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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和某培训单位的合作 [打印本页]

作者: 王一然    时间: 2010-10-21 21:02     标题: 关于和某培训单位的合作

以下是他们的策划,大家来批评指正,看看有什么遗漏的内容,或者陷阱。
学校对这种事限制的比较严格啊
作者: 黄梅    时间: 2010-10-21 21:34

这个事情决定了么
作者: 太阳鸟    时间: 2010-10-21 22:28

还有一个办法:
必须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务员制度问题来作讲座,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岗位公务员与非物质论遗产发展》,上半时,可作为这种特型岗位的介绍与要求,下半时,可作为非遗社引导社员关注当前国家非遗岗位的现壮。直接找一空教室,作为社团临时活动,可以么?
作者: 王一然    时间: 2010-10-22 10:15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还没有定,等待团委审批呢。不过,今天团委不上班吧!
作者: 王一然    时间: 2010-10-22 10:18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他们是在武汉,荆州没有分舵,所以目前无法面谈。
至于其中怎么穿插,一时半会儿无法说清楚。他们打算11月前做,开始前2天到这里来。时间上我觉得不够,谈,自然得讲好了才行!
作者: 微蓝    时间: 2010-10-26 16:42

他们是想你们帮忙借教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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