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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提倡健康善意的学术书评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6-04 00:09:45 / 个人分类:阅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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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提倡健康善意的学术书评
——答高山杉《俄罗斯馆喇嘛巴拉第》中的几个问题

陈开科

东方早报 2009-5-30 22:10:36



  对于学术批评,我是历来视如珍宝的,因为健康善意的学术批评能够促进学术研究

  5月19日,朋友给我转来了一份高山杉先生的大作《俄罗斯馆喇嘛巴拉第》(载5月17日《上海书评》,以下简称《高文》),其中有相当篇幅是批评拙著《巴拉第的汉学研究》(2007年,以下简称《研究》)和《巴拉第与晚清中俄关系》(2008年,以下简称《关系》)的。说实话,原以为这种内容极其狭窄的纯学术著作,天生就应该是一问世就注定要被打入冷宫的异类,可是,恰恰相反,拙著非但引起了同行的关注(见李随安《巴拉第与<瑷珲条约>》——读陈开科的《巴拉第与晚清中俄关系》,《西伯利亚研究》2009年第1期),而且引起了他学科人士如高先生的关注,此真始料未及。

  扼要来说,《高文》的价值主要指出了拙著中的一条史料注释错误和六条应该更正的俄译汉人名、书名,其余绝大多数文字则均为臆断或推论。下面,我就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高文》涉及拙著的诘难做一些不得已的答复、说明。

  首先,高先生正确指出了拙著“前言”第二节中一条史料注释错误(《关系》第26页注1),将“俄罗斯对外政策档案馆,全宗主要档案I- 5,1823年,案卷I,卷夹123,第89页”误为“俄罗斯国立中央古代文献档案馆,全宗1385,目录1,第1608保存单元,第27页”;其次,《高文》依据Ludmilla Panskaya、Donald Daniel Leslie合撰的英文著作《巴拉第〈回人汉籍著述考〉导读》(Introduction to Palladiis Chinese Literature of the Muslims),帮助我更正了正文第一章第三节之第二个问题“首倡近代化研究:巴拉第对伊斯兰教历史、文献的研究”中俄译汉两个人名(王世俊、蓝熙字子羲)、三个书名(《剩语》、《清真正教条规》、《普批百条》),另增补一个人名沈凤仪(巴拉第原文未提及)。对此,本人坦然承认失误并深表感谢。

  但是,《高文》的主旨却并不在此,而是想通过一些无根据的、不负责任的臆断或推论来否定拙著的学术价值。

  其一,高先生认为,拙著之所以会发生这条注释错误,是我在摘录自己翻译的А.Н.霍赫洛夫教授《П.И.卡法罗夫:生活与科学活动》(上、下)(简称《霍传》,见2004年、2005年《汉学研究》第八、九集)时抄错了注释的顺序,将《霍传》(下)尾注100错当成99。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臆断,目的在于要把“文抄公”的帽子扣到我头上。表面看,高先生的臆断也有些道理,但事实却绝非如此。2002年5月,我决定研究巴拉第,6月份开始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资料,其间得到了俄罗斯科学院很多老师的帮助。约在10月,霍赫洛夫教授给我《霍传》及其他一些资料,明确要求我以这些资料为指南去档案馆抄录文件。由于俄罗斯各档案馆地域分散、工作效率低以及对外国人的一些限制,所以直到2003年6月,我虽然一直在几个档案馆之间来回奔波,但也只抄录出约两百条左右的资料片断(复制太贵,只能抄一些有急用的),其中一部分就是《霍传》里所涉及到的资料。我清楚地记得,《高文》所指那份巴拉第给俄驻北京公使函是抄录了的。于是,从《资料袋》里找出了这份抄录,仔细一看,恍然大悟。一般来说,在档案馆抄资料都是先抄所需资料的内容,然后在下面注明档案来源。可能当天在对外政策档案馆抄录这条资料后恰临下班,忘记抄录档案号,隔日到古代文献档案馆就紧接着该条资料抄录了第27页(当天抄到67页)的资料片断。于是,这两条资料的来源就自然混为一致了,这才是出错的真正原因。也因之多次校对都无法修正。其实,凡稍具电脑常识的人就知道,果如《高文》所臆断的那样,我将《霍传》该段文字注释号一块复制粘贴进《关系》,那么,这个错误也就绝不可能发生了。尤其是《高文》在臆断之后,加上一句“这似乎能说明好些问题”,不负责任地暗示拙著资料的征引存在问题,企图从资料入手,全盘否定拙著的学术价值。实事求是地说,拙著的资料征引是非常规范的。凡自己直接抄录的档案资料,一般就直接以档案号作注,凡转引的资料,一般都以征引该资料的文章(书)名作注。如转引自《霍传》的资料一般都注释为 “П.И.Кафаров и его вклад в отечественное востоковедение(К столетию со дня смерти).Материалы конференции .Москва.1979г.часть Ⅰ.С.×.”(如《关系》第2、6 ······ 等页),行内专家一看就知道是转引自《霍传》。而且,正文部分和后记中多次提到霍先生及其指教,丝毫没有隐瞒霍先生在巴拉第研究方面的开拓之功。再就是我个人认为,档案资料在性质上并非个人的成果,只要查阅了,是可以独立引用的。好比我们征引手头《筹办夷务始末》某文件,未必一定要声明前人某某先引过。在这里,我可以郑重告诉高先生,为了完成对巴拉第的研究,我从俄罗斯一些档案馆抄录了两百多条档案(手稿)史料片断,参考了一百多种俄(英)文著作、三百多种中文著作,因此,我很自信拙著在资料方面的扎实。

