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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被承包的“信仰”:昆明某寺求签烧出天价香

【关注】被承包的“信仰”:昆明某寺求签烧出天价香

2012年01月06日 09:06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刘子倩


《中国新闻周刊》548期(封面):疯狂的寺庙

  中新网1月5日电 548期《中国新闻周刊》封面关注《疯狂的寺庙》。记者前往山东、昆明调查目前寺庙承包的现状。

  这是一门新的生意,不要技术,不需厂房,打的是庙宇的主意,靠他人的虔诚和信仰攫取暴利。

  承包寺庙,已成为一些旅游景区真实的现象。出资人与寺庙管理者——政府职能部门或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前者拥有规定期限内的寺庙管理经营权,向后者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再通过香火等收入赚取利润。

  这项“生意”的利润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签招聘合同,每月领工资,上班“礼”佛,下班还俗,收入堪比白领。

  寺庙被承包,宗教场所变身经营场所,不仅是由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利益至上”的观念已侵入了正常的宗教生活,更是由于对寺庙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及各级利益方均想通过“宗教搭台”让“经济唱戏”,最终使得信众的“信仰”迷失在商业的“承包”之中。

  很难想象,一座建于AAA级旅游景区的寺庙,一年的承包费竟高达720万。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寺中那些为游客解签占卜的出家人几乎全是“冒牌货”。

  广西游客欧朋知道真相后,颇为吃惊,尽管他与寺中“大师”曾“短兵相接”,甚至被“大师”强迫捐出23400元的功德钱,但他还是不敢相信,佛门内还会有假和尚。

  像欧朋一样,那些怀揣虔诚的游客跨入这些寺院的门槛的瞬间,就成为待宰的羔羊,少则数百,多则几万。在“大师”语言暴力的恐吓之下,佛门威严的气场和心诚则灵的心理暗示自然战胜理性,而那源源不断的功德钱最终落入了承包者的口袋。

  寺庙承包大约起于1990年代中后期,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处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寺院便成了“香饽饽”,私人向寺庙主管部门交纳一定费用后,采取入股或承包的方式经营寺庙,再请来僧侣,通过功德钱和香火钱赚取利益。然而,这一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在利益驱动之下不断发展壮大,承包费用逐年攀高,经营者开始聘用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欺骗和讹诈的方式盈利。

  欧朋去的昆明岩泉寺便是其中之一。

  刷卡烧高香

  2011年10月12日,到昆明出差的欧朋带着妻子和两位亲友报了去石林的一日游的旅游团,每人160元。大约上午11点左右,在逛了几个购物点后,欧朋们被拉到了昆明市宜良县岩泉寺,这里距昆明市区60公里,是去石林的必经之地。

  岩泉寺位于宜良县县城,倚靠伏狮山,因岩中涌泉而得名,始建于明朝景泰年间,期间多次被毁,数次修复扩建,特别是文革中损毁殆尽。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重建,1995年12月,宜良县政府批准其为宗教活动场所并对外开放;1999年,昆明世博会和云南省旅游局将其定为旅游定点接待单位。2008年12月,岩泉寺晋升为AAA级景区。导游告诉欧朋,岩泉寺求签颇为灵验,当年名妓陈圆圆在此求签,大师言其必皈依佛门,最终一语成谶,故此地也有“滇南第一签”之誉,游客到此都会求签请大师释疑。

  下车之后,导游换成了岩泉寺的工作人员,并给每个人一个胸贴——免门票和用餐的标识。欧朋跟着导游进了寺庙,在“滇南第一签”牌匾下,每位游客跪着在签桶里抽了一根竹签。与其他地方不同,这里的签只有编号。欧朋的噩梦便由此开始.

  2011年10月28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随团体验了整个过程。记者抽到了14签,在一旁登记后,工作人员给了一张写有14号字样的纸条。随后,导游带着本团游客来到不远处的风水转运堂,也就是解签房。每位游客将纸条和10元解签费交予工作人员后,会得到一张与签号对应的解签单。但这项工作进行得极不严谨,记者的签转眼间就由14号变成了40号。

  手拿解签单的游客在签房外排除等候,“大师”一对一解签答疑。记者看到,在签房正中,有一尊菩萨像,一位身披袈裟的长者正襟危坐,八位身着居士服的“大师”在签房四周落座,每位“大师”身旁一个方桌,地上摆着数柱一人多高的香。

  “大师”看完解签单后说,记者阴阳五行不调,身后有家灾和风水灾,而这是一个转运签,若把握不好后果不堪设想。随后,他指着碗口粗,一米多长的香说,烧此香便可转危为安,600元一支,并要求记者把名字留下以便其在大雄宝殿诵经百天。记者说没有这么多现金。“大师”沉吟片刻,低声问道:“带信用卡了吗?”

 记者说没带卡,“大师”便推荐另一款200元的香,记者说,也没有现金。这惹恼了“大师”,他突然瞪着眼,指着菩萨像大叫:“你烧不烧?在菩萨面前说假话,你给我出去。”

  可欧朋却没有这么幸运。“大师”警告他,要烧10800元的香,否则家里有人性命难保。“他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有点受不了了,本来就是求平安的,谁愿意在佛门听到这些啊。”欧朋还告诉“大师”,这些功德钱就算是给刚大学毕业的儿子求个吉利。

  未曾想到,刚刷完卡,身披袈裟的长者就走了过来,为其摸顶,要其再为儿子烧12600元的香,否则儿子将有灭顶之灾。这时,他突然发现,妻子和亲友都不见了。“他们应该是故意把我们分开的。”欧朋事后回忆。

  欧朋说,卡里已所剩无几,但长者似乎像变了个人,厉色道:“我说你有,你就必须有,否则我一挥手,你这辈子就算完了。”欧朋又求助导游,导游却说这种事只能和“大师”商量。欧朋最终还是交出了手里的卡。

  欧朋说,这是他这辈子办得最窝囊的一件事,“他们就是利用我保平安的心理,在那种氛围下,他们突然强硬,我就害怕了。跟黑社会一样,完全是敲诈。”

  醒悟后的欧朋打通了昆明市旅游局的投诉电话,最终在昆明市旅行社协会一日游分社的协调下,拿回了这笔冤枉钱。

  天价承包费

  岩泉寺是石林九乡一日游旅行团的必游景点。停车场里常常停着几十部旅游大巴,寺庙内也是人山人海,一位工作人员说,旅游季节一天的客流量保持在三四千人左右,均来自旅行团。

  事实上,这座寺庙在游客中的知名度远胜于当地人,昆明人并不熟悉它。没有游客也就没有岩泉寺的今天。

  1993年,宜良县政府将岩泉寺划归到寺庙所在的蓬莱乡金星办事处(后改为匡远街道办事处金星村委会)。该办事处通过募捐、集资、贷款等办法,共筹集资金1200万元,历时7年,将岩泉寺建成占地200亩,拥有十多座殿宇以及配套休闲娱乐设施的综合性宗教旅游寺院。从2000年至2003年,金星街道办事处先后投入600万对旅游设施进行改扩建。

  2001年7月,该寺院管委会邀请昆明南方国际旅行社商议并签署了以寺庙景观为主开拓旅游业务的相关协议,当年接待游客即达20万人次,收入突破200万元,加上县内住宿、餐饮、购物等,旅游销售总收入超过500万元。2002年,寺院又开设“农家乐”,形成新的旅游卖点。

