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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禁区”:民俗文化产业经营的实践探索与理论阐释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3-11-26 11:31:02 / 个人分类:邯郸学文

 要:在后现代主义语境下,民俗文化因其地域性、稳定性与独特性,被建构成非理性的、陌生的、“原生态”的镜像,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随着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民俗文化产业经营也日益突出,这种实践探索带来了诸多问题,因此遭到不学者的质疑。但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民俗文化产业经营是必然趋势,和其保护与传承并非完全对立,产业经营是发展途径,不是发展目的。从理论上讲,很大一部分民俗文化都具有产业经营的可行性,我们可以从民俗文化的内价值与外价值、民俗文化的意识形态性与商品性和民俗文化的本真与“发明”等三个方面对之进行一番诠释。

关键词:民俗文化;产业经营;原生态;内价值;外价值;阐释;

一、引言:产业化“漩涡”中的民俗文化热

在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和经济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世界各国之间的实力竞争不仅仅表现为经济,也表现为各国之间文化及其产品之间的竞争。当前世界各国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发展迅速,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11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推进文化改革发展,需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1]。这样,民俗文化作为文化体系的基层部分,其产业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必然。实际上,在后现代主义语境下,民俗文化,作为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模式化的一种生活文化,因其地域性、稳定性与独特性,被建构成非理性的、陌生的、“原生态”的镜像,在产业化趋势下,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融入民俗文化元素的创意文化产品越来越受民众欢迎,民俗文化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或创意源泉。

随着近年民俗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学界对民俗文化的认识也更加深入,但总体而言,支持与批评相互交织。其实,民俗文化的产业经营,已经不是什么新话题,民俗文化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也日益明显。如:南北朝时期“花木兰替父从军”的传说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1998年被美国迪士尼公司拍摄成动画电影《花木兰》,以10多种语言向世界发行,广受欢迎,仅影院票房一项就带来2.97亿美元的收入。又如:由广西艺术家梅帅元策划,张艺谋任总导演桂林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集漓江山水风情、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国精英艺术家创作之大成,实现了山水实景、传统文化与高科技的完美结合,自从投放市场以来受到了中外游客的好评。到2008年底,《印象刘三姐》演出总场次近2000场,观众约300万人次,票房收入约6亿元。2008年全年,《印象刘三姐》观众量约达100万人次,仅门票收入就达1.8亿元。同时,也为桂林带来了可观的旅游收入 ,从2003年的2.41亿元飙升到2005年的6亿多元。再如:主要来源于东北大秧歌和河北莲花落的一种载歌载舞的民间说唱艺术——东北二人转,近年来出现了空前的火爆现象,赵本山创办并领衔的辽宁民间艺术团,仅2006年就演出“二人转”1760场,演出收入达4200万元。2009年,刘老根大舞台票房收入是1.9亿元。2009年底,本山传媒与海南博鳌政府签订协议,买下800亩地用于本山影视基地的建设,涉及金额13亿。2010年赵本山本人就购置了价值2亿人民币的私人豪华商务飞机。有机构评估本山传媒目前的资产达到了35亿元。因而,民间艺术领域的 “赵本山模式”、“郭德纲现象”等等,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文化产业成功的代名词。

   当然,民俗文化产业的产业经营也产生了一些不良现象。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少地方政府由于缺乏民俗文化知识,保护过程中没有遵循民俗文化自身发展规律,使许多珍贵的民俗文化资源在保护的名义下遭到极大破坏。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民俗文化产业发展中,利益熏心,唯利是图,随意篡改或发明一些无中生有的缺乏本土性的民俗,亦即伪民俗,破坏了民俗文化固有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意义。

   这样一些不良现象,促使学界尤其是民俗学界开始关注和思考民俗文化发展问题,不少学者执着于民俗文化的原生态或民俗文化的生活性而对其产业经营加以诟病,关注民俗文化的精神文化性,而批评其市场化、商品化,认为民俗文化的产业经营必然导致民俗文化变成“官”俗文化或“商”俗文化,民俗文化在市场化大潮中必然遭受经济利润的“扼杀”。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只是执其一端,认识较偏颇,没有从“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1]from the native’s point of view)去理解生活在民俗文化中的主体,没有用发展的视野去看待民俗文化的衍变,殊不知,产业经营本身也是民俗文化生活性的重要表现,因而无疑是片面的。其实,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与其产业经营并非是对立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民俗文化中很大一部分是可以进行产业经营的,远离或逃避其发展趋势都是不可能的,因而,笔者尝试从民俗文化的内价值与外价值、民俗文化的意识形态性与商品性和民俗文化的“原生态”与“再发明”等对立统一的三个方面对民俗文化产业经营的可能性与必然性进行一番理论诠释。