  其二,《高文》将拙著中第一章第三节之第二个问题《首倡近代化研究:巴拉第对伊斯兰教历史、文献的研究》,与三十年前(1977 年)Ludmilla Panskaya、Donald Daniel Leslie合撰的英文著作 Introduction to Palladiis Chinese Literature of the Muslims(《巴拉第〈回人汉籍著述考〉导读》)进行比较,认为拙著没有新意。毫无疑问,这又是臆断。理由很简单,《高文》没有也无法交待其“比较”,究竟是方法论的比较,还是内容的比较?没有交代“比较”的过程和内容,却不知凭什么下如此明确贬低拙著学术价值的结论?这是典型的无的放矢。又《高文》还责怪我对前人的这部英文著述未能贯彻恩师蔡先生“略人所详,详人所略”的训导,这也是莫名其妙的事情。据我理解,“略人所详,详人所略”主要是针对同语种著述而发的。如果按高先生的要求,在不同语种之间也来贯彻“略人所详,详人所略”,那么,“略”出的部分就只能直接参看外文著述了,如此一来,汉语世界所存在的庞大的外文不佳的人群就势必永远无法了解事物的某些真相了,真是奇谈怪论。至于 Introduction to Palladiis Chinese Literature of the Muslims,我在莫斯科大学汉学家马克博士家里看到过,也大致翻过,并就有关伯希和的事情询问过许多俄罗斯汉学家,他们都一致认为就是伯希和“因为敬仰巴拉第及其《韵编》,而要求法兰西学院的学生去学习俄语,以便阅读和利用这部《韵编》”。众口铄金,我不能不信。此外,我利用该文献所注解的是最后一句话也就是伯希和对俄国汉学界的批评,大概高先生有点近视,没能看清两段话之间的句号。总之,从学术史的角度考察,不论国外有多少种介绍巴拉第对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著述,只要此前没有系统介绍巴拉第伊斯兰教研究的汉语专题著述,那么,我这篇《首倡近代化研究:巴拉第对伊斯兰教历史、文献的研究》在汉语世界里的学术价值就不容否定,更是其他语种同类著述无法替代的。而这样的价值确认推之全书亦不为过。也正是基于此,蔡先生才在《序言》中说拙著“有助于拓展人们的历史眼界,进补填空,难能可贵,岂止是为书林增添异彩而已哉”!

  其三,《高文》指责拙著正文第一章第一节之第一个问题“巴拉第译著《长春真人西游记》”中“根据Waley前言所记,原本以巴拉第俄文译本为基础来翻译”一语“也算够大胆的了”,对此,我不明白自己究竟“胆”大在何处。我在这里主要转述地理学家陈正祥先生的意思,而且我们都没有明确说是“韦理” 本人原本以巴拉第的俄译本为基础来翻译。如果这句话写成:“根据韦理(Waley)前言所记,韦理原本以巴拉第俄文译本为基础来翻译”,那指责我“大胆” 还说得过去。再说,明知道韦理的译本不是以巴拉第俄译本为基础翻译的,与巴拉第译本没有直接关系,那么,我又为何一定要“动脚跑一趟”国家图书馆,去看看这个韦理译本?很显然,是否翻阅过这位韦理先生的译本,并不影响拙著的学术价值。

