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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妖除巫

打妖除巫

南都网 日期:[2013年3月29日]  版次:[RB18]  版名:[每日专栏/生活]  稿源:[南方都市报]

    郑洪专栏 岭南摄生录

    题目听起来像讲《西游记》,其实讲的是宋代经营岭南的一项政务。以前提到宋代,总嫌它国威不振,老是被辽、金甚至西夏欺负。可是在科学方面,人们却不能不赞叹当时的理性精神,四大发明中的火药、指南针、印刷术都是在宋代开始推广应用的。

    北宋平定南方后,致力于发展经济文化,针对南方传统的信巫风俗,着手严厉打击巫师妖人。官员们强调:“今后师巫以邪神为名,屏去病人衣食汤药,断绝亲识看承,若情涉于陷害及意望于病苦者,并同谋之人引用咒诅律条,比类断遣。”打击巫师离不开医生的配合。对岭南“挑生”蛊术的攻克,正是如此。

    范成大《范石湖文集》说:“岭南有挑生之害,于饮食中行厌胜法,鱼肉能反生于人腹中。”“厌胜”是施咒的意思,被施过咒的食物,进入人腹中会活过来。这种巫法广为人知是源于宋代雷州的一个案例。

    据《夷坚志》记载,雷州有个人被巫师林公荣用鸡肉挑生,找医生治疗后,“吐积肉一块,剖开,筋膜中有生肉存,已成鸡形,头尾嘴翅悉肖似”。病人将巫师告上州府,林公荣被捕置狱。官员详加审讯,掌握了“挑生”巫术的情况。根据宋代著名科学家沈括所看到的雷州奏牍,里面说,巫师施咒后,“脍炙之类悉复为完肉;又咒之,则熟肉复为生肉;又咒之,则生肉能动,复使之能活,牛者复为牛,羊者复为羊,但小耳;更咒之,则渐大;既而复咒之,则还为熟食”,人如果吃了被施咒的食物,“觉腹中淫淫而动,必以金帛求解,金帛不至,则腹裂而死,所食牛羊,自裂中出”。巫师甚至供出了咒语,“但曰‘东方王母桃,西方王母桃’两句而已”。

    官员还找来那个治病的医生录口供。医生说:“凡吃鱼肉、瓜菜、汤茶,皆可挑。初中毒,觉胸腹稍痛,明日渐加搅刺,满十日则物生能动。”医生提供了具体的治法。雷州官员将之视为重大胜利,将详情“镂板印行”,广泛传播于正在与巫术作斗争的宋代知识界。

    对于这种巫术,医家是有所存疑的。他们也传抄该医生的治法,但认为:“挑生多于饮食过度。”(《仁斋直指方论》)认为也许是消化不良的一种表现。

    在岭南德庆府也发生一个案例,也是巫师因作法害人被捕,“巫善挑气,其始与人有仇隙,欲加害,则中夜扣门呼之,俟其在内应答,语言相闻,乃以气挑过。是人腹肚渐胀,日久,腹皮薄如纸,窥见心肺,呼吸喘息,病根牢结,药不可治。”既然不得治法,案情就有点说不清楚,当地官员“以事涉诞怪,不敢置于典宪,但杖脊配海南”,只是找个罪名处理了巫师,而无法作为案例完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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