处迁移,没有城郭,也没有定居农业《史记》卷一百十《匈奴列传》。《史记》中还记载了一封汉文帝给匈奴单于的书信,其中说:
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无离,君臣相安,俱无暴逆。同注①。
因此对当时的中国人而言,人群经济生态上的差别,也就是匈奴与汉政权所辖人民的分野。同时,在《史记》中,司马迁也模仿匈奴人的观点,记载匈奴皇后所说的话:“今得汉地,而单于终非能居之也。”同注①。这个观点,也表露在《史记》所载一位投降匈奴的汉人所说的话中:为了强调匈奴与汉为敌体的地位,他以匈奴的衣、食、生活习惯与汉不同,来劝匈奴单于勿贪汉人的物品。这些都显示,汉代中国人认为这样的经济生态差别,使得草原与汉帝国成为两个不同的世界,匈奴人也应意识到这一点。
其次,司马迁认为匈奴人都贪狠好侵夺:“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故其见敌则逐利,如鸟之集。”同注①。班固在《汉书》中对匈奴的总结印象也是,“夷狄之人,贪而好利,披发左衽,人面兽心。”《汉书》卷九十四下《匈奴传》。最后,司马迁及其同时代的人对于北方人群“野蛮性”的鄙视,主要是在道德文化上。他们认为北方夷狄“茍利所在不知礼义”,“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这些,在汉代中国人眼中都是野蛮得难以想像的风俗。
至于匈奴的族源,《史记》中记载: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
夏后氏在战国至汉代中国文献中,至少有两种象征意义。其一,当夏后氏与黄帝、尧、舜等并列时,他象征中国一线传承的祖源之一如《国语·鲁语上》:“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 其二,汉代人也经常以夏后氏与商人、周人共举,来描述文化的世代演变,或说明不同地域人群文化上的差异,夏后氏在此经常指文化比较原始质朴的时代或人群如《礼记·檀弓上》:“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塈周,殷人棺椁,周人墙置翣。”。因此,将匈奴视为夏后氏的后代,一方面是将匈奴视为与华夏同源的人群,另一方面似乎认为他们比较野蛮落后。由匈奴为夏后氏之后的说法看来,汉代中国人将北方匈奴视为与华夏经济生态不同的敌对人群,除了认为他们在某些道德文化上比较野蛮外,基本上对他们并无鄙视之意。
西方边缘:西羌
对东汉时的中国人来说,西方异族羌人比起北方异族要野蛮得多。这些西方羌人分布在青海河湟地区,以及沿今日西藏高原东方边缘的地区。这些人群大多也是游牧、半游牧人群。他们分成许多大大小小的部落,种族繁杂,中国人甚至无法以其各自的自称族号来称呼他们,因此只有以“羌”这样的泛称族号来将他们都包括在内。有时在泛称族名“羌”之上加上一些专称词,如旄牛羌、白狗羌、越雟羌等等。然而,这些加上专称的人群是否为一建立在彼此认同上的人群单位,都是值得怀疑的。
这些人被排除在华夏之外的原因,与北方人群相同,主要也是与汉人在文化生态上的差异——汉人将所有不定居的人群都当作是非我族类。但是由于西方人群的部落组织,使他们在汉人眼中比北方游牧人群更野蛮。成书于战国时的《吕氏春秋》中,就已提及西方有些“无君”的人群,以此强调文明的特色之一就是统于君主《吕氏春秋·恃君》所载:“氐羌呼唐,离水之西,僰人野人,篇筰之川,舟人送龙,突人之乡,多无君。” 。到了汉代,在长期儒家君父观念的教化下,当时中国人更认为“无君”是野蛮中的野蛮了。