二、民俗文化的内价值与外价值

   刘铁梁认为民俗文化的价值,可以从内价值外价值两个方面来理解。“内价值是指民俗文化在其存在的社会与历史时空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就是作为局内人的民众所认可并在生活中实际使用的价值。外价值是指作为局外人的学者、社会活动家、文化产业人士等附加给这些文化的观念、评论或商品化包装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等价值。[2]民俗文化进行内价值与外价值的区分,正确指出了民俗文化的关键,对民俗文化研究者及所有从事民俗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专业人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民俗文化的内价值和外价值的区分,换句话说,就是从局内人的视角还是从局外人的视角来衡量民俗文化的价值,实际上与文化描写理论的主位(emic)和客位(etic)认识角度是一致的。主位/客位(emic/etic)两个词是美国人类学家、语言学家肯尼思·派克(Kenneth Pike)1954年首创的。主位(emic)被认为是“文化承当者本身的认知,代表着内部的世界观乃至其超自然的感知方式。它是内部的描写,亦是内部知识体系的传承者,它应是一种文化持有者的唯一的、谨慎的判断者和定名者”。与主位相对,“客位(etic)则代表着一种外来的、客观的、‘科学的’观察,它代表着用外来的观念来认知、剖析异己的文化”。[3]主位和客位是描写、认识民俗文化的角度,内价值和外价值是因描写、认识民俗文化角度不同而引起的对民俗文化价值衡量的差异。民俗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广大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习尚。也就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现象。民俗文化是广大民众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所逐渐形成的,它是一种生活文化,是一定区域内的民众所共享的一种内部生活知识。民俗文化内价值是局内的民众在相互交流、相互认同中所形成的一种生活感受,是内心体验出来的价值,也是民俗文化的根本价值,是“本”,而民俗文化的外价值只是局外人对其可能的经济价值的衡量,它只是一种辅助的价值,是“末”,离开民俗文化的内价值,其外价值也就不可能存在。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很多着眼于民俗文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品牌效益等外价值,而很少从局内的民众的视角去看待民俗文化对其生活的意义,这样一种保护,实际上是对民俗文化的一种破坏。

当然,民俗文化内价值与外价值也可以互相置换,“条件是获得当地大多数民众的认可和参与”[2],这也是民俗文化可以产业经营的理论依据。例如誉满中外的傩舞之乡江西南丰,其跳傩源自古代驱逐疫病的岁终傩祭,具有原始、古朴、怪诞及神秘的色彩。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驾驭自然能力的增强,这样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傩祭开始逐步向世俗化、娱人化发展,成为乡村过年的一道独特风景和娱乐活动。通过仪式、歌舞表达人民群众的信仰、理想和追求,具有世俗性和娱人性,其乡人傩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宗教’转向‘艺术’、由‘神格’下移为‘人格’,即人格化、世俗化的历史演变过程”[4]。南丰跳傩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因其世俗性和娱人性,引来海内外很多学者、游客前去观看,这样民俗文化的内价值就转换成了外价值,推动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当然,注重外价值挖掘,尤其是机械复制技术的广泛应用,会导致如本雅明所说的艺术品光晕的凋谢。“文化被消减为表皮、界面和装饰。作者和主体失去其深度,变为了话语的构造。意义出现了真空,屈从于能指的表层游戏,完全变成了不协调的混杂物”[5]P297。对民俗文化来说,即是其作为局内人之间相互认同、相互交流的符号和工具的内价值被消减或忽略。但是,这种认识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球化语境下,当代文化已成为“事件文化”,它们多数时候以事件的形式自我实现,“他们能够自我展开,即使在缺乏艺术创生的条件下它们也可以自发展开并生成形式”[5]P298。也就是说,虽然它的内价值部分受到影响,但它由于借助高科技手段,膜拜价值逐步让位于展示价值[6],生产成“事件文化”,获得了新的深度,得以更广泛的传播,被更多的民众所共享或传承,其内价值也进一步得以放大,因而民俗文化在产业经营的过程中它的展示价值即其外价值也可以转换成内价值,使民俗文化为更多的民众所享有或传承,因而它既缺乏深度,又获得了深度。如:这几年风靡海内外的歌舞集《云南映象》就是民俗文化产业经营的一个成功范例。它由著名白族舞蹈家杨丽萍担任艺术总监和总编导,并领衔主演。杨丽萍通过15个月的艰苦采风,把表现云南各少数民族远古流传下来的丰富民间舞蹈资源加以提炼,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演绎出现代艺术精神。在100多人的演员队伍中,70%以上属于世居山寨的“土演员”,他们把来自混沌洪荒时代的民俗文化带到了现代舞台,在海内外成功地进行巡回演出,在舞蹈界引起极大的震撼,在高雅的舞蹈艺术市场创下了一场演出收入超过60万元的纪录。说明民俗文化产业在现代文化和经济建设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因而,局外人开展对于民俗文化的保护,或者进行民俗文化的产业经营,一定要从主位的立场加强对其内价值的认知,需要遵循民俗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而不是仅从客位的立场挖掘其外价值,推动民俗的“官”俗化或“商”俗化,或导致“文化震惊”[2]Culture Shock),加速民俗文化的消亡。