  这便是岩泉寺商业化的开端。

  据《2004-2005云南宗教情势报告》(以下简称《情势报告》):自1993年以来,岩泉寺已远非一所传统意义上的宗教寺院。该寺已成为以商业经营为目的、政教未分的综合性地方文化产业实体,其世俗化、商业化已是不争的事实。

  岩泉寺并未停止商业化的脚步。一位知情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金星街道办事处以每年220多万元的价格承包给某私人老板,直到2009年。

  一位曾承包附近寺庙的老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一炷香最高只卖130元,普通香从10元到60元不等。除了香火与功德钱外,寺庙还卖些玉器等工艺品,收入的30%返给旅行社。与岩泉寺相同,这位老板从四川峨眉山一带请来了几位假大师,为游客解签。每位大师有10%的提成,一个月有几千元的收入。

  这位老板承认,寺庙的收入“全靠这些‘大师’忽悠”。但他解释说,这些“大师”很讲“职业道德”,从不夸大其词,说些令人反感的话。

  随着云南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人数剧增。2009年,昆明市全年旅游总收入226.34亿元,旅游总人数3115万,岩泉寺的承包费也随之水涨船高,上述知情人士说,交给金星村委会的承包费已涨到近每年400万。

  一位业内权威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0年7月底,一名做运输生意的湖南老板以每年720万的价格成为岩泉寺新的承包者。一场近乎疯狂的游戏开始在这座寺院上演。

  疯狂的生意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新老板入驻之后仍沿用原有盈利模式,招来近十几名“大师”,成为其“掘金”的主力。这些“大师”多已有结婚生子,并在昆明购置房产,开着价值十几万元的轿车。“跟他们喝过几次酒,也没有忌口。”该知情人透露,这些“大师”已是业内的老江湖,心理素质好,能说会道。他们很会看人,通过衣着、气质、谈吐即可判别是否是其目标,若是有钱人,“大师”会多花些心思,如果碰到学生模样的便说一句“你与佛无缘”了事。“大师”没有底薪,全部依靠8%的业务提成。

  一位旅行社的带团人领教了“大师”们的厉害。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大师”在解签之后就会要求游客烧三支“龙香”,每支600元,游客若不愿,就会遭遇恶语。这位带团人甚至见到过,游客说没有钱,“大师”直接拉开游客的包。

  除此之外,游客身上的胸贴也有玄机。如果游客有消费,“大师”就会将消费金额连同胸贴上的团号写在一张纸条上,交给身旁的工作人员,后者再将纸条丢进一根与一楼财务室相通的PVC管中。每个团离开时,带团人就可以到财务室领取现金提成了。

  事实上,自2010年8月起,省市旅游部门每周都会接到关于岩泉寺的投诉电话。于是,从2010年10月起,昆明市旅行社协会要求各旅行社取消岩泉寺景区,以此敦促岩泉寺停业整顿。今年5月,岩泉寺重新开业。承包者重新调整了利益分配,旅行社的提成从30%提到50%,如此高的回报下,岩泉寺再次红火起来。

  “大师”们也在“与时俱进”。上述带团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套钱的招数从最早的信物、点灯、赐福、刻碑发展到如今的银行卡“保值”。“‘大师’拿着游客的银行卡念经,还在卡面指指点点,以此保佑卡里的钱只进不出,并让游客选择保佑的时间期限,期限越长,费用越高。”其实,这些在常人看来低劣的骗人手法放在特定的氛围之中却能起到奇效。

  一位昆明市旅行社协会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岩泉寺重新开业之后,投诉电话几乎是一天一个。每遇投诉,旅游部门都会要求岩泉寺给游客退钱,一位业内人士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经他手退给游客的钱已至少有十几万元。

  对于承包者而言,承包寺庙仅是一场生意,只是这种近乎疯狂的方式披上了宗教的外衣。疯狂的背后是各方对利益的追逐。

  模式之困

  岩泉寺成为旅游热点景区并非一日之功。据媒体报道,在2000年金星村村改之前,景区已投入500多万元,由于管理不善,欠了200多万的债。当时村委会向县信用联社贷款200万元,村干部抵押房产才凑够了改扩建的资金。当年竣工后就接待游客10万多人,实现经济收入460万元。到2008年,金星村委会累计向岩泉寺投资已超过3000万。

  毕竟仅靠村委会经营,景区无法做大做强。从2001年起,金星村委会与旅游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对方经营,也就是承包。起初,这种模式成了村经济的台柱子,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2月,金星村的岩泉寺和自来水厂两家集体企业,每年可为村里带来超过500万元的纯利润。

  随之而来的就是村民的高福利。村中学校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还提供免费的早餐,免费发校服;每年向60岁以上的老人共发放生活补助费70多万元;每位村民逢年过节均有过节费;春耕、秋收家家都有生产补助。所有村民都尝到了寺庙承包的甜头。

  然而,巨大的经济利益带来的并不一定是良好的社会效益。

  对于湖南老板以720万元获得了岩泉寺的承包权一事,金星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袁福武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并未否认。袁福武坦言,因承包者交不起原定费用,后减免到三四百万。“我们明令禁止他搞烧高香、抽签等违法行为。合同有说明,如果投诉太多,我们还要惩罚他,甚至终止合同。”袁福武对于现在承包商只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及其庙宇保护的做法颇有微辞。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承包者的做法影响了岩泉寺的形象,合同马上也将到期,是否续约已在考虑之中。

  事实上,这个曾经的赚钱机器如今已然成为麻烦制造者。省市县三级旅游部门对此也颇为头疼。2011年10月1日,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专门要求其停业整顿15天,但仅仅十天后,他便悄然迎客。

  (应受访者要求,欧朋为化名。实习生陈希对本文有贡献)

  寺庙承包:多头管理监管难


  寺庙承包已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对于这一问题,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早在1994年10月19日就发布《关于制止乱建佛道教寺观的通知》,明确规定,僧道人员不得为乱建的寺观工程进行募捐、化缘活动;不得为其开光、剪彩;不得以任何方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寺观等。

  早在2000年,浙江省乐清市石帆镇岩宕村五名村干部,就曾因将寺庙承包给私人分别受到撤职与警告处分。

  长期关注寺庙承包的云南社科院研究员肖耀辉认为,寺庙承包反映出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正常的宗教生活已世俗化、功利化,在信教群众中产生负面、消极的影响,同时也违反了中国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管寺庙的,不是宗教部门

  事实上,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宗教部门只能对庙宇内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

  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开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寺庙的归属较为复杂,分属于园林、文管、旅游等多个部门管理,有的甚至形成三四个单位共管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景区寺庙与游客发生矛盾,就很难区分执法主体。

  以昆明岩泉寺为例,它既归宗教局管,又在旅游部门的管辖之内,但主权归金星村委会所有。在实际执法中,两个政府职能部门在界定上又存在困难。

  宜良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马兴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宗教部门只能负责检查寺庙是否违反了宗教政策,岩泉寺中仅有一名55岁的和尚是登记注册的合法僧人,其他都是承包者聘请的,“我们权力有限,只负责管理登记注册的宗教教职人员。”

