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羽:农村“啃老”现象及其内在逻辑——基于河南Y村的考察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1-20 21:01:22 / 个人分类:论文

农村“啃老”现象及其内在逻辑

——基于河南Y村的考察*

耿羽

 

 

摘要:基于河南Y村的调查,我们发现,当地年轻人的“啃老”阶段长且内容多,但村庄中的养老只定位于“孝”的最低标准上,这种不平衡的代际交换模式,却没有引起代际之间的关系紧张,因为父母们大多是心甘情愿地“被啃老”,这种自愿性的付出受当地不利于父母的“地方性规范”的型塑。要改变这种剥削性的“啃老”,需要理顺代际间的关系,让代际之间达到一种良性的厚重平衡。

 

关键词:啃老 代际关系 养老 孝道

 

“啃老”是近年逐渐流行开来的一个词汇,它原本指城市中的年轻人在本该自立的年龄放弃就业机会,赋闲在家,靠父母养活。“啃老”反映了年轻人对于父母的过度依赖,这种依赖在农村同样存在,只不过表现形式和城市中的有所不同,农村中的“啃老”,更多表现在儿子身上,他们依靠父母买房、出彩礼钱来完成自己的婚姻,并以自己外出打工积累小家庭资产而让父母在家帮自己种田、带小孩、支付柴米油盐、送“人情”费用的形式来进行长期性“啃老”。以下我们以河南Y村的调查经验来详细论述农村的“啃老”现象。

 

一、阶段长且内容多的“啃老”:

 

Y村位于河南信阳地区,全村2500余人,19个村民组,耕地3790亩,作物种植以一季的水稻为主,兼以玉米等。Y村的内生性组织以户族为主,但非常细碎,一个户族少的只有2~3户,平均也就7~8户,20~30户的户族全村就一个。

当地父母对于儿女尤其是儿子[①]的付出模式为:付出阶段长且付出内容多。父母的付出阶段可以分为儿女结婚前、儿女结婚以及儿女结婚后。儿女结婚前,父母需要负责儿女的成长,儿女成长中,对于父母来说最沉重的一笔负担就是儿女的求学费用,特别是上大学的费用。调查中很多人说把小孩供了大学就不管他结婚了,我们追问为什么,调查者往往会说上了大学的小孩一般喜欢自由恋爱。其实抛开小孩的价值观念层面的因素,父母的经济因素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因为父母供了子女上大学,往往对于彩礼嫁妆、房子甚至车子这些结婚“必需”品就显得力不从心了。除了少部分父母可以用子女上大学作为托词,大部分的父母还是需要为子女的婚姻之事操心的,尤其是儿子的婚事。近些年来,彩礼和房子的档次不断提高,我们在访问40~50岁这一辈的妇女时,她们常会慨叹,“当年都穷,哪有什么彩礼啊,就是男方送几斤肉,再买几件新衣服,这就算结婚了,结了婚也没新房子,全家人在一起住老房子。”到了改革开放后,大家经济条件逐渐改善,彩礼开始货币化了,而且父母必须为儿子结婚在村里盖个新房(要花2~3万元)。到了最近四五年,女方基本都要求男方在镇里买房,在镇里买房要10万元左右,加上装修差不多要15万左右。男方托媒人到女方家说亲事,女方的第一句话往往是“镇上有没有房子”,到了快结婚的时候男方如果还没有在镇上买房子,女方可以退掉这门亲事,碰到好说话一点的女方,会勉强同意不要房子,但要求男方补上一笔房费,从调查的情况看,这笔房费少的要4万,多的要8万。[②]现在当地父母为了小孩结婚,往往都要掏尽家产并四处举债。以刘福田家为例,刘福田有两个儿子,老大于8年前结婚,刘福田拿了1.5万的彩礼以及2万元的房费,房费之所以只有2万,因为当时的风气还是在村里盖新房,老二于去年结婚,刘福田由于拿不出到镇上买房的钱,只有多拿一些钱作为女方家的补偿,最后刘福田给了女方家2万元的彩礼以及6万元的房费,为此刘福田借了2.5万的债务,这些债务全由刘福田夫妻来偿还,为了还这笔账,刘福田夫妻在外打了4年工,连春节都没回。一方面来说,刘福田是很辛苦的,其为了两个儿子尤其是小儿子的婚事含辛茹苦,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刘福田又是幸运的,因为大儿子结婚时并未赶上这股在镇上买房的风潮,否则,刘福田身上的担子将更重。现在村里活得最累的都是那些要为两个甚至两个以上儿子在镇上买房的父母,一位村民说,“生两个儿子的父母都是鳖,生活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有两个儿子必定要把父母搞得紧紧巴巴的”,他甚至半打趣地说,“你看村里那些瘦得像劈柴一样的、整天愁眉苦脸的,都是生两个儿子的”。