  其四,《高文》指责《研究》与《关系》的部分内容重复,并建议瘦身。平心而论,这个建议是很合理的,而且,也一直困扰着我。事情是这样的,2005年,《关系》就已申报“研究所专刊”,并顺利通过所学术委员会的审查。按惯例,2006年自可问世。但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专刊的出版竟一直拖延下来,直到2008年才交付出版。其间,2006年底,阎纯德教授找我商量组织出版十月革命前俄国的“三大汉学巨头”即比丘林、巴拉第、瓦西里耶夫的汉学研究著作,并极力劝我把《关系》的第一章拿出来先出版(本来打算改写的,但我当时已经开始另一专题《嘉庆十年——嘉庆朝中俄关系研究》的研究工作,实在没有时间,也就放弃了),否则,就会形成“三缺一”的不完美局面。看看《关系》的出版恐怕遥遥无期,也就同意了。后来,到《关系》即将出版时,我也考虑是否把第一章删掉,但同行都认为,《关系》本身是一个整体,由文化、经贸和外交三大板块构成,亦是缺一不可,真是左右为难,犹豫再三,只好保留原貌。我这样处理,也算是情有可原,并非有什么私心作祟,也不能简单视为不必要的重复。《研究》可以满足单纯的海外汉学研究者的需求,而《关系》则可以满足中俄关系史圈内人士的需求,总之,大家可以各取所需。至于《研究》的作者简介中提前出现《关系》的书名,那是因为《关系》本应该早出,谁知落空,终至给某些人留下话柄。至于《高文》非议《巴拉第年谱简编》中“很多内容竟然都是直接摘自作者翻译的《霍传》,只在措辞和标点上略作修改而已”,就是外行话了。一者《年谱》类作品本身就是以时间为纲对各种相关资料的汇编,因此,我从《霍传》中摘取有用的资料,实乃理所当然。只是我的“摘录”并非如《高文》所说仅“略作修改”,这点大家阅读就会明白;二者这份《巴拉第年谱简编》实际上综合了多种我亲自抄录的档案资料片断及多种巴拉第的《日记》、著述,摘录的资料远不止《霍传》一种;三者由于是《年谱简编》,所以,省略注释就在情理之中,这并非有意隐瞒《霍传》及其他资料的来源。不知道高先生是否能告诉我,此前在俄国和中国有谁做过《巴拉第年谱简编》?如果此前无人做过《巴拉第年谱简编》,那么,蔡先生盛赞《巴拉第年谱简编》“简明扼要,勾画出谱主六十一年的生命历程……本书为洋人撰谱,旨在知人知言,是继裘克安先生《莎士比亚年谱》之后的又一次尝试,值得称道”,我又何来“惭愧”?

  其五,《高文》在开篇和结尾都重复指责我没有服用蔡先生为“史学一兵”们开的那套补药“二陈汤”(陈垣、陈寅恪)、“一钱丸”(钱锺书)和“两粒洋参”(布罗岱尔、汤因比),我觉得是苛求了。严格来说,作为蔡先生的博士后,由于沐浴时间太短,实无法很快领会先生的学问真谛。我私下一直认为,自己要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蔡门弟子,可能还要过相当长时日。而先生开的这些“药方”,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服完,并且可以为身体所吸收的。如果高先生天纵英明,能一次性地服完这些“药方”且完全吸收,无它,那我只有佩服的份。

  总而言之,拙著尽管存在极少量的失误,但关于拙著的整体学术价值,是不容否定的。拙著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几经努力,中俄两国确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趁此机会,全俄东正教事务委员会却通过俄罗斯外交部,频频向我国提出要在俄驻华使馆恢复东正教教堂建置。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妥,势必会影响两国关系乃至中国的国家安全。而本书则立足于历史事实,揭露了历史上俄罗斯馆的所作所为,为我国制定相应的对策提供了历史借鉴;二是拙著从诞生到出版,经历了很多关卡。首先是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后流动站学术委员会的严格审查,《评议书》认为拙著“是一篇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报告”。然后是我所在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的匿名审查。审查报告我虽然无权参看,但拙著顺利通过审查却是事实。拙著出版后,黑龙江社会科学院的李随安研究员就曾撰文评述,对拙著的史学分析和史料运用进行了充分肯定。今年3月27日,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的马克博士也发来信件,认为拙著“是一部扎实的学术著作,对繁荣中俄两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等等。我想,这些天各一方的学者对拙著学术价值的肯定,不会是毫无根据的。那种“众人皆醉”而高先生独醒的情况,应该是不存在的。

  实际上,《高文》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书评(或学术批评)。正规的书评,既要有批评,也要有肯定,应该从学术史以及学科发展的角度来全面评价一本著作。如果作为外行,仅仅对一本著作“抠字眼”,抠出一些错误,并通过主观臆断来轻率抹煞一本著作的学术价值,那就不是健康善意的学术批评。在我看来,像徐文堪先生最近的《也谈<十字莲花>》就是一篇很好的书评,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提倡健康、善意的学术批评,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 的必要。

  最后,我还是要对高先生“抠”拙著的“字眼”表示真诚感谢,并希望高先生以健康的态度继续关注我的研究。

  陈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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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学术书评

雅俗簃——叶涛的博客 叶涛 发布于2009-06-04 03:46:07
批评好!
回应好!
本着学术的心态就好!
apple收藏 apple 发布于2009-06-15 21:30:35
宁愿看不“健康”不“善意”的书评

东方早报 2009-6-14 3:58:51


  读了5月31日“读者会所”版陈开科回应高山杉批评的文章后,我这个绝对的外行也想说两句。

  正如陈开科在回应文中说的,他的这本著作“应该是一问世就注定要被打入冷宫的异类”,要不是高山杉的这篇批评,相信绝大部分读者和我一样,根本不知道陈开科是何许人也。也和绝大部分读者一样,我对陈开科研究的这个领域完全不了解,本来是无从判断陈著究竟是否有学术价值。我原以为高山杉也应该是这一领域的高人,才会看出陈著中这么专业的错误来。但陈开科的回音文中多次说高是“外行”。这下我可以作出判断了:既然“外行”都能挑出这么多的错误,那么陈开科的这本书确实不怎么的!