  但在云南省旅游局执法总队总队长杨澄看来,因景区寺庙涉及到宗教部门,一旦宗教教职人员有违规行为,旅游部门也没有办法。然而,游客的投诉电话大都打到旅游局,后者只能再去协调其他部门共同解决纠纷。杨澄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就云南省景区而言,针对岩泉寺的投诉比较严重,特别是烧高香和解签等方面的高收费。

  事实上,在2009年6月,国家旅游局联合五部委就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明令禁止宗教旅游场所强拉或诱导游客花高价烧高香;2010年3月,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又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旅游景区,加强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行为。

  但在杨澄看来,旅游部门监管权力也很有限,必须多部门联动,即便如此,也有许多整改的景点死灰复燃,“这涉及当地政府利益问题也考验政府的决心”。

  昆明市旅游局监察支队支队长付一民曾与宗教局领导找到岩泉寺的主管单位金星村委会。虽然对方态度鲜明的支持整改,但因涉及村中百姓的切身利益,规范整治遭遇到各种困难。2011年10月,宜良县民族宗教局专门到岩泉寺开整改座谈会,要求那位承包岩泉寺的湖南老板到宗教局说明情况,“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来。”马兴元说。

  门票收入的分配

  政出多门的另一个原因是门票收入的分配。每个部门都想从寺庙管理中分得一杯羹,因此往往互不让步。

  在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开能看来,寺院应该是交由宗教界管理,但园林和旅游部门又代政府收取门票,而目前的境遇是,云南的各个旅游局、园林局都有自己直属的寺庙,而作为寺庙管理部门的宗教局却没有。不过,他也承认,近些年旅游部门将部分收益交给宗教界,管理上的一些矛盾开始缓解。

  在肖耀辉看来,近年来旅游活动带动门票价格上涨,影响信教群众烧香拜佛,而宗教界人士与寺庙管理部门在功德收入、宗教法事活动收入和其他宗教事务管理上也出现分歧,使寺庙承包问题日益严重。

  马开能一直反对“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他说,宗教部门原来并不承认那些有明显旅游性质的寺院,也不予登记。但是,这些宗教场所虽不被宗教界承认,香火却越来越旺,反而使宗教部门很尴尬。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违法成本过低,对于寺庙承包者而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宜良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张绍云说,曾对村委会和承包方提出很多要求,但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按规定只能罚几千元,多次警告和督促,对方均置若罔闻。

  云南省社科院在早在2005年便出版了《2004-2005云南宗教情势报告》,其中提到:当前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的世俗化、商业化趋向来势较为凶猛,给人们的价值取向乃至宗教信仰和宗教事业造成明显的危害。这份报告建议,虽然政府或相关部门插手制止并无充分的政策依据,但至少可以进行很多方面的监督或干预,比如物价部门可以干预烧香的售价;税务部门可以令其照章纳税;与旅游部门合作经营,需要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经济收支是否透明公正,审计部门可以进行必要的审计监督,等等。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员叶涛认为,在当今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寻求文物保护、宗教仪式与旅游活动有机整合的现代管理模式,是摆在泰山以及其他类似景点管理部门面前的棘手课题,要做好这个课题,必须由政府领导部门牵头,文物、宗教、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协作,在进行深入的调研、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力争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

  马开能则说,他并不是完全否认承包模式,寺庙需要走社会化道路。“景区的寺院容易生存,但对于大多寺庙而言连养活自己都很困难。这就需要依靠社会力量,但究竟这条路怎么走,还要尝试着摸索。”马开能说。

  何处安顿信仰?

  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曾批评大陆景点观光费用非常高,他举了一个例子:所有寺庙都收费,而台湾没有一个寺庙要收费。对此,普陀山管委会副主任周开龙回应说,普陀山并没有收40元的门票,自80年代对外开放后,每个寺院只收5元香花券,用于寺院本身的修缮。

  但是,这个解释恐怕难以令人信服。宗教与所有其他社会组织不同,他们无一例外都希望争取更多信徒,佛教同样希望广结善缘,普度众生。所以,自古以来,寺院的兴建和修缮,从来不靠收取门票,而靠善男信女的自愿捐助,而且想来不缺这类捐助。以普陀山的盛誉,如果需要修缮,那根本不愁资金。所以,普陀山各个寺院收5元香花券,虽然相对于那些动辄收取几十元门票的寺院,要大方得多,但依然令人不解。

  不过,如果,看看谁在替普陀山解释门票之事,大约就可以明白,普陀山为什么要收取门票。普陀山拥有大批高僧大德,但出门解释的缺是普陀山管委会副主任,根据官方网站,这位副主任的工作则是“协助书记、主任负责旅游产业规划、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营销、节庆活动、文化等工作”。从该管员会官方网站相关报道可以看出,普陀山这个佛教圣地,在政府眼里就是一个可以带来巨大产业价值的旅游资源,而收取门票,恐怕就是实现这一产业价值的手段之一。

  被商业化、被产业化,是几乎所有名山大川、名人故居、宗教寺庙堂观的命运。九十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官员围绕着经济增长率展开了激烈的政绩竞争,而发展旅游业被认为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捷径。地方政府纷纷发掘和经营本地的文化资源,几乎所有的文保建筑、宗教场所、名人故居,在政府眼里,都变成了可用以发展旅游业的经济性资源。

  举例来说,同为佛教寺庙的少林寺,其运营架构似乎与普陀山类似。少林寺所在地政府就围绕着少林寺,划出了一个覆盖面相当广泛的“嵩山少林景区”,少林寺也被纳入到景区管委会的管理之下。这个景区与少林寺,这个景区的政府及地方政府与少林寺院方之间,形成了外人看不懂的关系。政府与寺院、佛事与商业之间的关系,显得错综复杂。少林寺在与政府的政治关系之外,又平添了一层经济关系。这种关系的总体结果是推动少林寺商业化,坊间甚至曾有过少林寺将要上市的传说。

  也正是基于纯粹的经济目的,地方政府对于修缮、重建寺庙、故居,有极高热情。比如,媒体曾报道,今年10月22日,是理学大师朱熹诞辰880周年纪念日。这引得两省四地——福建的尤溪县、建阳市和武夷山市,以及江西婺源市,争相以“朱熹故里”为名,倾注地区和省域之力,汇聚总量超过40亿元的资本项目,准备大兴土木,以作圣人“寿礼”。

  然而,这绝非圣贤之幸,因为,在所有这些项目中,孔、朱这样的圣贤,或者西门庆这样的流氓,都被当成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绩效的手段。这些带着文化面目的建设项目,都是所谓的“文化搭台、旅游唱戏”,或“招商引资唱戏”。圣贤不过是为政府旅游产业搭了一个台子而已,主角却根本不是圣贤。

  同样,在政府的产业化经营规划中,寺庙、堂观、包括名山大川本身,都不是主角。主角是金钱。也正是基于地方政府这样的产业化安排,中国几乎没有不收取门票的景点。政府的产业化策略让所有的景点,不论是自然的还是人文的,都丧失了公共性,都变成了封建化的领地,国民普遍的观赏权被无情地剥夺。而地方政府在收钱的时候,一点也不难为情,因为,它像一个投资者那样思考问题:既然我投资了这么多钱,我当然就得收回投资,并且赚取一定利润,否则,我岂不是做了赔本买卖?