父母帮助小孩完成了婚姻大事,并不意味着父母对于小孩付出的结束。儿女尤其是儿子结婚后,父母仍要在各方面给予他们帮助。我们在调查中,经常听到村民说,“分家和不分家其实差不多”,这句话如何理解呢?Y村目前的分家模式为:有多个儿子的家庭,一般是儿子结一次婚就分一次家,最小的儿子结完婚后,亦和父母分家,即全部儿子结完婚后,父母单独生活,而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一般不分家。Y村由于受到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生育状况逐渐由多儿模式居多转化为独儿模式居多,生育状况的转变,引起了当地分居状态的变化——不分家的家庭越来越多。但是,分家抑或不分家,变的是外在的形式,不变的是父母的付出实践,这就是村民们说的“分家和不分家其实差不多”。有多个儿子,父母单独生活,但由于儿子外出打工,父母往往要帮着儿子带孙子孙女,像上面提到的刘福田夫妻,在外马不停蹄地打了4年工,一回来就有新的任务——给大儿子带孩子,而且出于家庭内部的“公平”原则,父母带了老大的孩子,老二老三等的孩子也必须要带,不然老二老三等会责问父母“凭什么帮大哥带孩子不帮我带?”于是父母往往要把家里的第三代带个遍,除了带孙辈,父母还要负责儿子们的田地,父母平日耕种田地,到了收获时,父母把作物仍交给儿子们。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父母基本不会和儿子分家,在这种家庭模式下,父母除了带孙辈和种儿子田地,往往还要负担起整个家庭的日常开支以及“人情”往来的费用[③],儿子和媳妇赚的钱不会上交或上交很少一部分,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一户人家的媳妇由于刚生小孩便留在家中哺育小孩,[④]却从来不出一分钱用于日常开支,连洗衣粉和卫生纸都不自己去买。总之,有多个儿子,父母付出的内容稍少,主要是带孙辈和种田地,但父母付出的对象却多,而只有一个儿子,父母付出的对象少,付出的内容却多,不仅有带孙辈和种田地,还有整个家庭的日常开支以及“人情”往来的费用。分家或不分家,背后都是子辈对于父辈的索取。

 

二、定位于“基本标准”的养老:

 

以上描述了Y村子辈对于父辈的索取状况,那么,子辈对于父辈的反哺情况又是如何的呢?当地的养老情况可以分阶段来描述,即老人有能力干农活的时候、老人丧失干农活的能力但能自理生活的时候、老人无法自理生活的时候。首先看多子家庭的养老状况。当老人有劳动能力的时候,老人自行负担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而且一般还要帮着儿子们种田、带小孩,村里一般60多岁的老人都处在这种状态之下,村里不管老人还是年轻人,都觉得我们在访谈中提出的“60岁以上就是老人”的说法比较奇怪,因为他们觉得60多岁的人还非常适合于干体力活,怎么就是老人了呢?当老人丧失干农活的能力但能自理生活的时候,一般几个儿子会一起给老人一些粮食,总共给的粮食量少的有500~600斤,多的有1000斤左右,但老人仍是单独居住,自己负责生活起居,老人如果想搞点零花钱用于抽烟喝酒等,就要自己去找钱,因为当地“孝”的标准是很低的,只要保证老人不饿死就算达到了“孝”,村里的中年人大部分认为自己是孝顺的,因为他们都按时按量给了老人粮食,当我们提到有没有给老人一些零花钱时,他们都认为我们这种说法很怪异,于是反问我们,“老人要用什么钱呢?”老人如果要想提高一点生活质量,就要去干些轻活,如捡蒿草、抓小龙虾、种一点菜,但这些所谓“轻活”也只是相对于种田而言,其实还是比较辛苦的,如捡蒿草,蒿草一斤能卖0.5元,但老人常常要顶着烈日去捡,很容易中暑,甚至村中还有一位老人因中暑倒毙在了草丛中,又如抓小龙虾,小龙虾一斤能卖2元,一天能赚个10~20元,但老人往往要穿着大靴子、背着大竹篓从这块田走到那块田抓小龙虾,然后一大早就要赶到镇上去卖。当老人无法自理生活的时候,一般是几个儿子轮流供养,有的一个月轮一次,有的半年轮一次。多子家庭的养老状况,可以比较清晰地凸显出村民行为的一些内在逻辑,这些行为逻辑其实在独子家庭的养老状况中同样也表现了出来,只不过表现的没那么明显。独子家庭中,儿子的养老逻辑和多子家庭是一致的,即要达到最基本的“孝”,不同的是儿子需要单独负担老人的养老。