三、民俗文化的意识形态性与商品性

民俗文化是人类须臾不能脱离的生活文化,是不依人的主观意识而转移的客观存在,自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们就生活在民俗文化的生活之网中。民俗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一个民族的根部文化,是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具有厚重的精神文化价值,是具有情感、饱含温暖的体化实践的产物,也是具有人的品性和体温的个性与共性并存的一种文化符号,是广大民众共有的精神家园。民俗文化作为一个民族文化的基层部分,具有文化的共同属性。民俗文化是伴随人类的生产活动而产生的,比如过去农民在田间地头劳动时唱的薅草歌、秧歌,茶民在茶区采茶时唱的采茶歌(戏),纤夫在拖拉船舶艰难行走时唱的纤夫歌,等等,都是伴随劳动生活而产生的起着鼓舞劳动热情的一种生活文化,为一定区域内文化共同体所认同、共享和传承的。这样一种文化,相对经济、政治而言,具有鲜明的精神形态特征。

但民俗文化不是独立于经济、政治的,相反,它与经济、政治具有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民俗文化的产生与消亡总是和具体的政治、经济背景相联系的,比如古代社会女性裹脚习俗,是与过去妇女地位地下,社会审美以女人脚小为美这种时代背景紧密相连的。因而,民俗文化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和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紧密相连的,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为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服务的。“概而言之,民俗主要有四种社会功能,即教化功能、规范功能、维系功能、调节功能。”[7]民俗文化的这四种功能,都是为了协调人们的生活,以与一定的社会生活发展相适应。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人具有社会性,作为人类创造物的民俗文化不是独立于社会生活的文化体系,它和其他社会文化因素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共同服务于一定社会的民众生活,具有意识形态属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经济与文化的关系日益密切,文化因素成为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内驱力。民俗文化不再仅仅表现为一种纯粹的审美、娱乐等精神文化活动,即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同时也具有商品属性。民俗文化具有很强的功利性,是适应社会生活需要而不断产生或消亡的,诸如民俗文化中的民间手工艺,其目标不是为使用而生产(production for use),而是为交换而生产(production for exchange),用以补贴家用,改善生活。诸如物质生产民俗、物质生活民俗、工艺民俗,都具有商品属性,剪纸、皮影戏、年画,等等,作为民俗文化产品,都具有鲜明的商品性。比如,笔者曾经对江西省进贤县文港镇的毛笔生产进行了调查,文港镇被誉为“华夏笔都”、“中国毛笔之乡”,家庭作坊遍布,制作与销售毛笔成为当地主要劳动方式与经济形态,当地过去流传一句俗谚“出门一担笔,进门一担皮”,是说过去人们手提肩挑着毛笔出去售卖,同时沿途不断收购制笔材料——动物毛,用来制作毛笔,这说明毛笔这种手工艺品具有鲜明的商品属性。即便是民间游戏、民间传说、民间故事、语言民俗、信仰民俗,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不再表现为一种纯粹的精神活动,已经逐步渗入经济活动中,成为一种富有活力的精神文化服务,诸如民间游戏、民间故事、民间传说等等都逐步被应用于民俗旅游的策划中,成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民俗文化因素。无论我们承认与否,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逐步推进,民俗文化已经很难从经济活动中加以分离了,以人文精神守卫者自居的知识界不可能为独立的民俗文化建立起一条牢不可破的精神防线。“文化的市场化与社会的商业化亦步亦趋,或者说文化产业化只是社会从政治向市场转向的一个部分。”[9]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推动着社会从政治转向市场,民俗文化的产业经营,也是适应这种转型的需要,具有鲜明的商品性。同时,民俗文化是大众享有的一种生活文化,它的传播也依赖于社会化商品化的手段。在今天,民俗文化的扩布与传承,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也是其得以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传播媒介。

