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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 作为历史产物的故事形态学理论——评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

[高永] 作为历史产物的故事形态学理论——评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

论文关键词:普罗普 故事形态学 理论渊源 历史境遇

  论文摘要: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一书开形式主义故事学研究之先河。他在此书中提出的故事形态学理论,具有伟大的创新之处。但这种创新是在继承和扬弃前人理论成果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一理论本身也在后世经历了接受与误解的境遇。文章在评述普罗普故事形态学理论的基础上,考察了这一理论的渊源和历史境遇。

  《故事形态学》一书,是俄国著名文艺学家弗拉斯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罗普的开山之作,该书开形式主义故事学研究之先河。“该书对当代描述性科学整个领域(即构建叙事文本理论,而且不仅仅是民间文学叙事文本理论)发生了巨大的影响”[1]3。但与这种巨大影响相伴随的还有诸多的误解。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他的“故事形态学”理论固然源自于他的远见卓识,但也是他努力吸收前人研究成就的结果。

  一、“故事形态学”理论之渊源:继承与扬弃普罗普在《故事形态学》一书的序言中开明宗义地指出,所谓“‘形态学’一词意味着关于形式的学说”[1]7,因他研究的对象是“神奇故事”,所以他在这本书中主要研究了故事的形式因素。普罗普在此书中构建的故事形态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观点,也是其理论的核心,就是他一反传统观点,指出母题并非故事中的最小的情节单元,母题还可以再分成更小的稳定因素,即功能。所谓功能指的是“从其对于行动过程意义角度定义的角色行为”[1]18。不能不承认的是,普罗普的确发现了故事中最核心的东西——角色的行动。他的这一发现是在批判和继承维谢洛夫斯基的“情节诗学”理论和贝迪耶的故事理论的基础上得出的。维谢洛夫斯基认为,“母题是一种格式,它们是社会生活的初期回答自然界到处对人所提出的种种问题,或者把现实生活中一些特别鲜明的,看来重要的或者重复出现的印象固定下来”,这明显是一个从起源的角度来给母题下的定义;他进一步指出,母题是“最小的叙事单位”,它可以成长为情节,而情节则是由母题组合而成的[2]587-596。普罗普认为“维谢洛夫斯基关于母题与情节的学说只是一般性原则”,已经不适应当前研究的需要,并同时指出,如果我们“赞同维谢洛夫斯基,描绘部分比一个整体更为初级(而在维谢洛夫斯基看来,就起源而言,母题比情节更初级)”,那么,就“应该肯定地说:母题的成分不单一,并非不能分解,这种分解到最后的单位不是逻辑整体”[1]11-12。

  由此可见,维谢洛夫斯基之所以将母题看作是故事叙述的最小单位,是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把母题进行再分解,母题在意义层面上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而普罗普更看重的是故事形式结构的研究,在这里,他可以不去顾及他最终划分出来的故事的最小构成单位是否在意义上还是一个逻辑整体,只要能够更好的对故事进行形式结构分析就可以了,所以他从母题中分解出了“功能”,这个更小的结构单位。在此基础上,普罗普引入了贝迪耶关于故事中的稳定因素与可变因素的理论,指出,贝迪耶故事公式中的那个代表稳定因素的欧米茄(ω)——贝迪耶并最终没能准确捕捉的——就是人物的行动,也就是他所谓的功能。而除了功能——人物的行动——之外的部分,则是故事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这样,他成功地将维谢洛夫斯基和贝迪耶的理论融合到了一起。

  普罗普寻找这个他所认为的——故事中最小的、也是最关键的稳定因素——角色的行动——的原因,就是为了对故事进行成功的分类和编组[3]97。表面看来,普罗普达到了他所要达到的目的,并突破了前人,特别是维谢洛夫斯基的理论框架,但事实上,他的故事形态学理论并未能完全脱离维谢洛夫斯基的理论体系,特别是在运用“功能说”对具体故事进行分析时,更是如此。如他的3重化说和回合理论一定程度上就是对维谢洛夫斯基“母题扩展为情节”的说法的具体化。维谢洛夫斯基曾经指出“最简单的一类母题可能用公式a+b来表示:凶狠的老太婆不喜欢美丽的姑娘——于是给她出了一道危及生命的难题。公式的每一部分都可能变形,尤其是b可能增长;难题可以是2个、3个(民间喜好的数字)或更多;在壮士的征途上将会出现险阻,但它们也可能有好几个。这样母题便成长为情节……故事情节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创作活动[2]589。”在维谢洛夫斯基看来,因被加入了许多有重复意味的成分,原本是最小叙事成分并具有原初意义的母题就成长为情节。普罗普在他的著作中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只是表述的方式不同而己:在《故事形态学》一书中,他分析了一则名为《天鹅》的故事个案,故事中有一个细节讲到,一个丢失了弟弟的姐姐的表现,“她大叫一声,东一头西一头地乱转——弟弟没了。她大声喊叫,眼泪哗哗地哭诉着爹娘会怎样惩罚她,弟弟就是不应声”[1]92。普罗普认为这一段详细说明,就是3重化的遗迹,我们不难看出,这里的3重化,也正是维谢洛夫斯基所指的,母题的b部分成长为情节的一种具体表现。

  另外,普罗普还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即“回合”。他认为,“从形态学的角度说,任何一个始于加害行为(A)或缺失(a)、经过中间的一些功能项之后终结于婚礼(C*)或其他作为结局的功能项的过程,都可以称之为神奇故事”[1]87。每一个这样的过程就是一个回合,而“每一次遭受新的加害或损失,每一个新的缺失,都创造出一个新回合。一个故事里可以有几个回合,因而在分析文本时首先应该确定它是由几个回合构成的”[1]88。这个所谓的“回合说”,更是再明显不过地脱胎于维谢洛夫斯基“母题成长为情节”的说法。由此可见,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研究,是在继承前人,特别是在继承维谢洛夫斯基情节诗学的基础上,再吸收贝迪耶的故事理论后发展起来的,是对前人理论成果的继承与扬弃的结果。