汉代的河湟羌族,就由许多“无君”的部落组成。他们是兼营农业的半游牧人群。《后汉书·西羌传》中记载,羌人没有一定的居所,以畜牧为主要生业,逐水源、草场而迁移。同书中说,他们很少种植谷类,但也记录了一些有关羌人种麦的事《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关于羌人的游牧及农业,见于 Mingke Wang, The Ch'iang of Ancient China through the Han Dynasty: Ecological Frontiers and Ethnic Boundary PhD dis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1992)。对汉人来说,羌人与匈奴相同,也是父兄死后娶其后母寡嫂的野蛮人。羌人与统于单于的匈奴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分成一个个的部落。
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
这正说明了羌人是在分裂性社会结构下的游牧人群。在这样的游牧人群中,聚散有弹性的社会结构是他们生态适应的一部分,各分支群体间的敌对(segmentary opposition)是此社会特性之一有关羌人的分裂性社会结构,见Mingke Wang, The Ch'iang of Ancient China through the Han Dynasty: Ecological Frontiers and Ethnic Boundary, 80~94;关于游牧社会的分裂性结构,在人类学的游牧社会研究中有许多探讨,如:Fredrik Barth, “Segmentary Opposition and the Theory of Games: A Study of Pathan Organization,” Journal of the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 89 (1959): 5~21;E E EvansPritchard, The Nue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0, 1969), 142~158。但这些都是汉代中国人不能理解的。譬如,汉代将领常认为羌人“无君”,而且经常反复不定。事实上这是因为在这种社会中,没有任何一个“上级领袖”能为各下级部落人群决定与汉帝国的和战关系。汉代中国将领赵充国在给皇帝的报告中说,羌人之所以容易制服,是因为他们每一族群都有自己的首领,彼此互相攻击,不能团结统一《汉书》卷六九《赵充国辛庆忌传》。然而,在分裂性结构的部落社会中,各分支群体间的对抗,是各社会群体间的一种凝聚机制。而且,汉帝国为“羌乱”付出的代价,证明羌人并不如赵充国所说的容易制服。
《后汉书·西羌传》中有一段关于“羌人来源”的记载:
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
三苗在中国古代传说中是凶人的化身。因此,将羌人视为三苗之后,也就是华夏借着“羌人的族源”来诠释这些异族的邪恶本质。
《后汉书·西羌传》中又记录另一则有关羌人来源的传说。
羌无弋爰剑者,秦厉公时为秦所拘执,以为奴隶,不知爰剑何戎之别也。后得亡归,而秦人追之急,藏于岩穴中得免。羌人云,爰剑初藏穴中,秦人焚之,有景象如虎,为其蔽火,得以不死。既出,又与劓女遇于野,遂成夫妇。女耻其状,被发覆面,羌人因以为俗,遂俱亡入三河间。诸羌见爰剑被焚不死,怪其神,共畏事之,推以为豪。河湟间少五谷,多禽兽,以射猎为事。爰剑教之田畜,遂见敬信。同注①。
这一则传说的原型,很可能采自当时被称为羌的某一部落之口传。在汉代中国人的族群歧视下,添加了一些如秦厉公与戎等的“历史背景”,与强调羌人低劣本质的枝节,如他们领导家族的父系祖先是奴隶,母系祖先为受割鼻刑罚的女子。这个记载最重要的含意是:羌人能够种田畜牧,还归功于从汉帝国去的人——虽然这个人是被汉帝国驱逐的戎人。这样的“文明起源传说”或“化夷传说”,也见于当时华夏对滇、句吴与朝鲜等地人群的记载中。
汉代中国人对边缘人群的政策