总之,信息时代与知识社会的逐步发展,民俗文化已不再是过去的遗留物,也不仅仅是一种精神活动,其呈现形式更加复杂,和经济的联系更为密切,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又具有商品属性,更加广泛地渗入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

四、民俗文化的本真与“发明”

民俗文化呈现鲜明的地域性,不同区域有不同的民俗文化,即“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在这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内,人们相互交流更为频繁,而与外界的联系则相对较少,因而,民俗文化发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变迁的速度比较缓慢。工业社会以来,科技进步迅猛,社会变迁加剧,民俗文化衍变速度加快,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化浪潮激荡,消费主义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嵌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在享受高度发达的物质消费的同时也承受着过度物质化带来的精神失落与忧伤,富含精神情感的民俗文化却不断遭到破坏,民俗文化遗产逐步趋于消亡。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顺应民众在西方文化“蚕食”下渴望回归朴素温暖、富有创造的民俗文化生活的精神需求,多姿多彩的民俗旅游发展迅速。

但民俗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民俗旅游的发展,致使伪民俗(Fake-lore)现象泛滥,文化作为事件的深度被消减,而沦为能指的工具、符号和资本的附庸,象征的“物”也发生了商品化。被资本绑架的文化消费彻底堕落为工具化的形而下的文化游戏,因而,社会想象把民俗文化构建成一幅虚无缥缈的美丽图画,追求民俗文化的“原生态”或“原汁原味”,从而在虚拟幻想中获得一种暂时的心理补偿。但这种文化想象,注定是一种炫美的泡沫,是对民俗文化本身的过分苛求。民俗文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也并非静态的、固定不变的,而是活态的、变化的。表象上来看,它虽然在很长一段时期都变化不大,但实际上它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一直处在变化之中。如同波澜不惊的江面,底下可能水流湍急。因而所谓的“原生态”或“原汁原味”是民俗文化本真性的一种集体想象,是对民俗文化日常生活语境的抽离。“从‘原生态’一词由发明到流行、乃至成为大众想象的本真的非物质文化代名词这一生产过程可以发现,原生态实际上是一个大众文化的符号,是大众文化制造出来的神话。”[10]P155因而,日常生活语境中的民俗文化一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被展示、被欣赏、被塑造的对象,便被赋予了民族国家、文化政治的特定内涵,而这也必然损害民俗文化的内价值。“简言之,对真实性的保护,必定引致适得其反的非真实性。一旦一种民间习惯、一首民歌、一篇民间叙事作品被宣称为‘真实的’,它势必更为引人注目,会变得僵化守固,会被市场化,按照本真性的说法,它就成为虚假不实的了。”[11]事实上,很多传统也是“被发明”的。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Hobsbawm.E.J.)研究表明,1870-1914年的欧洲是大量生产传统的时期,民主制、初等教育、公共仪式、建筑与纪念碑、政治传统、群众仪式、国旗崇拜等都是统治阶级为了适应新的时代背景,增强社会凝聚力和认同而发明的。[12]P338-385传统不是古代流传下来的不变的陈迹,而是当代人活生生的创造。那些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表面上久远的传统,其实只有很短暂的历史。民俗文化也是不断“被发明”的过程,当然这个发明是通过群体的方式或得到群体的认同而被创造、传承和共享的,它是由世世代代劳动人们群众在生活的过程中不断交流、阐释的结果,如传说、故事、习俗等,是带有群体或集体印记的活态的一种创造或发明。这种创造或发明不是个人臆想的结果,而是集体协商、共同建构的过程,和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联,符合民俗生活本身发展规律。

这种发明虽然也有创制的痕迹,但它符合民俗文化发展的生活本真的追求,它承认社会发展和社会变化所引起的文化生态变迁,从局内人或主位的立场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变迁,从而对民俗文化的原有形式进行符合时代需求的变革,它不追求“原生态”或“原汁原味”。当然,它和伪民俗(Fake-lore)又截然不同,伪民俗完全遵从于价值规律,以经济利润为导向,如民俗旅游中对一些景观的改造,在当地文化生态中找不到任何根据情况下,就硬生生移植一些东拼西凑,胡乱包装,瞎编乱造的民俗物及硬贴上去的各式解说、民俗传说、故事,等等。这是对民俗文化的篡改和对游客的欺骗,和前面的民俗文化的“发明”完全是两回事,民俗文化的“发明”,依据的是一种生活真实,一个国家、民族和地区的民众传承性的生活文化,是对变化着的民俗文化本真性的一种动态反映。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视角来看,民俗文化不是固态的遗产,而是变化发展的一种生活文化,不是供欣赏的,而是共同体验的,我们要明白“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所谓历史活化石的民俗”,民俗文化是变化发展的,是可以“发明”的,“只有当人们抛弃了原生态的幻象,以传承、变化、发展的眼光看待民俗的时候,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俗才真正具有生生不息的活力”[10]P158。因而,发展民俗旅游或民俗文化创意产业时,需要反对三种错误倾向,一是追求民俗文化的所谓“原生态”,用僵化的、自上而下的眼光看待民俗文化及其承传者;二是不尊重民俗文化,随意篡改或伪造民俗,即发展伪民俗的行为;三是视民俗文化为幌子,“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极度功利行为。