  当然,在政府产业化战略的挤压下,各种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变质、败坏了。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寺庙之类的宗教场所,变成了商业化场所。这对宗教、文化的侵蚀,是隐蔽但也是深刻的。当这类宗教、文化场所被划入景区管理委员会,两者之间就建立了一种经济上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而逐渐地,这类场所的性质似乎也会发生某种看不见的变化。

    那么,蒋孝严的批评能否引来地方政府的良性反应?看起来比较难。至少普通山管委会并没有取消5元香花券的打算。只要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不作根本调整,则那些为文化、自然遗产投资了一大笔钱、指望这些遗产带来GDP和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就不可能放弃圈地收取门票的计划。近两年来,各级政府又都在强调扩大内需,则可以预料,收取门票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只会更多,而不可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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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为经济利益不择手段,宗教界也应该加强自律!
当前宗教管理太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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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竹林遗风 于 2012-1-6 17:57 发表
地方政府为经济利益不择手段,宗教界也应该加强自律!
当前宗教管理太混乱。
宗教还需要管理吗?
宗教需要由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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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从来都不单纯是信仰问题,而与社会政治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既要宗教自我的内部管理,比如佛教协会等,也需要政府宗教部门。对于如何开展正规的宗教活动都要有所规定。按照宗教戒律和社会法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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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一句西方的老话,至今值得玩味: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大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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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宜良县岩泉寺的丑闻,我深感痛心。告诉大家,云南是个值得来的地方,但是绝对不要跟旅游团,自己自助完全可以,云南交通网发达,接待设施也足够的。

对于现象本身,这跟本不是宗教,是伪宗教,佛协、民宗局、旅游局必须达成共识才行。我们还应关注宗教民俗的民间思潮。这种“强行”求签、点灯、开光在我国旅游景点很普遍,实在应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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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的帖子

都是“市场经济惹的祸”,好像各种文化现象都有真有“伪”,如何去伪存真可能是文化事象研究的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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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叶涛 于 2012-1-6 15:22 发表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员叶涛认为,在当今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寻求文物保护、宗教仪式与旅游活动有机整合的现代管理模式,是摆在泰山以及其他类似景点管理部门面前的棘手课题,要做好这个课题,必须由政府领导部门牵头,文物、宗教、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协作,在进行深入的调研、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力争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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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叶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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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12]云南旅游乱象调查(20120108)

点击观看视频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中国网络电视台(热线12):

  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正在为您直播的《热线12》,我是主持人孙小梅,去过云南旅游的朋友可能都听说过云南十八怪,在这当中有鸡蛋栓着卖,草帽当锅盖,姑娘叫老太,东边下雨西边晒等等。那么前不久我们《热线12》的记者到云南看到了云南的另一怪,这一怪是他在旅游当中真实体验到的,我们一起来看《热线12》的记者调查。

  同期:我给你说了
  但是我也明说了
  这个价格为什么那么便宜
  因为它是赌消费
  有消费他就提钱

  解说:这是记者在云南的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时拍摄到的画面,画面中的这位前台接待人员,毫不避讳道出了云南游为什么价格低的背后真相,那就是赌。那么 旅游和赌有什么关联呢?他们又在赌什么呢?这美丽的七彩云南背后,到底暗藏着哪些鲜为人知的秘密呢?

  同期:我们人多能不能便宜点儿
  顶多就是一百五十元给你去了
  它现在多钱
  一百五十元钱一个人

  解说:据记者在昆明火车站附近的几家挂着康辉招牌的旅行社,咨询报名时了解到,石林一日游报价,从100元到160元不等。最后 记者选择了名叫做昆明康辉永生旅行社。

  解说:以每人110元的价格,报名了石林一日游,在记者的再三询问下,旅行社的接待人员一再保证,虽然要进购物店,但绝不强迫消费。于是在第二天的早晨八点,记者踏上了开往石林的旅游汽车。

  同期:出门旅游观光
  防贼防盗别防导游
  因为他做的就是这个工作
  买东西我们是有一个积分
  现在各行各业都是拿提成
  非常正常
  不要想这不正常
  既然你参加这样的一个团
  买点东西也是非常正常的
  因为费用很低
  你就是去投诉也不管用的
  如果出门你抱着省钱的态度
  请你不要出门
  在家里头
  没人看得到

  解说:从一上车,这位自称闫导的导游,并没有给游客过多的介绍关于这条线路的旅途风光,而是不断地介绍着云南的翡翠玉石、银制品等等,并不时地从自己的身上摘下似乎像是事先准备好的道具一样的首饰、挂件,这让记者一时摸不透导游的意图,他这么卖力介绍这些商品,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旅游巴士很快到达了第一站,一个叫做钰海的珠宝店,在近一个小时的逛店活动中,这位导游的确并没有强迫游客购物,这让记者一直紧张的心多少踏实了一些,但当大家走出购物店,再一次上车后,这位导游露出了真实的面目。

  同期:像我旁边的这些人都消费了
  我觉得他们都很实在
  后面的好像你们都不喜欢买东西
  是不是到了石林以后
  我要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对待你们
  中国导游的发展
  还是离不开你们的支持
  一个人都不伸出热情的手
  买点东西
  这个导游就要被斩死掉了
  下岗半年
  交费用那么点点
  买点东西也是应该的
  我觉得我作为一个中国的导游
  我也不过分
  第一道感谢
  车上第一遍
  买东西的九位(游客)
  非常感谢你们
  没有你们
  我今天就是变成落汤鸡了
  不是导游了

  解说:导游的一番话,让车上的游客立马安静了下来,而此时导游的脸也再没有了一丝笑容,
  这让大家的心再一次悬了起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旅游大巴载着三十几位游客,很快又驶入一个叫做僰银的银器店,在这家银器店,导游全程陪同,并不时向游客格外认真地介绍着这里的银器,大约在一个小时后,游客们走出购物店,这其中已经有一些游客购买了这里的银器,在汽车重新启动后,原以为可以参观石林风景区了,可是,汽车又一次开进了,一个叫做岩泉风景区的地方。那么,这个看似一个庙宇的地方,还会有哪些秘密呢?

  同期:跨过这道门槛之后呢
  希望你们的相机就收起来了
  不要胡乱地对着拍
  那个就是不尊敬的

  解说:一进大门,一个硕大的香炉摆放在一座殿堂前面,香炉上烟雾缭绕,而这位岩泉风景区的导游,在草草地介绍了一些基本的风景后,便直接把大家带到了,一个供奉着佛像的地方,而就在佛像的旁边,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在登记着游客自愿施舍的一些零钱数目,数额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而凡是施舍了钱的游客,都可以抽一个签,并且可以领到一个号码,那么,这个号码究竟是做什么用的呢?
  可是,当记者跟随着众多拿了号码的人,来到了这个半掩着门帘里面坐着数位看似出家人的房子时,导游以没有拿号为由,很不客气地拒绝了记者的进入,在这个香炉前,记者看到了多位从那个小屋出来手捧着香的游客,他们大都花费了一百元到几百元不等的香火钱。
  从岩泉风景区下来,吃过午饭,而此时已是下午的一点四十分,石林的游览在下午的三点半结束,而在返回昆明后,导游以赠送大家品茶为由,把游客带到了一家,叫做茶博士家的茶叶店,在这里,记者再一次见证了导游的良苦用心。

  同期:购物多了
  太多购物了
  走马看花
  一进旅游点走马看花
  走走
  一天的旅游
  在旅游点只有一两个小时
  在购物点占了六七个小时
  下次他专机到我那里接我过来
  我还考虑
  你说我六十多岁
  还能来几次呢

