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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河南通志》

《顺治河南通志》

史部之

顺治河南通志


郑任钊 

发布时间: 2009-08-17 08:17 光明日报




  《顺治河南通志》,清贾汉复修,沈荃撰。

  贾汉复(1606-1677),字胶侯,号静庵,山西曲沃人,初仕明,降清后历任河南巡抚、陕西巡抚、兵部尚书等。沈荃(1624-1684),字贞蕤,江南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区)人,顺治九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礼部侍郎。河南旧省志修于明嘉靖年间,距清顺治已有百余年。顺治十四年(1657年),贾汉复任河南巡抚,锐意修志,乃设馆局,聘沈荃总其事,并令各府州县纂修志书上报。该志以明嘉靖年间《河南通志》为蓝本,增删门目,弥漏补缺,纠谬正讹,并“网罗旧闻,搜采散佚”,参稽各府州县新志。顺治十七年秋,全书告成奏进。

  《顺治河南通志》共五十卷,图三十一幅,分图考、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城地、河防、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祠祀等三十门。

  该志为清代最早修成的省志。康熙十一年(1672年)诏令各省“纂辑通志”,将该志“颁诸天下以为式”。康熙二十二年,礼部奉旨檄催各省设局纂修通志,又再次强调“遵照《河南通志》例”。当时各省、府、州、县所修方志,多仿该志体例,影响很大。这种细目并列的体例,力求全面,但无所统摄,随着门目不断地增繁,其杂乱无章的弊端愈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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