五、小结

民俗文化的产业经营,牵涉到很多价值、伦理方面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用遗留物的眼光看待民俗文化,认为民俗文化是静态的、原始的、古朴的,民俗文化就这样在人们的想象中被建构成的一种“原生态”的美好图景。在全球化语境下,与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相联系的是人类精神的单调与匮乏。被建构的“原生态”民俗文化就成为被压抑的人性寻求精神释放的一种文化想象,民俗文化产业因之发展迅速,民俗文化因素被广泛应用于文化创意中,如动漫产业、主题公园、民俗旅游,等等,民俗文化很快从边缘地带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备受人们的青睐。但民俗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民俗文化似乎成为“官”俗文化或“商”俗文化,民俗文化的物质化、商业化及伪民俗的现象亦此伏彼起,喧嚣不断,这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和思考,什么是民俗文化?民俗文化能否产业经营?民俗文化如何产业经营?等问题也由此而产生。

民俗文化是一定区域内广大民众相互交流、相互认同的一种符号和工具,它是一种生活文化,民俗文化的价值必须有局内人的民众来衡量,而不是局外人的学者、社会活动家、文化产业人士,民俗文化的内价值是其根本价值。产业经营必须尊重局内人的价值观,“在社会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的不断建构中,经由意义的阐释与形式的创新,不断地发挥作用”[2],亦即不断持续保有民俗文化的内价值。同时民俗文化不仅具有意识形态性,它也具有商品性,并通过高科技手段逐步深入大众生活,为更多民众所分享和传承,其内价值在复制中的损失可以在广泛传播中得以补偿,这为民俗文化实现产业经营提供了现实可能。

民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同时要认识到民俗文化是变化发展的,它具有开放性的一面,而不是静态的、僵化的“标本”,各种打着“原生态歌舞”、“原生态音乐”、“原生态表演”都是对其本真性的一种误解或炒作,这就需要我们对民俗文化“原生态”进行袪魅,还原其活态的生活文化面貌。在民俗旅游中,同时要注意抵制各种伪民俗现象的发生,维护民俗文化生活本真性和现实感。我们只有很好地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在变化发展之中去看待民俗文化的内价值与外价值、民俗文化的意识形态性与商品性及民俗文化的本真与“发明”,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才能更好地推动,民俗文化的产业经营才能健康地发展。

本文发表于《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1-11-19]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18/c_111105580_2.htm.

[2]刘铁梁.内价值是民俗文化之本[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03-08(16).

[3][]克利福德•吉尔兹,王海龙等译.地方性知识[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17

[4]吴军行.试论南丰摊舞的世俗性和娱人性[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01):83

[5][]斯科特·拉什,[]西莉亚·卢瑞.要新乐译.全球文化工业:物的媒介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6][]瓦尔特·本雅明.王才勇译.摄影小品、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21.

[7]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27.

[8][]马克思(Karl Marx)、恩格斯(Frederick Engels).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6.

[9]胡惠林.文化产业概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16.

[10]刘晓春.谁的原生态?为何本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原生态现象分析[J].学术研究,2008(02).

[11][]瑞吉娜·本迪克斯著,李扬译.本真性(Authenticity)[J].民间文化论坛,2006,(04):103.

[12][]E•霍布斯鲍姆(Hobsbawm,E),T•兰格(Ranger,T),顾杭、庞冠群译.传统的发明[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1]英国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Kaspar Malinowski18841942)对他者文化的一种研究视角,亦适用于研究民俗文化。

[2]文化震惊,英文Culture Shock,它指的是生活中某一种文化中的人初次接触到另一种文化模式时所产生的思想上的混乱与心理上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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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xj02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chxj02   /   2013-11-29 10:54:58
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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