  解说:随后的几天,记者以每人260元再一次报名参加了大理--丽江4日游,与前两天一样,一路上,导游带领着大家进入了一家又一家珠宝店、银器店,甚至还有药材店、保健品店。

  同期:继续出发
  首先把刚才这里面的情况
  给大家说一说
  那么今天我们整车人
  总消费是六千元钱
  这就是属于非常糟糕了
  丢脸都丢大掉了
  超级丢脸
  你真的是来考察我们云南的公路
  我们云南人不欢迎旅客
  我们欢迎游客

  解说: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个字,就是"赌",这也是旅游报名费如此便宜的最直接的原因。那么,这赌从何而来呢?记者辗转采访到了一位资深的老导游,他道出了这赌背后的秘密。

  同期:现在我们报价的多少
  下去直接就是报负的
  比如说三百元
  在云南玩六天
  吃住行钱
  就变成家家都在赌
  因为你不赌不行
  你不赌你就没有人做
  我们从机场一接人开始
  就开始赌博了
  基本上现在散客车
  一辆车差不多亏损
  在六万五千元到七万元
  他亏损的话
  他主要就是靠购物时的反应
  如果他的客人都不买东西
  那就完蛋了
  云南这购物店实在太多
  它返款也是全国之最

  解说:按照这位导游的说法,不但云南本地接待游客价格惊人的便宜,就是外地的游客,也会参与到这场赌博游戏中,在记者掌握的一份内部材料来看,全国各地的游客会被提前分成三六九等,而尤以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市、河北的唐山、廊坊、江苏的无锡等地游客最为抢手,他们一般被游客所在地以及昆明的旅行社,列为A类游客,而游客报名的当地组团社,接待一位A类游客,不但无需支付旅游所发生的机票、吃、住、行、景点门票等费用,并且地接的昆明旅行社,还要反向支付给外省的组团社从300元到1300元不等的费用,这就让云南游陷入了另一个怪圈。

  主持人:看了刚才这个片,真的是替那些游客感到有点难过,到底是花钱出门旅游高兴呢,还是花钱买罪受呢,尤其是刚才看到片子当中的那位导游,他对游客说话的那种态度,包括他的言语,我觉得看到真是有点触目惊心的感觉,如果想省钱就呆在家里不要出门了。

  马晓龙:丢脸丢大发了。

  主持人:这次花钱少,真是太丢脸了。我都有点疑惑了,而且他好像是代表中国的导游,他能代表咱们中国的导游吗,我就想请教,他究竟是导游还是导购呢,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讨论的三位嘉宾,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著名的邸国增律师,这位是张雪松老师,这位是我们今天《热线12》新请来的朋友,是来自中国旅游…马晓龙:博士。第一个问题请教一下马博士,您给我们解释一下导游的职责应该是什么?

  马晓龙:导游应该是在我们整个旅游行业里面出现的频率词汇应该是最高的一个词了,导游顾名思义就是指导和引导旅游的人,也就是在整个旅游的形成过程当中,为游客提供服务的人,从职责上讲应该包括三方面的职责,第一,为游客提供非常专业化的讲解知识,第二,在全程过程当中为游客提供基本的吃住行这类的服务,第三,在整个履行过程当中,一般时间比较长的,可能在过程当中会突发一些事件问题,需要导游帮助游客来处理,这是他的三个重要职责。

  主持人:刚才片子当中这位导游还说了一句话,他说不欢迎旅客,只欢迎游客,您给我们解释一下旅客和游客的区别在哪儿?

  马晓龙:旅客和游客旅行和旅游其实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原来说旅行

  可能是空间上的移动,延伸到游客和旅客当中,旅客可能更多的就是在空间里种位移的行动,可能不需要各种游览或者游玩消费的活动,游客,除了在旅行过程当中空间中旅行,还包括游玩,这是导致他消费的主要内容。

  主持人:我们刚才在片子当中看到我们记者参加的石林一日游当中,先是被待到两价商店去购物,然后带去烧香、喝茶,之后消费的时间一共是,因为他一天的行程是差不多10个小时,出去购物的时间已经占到了6到7个小时,随后后面的行程是大理到丽江私人游当中,我们看到被带进了一家又一家的珠宝店、银器店、药材店等等,应该说导游带着大伙儿去的景点并不多,大部分时间花在购物上了,请教一下邸律师,导游不带游客到景点,而是把大部分的精力花在了让游客去购买、去购物,把精力花在这上面,甚至有时候有一点强迫的意思,您觉得这样的行为算是什么样的行为呢?

  邸国增:看到这个小片感觉触目惊心,特别是在小片里在黑暗的旅游大巴里,配上导游的一番话,感觉整个气氛非常压抑,甚至有恐怖的感觉。从法律上讲,据我了解咱们国家旅游局专门有导游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上面命令禁止导游推销兜售商品,不允许诱导斜坡游客消费,特别是不能和商店传统诱导消费,一旦发现,要罚款、处分吊销导游证甚至旅行社的许可证,所以从导游的行为来看肯定是违反法规要求。第二,从目前的合同法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有购物和自费的项目,但是导游超额完成任务,或者没有约定,你节外生枝非得带去购物,这就是违约。作为游客来说完全可以拒绝这种违约的行为,拒绝消费购物。当然作为律师来说,我们也不建议当面发生冲突,毕竟人在异乡,首先安全是第一位,给这些人支招,发现异常情况,或者有些导游不正常的举动,我建议用手机或者DV机进行录像,事后如果受到损害,可以向当地的旅游部门举报,甚至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主持人:张老师,您看了刚才的片子之后,您是什么样的感觉?

  张雪松:导游的行为用行话叫什么?叫扎点,为了弥补他这个损失,他必须换取高额的回扣,所以只能强迫个人去购物。这个导游,让游客一一中招,第一是诱自觉,第二是托自觉,你要不买,咱们不去玩了。第三个求自觉,我过的不容易,你看我上有老,下有小,你要不买,我就下岗了。第四是你看怎么着,更有甚者,前两天发生香港导游冲突事件,香港导游说你吃我的喝我的,你为什么不买,这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就是因为后面有很多利益链在里面。我们很多游客有自我保护意识,自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形成了拒买联盟,我就是死也不买,你怎么办?还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让你去自费项目,有若干个自费项目,比如说我有一个朋友去香格里拉,先去农家乐吃炖鸡,150块钱一碗鸡汤,你喝也得喝,吃完炖鸡之后就跳过杆舞,很多小姑娘在4000米海拔的地方跳舞,跳舞下来之后,跳完之后就晕了,这时候正中下怀,你可以去买养鸡枕头,一下买俩,买俩您还觉得多呀,你看旁边那个,人家强迫至少买5个,有的人抱着6个枕头,还得赶紧往回走,一环套一环。

  主持人:刚才我们看到在片子的一开始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就提到一个赌字,这个赌是什么意思?就是把财物做注比输赢。接到散客会赔就得赔6到7万元,接来外地的团赔300到1000元,大家千万不要觉得他们傻,因为配备的生意谁会做呢?

