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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民间文学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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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民间文学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民间文学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北京“民间文学”研究报告

刘锡诚



  摘要:北京市从2005到2007年启动了北京文化史上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调查认为,全市拥有活态的民间文学项目8853个。几年来有17个项目被列入市级“非遗”名录,《北京童谣》、《八达岭长城传说》、《永定河传说》、《杨家将传说》等4项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受到了政府保护。北京民间文学保护的特点是:(1)在采录文本的质量和科学性上有显著提升,保护的导向更明确了;(2)普查成果显示了分布的不平衡性——市井社会与乡民社会的不平衡,民间文学类与其他“非遗”类别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与民间文学在老百姓生活中的实际生存状况和社会作用并不相称。在北京这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以口头传承为生存特点的民间文学,面临着的生存困局,比其他类别(戏曲等表演艺术、民间美术、手工技艺等)尤甚。建议加强转变理念,保护力度,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深度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吸引和鼓励北京学者关注北京民间文学的搜集、保护和研究。


  (一)2009年度概述

  北京市的民间文学最早受到关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事。第一个搜集北京歌谣的是美国人何德兰,出版有英文的《孺子歌图》。[1]“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夕,1918年2月1日,一批文化革命先锋成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搜集民间文学的组织——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继而于1922年12月9日成立了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倡导搜集下层老百姓中流传的歌谣、谚语、故事等民间文学。北京市市民和农民中流传的口头文学作品,从此开始进入了文化人的视野,陆续见诸于报端和出版物,对于推动全国的民间文学的搜集、出版、传播和研究,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90年后,2005年7月起,北京市启动了历史上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在历时两年的普查中,全市18个区县掌握到的民间文学项目计有8853个。继而,2007年5月7日,北京市政府公布第二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2个“民间文学”类的项目——北京童谣(宣武区)、颐和园传说(海淀区)、圆明园传说(海淀区)、香山传说(海淀区)、八达岭长城传说(延庆县)、卢沟桥传说(丰台区)、永定河传说(石景山区)、八大处传说(石景山区)、张镇灶王爷传说(顺义区)、仁义胡同传说(平谷县)、轩辕黄帝传说(平谷县)、杨家将[穆桂英]传说(房山区)——入选这个名录,其中八达岭长城传说、永定河传说、杨家将传说、北京童谣4项,进入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尽管“12项”这个数字,在浩如烟海的民间文学蕴藏中不过是沧海之一粟,但在古都北京的文化史上,把民间文学纳入政府保护的体制之中,却是破天荒第一次。

  2009年10月22日市政府公布的第三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又把磨石口传说(石景山区)、曹雪芹传说(海淀区)、凤凰岭传说(海淀区)、天坛传说(崇文区)、前门传说(崇文区)等5项,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继续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项目从此纳入了政府的保护范围。

  2006年12月22日公布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民间文学”类项目空缺,如果把2007年公布的第二批名录中入选的12项和2009年公布的第三批名录中入选的5项加在一起,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民间文学”类项目的总数,达到了17项,占北京市三批市级名录总数212项的12.47%。

  (二)民间文学申报与保护的若干特点

  (一)在质量上、科学性要求上有了明显的提升

  如果说2007年进入市级“非遗”名录的那些项目,是在普查还没有完成、申报工作是在相对比较匆忙的情况下进行的,申报文本及其附件还有某些不尽人意的话,那么,2009年申报文本及所使用的材料,则显示出了一个明显的特点,即:申报工作是在普查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的,文本写作、项目论证,以及所根据的民间文学作品记录文本的科学性,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这次新世纪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一次文化资源调查,也是我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和根据。北京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由于2008年“奥运”的原因,启动于2005年7月,2007年底结束,时间安排得较为紧凑。

