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项目旅游开发利用的问题焦点在哪里?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10-26 21:37:21

所谓的非遗项目,都是各地传承已久的宝贝中的宝贝,民间性、独(稀)有性、地域性、实用性或艺术性,皆是其价值和特色。假如旅游业在当地已经兴起,那么政府和企业家十有八九会把这些东西盯在眼里,因为有眼光的人们,都会把富有文化色彩的资源视若珍宝,有的直接开发,有的则用来包装其它旅游资源,使其增值最大化。如果你就是旅游企业家,想一想,这似乎都无可非议。

 

但如果你是政府官员,考虑就应该更深层一些,更周全一些。企业家追求旅游经济效益最大化是本性,而且应该得到鼓励。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追求到非遗项目上来了,有时弄不好很可能是灾难,这一点,各级政府官员不一定都能够意识到。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方针。对其进行利用,只能在它得到切实保护的基础上才可以考虑,否则,就是非合理利用。非遗项目也一样,无法得到切实保护的所谓利用,结果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然而我们现在一些地方在文化旅游开发方面是不太愿意考虑这一点的,他们可以一拍脑袋,把自认为可以吸引游客的宝贝拿来,或按照自己的理解,或按照游客的喜好,或按照时尚的需求,或按照利益的驱动,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和包装,以致和宝贝的本来面目,包括其独特的文化内涵,相差十万八千里,完全不顾及其真实性和整体性。但他打得仍然是“非遗”这个旗号,因为这样才值钱,可是游客却被蒙在鼓里,以为这个就是在保护和传承。有点头脑的可能还要琢磨,这有啥值得保护的呢?但在官员和企业家们眼里,这些都是可以赚钱的把式和玩意儿,都可以任意打扮,沿街叫卖。在他们的眼里,盯着的只是政绩和钱,对祖祖辈辈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毫无敬畏之心。

 

对这个问题,也许有人会说,难道我们要墨守成规,守着老古董过一辈子吗?于是就提出非遗也应创新,也要不断往前走。

 

其实这和保留非遗项目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文化创新是保持文化不断进步的动力。民间的东西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变是活态的,不变是僵死的。但变它得有个基础,就是这个东西它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要有个清晰的传承轨迹,不能是一本糊涂账。创新,不等于要淡化它的母体,向前走,也不应该灭失它的前身,这才叫传承有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在旅游活动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适当展示,也是一种很有效的传播方式。但这种传播应该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原汁原味的展示,让后人了解祖先的美好追求和文化精神,这就应该是以不改变其本来面目和完整内涵为前提。另一个则可以在借鉴传统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取其所需,尽情发挥,努力创新,以适应市场需求,追求所谓利益的最大化。

 

但无论如何,源头的、本真的东西你得尊重,核心的东西你得好好保护,不能把它弄得面目全非了,还到处招摇说你们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这才是我们各级政府在文化旅游开发活动中,应该厘清和格外关注的焦点问题。

 

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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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地域性 旅游业 企业家 项目 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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