  主持人:好,观众朋友,大家看到在我的手上有一些报纸,是关于旅行团的广告,我们看在这个上面是昆明、大理、丽江纯玩双飞6日,价钱2720块。大家现在在屏幕上看到,我们看得很清楚,这个是2720元,非常便宜。我们再来看下一张,下一张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昆明、大理、丽江四星加五星六日游,这个价钱是2080块钱,花两千多块钱就能到云南的著名景点去转一圈,真是非常便宜。为什么团费如此之低呢,旅行社到底在赌什么呢?我们来看一看。

  解说:据记者了解,目前云南游大多以外省旅行社组织的散客团为主,行业内管这叫做大散拼,组织大散拼的省外旅行社,源源不断地把各地的游客发往昆明,再由昆明的旅行社负责组织安排游客在云南的旅游,那么,接待一个大散拼的游客团,昆明当地的旅行社要给外省组团社多少费用呢?

  同期:现在应该是三个价格
  他签过的价格都不一样
  五花八门的
  最高负到1500元 1600元
  就是你贵州的过来旅游
  跟天津的过来旅游
  差价就2000元
  在省外的时候就开始分出类来了
  对
  因为他不按这个标准收的话
  收了他就交不出去
  云南就不会有旅行社
  来接待这群人

  解说:经记者了解,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时,要按照游客身份证的地址,以及所在地的经济状况、年龄、职业、收入等,把游客非常详细地划分为ABCDE等不同类别,昆明地接旅行社会按照这些游客的类别,向外省组团社收取不同的费用,但大多类别的游客,不但不收取任何费用,反而要向组团社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最高可以达到1300元或1500元,并且还要承担外地游客到昆明的往返机票,昆明地接旅行社要承担的旅游成本大约为2000至2500元,这部分费用而是要通过赌,来收回成本,甚至是获取利润,这就形成了云南旅游的奇怪现象--零负团费。

  同期:就是我们从机场一接人开始
  就开始赌了
  每天发十辆车出去
  那差不多一天八九十万元的亏损
  回得来回不来这个都是谜要
  等到客人最后进店(才知道)

  解说:正如这位导游所说,昆明地接旅行社为了收回成本,不惜以游客为代价,通过购物返点获取利润,所以在云南旅游活动中,购物成为旅游的主题,而真正的景点却是走马观花。

  同期:大部分时间
  要么在车上要么在购物街
  而且购物点的时间
  比旅游的时间还要长
  这一路可受罪了
  我吃吃不了
  玩玩不了
  就是感觉好像有种被诈骗的感觉
  基本上现在散客车
  一辆车差不多亏损在
  在六万五千元到七万元
  如果是大车的话
  接近十万元
  亏损的话 它主要是靠
  客户这块的反佣来弥补
  如果客人都不买东西那就完蛋了
  平均买到三千元以上
  我们才能把成本做平

  解说:的确,如果按照每辆车40人,每人负团费两千多元计算,一辆车的游客,旅行社接到手就已经支付了近8万元的成本。在记者随团的采访中,记者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个赌的含义,从旅行社到导游,从车主到购物店,无一不参与其中。而不知情的游客,除了反感旅途购物店之多外,并不知道自己也参与其中,并且成为这条利益链中的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被食者,就像这位游客一样,一趟旅游下来10万元的购物费,并没有影响他旅游的兴致。

  同期:整个消费多少钱
  一个大数 10万元吧
  十万元

  解说:在云南,一般称能够劝说游客大笔购物,有不菲业绩的导游为"大刀",而把这样出手大方的游客称为"泡子",而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泡子"会受到导游格外照顾和关注,像这位游客一样,很多人在旅游中,并不知道自己早已经成为这场赌游戏中的一个棋子,更不知道其他不购物的游客到昆明的旅游费用,已经由自己悄悄承担。

  同期:前三天是在交流
  交流的时候
  他就在探每个客人的底
  头天晚上他就
  就告诉店家了
  他说明天我过来
  哪些人怎么样怎么样
  看了下有消费能力的
  重点帮我盯哪几个(客人)
  一进去
  该盯"泡子"的盯"泡子"
  比如说三十五个人里面四个人买
  那就四个人请那三十多个人

  解说:但是,据记者了解,在这一场场游戏中,不是所有的旅行社都是胜者,他们甚至是要承担着亏损,甚至是破产的风险。

  同期:没有做过散拼的旅行社
  那一般个把月就死掉了

  解说:所以,为了捞回成本,获取利润,旅行社把赌注完全押给旅游的执行者--导游,同时,也把这个风险的一部分转移给了导游。于是,导游成为导购,把本该是风土人情的讲解变成诱导购物的铺垫,把随身的配饰变成诱导的道具,把本该快乐的旅游变成一场赤裸裸的购物。

  同期:什么叫做零负团费团
  我们在座所有各位
  参加的这种团
  就叫零负团费团
  为什么
  因为昆明到丽江单边车费
  就要两百六十元一个人
  单边一来一回五百二十元
  再加吃的再加住的
  再加你的景点门票
  你交了多少钱
  我们这种团是C1线团
  比ABC还要加个1
  C1线团
  那么你们为什么就入这样的团呢
  因为你们不知情
  你不知道
  你不知道该怎么玩
  你不知道花多少钱
  可以玩得好
  这就是毛病
  记住一句话
  要想消遣
  你必须要消费
  要想浪漫
  你必须要浪费

  解说:按照2009年国务院颁发的41号文件精神要求,要把旅游产业看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而面对云南旅游市场的现状,我们采访了云南省旅游局的朱飞云书记。

  同期:我这次体验当中呢
  遇到了五位导游
  每一位导游印象都非常深刻
  他都是一个目的
  就是让你把钱掏出来
  你说到这个 我觉得很惭愧
  因为你说到五个 是吧
  这个我觉得有很高的概率
  这个事呢
  我确实表示歉意
  虚心接受
  这个
  这个东西呢
  怎么说呢
  我想呢 这个
  为什么他们都从一个声音走了
  是因为那儿解决了他们
  生存和发财之路
  所以他们都朝着一个声音

  解说:据了解,在云南游的各个环节中,到处充斥着赌的味道。这其中,参与最深的应属旅行社导游和购物店,而一些庙宇烧香、品茶、洗脚、划船、骑马等等旅游活动,或多或少也参与其中,这里面赌得最大的,也最疯狂的,旅行社和翡翠珠宝店首当其冲,那么,这又让云南旅游,产生了另外一个更加可怕的怪象。

  主持人:真的没有想到,游客已经被旅行社划分了等级,谁有钱谁舍得花钱就可能成为冤大头,就成了片子当中所说的泡子,他们除了自己化肥很大之外可能还间接承担了其他游客的费用,旅行社把他们吃住行的费用提前支付了,做了前期的投资,在这个时候,游客好像成为了商品,这些旅行社赌的就是这些客户的消费能力,请教一下马博士和张老师,你们两位觉得我们刚才所看到的现象,其实远远不止在云南这一个省份……隐藏着什么样的玄机呢?