统于中央化权威的北方游牧人群,可以匈奴为代表。汉人对匈奴的策略,早期以和亲、通关市,饶给财物为主。由汉武帝开始,汉人经常出塞远征,同时也以通关市来招降匈奴,如此恩威并施。后来,又将归降的匈奴人移近边塞,给予生活补助,一方面就近羁縻,一方面要他们替汉帝国守边。有时并借他们的军队,来替汉帝国征伐其他边疆民族。以和亲政策来说,虽然汉廷经常受匈奴威逼而嫁宗女予单于,但这些汉人女子并不能视作匈奴的战利品。和亲的主要意义在于,以婚姻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两个人群基本上是对等的人类学家常探讨在一社会中,娶妻者(wifetaker)与嫁女者(wifegiver)社会地位的不同。但是在此我所谓的对等地位,是指作为“人”而言婚姻的双方是对等的。这也就是为何人类婚姻制度与族群分类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即被视为非人的异族人,经常也是不能通婚的对象。以此,匈奴宣称与汉帝国的对等地位。而汉帝国在和亲政策下(无论是否出于自愿),等于承认匈奴与中国有对等的地位,承认匈奴人是与中国人有相等地位的“人”在许多世界民族中,其自称(autonym)经常就是“人”的意思。相反的,他称(exonym),如中国人称南方人为蛮,称西方人为羌,都有“非人类”的意义。虽然在中国文献中,匈奴有时被称做北狄、戎狄,反映匈奴人在华夏心目中的“非人”性质,但此种称法多出现在较文学性的文献中,或有意以此贬损匈奴人。无论如何,“匈奴”是中国人对他们正式的称号,而此称号无疑是该人群自称的汉语音译。以一人群的“自称”来称呼他们,也等于是将他们当作是“人”来看待。关于他称的非人性质,类似的看法见于Wolfram Eberhard, The Local Cultures of South and East China, trans by Alide Eberhard (Leiden: E J Brill, 1968), 2。另外,对匈奴每年给赏赐与开边市贸易,显示汉人对匈奴的另一种意象——匈奴人是贪婪的,只要满足其物欲便能维持边境的和平。而除了河南地及河西等战略重地外,汉帝国与匈奴间没有土地的争夺。汉帝国不企图将匈奴的牧地“内地化”。因为当时的中国人理解双方在经济生态上的差距。
对于西方的羌人,汉帝国的政策便严苛多了。由于某些生态因素,羌人对汉帝国原是无害的王明珂:《匈奴的游牧经济:兼论游牧经济与游牧社会政治组织的关系》,《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93年第64本第1分。汉羌间的接触与冲突,主要是因为汉人侵入、夺占羌人的河谷地带(湟水谷地与黄河上游谷地)所致。汉人能理解草原是一个汉人无法利用的生态地区,也能尊重单于及其子民在草原的生存权。但是羌人的二元经济体系这是指他们在河谷种麦与在山地放牧二者兼营的半游牧生活。中的河谷地带,也是北中国黄土地带的延伸,而羌人又没有受辖于一个“君王”,因此汉人对羌人河谷的侵夺便毫无忌惮了。汉人移民与保护移民的军队沿湟水进入河湟地区,夺了羌人的麦田。羌人屡次尝试回到谷地放牧或种麦,都遭到无情地杀戮与驱逐,因此造成羌人各部落间一次又一次地解除宿仇,交换人质,结盟以对抗汉人的侵夺。
羌人“无君”并不表示他们是一盘散沙容易对付。相反的,他们让汉人感到十分棘手。羌人是极端“平等自主”(egalitarian)的人群,不但没有任何部落能控制、指挥其他部落,连在部落之内,大大小小的次级群体都各自为主。在历史记载中,几次羌人对汉帝国的投降或订盟,都经常有数百个羌人首领共同参加。羌人首领迷唐,在其势力盛衰起伏的两、三年间,他的部落人民在数万到一、两千人之间急剧增减。这都显示每一羌族游牧群体,都能自行决定加入或离开一个部落,以及自行决定与汉帝国的和战关系Mingke Wang, The Ch'iang of Ancient China through the Han Dynasty: Ecological Frontiers and Ethnic Boundary, 90~92。汉人对这些“平等自主”的部落人群几乎是束手无策。在谈判时,没有一个可代表所有羌部落的首领来谈判。在战争中,杀了一个羌酋又有无数羌酋揭竿而起。而且,羌人从不要求开关市贸易,也不曾要求娶中国公主。汉帝国对他们的策略起初是屠杀不服者,并将归顺的羌部移入塞内。这便是汉将马援、窦固、马武等所采的策略。