  陈开科指责高山杉“想通过一些无根据的、不负责任的臆断或推论”来否定他的学术价值,但在我们普通读者看来,高山杉的每一条批评意见都是有根有据,反而是陈开科引用别人赞许的文字,如“是一篇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报告”、“是一部扎实的学术著作,对繁荣中俄两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云云,倒更像是 “无根据的、不负责任的”肯定。陈开科说应该提倡“健康善意”的学术批评,这一点,我们深有同感。陈更提出“正规的书评”的写法,应该既有批评,也有肯定。但如果这类空言大话米汤似的肯定才是“健康善意”的书评,那我们宁愿看不“健康”不“善意”的书评。我们希望《上海书评》继续沿着不“健康”不“善意 ”的书评路子走下去。    杜哲
apple收藏 apple 发布于2009-06-15 21:34:31
再“不健康”“不善意”一回
  —— 给《巴拉第与晚清中俄关系》第1章第3节第2小节挑错

东方早报  2009-6-14 3:58:20


  在5月17日的《上海书评》上,我择要评论了曹天生主编、张琨等译《19世纪中叶俄罗斯驻北京布道团人员关于中国问题的论著》(简称《论著》)和陈开科著《巴拉第与晚清中俄关系》(简称《关系》)。关于《论著》的书评,我当时漏提了杨晓春先生《对巴拉第〈中国的穆斯林〉一文汉译本部分译名的指正》(《书品》2005年第4辑,第71-74、90页),现在补提一下。5月31日的《上海书评》刊出《关系》一书作者的回应文章《应该提倡健康善意的学术书评》,读后只留下一个印象,就是作者对他的研究成果具有极强的自信。这种自信特别体现在这两句话中:“总之,从学术史的角度考察,不论国外有多少种介绍巴拉第对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著述,只要此前没有系统介绍巴拉第伊斯兰教研究的汉语专题著述,那么,我这篇《首倡近代化研究:巴拉第对中国伊斯兰教历史、文献的研究》在汉语世界里的学术价值就不容否定,更是其他语种同类著述无法替代的。而这样的价值确认推之全书亦不为过。”这种姿态倒是和他在该书“后记”里谦称的“赶鸭子上架,勉为其难”(第557页),“总算战战兢兢,交出了这份苦涩的答卷”(第558页)等等,前后形成鲜明的对照。那好,我就来集中分析一下他提到的这篇文章(即《关系》第1章第3节第2小节,第170-187页),看其是否真有“不容否定”的“学术价值”(或如作者所特别强调的“ 在汉语世界里”的“学术价值”),是否真是“其他语种同类著述无法替代的”。

  巴拉第一共写过三篇谈中国回教史的文章。第一篇叫《中国的穆斯林》,汉译文收进《论著》第594-607页,杨晓春先生书评针对的就是这篇文章。《首倡近代化研究:巴拉第对中国伊斯兰教历史、文献的研究》用去大半篇幅(第174-181、184-187页)徵引和分析这篇文章。细读作者大段大段的引文,我发现他竟然是不声不响地使用了《论著》的译文,仅在极少的地方作了极小的改动。有的改动显得不痛不痒,比如把“他们都是有一技之长的人”改为 “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无一技之长的人”;有的改动则很搞笑,比如把“警察”改为“保安”,我看还不如改为“城管”呢;有的改动错上加错,比如把“塔西满”改为“塔什马那”(杨晓春先生书评认为这个词应该还原为“答失蛮”,是完全正确的,此外还有“大石马”、“达失蛮”、“达识蛮”等古代译名);有的改动似乎改出了错字,比如把“矮靿皮鞋”改为“矮剿皮鞋”(《论著》的“矮靿”尚可通,可经作者改动后的“矮剿”究竟指什么,我这类专门“抠字眼”的人识字少,看不懂);有的改动似乎不够彻底,比如作者想把《论著》译文里出现的“穆斯林教”都统一成“伊斯兰教”,可还是一不小心留下了两个“穆斯林教”(第177、 179页)。汉译《中国的穆斯林》有十三页半的篇幅,作者大约使用了其中八页的内容,而且从未清楚地向读者交待这些译文的出处(《关系》的“参考文献”也没有列入《论著》一书),极易使人相信这些译文都是作者自己直接从俄文原文翻译的。《论著》的译文虽然蹩脚,但既然大量使用人家的译文,还是要仔细交待出来源才好,这属于起码的学术道德吧。顺便说一句,巴拉第这篇《中国的穆斯林》,在《关系》中居然还有另一个译名《中国的回教》(第229、230、236 页)。这种译名前后不统一的情况,我们在作者这本书里还会经常碰到。