  马晓龙:零团费和负团费这个现象已经成为我们整个中国旅游业在发展过程当中很难根治的毒瘤我们片子中介绍,是以云南作为案例讲这个问题,从全国、全行业角度看,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普遍性,根据这个问题,09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出台了新的旅游条例在相应的条款中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做了很快明确的约束和管控,实际上这个现象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尽管有一定的改善,但是没有进行根治。从这个现象产生的过程来看,因为整个旅游过程,我们觉得存在三个基本的环节,因为第一个环节就是作为组团社,也就是我们从北京去昆明,有一个旅行社我们报名了,他需要把各个散客组织再一起成为一个团,签订合同,比如我带你去昆明玩,接下来组团把客人组织起来之后进入第二个环节,他把团费卖给昆明的地接社,我把团卖给昆明,地接社组织吃住行。第三个环节就是地接社把客人再卖给具体的导游,导游其实是在整个三个环节当中最低端的环节,三个合同关系就是游客和组团社,组团社和地接社,地接社和导游。在这三个环节当中都可能存在着我们说的零团费和负团费生存的空间,为什么这样说呢,组团社明知成本是刚性的,包括吃住交通,这些成本是刚性的成本,组团社应该知道这些成本需要多少钱,假如说这些成本需要一千块钱,我组团的时候可以向游客收取一千块钱我只向你收900块钱,这样的话我相当于亏了100块钱,我拿到900块钱的团队卖给昆明的地接社,我可以卖给他,从中拿到我的回扣,成本是一千块钱我如果卖给他一千一,尽管我那个地方赔了,但是那个地方赚了,卖给导游采取相应的方法,导游是最可怜的,是整个生态链或者食物链的最低端,所有成本由导游来承担,导游怎么办呢?因为吃住行的成本基本来说是刚性的,这个时候我只有赌或者载了把客人甩给购物点,我在购物店中弥补成本,这样实现他的利润空间,这个零负团费自然产生了,这是玄机。

  张雪松:马博士说到陷阱,我明知这是个陷阱,为什么还心甘情愿地往里跳,这时候反思我们游客自己本身,我觉得有时候需要反思一下。首先我们只贪便宜,是不是这样,刚才马博士说到明知是陷阱还往里跳,我们现在中国处在转型时期,绝大部分消费者处在什么呢,我们都是价格的敏感时期,只看价格,而且我们的旅游行为的确有点偏差,我们把旅游当成商品,其实旅游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服务或者是商品化的服务,或者服务性的商品,它是享受而不是买卖双方,如果是价格只认便宜了,所以我们看签合同的事,只看价格,其他都可以给忽视了,我也是一个受害者,我从新疆到××团有180的团,有200的团,我就心甘情愿地选择了180的团,结果十个人睡一个大大通铺,晚上还掉雨,漏雨,晚上上厕所差点儿掉下去,这是真事,这就是只贪便宜。第二个问题,我们把旅游到此地游看,到一个地方先照相,照完相买东西,买完东西还自觉得挺美,我买玩东西,我是一个泡子,其实旅游真正的核心在于旅而不在于游,更不是购。还有就是我们买东西盲目跟风攀比,这一块日本游客比我们做的还过分,我们很多古玩店特别喜欢迎接日本游客,因为日本有点人群效应,有一个买的,同样的商品,老头老太太全掏腰包去买了,我们也有,就是为了跟风,所以买卖中有一个鱼群效应。还有一种就是我们盲目地只认名牌,逢货必买,我们去到巴黎,一定要买一个LV的包,但是法国人满大街都是LV的包,那是一个买菜包,我们的理解过于狭隘,不知不觉跳进去。

  主持人:旅行社组织这样的零负团费,从法律的角度讲,您怎么看这些零团费和负团费的旅游合同。

  邸国增:您刚才说了,为什么消费者明知是陷阱往里跳,我觉得有一句话说的很对,为什么我老被骗,老遇见坏人。有一句话是你老遇见错的人,而没有遇见对的自己。天上只会下雨下薄的,骗子遭雷劈。咱们国家的法律,一个旅游,正常旅游的行为和赌字挂钩,大家可以想像其中肯定有很多违法之处,首先违反基本法的合同理念,比如说合同有公平交易、诚实信用,名以上是零负实际上从别的地方获取更高额的利润。第二个,作为旅行社在签订合同上,我觉得他是存在缔约过失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违反刑事原则。比如咱们这个案例,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反复购物,最后影响了你的履行合同,你无法看到正常的景点了,你就可以要求解除这份旅行合同,返还相应的旅行费用。第二,你被导游或者商家强迫胁迫消费了,买了不愿意买的东西,如果你有音像资料固定下来,将来到法院很有可能撤销这份合同。所以从目前小片反映来看,无论是零负团费,还是这种被胁迫消费,肯定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主持人:签了这样的合同,游客自己有没有责任。

  邸国增:坦率地说,像这种合同对游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而旅行社签这种合同,就必然要从消费环节把游客的人头费、吃住行费用等成本支出赚回来。如果你老想着多省几块钱,多占点便宜,您放心,您早晚会被别人骗,正常旅游不可能是不花钱的,甚至是零负合同,所以这种合同,一方面你可能被别人骗,另一方面,你的正常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希望大家擦亮眼睛,正常消费、合法消费才能快乐消费。

  主持人:旅行社和导游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解决了他的发财之道,您是怎么看待这条道。

  张雪松:这条道肯定是渣子垫路,目前为止还是得走下去,刚才像马博士说到的,其实旅行业包括旅行社设置的门槛特别低,而且是微利的行业,据我所知,它的纯利润一般是3%到10%左右,10%最高了。再加上旅行中间的各个环节,这个东西的利益你都可以查得到,住宿的价格、吃饭的价格、门票的价格都是透明的,我们知道那句话,无利不起早,他要挣钱,他要挣得利润,他要买人头,只能是弄一些自费项目,说白了这个市场就是因为鱼龙混杂,门槛太低,资质不健全,各种各样的资质,好坏的,优良的参差不齐掺在一块,所以经济学上有一个术语叫劣弊驱逐良弊。就是这样,好的变坏了,坏的更坏了,结果大家都坏了,反正都要挣钱。都坏了,哪有好的。所以我们的政府部门看到这个现实,应该说也是很无奈的。这是过渡竞争的现状。

  主持人:马博士您怎么看刚才张老师说的?

  马晓龙:我觉得张老师说的很清楚了,目前市场确实存在劣弊驱逐良弊。这一块已经到了一种不可收拾的地步。尽管我们国家从旅游层面做了很多工作。感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总之我们的制度建设也好还是相关体系建设也好,总是跟不上他们这种现在形式的变化,所以这一块,下一步我们相关的管理部门更加拿出相关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

  主持人:有一句话叫做"黄金有价、玉无价"正是无价两个字,使翡翠玉器成为旅游购物里的重中之重,为什么每一位导游都会倾其所能来兜售玉器呢,大家不要走开,广告之后马上回来。

  主持人:云南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曾经规定,从2010年12月15日起,禁止旅行社及导游带团进6家经营规模最大、利润最高、客人去得最多、给地接社的返点也是最高的旅游玉器店。规模一出来,当时标价为99元的云南游马上就消失了,然后报价就涨到了1600块,一位旅行的批发商说,他说因为关闭了玉器店,价格必须要涨,究竟玉器店在旅游业当中扮演了怎么样的角色呢,我们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解说: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正是这玉无价,成就了云南游中参与赌的利益者。由于玉的无价,让这些商家大做文章,尤其是价格,各商家出奇的一致,那就是面对游客,统一标价绝不打折。为了验证云南翡翠的价格差距,记者的同事联系了一位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试图以折扣价购买翡翠。

  同期:你说的是那个
  折扣问题是吧
  反正就是我们这边最低折扣
  到时候就直接让你经理
  反正这个单子
  我们经理直接到现场给你解决
  反正这个折扣已经是最低了
  然后你说客人返的
  到时候我们百分之十
  是肯定要给你返

  解说:经过多次的沟通,这位工作人员承诺了以标价3折的优惠价格,帮助记者的同事购买翡翠,并且按照其他人消费额的10%返好处费。于是,在第二天,这位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便派了一名导游,带领记者一行来到了昆明一家较大型的翡翠珠宝店。

  同期:打点折呗
  要是能打我早就给你说了

  解说:最后,记者以标价14900元买下了这只翡翠手镯。而在另一个柜台,记者同事却以标价三折的价格,用5000元悄悄地买下了一个标价16800元的翡翠挂件,并且在当晚,这位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如约按照所有人消费额的10%,给记者的同事返了好处费。

  【房间里返还现金换面】

  解说:那么,普通游客只能按照标价购买,而记者同事以领队的身份,便可以以3折购买,这如此大的价格差距,究竟这背后有着怎样的秘密呢?