从以上可以看出,Y村养老状况的一个关键词是“基本标准”。Y村中打骂虐待老人的事件是比较少的,我们在调查中只发现了两三例,而且在村庄舆论中这些人是受到谴责和非议的,由于老人受打骂虐打的少,相应的Y村中也基本没有出现过老年人不堪凌辱而自杀的事件。Y村的老人是有最低的口粮保证的,而且老人一旦生病住院,孩子们也会一起凑钱,不会赖着不给钱。但是,在这些“基本标准”之上,老人有没有钱买烟买酒、老人精神状态如何,这些孩子们是无需操心的,因为自己给口粮、凑钱治病这些行为已经达到了当地的“孝顺”标准。因此从这些角度讲,Y村养老状况达到了“基本标准”,但也仅能维持这种最低的标准。

养老关键词“基本标准”的背后,反映出来的是代际关系之间的不平衡性。当子辈向父辈索取的时候,分家是和不分家一样的,父辈即使和子辈分了家,一样要为儿子们干这干那,但是,当子辈要向父辈反馈的时候,分了家却是真的分了家,父母和儿子分了家,就要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直到生活不能自理了,父母才能和儿子住在一起,但到了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老人往往也活不长久了。父辈对于子辈,讲的是“亲情”,讲的是“奉献”,父辈对于子辈是竭尽所能、无微不至地给予的,而子辈对于父辈,讲的是“理性”,讲的是“算计”,子辈养老只要达到村庄设定的那条基本行为规范就可以了,而且在多子家庭中,大家还要讲求理性计算之下的所谓“公平”,彼此要公平地出口粮、公平地轮流供养、公平地出医药费。子辈在索取的时候,想的是父辈如何能多帮助自己一点,帮种田、帮带孩子、帮着出家庭开支、帮着给“人情”费用,而子辈在反哺的时候,想的是达到养老的最低标准就行了。子辈的这种“理性”,并不是市场经济所真正要求的那种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理性”,而是只关心索取不注意回报的“自私”,这种即是阎云翔描绘的那种表现出自我中心取向“无公德的个人”,[1]年轻人面对袭面而来的市场化浪潮,好处未习得多少,遭遇的负面影响却颇多。代际之间交换的不平衡,映衬出子辈“啃老”时的剥削性。

 

三、自愿性“被啃老”及其内在机理:

 

Y村中,父辈对于子辈的付出可谓不少,而子辈对于父辈的反哺却只能说达到了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说,父辈与子辈之间的代际之间交换是相当不平衡的,但是,当地代际之间的关系却不紧张,我们在Y村,没有看到父辈对于子辈的愤怒控诉,相反,我们看到的多为父辈对于子辈心甘情愿的付出,刘福田的亲弟弟刘福地有一个儿子,现在还小,正读五年级,我们问他,“看到哥哥为了两个儿子这么辛苦,今后你儿子结婚你担不担心?”刘福地说,“我5年前就做好思想准备了,也就是小孩进学校之前就做好准备了”。刘福地说这话时,有些豪迈,但在我们看来更多的是悲壮,明知难为而硬要为之。中年人对于子辈如此,老年人对于子辈也是如此,Y村中的老人是没有在能劳动的时候不劳动、提前颐养天年的,老人们总是说,“能做一点做一点,不然增加儿子的负担”。在Y村,父辈对于子辈是一种主动性的付出,父辈心甘情愿地受到子辈的剥削,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来形容当地的代际关系一点也不为过,正因为父辈的自愿付出,Y村虽然存在严重的代际剥削,但我们看到的代际之间的图景却仍然是温情脉脉、平淡和谐的。