  巴拉第写的第二篇关于中国回教史的文章,作者在《关系》第170页介绍为《中国伊斯兰教文献:对中国伊斯兰教徒刘泽亮编译的汉文伊斯兰教文集〈御览至圣实录〉的简介》。《关系》附录《巴拉第年谱简编》(《关系》第521页)也以同样的题目提到这篇文章。这个译名,应是参考了曹天生为《论著》所写前言第8页上这一句“另外一篇文章是《中国伊斯兰教文献:对中国伊斯兰教徒刘泽亮编汉文伊斯兰教文集〈御览至圣实录〉的诠释》”。据杨晓春先生考证,“‘刘泽亮’应作‘刘介廉’。此误系因袭张国刚等《明清传教士与欧洲汉学》而来……”(《书品》2005年第4辑,第73-74页)。刘介廉即刘智(约1655-约1745),是清代著名回族学者。《御览至圣实录》即《天方至圣实录》,又名《至圣实录年谱》,内容主要为回教先知穆罕默德的传记,是刘介廉代表作之一。作者在这一节里明明提到刘介廉的名字(第181、184页)及其《至圣实录年谱》(第181页),可是《关系》正文和附录《年谱》竟然于 “刘介廉”之外,同时使用前人从俄文拼音错误还原的译名“刘泽亮”而不知其误,结果闹出荒唐至极的“一人两名”的滑稽剧。仅这一个错误就足以断送一名史学研究者的学术生涯,作者还敢在回应文中理直气壮地谈什么“研究过程的扎扎实实”,自己不觉得害臊吗!

  巴拉第这篇文章据《关系》正文说“1874年刊于《俄罗斯考古学会东方分会著作集》第17卷”(第170页),可是这同一份学术期刊的刊名在《年谱》中却记作“《俄国皇家考古学会东方分会论丛》”(第521页),刊名前后不统一,到底哪一个才算是作者最终选定的译名呢?像这类书名和刊名前后不一致的例子在《关系》全书中还有很多,仅就我们现在专门批评的这一节来说,作者就把余振贵、杨怀中合写的《中国伊斯兰文献著译提要》(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6月第一版),有时误引成《中国伊斯兰教文献提要》(第181页脚注6、脚注8,第182页脚注2,书末“参考文献”第553页也著录了这个错误的书名),有时又误引成余振贵独撰(另一个作者杨怀中不见了!)的《中国伊斯兰文献注译提要》(第184页脚注1,还把“著”改成了“注”)。正确的书名只在正文中出现过一次(第183-184页)。作者身为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的专业史学研究者,连最基本的书名和作者名都抄不对,未免太粗心大意了吧。

  巴拉第所写第三篇关于中国回教史的文章,作者介绍说叫《伊斯兰教汉文文献》(第170页)。这篇文章是巴拉第对他多年搜集的汉文回教典籍写的一份书目提要,在他生前没有发表,1887年才由阿多拉茨基(Nikolai Adoratskii,1848-1896)根据巴拉第的稿本整理出版,并写有详细的前言和导读。作者在回应文中所提“在莫斯科大学汉学家马克博士家里看到过,也大致翻过”的那本Ludmilla Panskaya与 Donald Daniel Leslie合撰的《巴拉第〈回人汉籍著述考〉导读》(Introduction to Palladii's Chinese Literature of the Muslims,1977年),主要就是对阿多拉茨基所撰前言和导读的详细译注。最教人感觉荒唐的是,巴拉第这同一篇《伊斯兰教汉文文献》在这一节里竟然还披着两个不同的马甲登场,一个是《中国伊斯兰教汉文文献》(第181页),另一个是《中国穆斯林汉文文献提要》(第183页),作者治学之草率马虎,在这里可以说达至顶点了。和作者硬翻的三个大白话译名比较起来,那两位外国学者著作封面上印的“《回人汉籍著述考》”七个汉字,感觉更加典雅贴切。

