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发展与闲暇时间的性别不平等
田翠琴在《妇女研究论丛》2004年第5期上撰文指出,闲暇时间是一种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是男女两性应该平等拥有与享用的权利和资源。女性对闲暇时间的支配及其闲暇活动方式,是女性社会地位与进步程度的反映。根据2001~2002年“中国北方农民闲暇生活方式差异研究”课题组所做“农村闲暇生活方式调查”和“农村居民生活时间分配调查”的有关数据,以及笔者2004年对原调查村庄被访问者的深入访谈资料,对农村妇女发展与闲暇时间进行性别视角的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
1.在农村,闲暇时间与闲暇生活的性别差异和不平等现象十分明显,其差异不仅是闲暇时间总量的差异,更重要的是闲暇生活质量与闲暇机会、闲暇心态的差异。与男性相比,女性的生活时间结构是“三少一多”,即生产劳动时间少,生理需要时间少,闲暇时间少,家务劳动时间多,闲暇时间的性别不平等十分明显。女性闲暇活动的种类单一、范围较窄,被动接受性活动多、积极主动性活动少,消遣型活动多、学习型活动少,“半休闲”多,真正的闲暇少。女性对闲暇生活的满意度低于男性,闲暇意识却比男性强。
2.伴随农业的现代化、职业的非农化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等多种现代因素的增长,农村妇女闲暇时间的总量和结构发生了多层面的复杂变化。但这种变化,是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的,与农村男性的闲暇变化也是不同步不平等的,农村妇女在闲暇资源、闲暇机会、闲暇角色、闲暇时间和闲暇场所的拥有等方面,仍受到很多限制,两性在闲暇时间、闲暇活动和闲暇机会上不仅不平等,而且有扩大之势。
3.农村妇女的闲暇时间与闲暇生活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农村妇女的闲暇时间受其发展程度与社会化程度的制约;同时,其闲暇时间的总量与质量又进一步影响着她们的再发展。女性的闲暇生活既受到传统村落文化与性别角色的限制,受到闲暇环境、闲暇条件与闲暇技能的限制,也受到新的社会角色与发展空间的限制。“男工女耕”的趋势,将会加重她们的双重负担,扩大两性间的闲暇不平等。
4.农村妇女闲暇生活的滞后、闲暇生活质量的低下、闲暇时间与闲暇消费的短缺,已成为制约她们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