被移入塞内的羌人,聚居在村落之中,受到汉人平民、豪强与地方官员的欺凌。并且,他们还要经常为汉人出征,攻打其他的羌部落《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更重要的,他们农牧兼营的经济形态,使他们成为当地汉人在生存资源上的竞争者,由此更受到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在受不了地方豪强、官员的逼迫时,羌人经常“叛逃”。汉朝军队前来清剿时,又使得许多归顺的羌部落恐受侵扰而集体相结出塞。这就是东汉时期“羌乱”发生的普遍模式。《后汉书·西羌传》称,“羌虽外患,实深内疾。”当时居住在渭水流域的羌人,的确已成汉代中国的心腹之患了。在两次“羌乱”中及其后,汉将领对付羌人的策略,除了以羌制羌外,便是刺杀其首领或进行灭种屠杀段颎对于平定羌乱的规划是:“绝其本根,使不能殖。”关于他对羌人的赶尽杀绝作风,见《后汉书》卷六十五《皇甫张段列传》。在当时,虽有将领张奂持反对意见,说羌人与汉人都是天地之气所生,不好将他们杀尽,但他的看法不仅未被接受,还被后来的《后汉书·西羌传》作者视为迂腐《后汉书》卷六十五《皇甫张段列传》;《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
行定居农业而统于国君的人群,如朝鲜,在汉代成为另一种华夏边缘——中国人希望将民族界线消除的边缘。起初汉帝国对他们的政策是,以朝鲜王卫满为中国人境外之臣《史记》卷一百一十五《朝鲜列传》。后来汉与朝鲜的关系恶化,汉派兵打下朝鲜后,便开始在此设郡(真番、临屯、乐浪、玄菟)直接管辖。但汉要统治这儿并不容易,临屯、真番郡在昭帝时撤销,玄菟郡也东移到句丽。即使如此,所谓置郡,可能只是空有官府与点状的控制而已,并不扩及全面。汉朝廷只要求土著领袖接受汉帝国的册封,事实上并未直接管辖。如沃沮的首领们一方面受汉册封,一方面又臣属句丽;句丽甚至在此置官征税。对于濊人,东汉初汉帝国正式放弃对他们的管辖,只“封其渠帅为县侯,皆岁时朝贺”。高句丽(貊人)虽属玄菟郡,但自有其官制、贵族与部族组织,并以武力臣服附近的小邦。对汉帝国时而遣使朝贡内属,时而犯边入寇。对于他们的侵犯,汉代朝廷的反应经常是相当宽容的。汉帝国对于朝鲜这“土宜五谷”的地区及其人民的策略,一直是努力将其变成“中国”的一部分。箕子传说,与汉人在此立郡县的努力,以及对高丽诸国所采取的宽柔政策,都显示中国人希望将朝鲜内地化的企图。但是,由于汉帝国的政治控制力在此边远地区已相当微弱,而且当地人群又自成一资源竞争与分享的族群与政治体系,因此他们不愿成为华夏。
在南方,行定居农业,统于国君的越、滇、夜郎,也是中国人努力泯灭夷夏族群边界的地区之一。不同于在朝鲜地区的挫折,汉代中国人在此进行的策略非常成功,以至于在汉末时越、滇与夜郎的大部分地区都已相当中国化了。这些民族策略包括迁移其民,设置郡县,推行中国式的礼仪教化,设学校推广经学,以及创造、提供华夏的历史记忆,让当地人能找到华夏祖源。这些民族政策有效地使当地上层阶级“中国化”。
对于住在南方与西南山间,行混合经济而“无大侯王”的各族群,汉人则深入其间,夺占其河谷、低地。中国商人在这些地区可以低价获得土产;这儿的中国聚落、城镇中的人可得到廉价的仆役、劳工。中国地方官员则透过各部族首领对土著征税。在此,逐渐形成一种族群体系。在此体系中,各土著族群之间,或各土著族群与中国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有合作、竞争,也有剥削。