  作者用了三页篇幅(第172-174页)介绍巴拉第同时代欧洲学人研究中国回教史的情况,他引用阿多拉茨基的话说:“在科尔金(Cordier)编著的汉文丛书第一卷里,整个欧洲研究伊斯兰教汉文文献的著作数量仅占两页。之后,有关中国现代伊斯兰教及其文献的论文和历史文献指南可以在两种基督新教的杂志里找到。这两种杂志是:《中国历史文献》和《中国评论》。”(第172页)我在书评最后一段里说的“《中国历史文献》(The Chinese Recorder)当作《教务杂志》……科尔金(Henri Cordier)《汉文丛书》(Bibliotheca Sinica)应是高第《中国学书目》”,就是针对作者这一段文章而发。所以,我那篇书评的价值,决不像作者说的那样仅仅在于“主要指出了拙著中的一条史料注释错误和六条应该更正的俄译汉人名、书名”。关于The Chinese Recorder到底应该如何翻译,建议作者去看蔡鸿生先生《俄罗斯馆纪事》增订本第248页。蔡先生这本书的第一版,作者不是还写过一篇书评吗?另外,一个号称专门研究西方汉学史的学者,竟然连高第(Henri Cordier)和他的《中国学书目》(Bibliotheca Sinica)都不知道,这是不是太缺乏常识,太外行了呢!

  没有人(包括研究中国回教史的学者)非得去看Panskaya和Leslie的《巴拉第〈回人汉籍著述考〉导读》不可。但是,我相信如果作者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认真看过,甚至复印一本常备身边,而不是“大致翻过”的话,就不至于把“拜伦勋爵”(Lord Byron)还原成“巴伊洛勋爵”(这也是我在书评里说过的,作者在回应文中一字未提),把“W. Muir”错拼成“W. Muri'a”,把“J. W. H. Stobbart”误拼成 “J. W. H. Stobbart'a”(《关系》第173页)。Muir和Stobbart这两个人,分别写有关于回教的小册子,Muir那本的书名(The Coran. Its Composition and Teaching, and the Testimony it bears to the Holy Scripture, 1877),作者译作《可兰经。它的结构和训导,以及在圣经中记载的证据》,也完全翻错了。据作者说:“这两本书主要涉及印度伊斯兰教历史”。(第173页)这句话应是参考了阿多拉茨基的评论。可是,根据Panskaya和Leslie的英译文,阿多拉茨基仅说“这两本小书在印度都流行,因为它们都曾谈及回教在印度的传布 ”(Both booklets are popular in India since they refer to Islam in India...),并没有“主要涉及”印度回教史的意思。和作者相比,我更愿意相信那两位成名已久的外国学人(其中Panskaya1915年生于中国的海拉尔,是俄国移民后代,曾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担任柳存仁先生的研究助理,2001年去世)对俄文的理解。当然啦,作者也许会说“我的俄文比俄国人还好”,没人能阻止他这么说。

  作者根据阿多拉茨基为《回人汉籍著述考》写的前言,介绍了The China Review(作者少写一个The,成为 China Review,见第173页脚注5)上的一篇文章“A Chinese Pilgrim on the Way to Mecca”(第 173页脚注5把Chinese误拼成Chinaese)。该文提到中国某君本信基督教,后去麦加,“又从那里回到伊斯兰教的新加坡。在麦加和新加坡生活的时期,他学会了阿拉伯语、马来西亚语及英语。最后他完全能用这些语言自由交谈。”(第173页)对勘Panskaya和Leslie英译本,“从那里回到伊斯兰教的新加坡”作“从那里回到星洲时,已改宗伊斯兰教 ”(...and returned from there to Singapore a Muslim),并无“伊斯兰教的新加坡”的意思。 Panskaya和Leslie的译法也更接近英文原文:“……他最后定居星洲……改宗伊斯兰教……”(...He finally settled in Singapore; and...there turned Mahommedan...)至于“最后他完全能用这些语言自由交谈”一句,Panskaya和Leslie英译本仅作“英语纯熟”,和阿拉伯语、马来语无关(...he studied Arabic, Malay and English, and was completely fluent in the last)。对勘英文原文,也只是说此人说一口地道、文雅的英语(He knew Dutch, English, Malay, Arabic. He spoke English with the pure idiom and and cultivation of an educated man)。这几句英文都不难,料想阿多拉茨基不会转述错误。那么,是不是作者把阿多拉茨基翻错了呢?