  如果说,2007年5月7日公布第二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北京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还没有结束的话,那么,到2009年7月中旬,各区县申报和市文化局组织评审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全市各区县的“非遗”普查已基本结束,故而,第三批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是在普查基础上进行的。换言之,第三批市级名录中入选的5个民间文学项目,都是从各区县普查和区县名录入载的项目中遴选出来的,而在申报市级名录的过程中,又在普查中搜集到的材料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实地补充调查采录,务求按照“真实性、科学性”的要求到民间去搜集记录的传说故事文本,即真正是从民众中的那些故事讲述者口头讲述中记录下来的传说故事(文本),而不是那些旅游景点上为讲解员编写的通用的解说词,也不是地方文化工作者或文学爱好者根据流传的传说故事的梗概编写或整理出来的文学作品,而后者,也许在形式上与民间作品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在对人物和事件的认识评价上、在世界观与生命观的表达上、语言的运用上、与民俗生活以及各种仪程的融会上等方面,与真正从民众讲述者口头记录的作品文本是不可等同视之的,因而常被称为“伪作”。

  以凤凰岭传说为例。在申报北京市级“非遗”名录之前,由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北京凤凰岭自然风景公园共同组织了一本《凤凰岭的传说》(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8月),这本标明“民间文学作品集”的书里收录了83篇海淀区的作家们深入凤凰岭地区“采风”创作的以凤凰岭风物、人物、史事、民俗为题材的故事性作品。申报主体凤凰岭风景区以这本凤凰岭的传说故事集为基础,申报海淀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海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为该项目是否进入海淀区名录,先后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非常认真地听取了专家的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凤凰岭传说作为民间文学项目,可以、也应进入海淀区的名录,如果成功,还可以继续申报北京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指出:申报单位为评审所提供的传说文本,是作家们根据在民间的闻见和以民间传说主题而创作的文学作品,而不是直接从民众讲述者口头讲述中记录下来的。希望他们派员到凤凰岭一带农村里再作补充性的田野调查采录,提供出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文学作品来,以证明凤凰岭的传说在今天仍然还在那一带的民众中广泛口头流传。论证会后,凤凰岭风景区的总经理根据专家意见,派员到村子里再次做了田野调查采录,终于提供出了一批可供评审定性的田野文本材料和传承人材料,使该项目在参评第二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获得顺利通过。

  再以天坛传说为例。天坛传说是在北京市平民百姓中世代相传的关于天坛建筑、祭祀仪式以及所体现的宇宙观念、相关信仰和民俗生活的口头故事。天坛传说是一种依附于天坛的建筑和天坛的历史文化意蕴的精神文化,作为北京民众、特别是普通市民心灵史的一个载体,在北京市民中颇有影响。在“非遗”普查中所得材料,基本上是天坛的建筑专家和员工们的口述史(多数是专家的解说或类似导游员的解说词),而不是来自北京普通老百姓、尤其不是“老北京”们出自心灵的口述作品,既缺乏老北京人群体中流传的故事,又缺乏传说演述的地方性、民俗性和个性的语言。后经过专家的指导和评审论证,把居住在崇文区各街道的社区干部和文化干部集中起来进行了一次培训,请他们回到所在社区和街道去,以社区居民重组之前的崇文区老住户为主要采访对象,进行了一次以“真实性、科学性”为原则的、有目的的(以搜集记录“天坛传说”为目的)民间文学普查补课。这些经过专业培训、专家指导、掌握了民间文学项目特点和调查要求的基层干部,分地区、分街道进行了两周的专题性的民间传说调查采录,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收集采录来的天坛传说口述文本,使老北京市民的天坛传说回归了真面貌,保护的导向也因此变得更明确了。

  第三次市级“非遗”名录项目评审时,市“非遗”保护办公室提供给专家评审组参评的民间文学项目是8个,除了前述通过评审的5项外,还有崇文门的传说(崇文区申报)、傅三倌的传说(门头沟区申报)、潭柘寺的传说(门头沟区申报)3项。这些传说虽然也都是区县级名录中的入选项目,也都有较好的基础,只是因为申报文件中所使用的文本材料不合乎科学性要求而未能通过评审:一,多数传说文本不是在这次普查中搜集记录的,而是20世纪80年代前记录的,或以“整理”为名而实际上是由地方文人根据口传题材创作而不合乎民间文学记录原则规范的要求;二,所提供的有些文本,因时代已经过去了30年,不足以说明这些传说故事在21世纪的今天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飞速发展的社会条件下,还继续在群众中广泛流传。这些落选的项目,虽然在第三批市级名录评审中落选,并不是说它们没有价值,如洋溢着民间智慧和幽默的傅三倌的传说,建议申报单位能培训干部,进一步认真做好普查的补遗工作,按照“真实性、科学性”的原则(完整地说,还要加一个“代表性”),把当下社会条件下还在流传的传说故事搜集记录下来,以备继续申报和加强保护。