父辈对于子辈的付出如此之多,子辈的返还却如此至少,传统的那句俗话“养儿防老”在当地已很难成立,只能说“养儿勉强防老”,那为什么父辈还这么义无反顾地、心甘情愿地让子辈索取呢?可见,父辈对于子辈的主动付出,背后不仅仅只有经济方面的考量,肯定还有很多非经济层面的因素在起作用。首先是“传宗接代”的观念在发挥作用。当地“传宗接代”的观念还是比较浓厚的,198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在当地严格地执行着,村民们被迫放弃了原来“多子多福”的观念,改为“至少生一个儿子”,但是,有些人在强大的国家行政压力下还是没有生到儿子,最近4~5年,计划生育政策在当地有所松动,逐渐成为了有钱交罚款就能生,于是很多当年没有生到儿子的夫妻,在30~40岁的“高龄”也要去实现自己的生儿梦想。当地人执着地要完成“传宗接代”,是因为“传宗接代”对于他们来说,更多是一种宗教性的力量,人们把自己放在家族绵延的长河之中来看待,上承祖祖宗宗,下接子子孙孙。有了子嗣后代,才算对家族和祖先有了交代,在Y村,一个人没有儿子就要在村庄中长期被贴上“绝户头”的污名标签。另外,有了子嗣,同时也为也为自己的死后世界带来了安宁,Y村中,公坟(一个户族的祖坟)女性是不能去祭拜的,而私坟(爷爷和父亲坟)女性只能在头一年去祭拜。村民王大衡60多岁了,其有4个女儿,没有儿子,每年他去上坟都要在坟前哭一场,其之所以要哭,是对于自己死后世界的恐惧,自己死后没人来上坟,自己很有可能成为孤魂野鬼。“传宗接代”在村民那里扮演了宗教性的角色,如此才能解释村民为什么不顾国家政策压力、不顾代际间经济交换的不平衡也要生一个儿子,而且所谓“传宗接代”,指的不仅是在自己这一代完成子嗣延续,还指要让自己的儿子也完成子嗣延续,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即是让儿子完成婚姻大事。

除了“传宗接代”,村庄中的“地位”或“势力”也是村民要生儿子并不断为儿子人生发展操心的很重要的因素。村庄中,儿子多的家庭往往说话比较硬气,如果儿子多且又有出息,那这家人在村庄中就相当有霸气了,相反没儿子的家庭则显得缩手缩脚。典型例子如陶象一家,原来经常被邻居欺负,像在放水时老是吃亏,后来生了一个女儿,依然被欺负,但生完女儿的第二年,陶象又生了个儿子,居然马上就没人欺负他了,之所以有如此大的转变,正是因为男孩在村庄中代表着“力”,这个“力”不仅指劳动力,还指蛮力甚至暴力,陶象家有了男孩,虽然这个男孩才一岁,但这却意味着陶象家的“力”有了延展的可能,邻居不敢欺负因为忌惮遭到男孩未来的报复。

还有就是“天伦之乐”这种情感性的因素在起作用,父母通过抚育子女,看到子女不断成长甚至自己也成家立业,这个过程本身对父母来说就是一种莫大的心灵慰藉。

以上几种因素都构成了父辈对子辈进行主动付出的缘由,但这几种都属于较深层次的文化因素,它们通过长期濡化,深埋于村民的心中,但在平时却未必会直接发挥作用。以上几种文化因素,凝结在一起并由此外显为一种成为村民共识的“地方性规范”,该“地方性规范”没有复杂的文化逻辑、也没有充分的说服理由,其只是一条朴素的规矩——“父母应该为孩子操心”,这条朴素的规矩又可不断延展为“父母要为儿子买房”、 “父母要带孙辈”、 “父母能动就要动”等等。因此,平时直接对父母发挥作用、时常对父母产生刺激效应的是这种“地方性规范”。这种“地方性规范”转换为当地村民的语言就是“人生任务”,村民们常说给儿子做各种事情是在完成“人生任务”,这实际上就是在履行该“地方性规范”。刘福地说,“人到了三四十岁,自然就会明白这些人生任务”。为什么“自然”就会明白呢?人是不可能天然地就会去履行什么规范的,所谓“人生任务”都是文化赋予的,都是后天“习得”的,规范往往是伴随着角色而来的,人一旦到进入了“三四十岁父母”这个角色,相应的“为孩子操心”角色期待就会产生,这种角色期待有的是靠正面的刺激型塑的,如看到别人都给孩子买了房子、同龄人相互之间的交谈、亲戚朋友为了给孩子买房而互相借钱,这些对自己都会产生示范效应,村民杨方就说,“啥好不好的,反正人家都那样做了”。另外,有时候角色期待也靠负面的力量来型塑,即如果有父母没有遵照这种“地方性规范”,就会受到舆论的压制,舆论又可分为家庭内部的舆论和家庭外部的舆论,家庭内部的舆论主要来自儿子,如果现在父母没能力给儿子在镇上买房,儿子会责怪父母没能力、延误自己的婚姻,还会举例说你看我的同学父母都给他买了房等等,而家庭外部的舆论主要来自其他村民,如果父母没给儿子买房,村民会评价这家父母“不成事”、“不懂得做父母”。为孩子操心的“地方性规范”就是在以上一正一反的刺激中得到了不断地强化,最终由外在的“地方性规范”转化成为了内化的的“人生任务”,父母主动为孩子付出在父母看来也成为了一件不假思索的、无需反省的、理所当然的事情。

 

四、不利于父辈的村庄规范何以形成?