  在这一节的第181到183页上面,作者编号列出了巴拉第《回人汉籍著述考》著录并作提要的三十五种汉文回教典籍(还原的人名和书名多有疑问,我在书评里根据Panskaya和Leslie的书,向作者指出“‘马世君’应作马世俊,蓝煦字子羲而非子煦,《圣谕广训》的编者是沈凤仪,王岱舆《格言》应为《剩语》,‘中国穆斯林公告’乃是《清真正教条规》,《补遗百条》应作《普批百条》”,他在回应文中也都接受了;其实不能确定的人名和书名还有好些),并且说“上述提要的■■■■,至少从出版时间上讲,巴拉第就不应该看到”,“肯定经过了后人(极有可能就是阿多拉茨基)的增补”。所谓“至少从出版时间上讲,巴拉第就不应该看到”云云,说的是这四种书都刊刻于巴拉第去世(1878年)之后。看作者开列的这三十五种典籍,只有第4种《清真指南》刊刻于 1881年,第15种《真功发微》刊刻于1884年,第19种《归真要道》刊刻于1891年,第23种《回回原来》刊刻于1894年。换言之,“至少从出版时间上讲,巴拉第就不应该看到”的四种文献应该是“■■■■”,而不是作者统计的“■■■■”。另外,作者在他的论文《巴拉第·卡法罗夫对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炎黄文化研究》2006年第4辑,这篇论文就是《关系》第1章第3节第 2小节的雏形)明确提到“至少从出版时间上讲,巴拉第就不应该看到” 的四种文献是第4种《清真指南》,第15种《真功发微》,第19种《归真要道》和第23种《回回原来》。所以,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作者在写《关系》的时候,把“■■■■”误写成了“■■■■”。这个错误实在太明显了,作者竟然没有发觉,是不是也“有点近视”呢!   

  根据上面的分析,《巴拉第与晚清中俄关系》仅仅一节(前后一共十八页)就发现这么多硬伤和问题,作者还敢在回应文中说“拙著尽管存在极少量的失误”,是不是自信得有点儿失去了理智呢?作者这篇文章真称得上是“学术硬伤的理想标本”,所犯错误都是“教科书式的”,在“汉语世界”或其他什么世界里都不会有任何学术价值。依我这种“价值确认”,像这样的文章最好不要拿出来发表,不但自己丢人现眼,还败坏了中山大学蔡鸿生先生和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的声誉!

  高山杉
apple收藏 apple 发布于2009-06-15 21:39:58

”钱大昕式的‘发现’”
  ——也谈《巴拉第的汉学研究》

东方早报 2009-6-14 3:59:01



  《上海书评》5月17日发表高山杉《俄罗斯馆喇嘛巴拉第》一文,其中对陈开科《巴拉第的汉学研究》(下简称《巴研》)和《巴拉第与晚清中俄关系》两书有不少中肯的批评,很快又得到陈君洋洋一整版的“积极”响应(见5月31日《上海书评》)。高先生批评陈君是单挑书中的“硬伤”讲,这是他一贯的文风,本无可厚非。就好比某人脸上长了疖子,化了脓,医师的责任只是在患处清创、敷药,那些好的部分他不是没看到,而正看到了还有好皮肤在,因此绝无必要将膏药涂满全脸,更无义务帮患者涂脂抹粉作面部美容。如今书评作者大多为美容师,可惜有些人技术不过硬,美容不成,反而丑容,甚至于毁容。书评界不乏美容师,缺少的却是像高先生这样的医师。

  陈君说:“如果作为外行,仅仅对一本著作‘抠字眼’,抠出一些错误,并通过主观臆断来轻率抹煞一本著作的学术价值,那就不是健康善意的学术批评。”颇有点讳疾忌医的味道。其实不应一味责怪人家批评得不健康,问题出在自身就有毛病,就不太“健康”。连“外行”都能“抠出一些错误”,身居“翰林院 ”、自诩为内行的陈君难道不应首先反躬自问吗?试看下文,便可知“主观臆断”的专利不属于高先生,陈君自己才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

  《巴研》“巴拉第《中国史料中古老的基督教痕迹》所用汉文资料考”一节谈了巴拉第参考过的中文书籍,陈君说:“(3)Чжи пань тунь цзи(zhi pan tong ji)(第51页)未知何书。根据该典籍与佛教相关,推断可能是《佛祖统记》之误拼”、“(8)Цзянь гу сюй цзи(jian gu xu ji)《典故续集》(第58页),待考”、 “(9)Цзянь гу бу цзи(jian gu bu ji)《典故补集》(第58页),待考”(《巴研》179页)。本来专名的中外文对音工作有一定的难度,一时对不出来,采取“未知”、“待考”的态度是合适的,但为何又主观地“推断”是“误拼”呢?Чжи пань тунь цзи其实就是“志磐《统纪》”,志磐是宋人,《统纪》即《佛祖统纪》的略称(注意不是《佛祖统记》),这种引书方式是前人常用的,不必奇怪。陈君似乎对考不出原书心有不甘,于是就“主观臆断”地生造出两本根本不存在的古籍。作为巴拉第研究的“外行”,我越俎代庖地替他考一下,所谓“《典故续集》”、“《典故补集》” 其实是清人褚人穫的《坚瓠续集》和《坚瓠补集》。巴拉第可能把“瓠”读作“觚”,遂拼作“гу”,害得陈君莫名其妙了。陈君之所以既已将“Цзянь”转写为“jian”,却又对音“典”,那是由于他在前面已把“(2)Тунь цзянь”想当然地对应为“《通典》”所致,而Тунь цзянь实为史学名著《通鉴》。

