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解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2-19 22:11:10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解

我们看到,现在的公祭者,大都会追溯到古远的时期的祭祀活动那里。尤其是《左传》的一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几乎是人们都要引用的经典话语。但是,这个“祀”是不是与人民所说的公祭相关呢?因此,我们必须对于这句话首先加以讨论,对这句话加以剖析,认识其本来面目,才能使我们对于当代公祭与中国祭祀传统关系得到基本的理解。
我们先看《左传》提出该问题的语境,《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

   公及诸侯朝王,遂従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刘子曰:  
“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
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
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
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这是一场祭祀过后人们的评论。出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一语缘于成子接收脤肉不敬。其实,这里的祀与戎其实都是祭祀,祀是祭祖的仪式,戎是出征前的祭社仪式,也就是说,国之大事,就是祭祀。传统的祭祀,祭品将被分享,以表明祭祀者与祭祀对象的沟通与关联,祭祀的对象是人们获得福助的对象,人们的幸福来自它那里。并不是人们祭祀一下就会获得福报的,祭祀仪式的关键点还在祭祀主要过程过后对于祭品的享用。完整的祭祀过程应该包括祭品享用,没有祭品分享就不是完整的祭祀活动。《疏》:“执膰、受脤,俱是於祭末受而执之”。所以它是祭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祭祀是战前的祭祀社神仪式,鲁、晋,还有周王室的成员一起讨伐秦国,出征之前要来一次祭祀,祭祀最后便是祭品分享,但成子在礼仪的最后阶段表现出心不在焉的状态,没有体现出对于神灵的敬仰的态度,这样,刘子就有这样一段发言。古代的祭祀,与其说是信仰,不如说是敬仰,不敬就是不信。只要有敬信之心,不在祭品多少,这是那个时期的人们反复阐述的道理。同时,祭祀的礼数也是很重要的,礼数不到,也是敬意不到。
对于接受祭品分享,一定要毕恭毕敬,刘子这段论述很重要,先述天命,再述敬信天命。
然后说到这句经典: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与戎何从实现?这里的关键就是:“祀有执膰,戎有受脤”。这个膰据说是一种燔烤过肉,脤是则是盛在脤中的肉,前者是祭祀宗庙所用祭品,后者是祭祀社庙的祭品,都是要拿来分享的。成子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落实到具体问题,就是怎么样接受脤肉和膰肉的问题,因为这才是“神之大节”。受脤乃是接受上天的成命,当然要毕恭毕敬,现在成子在接受脤肉的时候竟然不恭不敬,这不是自弃其命吗?这一仗回得来吗?按照刘子的预言,肯定是回不来的。《左传》记载了此事的应验:这次祭祀是成公十三年三月的事情,后来联军伐秦,成肃公五月份就在晋地死了,这当然是《左传》作者也同意刘子的意见的一个证明。
    接受祭品要敬畏之,在《左传》里有很多精彩的例子,比如僖公九年,周王赐齐桓公胙,这也是一种祭祀的肉品,齐桓公受宠若惊:
  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
  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
   下,拜;登,受。