 

Y村,村庄中对于父辈的角色期待是很高的,但对于子辈的角色期待却是很低的,约束父辈的规范紧,而约束子辈的规范松。这种不利于父辈的形势是如何形成的呢?在传统时代,父辈和子辈之间的代际交换是趋于平衡的,父辈中年时对于子辈的付出,能在晚年时得到大致的回报,也就是说,传统时代的“孝”的标准是比较高的,当时高标准“孝”是如何得到维持的呢?这其中有经济的、伦理的以及组织方面的原因。经济方面的原因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掌握在父母手中,父母是家中主要的劳动力,小辈在生产中处于从属地位,而父母退出生产,也不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丧失。[2]传统时代,经过儒家文化的宣传,“孝道”深入人心,但这种伦理方面的因素还要得到组织方面的支持,这里说的组织主要指的是宗族性的力量,像以前Y村中如果发生了不孝的事,族内的族长是可以动用私刑对不孝者进行处罚的,最常见的为下跪。

而现今,土地的分配者已变成了集体,父母不对其有掌控权,更重要的是,农业生产现在在村民收入中已经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可保温饱却无法实现小康,打工才是赚钱正道,而打工恰恰是指由年轻人才能胜任的,所以当今家庭中父辈和子辈的经济地位已经发生了逆转。伦理方面,“孝道”在市场化逻辑的冲击之下不断衰落,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生活,越来越注重自身的享受,热衷索取而轻视相关义务。而村庄的家族力量在新中国成立后其私自使用刑罚的权力就被政府禁止了,族田、祠堂、族谱等一系列物质性的标志都遭到了打压,但其非物质性的一面并未被真正摧毁,以族和户来开展的人际关系仍在村庄生活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随着市场化的逻辑进入村庄,村民逐渐把利益作为行动的唯一考量,以致族人之间乃至兄弟之间都变成以理性算计作为彼此交往的准则,宗族和户等内生性的血缘组织不断解体,以核心家庭为认同单位的“原子化”村庄在全国越来越多地出现,当村庄整体地走出“祖荫”后,传统的内生性权威如家族长老便无法在裁决纠纷等公共事务中发挥作用。

从全国整体情况来看,原有的保障“孝道”正常运作的几个机制在每个村庄都遭遇了瓦解,只是遭遇瓦解的程度各有不同。在一些宗族性的村落中,宗族组织由于势力庞大在改革开放后进行了强势的“复兴”,在这种类型的村庄中,传统伦理本来受到的冲击就较少,而且还有宗族组织对其进行维护和强化,宗族性村庄中,“孝道”比较稳固,代际之间的交换往往趋于大致的平衡。而全国比较多数的村庄,都呈现出Y村这种状态,即“孝道”尚存,但维系在很低的标准上,这类村庄,往往是宗族和户族等血缘型组织不甚强大的村庄,当村庄的内生性力量不足的时候,村庄既无能力抵御国家的行政力量,也无能力抵御市场化的逻辑,村庄原有的传统伦理很容易遭到侵袭,本来父母“付出”的规范和“孝”的规范就像两条同等长度的线条,现在“孝道”沦落,而孩子对父母的要求却变多,如要在镇上买房,如自己出去打工而父母全盘负责照顾自己小孩,等等,此消彼长后,两条原本一样的线条显出了明显差异,村庄中也就呈显出了父母付出多而孩子回报少的代际交换样态。