  《巴研》的硬伤绝不止这些,陈君常喜替清人改名,如将“韩文绮”写作“韩文琦”(76页),又把“董祐诚”改成“董佑诚”(59页),这虽可归罪于手民,但我疑心陈君是承乃师蔡鸿生先生之风的。蔡著《俄罗斯馆纪事》中将游历过俄国的清户部主事缪祐孙全部写成“缪佑孙”,还不忘提醒读者参考《艺风堂友朋书札》中所收缪氏致其堂兄缪荃孙的信(中华书局2006年增订本136页),可是那些信的落款明明都清楚地写着“弟祐孙顿首”或“弟祐谨启”等字样。

  除了这些“抠字眼”的“外伤”外,《巴研》还有不少“内伤”。如在“巴拉第译注《元朝秘史》”一节中,陈君提到曾递藏过鲍廷博旧藏本《元朝秘史》的“韩泰华”,他说:“韩泰华,何许人?陈(垣)先生只诙谐地提了一句‘韩泰华者,尝在西安景教碑侧,刻有大字,云咸丰己未武林韩泰华来观云云,即此人也’,估计陈先生并不清楚更多的情况。”(75页)所引的这句话出自陈援庵先生《元秘史译音用字考》一文的“俄本来历”一节,此处原文主要讨论版本问题,完全没有必要离题去考证韩氏本人“更多的情况”,免得枝蔓。众所周知,援翁精研宗教史,景教碑名满天下,在此略作提示,不过前辈学者常有的“以博其趣 ”而已,不知有何“诙谐”可言?陈君下文中引用前苏联学者潘克拉托夫(Панкратов Б.И.)的话,而潘氏又得自一个叫Бао Чжэн- гу(陈君音译作包正谷)的中国教授的口述,这种辗转叙述使陈君自己也无所适从了,他不得不说:“我们不知道这位包教授为何许人,这样,他的口述也就无从落实了。”(76页)其实,韩泰华并非无名者,也无需借用洋人“出口转内销”的二三手材料才能“落实”,清人叶昌炽《藏书纪事诗》早就提到过这位藏书家,今人林申清编的《中国藏书家印鉴》中收有韩氏不少藏书印,陈君不妨找来翻翻,便会明白那位“包教授”的话原来并不准确。

  又如,元人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是一部极重要的中西交通史著作,但成书后流传不广,明正统年间被收入《道藏》,清康熙间编的《道藏辑要》也收录此书。直到清乾隆六十年(1795),钱大昕、段玉裁游苏州玄妙观,翻阅《道藏》时发现此书,钱氏借抄后写了跋,才逐渐为世所重。嘉道间学者徐松(字星伯)、程同文、董祐诚、沈垚都有考证。道光二十二年(1842)冬,金山钱熙祚也到玄妙观阅《道藏》,次年将抄录的《长春真人西游记》收入所编《指海》丛书中。1845年,其子钱培让、钱培杰又补刻了沈垚的《西游记金山以东释》及钱、段、徐、程、董诸跋,并作一跋,其中说道:

  钱氏、段氏所见即元妙观本,沈君所据得之徐氏星伯,徐氏又从龚氏定庵借抄,而沈君又以《道藏辑要》本校之,今以家刻本相校,颇有异同,而徐氏原本尤多舛误,盖屡经转写使然。

  可知沈垚早就知道有《辑要》本了。但1866年巴拉第在其《长春真人西游记》译序中自以为“发明了雨伞”,他说:“如此热衷古书的中国学者们竟然没有注意《道藏辑要》。”(《19世纪中叶俄罗斯驻北京布道团人员关于中国问题的论著》592页,中华书局2004年),陈君偏听巴氏的话,便立马推崇 “他的工作完全具有钱大昕式的‘发现’意义”(《巴研》60页)了。

  由于《道藏辑要》出版在前,因此巴拉第的序首先提及《辑要》本,然后才说到“杨版《西游记》”,但并不能由此像陈君那样推断巴拉第首先发现了《辑要》本,后来看到《连筠簃丛书》才知道有钱大昕发现的《道藏》本。我以为,巴氏本是看了杨刻本才知道有此书的,后来找到有校勘价值的《道藏辑要》本,便有点忘乎所以,藐视起中国学者来了。虽然我并无贬低巴氏学术成就之意,但也不想为他再“锦上添花”了。

  陈君念念不忘书评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那么“排毒”和“养颜”就得“两手都要抓”,而且“两手都要硬”。如是,无论学术或社会方能获得真正的健康。海外汉学研究的成绩有目共睹,但问题也不少,原因固多,缺乏“内功”的修炼当是关键所在。研究洋人的汉学,研究者首先应提高自身的汉学修养,如果在这方面也学“功夫在诗外”,那到头来这“诗”肯定是做不好的。

  韩一兵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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