这是周王祭祀文王武王后的留下的祭品,周王拿来与齐桓公分享,是一种特别的礼遇。齐桓公比周王年纪大,并嘱咐不要下拜,但我们看到:对于受脤这样的大事,桓公十分慎重,充满敬信之心,在行为上得合矩中规。
我们现在看刘子讲的两种祭祀,与我们今天讲的公祭有没有一些关系呢?
首先,这里的祀,乃是祭祀祖庙,而我们今天公祭的对象也是华夏之祖,或者黄帝,或者炎帝,或者大禹,都是有具有祖先性质的对象。从这一对象上看,公祭与远古的祭祀有着实在的关联。这个“祀”,其对象是和当今的公祭完全一致的。
关于战前祭祀,今天似乎很少了,但是我们认为的现代公祭的典型事件就是国共共祭黄帝陵,那是中华民族面临危机的时候,国共两党祭祀黄帝是抗日战争的关键时刻,国共两党需要团结起来,所以这次祭祀可以成为当代公祭的一个里程碑的事件,这样的祭祀和古代的戎祭的功能也是很相近的。可以把这次祭祀称为“戎祭”。
因此,我们现在提这个古老的定律来为公祭的合法性作为论证依据,多少还是有些靠谱。作为一个古老的国家传统,祭祀是其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并且把祭祀祖先列为第一件的大事,而第二件大事是战前动员,战前誓师的特有祭祀形式,应该说,这两种祭祀,都是公祭。这些祭祀的主持者要么是地方诸侯,天子派员参与;要么是天子本身的祭祀,各国参与,都是和我们现在一样的官方祭祀。
但是,作为祭祀仪式的核心内容:受脤,在今天的公祭之中几乎没有了。既然公祭是一种文化传统,继承其文化精神,对于祭奠仪式核心内容:受脤,为什么一点影子也没有呢?过去的黄帝祭祀,还是延续了“受脤”或者“受胙”的礼仪的。 我们今天参加公祭,拿回去一块肉似乎不是很合适了,但是总归拿回去一点什么。现在有的是给参祭者一人一条黄色丝巾,有的则是在与祭者的手上系上一根红绳。但是对于这样的“受脤”,人们往往有点不敬。有的人在回去的路上就把丝巾扔了,红绳被扔就太普遍了。现代公祭中的仪式,除了我们向祖先敬献传统的太牢之礼,现代的献花之礼,焚香歌乐舞之礼以外,没有考虑与公祭对象的互动,而这样的互动其实是很重要的。今天的公祭没有“受脤”这样的接受仪式,也就是说,公祭活动与公祭对象只有一种单方面的交流,缺乏一种象征性的互动,这就使得公祭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按照祭祀传统规则,现在的公祭就根本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祭祀活动。
既然我们把“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挂在嘴上,为什么不可以遵守一些相关的仪式规则呢?祭典的核心是仪式活动,假如我们的仪式过程不完整,公祭还有意义吗?
仪式是文化活动的外在展演,也是进入文化之核的入口,它是一种象征,也是一种实在。文化是一个抽象的表达,仪式性展演才是其内涵的表现,内容形式是一体的,因此,只有通过仪式行为,才能表达出对于文化的接受和认同,而当仪式是残缺的时候,文化行为就是无效的。中国各地都有各种形式的公祭活动,而祭祀仪式五花八门,有的献花圈,有的跳所谓的图腾舞,完全违背中国传统祭祀的雅致风范,像那种衣冠不整,狂呼乱叫的所谓图腾舞蹈,根本就不是中国祭祀仪式所应该有的。我们去读一下历代的《礼志》,和各种祭祀典礼规范,都是庄严的服饰,典雅的舞蹈,古奥的祭文,而不是那些无根无据的赤身裸体的所谓图腾之舞。因为中国的祭祀仪式是文明成熟的体现,而不是史前的蒙昧状态的自发的东西。
即便如像《吕氏春秋》记载的葛天氏之舞,操牛尾,包括后代的执翟,看上去与图腾舞蹈有点关系,但是这都是很精致的道具,不是我们看到的一些仪式上的胡乱一气。而古代祭祀,根本就不是什么图腾舞,黄钟大吕,祭祀乐舞是十分迷人的。所以,那种把所谓的原始舞蹈搬到公祭仪式上的做法是完全不妥的,这也是受了外来影响的文化模仿在公祭中的一种体现。
至于献花圈,让人感到是在为一位过世的老人做告别仪式,在开追悼会。这样的仪式,不适合对于几千年前的祖先的公祭活动。
更为严重者,有如外国朋友指出,我们有些公祭仪式,服装是不恰当的,而摆放祭品的时候,把牲畜屁股对着祭祀主体,显得非常不严肃。这样对于仪式的草率行为,使得公祭活动蒙上阴影,遭到人们的广泛批评,这是把一件很好的事情办坏了。很多国外对于中国文化十分热爱的友人,中华民族在海外的游子,他们往往把参加这样的典礼当作接受故土文化的一种体验,而粗糙的仪式会使人们对于中华文化产生失望情绪。
总之,我们的公祭仪式需要规范,否则,将会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糟糕的祭祀仪式,无疑是告诉人们,祭祀的动机是不纯的,因此,公祭的影响也就自然是负面的了。(田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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