  同期:一旦打折 天下大乱
  像你们内部人买
  会有折扣吗
  有
  1.5折
  他们所谓的成本价
  因为他这个价格已经抬高了
  最少抬了多少倍
  可能他进价100元
  那个玉石
  它可能要飙到1000元以上
  要不然它(成本)回不来
  他这个费用他要返给
  旅行社
  旅行社还要给导游
  还要分给司机 还要分给全陪

  解说:据记者调查了解,在云南,尤其是昆明市内的大多珠宝店,为了吸引旅行社发团,纷纷采取高加价、高回扣等手段,一般加价已经达到了15倍,甚至是20倍。以记者购买的14900元的手镯为例,如果按照加价20倍计算,这只手镯的价值仅为745元,而这已远远的背离了商品的一般定价规律,而这高加价的直接原因,正是云南游的零负团费,这背后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高达85%的销售额返点。也就是说,珠宝店每卖掉10000元,就要返给旅行社及导游8500元。如此高的返点比例,令人震惊。而这直接的受害者,便是那些带着美好期望来云南旅游的游客。

  解说:据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的一个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共收到有效投诉190条,投诉最多的省份为云南省,其次是北京、广东、伤害、辽宁、广西等省份,这六个省份被投诉比例,就占全国的55%

  同期:前段时间新华社
  转发了一个人民网的一个消息
  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那么这个网
  报道以后呢
  我们觉得
  确实我们自己也感到很震惊
  但是不管怎么说
  找到挑出我们的毛病
  这个我们是虚心接受的
  这也是客观存在

  解说:为了能够在这场赌博游戏获胜,从旅行社到导游,再到购物店,每个人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其分工细致、相互利用、相互合作,手段所用至极,名目技巧花样翻新,旅游变购物,景区变消费点,以不惜透支云南的美好形象以及少数民族的文化资源为代价,日复一日地上演着一场又一场的赌博游戏。

  主持人:先来纠正一下,刚才有一个口误,把云南省不小心说成了云南市,非常抱歉。接下来想请观众朋友看我手里拿的玉镯,这个玉器是我们记者花了14900元买的玉镯,还有这个,就是我们记者花了5000块钱买到的一个标价16800的翡翠挂件,我们片子当中看到我们的记者被说服为领队,领队能够拿到三折扣的价钱去拿货,而其他的普通游客乖乖上交全额,看我们记者拍到的照片,这个标价是16800,成交价是5000元,因为这个有前提必须当领队就能够三折拿货,我们再来看下一张,我们记者买的玉镯,是全款购买的,普通游客身份必须全款来拿货,大家看这个差的还是不少,而且在片子当中说过一段话,一旦打折,必会受骗。因为导游、全陪等等包括司机是一个都不能少,真的是感觉到触目惊心。咱们国家对商品的定价有没有规定?

  邸国增:有,咱们国家有价格非,第一是政府定价,第二是政府指导价,第三是市场定价,玉器这种商品应该属于市场定价,市场定价并不以为这随便定价,因为咱们大家都知道经济学上有一个利润,利润超过10%就会让人不择手段,超过20%就会让商家疯狂,所以你定价要符合法律规定,市场定价必须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同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几十块钱、几百倍,虚高20倍甚至高达百倍,无疑是违反价格法规定的。

  主持人:在片子里我听到一句话,说"一旦打折,天下大乱",因为这些玉器的售价中有85%是需要返点给这个利益链条--旅行社、导游、司机、前台,一个都不能少,太可怕了,邸律师,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商品定价有没有明文规定?如此令人震惊的高返点比例是否涉嫌违法?

  邸国增:看到这个小片一直有一个感触,导游商家的行为是否有违法,根据咱们国家工商总局有一个叫禁止贿赂的规定,为了获取交易机会牟取不当利益,属于商业汇率。从小片看,导游把游客带到商店,就有人头费,包括返点。根据咱们国家对行贿罪的规定,如果个人行贿达到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万元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个人行贿5000元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如果说导游达到5千元以上他就涉嫌犯罪了。所以这里我奉劝那些导游还有商家以及相关的利益群体,你们的行为不但违法,可能涉嫌犯罪了,请他们谨慎对待。

  主持人:张老师,我想请教,目前,我们刚才看到高标价现象,是不是折射出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问题?

  张雪松:没错,我们看到片子里面涉及到明确的链条,是旅行社和旅游商品的供应商的链条。后面是隐性的链条,当地的物价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旅游部门编成了一个网,大家都要活,而且还要活得好。要加大监管力度,这是可以的,但是我有一个担心,加大监管有可能带来过度的干预,也有可能带来权力寻租,这点我们要考虑到,打开窗户说亮话,旅行社,五星级的,三星级的,什么样的服务、什么样的资质,什么样的价格,这是一个市场行为,让市场行为回归市场,这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主持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旅行社、导游、商家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利益链条,我们游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形成了当中的一环。旅游网3.15投诉投诉热线2011年度综合排行榜了解到,本年度投诉最热省份是云南,目前《中国旅行法》正在起草阶段,想请几位嘉宾给我们的旅游行业提点愿望和建议。

  马晓龙:我觉得刚才大家讨论了很多相应的高回扣,零负团费的问题,刚才张老师和邸律师讲到,其实这个现象的法身,我们很多专家学者包括旅游的相关部门,都从各个方面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做法,我个人觉得,因为这个阶段就像刚刚张老师讲到的,因为整个旅游的快速发展,它的价格的这种游客,对价格非常敏感,至于500块钱和480的时候,如果我们游客作为在信息不对称下的弱势方,他不知道480和500之间在服务商会有什么差别对我个人来讲,如果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我肯定会选择480,而不是选择500,正是由于我们价格的敏感,游客对价格敏感,所以为这种现象的发生提供了他操作的空间和土壤,旅游法征求意见阶段,我建议我们对这种事情的处理和对待的时候,我个人觉得应该对我们国家发展阶段特征去出发,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而不是采取过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做法。我提醒游客在出行之前,应该对相应的合同条款做出一些更加明确的要求我这次出行到底要去干什么,去观光、独家还是去购物,应该在合同条款上给予清晰的确定。

  张雪松:旅游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体验,让我们擦亮眼睛,从监管角度加大监管力度,让每个人消费的放心,消费的安心。

责任编辑:刘岩


http://news.cntv.cn/program/rexian12/20120108/111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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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比较普遍
很多地方旅游规划的一个重要旅游产品就是营建各种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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