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合理精神与逻辑理性精神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4-04-02 15:23:07

昨天在网上偶然看到中国企业家生态协会(SEE)章程委员会主席王维嘉先生的博文《程序正义在中国的挑战》,深得吾心。

王先生总结说,中国文化的常识合理精神和西方的理性精神有很大区别。中国常识合理精神的特点是:(一)自然常识和人之常情无法严格定义,是大家的感觉,即common sense;(二)因为自然常识和人之常情是终极判据,因此不再追问它们背后的原因(不问为什么太阳从东方升起,不问苹果为什么往下落,不问为什么父母爱子女)。因此,常识合理精神(一)不依赖逻辑;(二)无须深究;(三)无优化。西方理性精神的特征是:(一)用自洽的思维方式推导出有普遍性的结论;(二)对事物原因和原理无限地深究;(三)对达到目的的方法或方案加以穷尽,以寻求最优。当然,这些都以逻辑的严密推论为基础,西方的法律体系也不例外。因此,在常识合理精神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尤其是程序正义,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在俺看来,西方法律的程序正义有时候在中国人看来之所以显得异常繁琐甚至有些可笑,正如俺们看吕微依据康德写出的推论文章会觉得繁琐一样,因为俺们习惯了常识合理的思维方式并且自觉不自觉地以这种思维方式对待几乎所有问题(从“清官难断家务事”到处理社会人际关系再到看待学术问题和写“论文”)。也正因如此,以逻辑理性来思考问题和论证问题的文章,在俺们看来往往既难懂又繁琐。

昨日见吴效群兄,他对学界做点田野调查再加点评论和感想就写成“论文”的做法颇有不满。前些年,俺也提醒学生:论文论文就要“论(证)。如何才能避免简单的材料加观点式的论文写法呢?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加强逻辑训练。根据俺自己的经验和体会,俺们往往习惯于以常识合理的精神来看问题并且写“论文”,不仅缺乏明确的逻辑意识和逻辑训练,而且还可能对这些异质的东西有抵触情绪,不习惯也不喜欢逻辑推论方式。可是,逻辑理性的推论方式可验证也可反驳,而且只要前提为真,推论步骤正确,结论就必然为真。所以,以这种逻辑的方式推论出来的结论具有必然性、彻底性和普世性。

由此看来,演绎推理离不开普世价值观,普世价值观是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反过来看,特定的普世价值又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像自由、平等、博爱之类特定的普世价值不是根据归纳法归纳出来的或然结论,而是根据演绎推理推论出来的必然结论,所以才具有普世性。换言之,这些普世价值之所以是普世的,是因为它们不是从不同社会现实的个案中总结和归纳出来的,而是从逻辑上推论出来的好东西(比如,好社会、好生活和好公民等等)之所以为好东西的必要条件。请注意:这是逻辑推论,不是事实判断!俺们在辩论和争论时很容易用事实的反例来反对逻辑而不是以逻辑来反驳逻辑。西方人几千年不厌其烦地反复论证和争论普世价值的细节和程序,并非把它们当作只能信仰的对象,而是当作可以从逻辑上加以证明、更可以反驳的推论。

如果俺们想反对普世价值,当然可以,但必须“从逻辑的观点看(蒯因),必须“猜想与反驳”(波普尔)。恰恰因为从逻辑上可以有不同的思考进路,所以借助逻辑得出的知识才能有积累和辩难,依据逻辑才能有争论的规矩和章法而不至于沦为感情用事和意气之争。俺之所以说德国古典哲学最彻底、最深刻,也是就其逻辑论证和从逻辑上“穷理”的精神来说的。

好了,俺也别“飞檐走壁”(彭牧)了。说这些无非是想把俺自己的教训说给愿意听的朋友:既然俺们是搞研究而不是写随笔或散文,还是得加强一下逻辑训练。俺这些年补了点课,还差老远,还准备活到老、补到老。


TAG: 逻辑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24-04-20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20811
  • 日志数: 50
  • 建立时间: 2014-02-25
  • 更新时间: 2014-12-31

RSS订阅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