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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研究中心在师范学院揭牌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研究中心在师范学院揭牌

2009年12月22日,自治区文化厅与广西师范学院在该校举行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研究中心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同意建立的学术机构。在广西师范学院建立“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研究中心”,是文化厅继在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之后在南宁挂牌成立的第三个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传承基地。

据悉,自治区文化厅计划近年内在我区建立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基地),以更好地开发、研究、利用、传承和保护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奠定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曲艺与手工艺、杂技与竞技、传统医药民俗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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