  二、“故事形态学”对后世的影响:接受与误解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理论影响不可谓不大,有人认为,《故事形态学》一书,被译成英法等国文字后,促成了法国结构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他的研究虽然只局限于民间文学范围,甚至其用于作分析研究的对象只是近百则俄罗斯本国的神奇故事,但也正因他使用材料的原始性,使得其研究成果具有了更大的原初性和适应性。这些神奇故事,一定程度上可以被我们看作为原初意义的小说,而原初意义的小说与现代小说在基本形式上是一致的。“当我们研究叙事文学的历史时,我们会发现,形式在现代阶段中的巨大发展已使原始小说的基本成分变得几乎面目全非,但我们也将发现,现代小说的形式不仅从未完全失去与这些原始形式的联系,而且经常回到自己的源头去汲取它们所拥有的那种近乎魔术般的神奇力量”[3]95。正因如此,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理论,为后来兴起的叙事文学研究开辟了道路。并为后来的结构主义者、叙事学者引为同道,“结构主义小说研究则几乎可以说是从弗拉基米尔·普罗普的俄国神话故事研究开始的。普罗普为小说研究提供了‘简单形式’,这种简单形式对结构主义思想一直起着一种重大的推动作用”[3]92。但我们应该看到,普罗普与结构主义、符号学相去甚远,甚至是“同途殊归”的。

[next]   普罗普一开始研究民间文学,的确是从故事的形式结构入手的。《故事形态学》,作为他的开山之作,也的确与原本的“历史诗学”相去甚远。但普罗普并没有因为重视故事的形态学研究而忽视了对故事的历史研究,他的作为《故事形态学》的姊妹篇《神奇故事的历史根源》一书,就是明证(这本书直到80年代才被译成外文,才被西方学者所知)。只是因为他的第一部著作影响太大、太著名了,人们反而忘记了他的这另一部著作。正如普罗普的学生李福清所指出的那样:“西方许多学者以前只看到《民间故事形态学》(即中译《故事形态学》),常常产生误解,不知其后尚有第二本,所以以为Propp教授不注意故事的内容与发展[4]。”其实,在《故事形态学》一书的开始,普罗普就曾一再指出,在他看来,“以前的故事研究主要还只是起源学方面的,大部分没有试着去做一个初步的系统描述”[1]3。他所说的系统描述,即指分析故事的共同结构,并由此得出故事所具有的结构方面的共同构成规律,满足人们对叙事体在形式上追求享受的这个共同愿望。并且他进一步认为:“未对描述问题做一番专门的阐述便去谈起源学问题,是徒劳无益的。显然,在阐述故事是从何而来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回答它是什么这个问题[1]3。”因此他强调:“研究所有种类故事的结构,是故事的历史研究最必要的前提条件。形式规律的研究是历史规律性研究的先决条件[1]13。”也就是说,他并不反对对故事进行历史规律的研究,只是反对在对故事进行结构规律的研究之前就对其进行历史规律的研究,这在他看来是本末倒置了。所以在《故事形态学》的最后,普罗普最终回到了维谢洛夫斯基,他指出:“故事的大部分成分起源于这种或那种古老的日常生活、文化、宗教或其他方面的现实,应该引用这些现实进行比较。在单个成分的研究之后应该进行所有神奇故事立足于其上的主干的起源学研究。接下去则必然要研究变形的标准和形式。只有在此以后或许才能进入诸如单个情节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它们是什么等问题的研究[1]112。”这就再明显不过地指明,普罗普写作这本被列维—斯特劳斯称之为形式主义著作的《故事形态学》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纠正以往故事研究的不足,向人们指出,故事的形态学研究的重要性。但事实上,故事的起源学研究和故事的形态学研究,是故事研究两个必不可少的方面,缺一不可。以往的研究实绩(如以格林兄弟为首的德国学者所开启的神话学派的研究)证明:在回答“故事是什么这个问题”之前,同样可以研究“故事是从何而来这个问题”。因此,故事研究的这两个方面并无严格的先后之分。所谓的情节单元分析只是分析故事的一种手段,绝非最终目的。分析故事的结构形式,只是为了通过这种手段更好地认识故事本身所蕴含的精神化意义。正如钟敬文先生指出的那样:“应该把故事当作一种人民精神产物来对待,而不能只像故事类型学派那样,把它当作一种结构形式来拆解……还要研究它所联系的社会生活、文化传承、讲述活动和表演情境等,而不能只分析它的情节单元,这样才能得出比较适当的结论[1]5。”也许是普罗普矫枉过正,过于强调故事形态学研究,反而使人误解了他的初衷。
  继承与扬弃,接受与误解是任何理论在传承中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唯有如此,理论才可能前行;唯有如此,前人的理论成果才能在当下得到新的生命。有鉴于此,今天,当我们面对普罗普写作于近80年之前的这部著作时,参看他的具有开创意义的“故事形态学”理论时,应该清醒地看到理论前行过程中的这些必然,看到他的理论也是历史的产物,必然要经历所有历史产物必然要经历的命运:继承与扬弃、接受与误解。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更加清楚地理解这位前贤的理论,才可能不至于因时代的变迁误解前贤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普罗普.故事形态学[M].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

[2]维谢洛夫斯基.历史诗学[M].刘宁,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

[3]罗伯特·休斯.文学结构主义[M].刘豫,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4]李福清.神话与鬼话:增订本[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7.

文章来源:http://www.luojia.net/lunwen/2009/0901/article_149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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