汉代中国人对待四方异族的差别政策,虽非由政府明白诏示,然而由于它深深根植于中国人对异族的意象(以及自我意象)之中,因此在汉代形成华夏与其边缘人群种种的民族关系,也造成“华夏边缘”的扩张与固定化。华夏的扩张,主要是由争夺可行定居农业的地区及其人民所造成。汉人移民与军队进入这些地区开垦,不顺服的土著被迁至内地。许多被迁到内地的异族,在东汉到魏晋时期纷纷宣称自己是有虞氏之后、夏后氏之后、周人之后由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迁居内地的氐、羌、匈奴、鲜卑,都宣称他们是华夏子孙。详见前章。显然由于对本部族起源的“失忆”,以及因战乱迁徙造成有利于失忆的环境,后来他们都成了“炎黄子孙”。对于定居农业地区人群,汉代中国人的民族政策则在将整个地区“华夏化”。一方面,软硬兼施地要这些国家“内属”,进而将其郡县化,或将其人民迁往内地;另一方面,华夏以“历史”证明这些边缘国家(如朝鲜、南越、闽越、滇等国)的王室原来就与华夏有极深的渊源。如此经过四百余年的经营,许多原来的“异族”成了华夏。东汉时,华夏的边缘便扩张至与今日中国“汉族”边缘大致重叠的地区。
华夏边缘的维持
或因其生态环境汉人难以利用,或因汉人的政治力对其鞭长莫及,中国北方草原、西方高原以及南方与西南的边远山区成了汉代中国人的最后边缘。对于这些边缘地区人群,中国人以各种手段维系他们与华夏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产生与维持,经常是中国人对他们以兵威相胁,要求他们对朝廷进贡本地奇珍物产,然后朝廷给予超所值的赏赐作回报。在这种不平等的交换关系中,中国人的“慷慨”换得较优越的政治地位。这种中国人的优越地位,表现在要边缘国家受朝廷册封,或遣王子贵族入侍(做人质),或要求他们进贡土产,这就是所谓的“封贡制度”。研究“封贡制度”的学者,或由经济观点将其视为一种国际贸易关系,或以政治观点认为借此中国人建立以其为中心的东亚国际“世界秩序”John King Fairbank ed,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1968) 。这些看法,都强调此制度的对外功能,而忽略了它对内的功能。
事实上,汉代中国努力维系此制度,将一些汉帝国不可能直接统治的地域及人民约束在她四周,所得到的,除了外邦在仪式上的归顺,边界的安全,以及部分经济利益外,还有一些来自外邦的珍怪土产,以及有关他们奇风异俗的知识。这些经常见于中国文献记载,但其意义常被忽略。由民族边缘的角度来看,这些有关外邦异族的奇风异俗与珍奇土产,有凝聚中国人(华夏)的功能。这是因为,由春秋战国到汉代华夏边缘的形成、扩张中,被包含在“边缘”中的各地中国人虽然逐渐凝聚许多共同性,然而在文化上仍有相当的差异。他们需要强调“异质化”的边缘,来强调在此边缘内人群间的共性。因此,来自域外的“珍怪土产”及异族的“奇风异俗”正是中国人所需要的。中国人用它们来强化华夏边缘,以突显边缘之内人群间的同质性与一体性。春秋至汉代出现或流行的许多作品,如《逸周书·王会》、《淮南子·坠形》、《山海经》,以及史书中的四裔传等等,都有以此强调他族的异质性,由刻画“边缘”来凝聚“中国”的功能。
汉代中国人的边疆民族意象,像是当时中国人的边缘:一方面它诠释在此边缘之外“为何那些人不是中国人”;另一方面它也诠释“中国人”的本质。在不同的华夏边缘,不同的异族意象造成中国人与这些人群交往时的民族政策。经由这些民族政策如征伐、通商、封贡、和亲、移民、立郡县(内地化)等等,汉代中国人调整、确立其边缘,也就是不断调整、强化并确定“中国人”的范围。在这过程中“族源历史”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汉代中国人以此界定“他们是谁”,将他们排除在华夏之外,或将他们(或希望将他们)纳入华夏之内。对于迁入内地,处于不平等族群关系中的“异族”而言,在华夏的历史记忆中接受或是找寻一个华夏祖先,可合理化自己的华夏身份,并以“失忆”摆脱不利于己的族群身份,华夏便因此茁长扩大。图12当代汉族与中国少数民族(部分)分布略图“中国人”常被视为,也被自己认为,有共同文化、血统、生活习惯的人群。