这种不平衡的状态是否会发生改变呢?情况可能会基于以下两点而变化。一是“传宗接代”观念的消逝,“传宗接代”,本是几千年来中国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这是传统中国人的本体性价值,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情况看,其是极难被改变的,但其现在正在被市场逻辑下的理性算计所逐步消解,Y村村民有些就认为,“还是生女孩好,生女孩不用买房,其它事情也操心得少”,这就是经济利益的逻辑消解了本体价值的逻辑。另一点是“孝道”的继续沦落以至打破底线,我们在东北和荆门地区调查的时候,就发现当地的儿子在结婚时经常联合未过门媳妇,以女方的名义向男方父母索要高额礼金,另外,这些地方的养老状况也很差,让老人住一间破旧屋、打骂老人、不出钱给老人治病等现象比较普遍,老年人自杀的事件也较多。“传宗接代”观念的消逝、“孝道”跌破底线或是两者同时发生,都会引起父母对于原先那种心甘情愿的付出模式的反思,父母不会再像原来那样对孩子进行倾尽全力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都倾向于尽早分家,而且这种分家就是真的分了家,大家的账分开,父母只是偶尔帮忙带下孩子、偶尔帮忙赶下农活,由于分家早父母到老年后手里一般都有较多的存款,有数万的都算正常,不像Y村的老人基本没有或只有几千元“小金库”。当父母改变了付出模式,子女如果再像以前那样对父母无尽索取,就会引起父母的强烈反弹,父母在语言和行为上都会采取抵抗措施,虽然最后往往都还是子女索取成功,但这种情况下代际关系不平衡的实质已经改变,即由原来“自愿型”不平衡变为了“被动型”不平衡。但当父母一旦改变了付出模式,不管期间有没有发生子女仍然强迫索取的冲突事件,最后代际关系终将“磨合”为平衡模式,即父辈对子辈付出少,子辈对父辈回报也少。这一系列变化,说明中国农村,总体正在从原先厚重的代际平衡关系,经一个代际不平衡关系,走向一个稀薄的代际平衡关系。[3]

 

五、结语:农村“啃老”该走向何方

 

Y村这种父母自愿的“啃老”模式应该走向何方呢?Y村的代际关系虽然最终很有可能走向稀薄的平衡模式,但是,这对于父辈和子辈都并不有利,首先年轻人又要打工赚钱,又要建设自己的小家庭即筹备结婚、照顾孩子等等,打工与家庭往往不能兼得,这时就需要父母在儿子最艰难的时候扶一程,绝大多数年轻人的家庭都是依靠年轻人在外打工、父母在家务农这种代际之间的“半工半农”模式来维持的。而对父母来说,虽然有些存款,但是年纪大了尤其碰到了单身的情况毕竟需要人照顾,更重要的是老人也需要家人精神上的慰藉。

我们批评Y村这种“啃老”模式,但意图并不是要消灭“啃老”现象、让父母不再对子女付出,因为这是在取消问题,不是在解决问题,目前的关键是要理顺代际间的关系,而不是以减少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接触来避免代际矛盾的发生。我们认为,要对目前的“啃老”模式进行改进,父母和子女之间应该有一种更为良性的代际互动模式,子女对父母的索取应有限度,并且父母和子女在养育和反哺之间应达到一个大致的、厚重的平衡,父母和子女在彼此的经济不足时期都能得到对方的扶助,家庭内部关系达到其乐融融。重新唤回“孝”的观念,是改进的关键,其需要大力度的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这也提醒我们,新农村建设应该是全方位的建设,而不仅仅只能是村庄基础设施与经济方面的建设。



*和我在同一个村调查的有贺雪峰教授以及曾凡木、冯小、石顺林、安梦竹、杨程诸位同学,他们给了我颇多理论灵感,并提供了很多经验素材,在此表示感谢。另外,文中人名、地名都已经过技术处理。

[]父母对女儿也有付出,如很多父母都会在收到彩礼后再贴一些钱作为嫁妆给女儿,又如女儿生了小孩要给红包几千、给小孩买东西又要几千,等等,但这些和父母对儿子的付出比起来实在有点微不足道,因此本文重点论述儿子的“啃老”行为。

[]如果连房费都出不起,那就只能娶离过婚的女人、寡妇或外地媳妇。外地媳妇又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儿子在外打工时自己谈的,一种是拿钱去西南山区农村买的,不管哪一种,这些媳妇都不要房子。虽然外地媳妇不要房子,但大多数人还是倾向找本地媳妇,找外地媳妇既怕生活习惯不一样,更怕她们突然跑了。

[]“人情”费用一年至少要5000元。

[]当地习惯一般是媳妇把小孩带到1~2岁后才出去打工。



 

 

 

参考文献:

[1]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5.

[2]陈柏峰,郭俊霞.农民生活以及价值世界[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134.

[3]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09(5).

 

 

 

 

写于2010.8

刊于《中国青年研究》2010(12)


TAG: 河南 啃老

竹林听溪 引用 删除 马佾   /   2011-01-25 13: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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