  (二)普查成果显示了“非遗”分布的不平衡性

  (1)申报地区和项目的不平衡性

  建立各级名录,既是保护的要求,也是保护的根据。也就是说,没有进入各级名录的,就不可能得到政府的保护。故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各级名录,是很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9年度由北京市政府公布的“第三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文学”类,显示出了申报地区和申报项目的不平衡性。申报并通过评审的区县有:崇文区(2项)、海淀区(2项)、石景山区(1项);门头沟区(2项)和崇文区(1项)没有通过评审。而其他14个区县,东城区、西城区、宣武区、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房山区、丰台区、大兴区、延庆县、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都没有“民间文学”类项目的申报。有的区县,自2006年建立“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连一个“民间文学”项目都没有进入市级名录。有的城区,固然由于市民(市井)社会作为社会主导形态延续的时间较长,社会结构呈现着五方杂处的特点,市场和审美的驱动起着主导作用的手工艺和工艺美术相对发达,而以口口相传的形式传播的民间文学则缺乏优势。但这种不平衡性,并不限于这些城区(所谓“城八区”),也表现于一些基本上属于农业生产方式为主或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区县。

  (2)普查的不平衡性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资料:2005年7月至2007年底进行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结果,全市18个区县一共调查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2623个(这个数字,可能是指的“信息”,而非记录下来的作品,一时难于确认),经过挑选,其中的3223项编入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汇编》,而“民间文学”项目只有410个。[2] 据2009年底北京市文化局向文化部督查组提供的《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各区县在普查中发现的民间文学项目是8853个:东城区5个、西城区11个、崇文区5个、宣武区6个、朝阳区7个、海淀区18个、丰台区0个、石景山区187个、门头沟区6630个、通州区14个、顺义区5个、平谷区400个、延庆县33个、怀柔区252个、房山区86个、密云县9个、昌平区96个、大兴区1089个。[3]

  这个数字说明:第一,入选《汇编》的民间文学项目的数量,占民间文学总量的比例不大;第二,入选《汇编》的民间文学数量,占全部“非遗”类别的数量的比例更少。北京市出现的这一情况,也许是个特例。(笔者见到的许多省市的调查统计材料中,“民间文学”类项目所占比例,无一例外都在第一位。这是一个值得民间文学专家们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这个统计数字所显示给读者的,是各区县之间在民间文学调查上的巨大落差。数量比较多的区县,如大兴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最多的有6630个,最少的也有252个。这些区县都是过去的北京郊区,现在的所谓“城乡结合部”。固然,郊区或城乡结合部较多地保存了千百年来形成的以村落聚居的形式为基本生存环境,家族社会和伦理制度也相对较为稳固,这些社会条件有利于传统的民间文学的流传和延续。而“城八区”,由于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城市改造导致的城市移民现象的加剧,使民间文学的生存环境和传播条件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从而使民间文学在不很长的时间段里便呈现出了严重衰微或失传的局面。进入第二批市级名录的“北京童谣”、“颐和园传说”、“圆明园传说”、“香山传说”、“卢沟桥传说”等,进入第三批市级名录的“天坛传说”、“前门传说”,几乎都是来自“城八区”或近郊区县,只有“八达岭长城的传说”是远郊区延庆县的。如果说城近郊区民间文学项目申报已经取得的经验,说明了“传说”这种“民间文学”类中的体裁(亚类),在都市环境里出现的衰微甚至消失的速度,还不至于很快的话,那么,其他几个属于城乡结合部的区县,普查所得的民间文学类项目,为什么如此之少呢?这个事实,使笔者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在新世纪初所进行的这次“非遗”普查所得出的结果,是主持文化工作和主持这次普查的我们这一代人,向历史提供出的一个时代性的宣告:某些民间文学体裁(如传承了几千年的某些幻想性的民间故事,如某些时政性强的歌谣,如20世纪50-60年代还大量存在的京西矿工歌谣和故事……等)在我们主政的21世纪之初,从北京市的辖区里消失了!