这个看法,难以解释为何有几亿语言、风俗各异的人群会认为他们是一个民族。事实上,“中国人”并不完全依赖内部的文化一致性来凝聚,凝聚他们最主要的力量来自于华夏边缘的维持。因此,从汉代华夏边缘形成后,华夏政权便以通婚、贸易、征伐、封贡、赏赐等各种软硬手段,来羁縻边疆各部族与国家以维持这个边缘。我们若拿东汉帝国疆域(以行郡县的地区为范围,见图11),与现在中国大陆的汉民族主要分布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区除外,见图12)相比,可以看出两者有惊人的重叠主要差别是在manz**、套北地区、朝鲜北部与越南北部。东汉疆域内的西南夷地区,至今仍是中国少数民族与汉族共居的地区。清代满人入关,后来汉人大举移民manz**,以及民国后满人认同流失,都使得汉代不属中国疆域的manz**成了当今汉、满的分布区。套北及鄂尔多斯地区,在历史上是游牧人群与中国人进退角逐的地方,现在为蒙古族与汉族的混居地。朝鲜北部人群,如本文所述,中国努力将之纳入“中国人”范围而未能成功。除了这些地区外,可说两者的边界大体重合。即使蒙藏地区在民国以后有大量汉人移入,但在政策上中国仍承认这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 。这显示在汉代,“汉人”在亚洲大陆已扩张至其生态地理上的边缘。此后,除了对蒙藏等地区的政策性移民外,汉人没有进一步扩张,也没有让任何地区脱离中国成为非汉人地区。中国人一直有效地维持着这形成于汉代的族群地理边缘。因此,至今构成中国的主体民族在面对中国边缘民族时仍自称“汉人”。这种汉人或中国人意象,在当代仍左右着中国本土人群与其边缘人群间的往来互动,并影响中国对边缘人群的政策。第四部分华夏边缘的延续与变迁华夏边缘形成后,各个朝代的国力或强或弱,政治上或分或合,但是中国人一直在努力维持此边缘。华夏边缘的维持,除了以武力驱逐、羁縻,或以婚媾与贸易安定边缘人群之外,主要便是借着历史记忆。汉代之后,中国人在历史记忆上强调华夏抵抗外夷的战争,纪念征伐边缘人群的民族英雄,并特别记得边缘人群的奇风异俗。凡此种种,无非是以强调这些边缘人群的“异质性”来忽略华夏内部之歧异,并以共同的受难记忆(对外患的记忆)来凝聚汉族认同。因此,历代中国正史都在强调北方可汗的南侵必须被阻止,南方与西南蛮夷的叛乱应被抚平,而分裂的中国终须统一。在另一方面,华夏也为华夏边缘人群建构许多历史与神话,以此或表述他们心中边缘人群劣质、落后的他者形象,或以此将边缘异族想像为华夏支裔。这样的“历史”也在华夏边缘人群中被争论、修饰或被接受。华夏边缘的维持与华夏的统一实为一体两面。如果我们将中国人或华夏比喻为一个木桶,华夏边缘就像是紧紧将所有木片(代表不同地区的华夏)合拢在一起的铁箍,铁箍一断,木桶就散了。这便是为何在历史上,中国常不惜代价来维持此边缘的原因。
在近代国族主义概念下,以及在近代殖民主义列强企图瓜分中国及其边缘之资源利益的刺激下,合传统华夏与其边缘人群为一邦的国族蓝图逐渐在中国知识分子心目中形成。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此时中国需要一个实质的国族边界(national border),而非一异化的族群边缘(ethnic frontier)。因华夏边缘人群一直被华夏认为与自身有长久的血统、文化与历史关联,因此他们都被划入中国而包容于一新的“中华民族”之中。从此,许多华夏边缘人群由“四裔蛮夷”成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也自此华夏与其边缘合而为一。
来源: 《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转自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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