  (3)民间文学类项目与其他类别的不同

  2009年度进入市级名录的“民间文学”类项目,除利用了一些前辈搜集整理的、尤其是80年代“十大民间文艺集成志书”时代记录的文本资料外,大部分材料是21世纪之初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或再次进行的普查补课中采访记录的,较好地做到了文本的“真实性、科学性”原则要求,具有讲述者的个性化语言特色。

  同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类与其他类别的项目(如属于表演艺术的传统戏剧、曲艺等)是有所不同的。民间文学(尤其是散文叙事体的传说、故事)大体是以一个母题或一个类型的作品为特点的。也就是说,民间文学的普查或申报,必须是以具体的从民众中的讲述者(传承人)的口头讲述中记录来的文本(文字的,影象的,录音的)为依据。没有记录下和提供出口述作品的记录文本,就无由判断这个作品或这个类型的作品(传说或故事)流传的范围有多大,是否现在还在流传,或干脆就能认定已经从民众生活中消失了。

  2009年进入北京市级名录的5个项目,大体上体现了这一特点。正是这一特点,使民间文学与其他类别的“非遗”(如传统戏剧、曲艺等)区别开来,后者是以剧种、曲种为项目特点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民间文学的普查和申报的特殊要求:都必须提供同一母题或同一类型的作品的当下记录稿或音像资料,只有这类完整的材料,才能证明这些民间文学的作品,在现代化的环境下还在民众中以“活态”的形式流传,才能看出这些民间文学的作品所具有的文艺价值、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民间文学传承的保护亟待加强

  北京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又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帝都城市,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有其别样的特点,即由城市中心区的市民(市井)文化和城市边缘区的乡民文化两个文化圈或文化系统构成的。从调查资料和进入市级名录的项目情况分析看,越来越脱离民间信仰、以市场为依托和以审美为旨归的表演艺术、工艺美术、手工艺等,逐渐麇集到了城市中心区;而以反映民众的“希望和憧憬”、作为劳动之余的精神寄托的口头文学以及与民众生活民众信仰有较为紧密关联的表演艺术(如香会)等,则依然把城市边缘地区的农村或新形成的城乡结合部当作自己的栖息地。当然,两个“非遗”文化圈的形成和存在是相对而言的,而不是截然分立的,文化是既有杂陈又有交融的。相对于表演艺术、工艺美术、手工艺等类别,以口传的形式被创作和传播的民间文学的传承,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所呈现出的边缘化的趋势,日益为人们所关注。《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2009)中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民间文学”所面临衰微的局面,尤甚于“非遗”的其他类别。

  在普查的十七大类项目中,除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人青黄不接,民俗事项少有传承人现象外,其他项目基本上有传承人。

  民间文学是流传于民间的文学,一般是集体性传承。由于时代和社会的重大变化与变迁,特别是在北京城区,随着胡同和四合院的逐渐消失,大量高楼大厦的崛起,许多与地名有关的民间文学,随着原住民的搬迁,在历史上曾经是广大民众口头传承的民间文学,渐渐被人们淡忘,以至消失。一些生活谚语,也随着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而被遗忘。像这样的民间文学如果不加快搜集速度,记录下来,就会很快消失。

  普查报告所得出的这个结论,与市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中遇到的情况,大体是一致的。北京市三批名录的建设,前后已历时四年,而“民间文学”类只遴选了17个项目,显然是太少了。如果与此次北京市“非遗”普查所得的民间文学资源总量相比,这17个项目只占0.0019%,就更不成比例了。

  从民间文学的实际生存情况和流传情况看,民间文学进入《汇编》和进入名录的项目,不仅显得少,而且在区县之间出现了巨大的落差。在全市各区县的调查总量中,民间文学以8853项(或信息)位居所有类别的榜首。如果这个调查数字是大体可靠的,那么,拥有资源最多的区县,如门头沟区多达6630个,而拥有资源最贫乏的区县,是丰台区为0个,次之,是顺义区为5个……,如此巨大的落差,是如何产生的?何以解释?笔者不愿意相信偌大的丰台区连1个民间故事也没有了,也不愿意相信顺义区如今只有5个故事了。唯一的答案也许是,有的区县,由于主持文化工作的人们的文化自觉还有待提升,或从事普查的人员缺乏专家的指导,从而导致了普查实施不力,没有取得真实可靠的数据。

  从世界范围内看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一国际公约之所以被通过,就是为了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体现了民族文化和族群文化的平等。处在飞速发展的国际大都市环境下的北京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迅速地变异之中,以口头形式被创作和传播的民间文学逐渐被边缘化,甚而至于进入了衰微的境遇。很难想象,在文化的趋同化趋势加剧的发展形势下,没有了群众的口头文学的北京文化,将是怎样的文化。

  这种情况提醒我们,要刻不容缓地把“非遗”的保护力度,向相对薄弱的民间文学领域加以倾斜,以保持北京文化的多样性、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的均衡发展。现有的“非遗”保护队伍中,表演艺术方面的人材较雄厚,而民间文学方面的专业人材则甚少,建议重视培养一支有民间文学知识素养的专业队伍。要转变理念,克服轻视思想,采取措施,加快加大民间文学的保护力度,以减缓其衰微的趋势。放宽门槛,选择更多的民间文学项目进入各级名录,尽快使一些区县级名录中民间文学缺位的现象得到改善。认定一批民间故事传说和歌谣等的传承人(讲述者、演唱者)。通过健全市级、区县级两级名录体系的种种措施,将更多的民间文学项目纳入政府保护的视野之中,乃是最紧要、也最有成效的一途。

  组织和鼓励对民间文学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对民间文学的出版、利用和宣传,既是提高民间文学的影响的重要手段,又是还原民间文学价值和地位的必要措施。

  北京市的民间文学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北京卷》由于篇幅较大,适于收藏而不宜于读者购买流通。其他已有读物,多是文人写作(整理)的,不是在“真实性、科学性”基础上的优秀选本。故而有待悉心组织。而出版是民间文学的“第二生命”的具体表现,民间文学以其“第二生命”,在更大的范围内为读者所知晓和为世人所流传。

  学术探讨方面,北京市独有的或有一定优势的民间文学项目,至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和阐发。可能是受北京地位和政治的影响,学界所关注的,多半是“宏大叙事”、“宏大话语,多年来很少闻见有以北京民间文学为主题的学术研讨。北京建城的传说(最详尽的有深度的一部研究著作,是在美国的香港学者写的而不是北京本地学者写的),杨家将传说,孟姜女传说与长城的传说,与古商道有关的传说,北京童谣等,都少有研究。而有些相关的课题,如民间文学中的多民族文化交融或文化多元构成问题,民间文学在市井社会和乡民社会的取向和命运问题,正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特色。

  宣传问题,也是保护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4] 急需做出规划,分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厅)和博物馆,已遍及全国,是近十年的文化新景观。北京各区县的文化馆,还没有把“非遗”的陈列当成进行爱乡土、爱国家的重要项目来做。文化馆因把那些出租的地方和场馆收回来,还它以文化身份,加以调整,使其成为本区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陈列馆,免费让观众参观、定期组织中小学生观摩。

  电影、戏曲与民间文学的互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已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天仙配》、《梁山伯与祝英台》等都对民间文学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现在又出现了电视剧和动漫这样的新的形式和因素。已经进入北京市名录的杨家将传说,无疑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动漫题材。

  笔者在许多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项目保护单位看到,当地的一些“非遗”项目,都编成了乡土教材,图文并茂,成为中小学生的教学参考书。中小学生既了解了本土的“非遗”的内涵,增加了他们的爱家乡、爱国家的情感和观念,又传承和传播了本土的民间文学的项目,效果非常明显,北京市各区县的文化主管部门不妨与教育部门合作,推动民间文学乡土教材的写作。

  2010年1月27日

  收入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2009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报告》,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0年8月。

  [1] 《孺子歌图》,何德兰(Isaac Taylor Headland),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1901。

  [2] 北京市文化局向文化部督查组的汇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2009)中提供的普查数字。

  [3] 同上注。

  [4] 中国的现代文化史业已证明,影视和戏曲,都是民间文学可借助和利用的宣传手段,以民间文学为题材的影视和戏曲作品,仍然具有很强大的市场和竞争力。如牛郎织女故事由于没有借助于电影和戏曲的传播,使其传播受到了限制,从而在现代步入了衰微的境地;而董永的传说,则由于电影和戏曲的广泛传播,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女郎织女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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