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时期以来,作为政治流亡者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苦于来日无多,在国外频频放话,一会儿声称要在世转世,一会儿声称要结束转世制度,一会儿声称转世可男可女。第十四世达赖在还活着的时候就大谈死后的事情,恣意妄言,不仅触犯了藏传佛教之忌讳,而且亵渎背叛了藏传佛教几百年来形成的祖制。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
活佛转世制度这一藏传佛教所特有的制度的形成可上溯到八百多年以前。
历史上藏传佛教各个教派领袖的传承方式均有所不同。有师徒衣钵相传,有家族世袭,少数选贤继承,最有特色的是灵童转世制度。这一方式最早为藏传佛教的噶玛噶举派所采用。1283年,噶玛噶举派黑帽系首领噶玛拔希圆寂,其弟子认定1284年出生于后藏的让琼多吉(1284—1339)为其转世活佛,并追认噶举派创始人都松钦巴为第一世活佛,噶玛拔希为第二世活佛,让琼多吉则为第三世活佛,从而创立了藏传佛教历史上最早的活佛转世制度。这一制度力图协调佛教教义、仪轨与宗教上层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相对保持了宗教势力的平衡与宗教秩序的稳定。
活佛转世制度虽然在噶玛噶举派中出现,但真正使其成为一项完整的制度,并在藏区产生重大影响的则是格鲁派。1474年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最小弟子根敦朱巴84岁圆寂后,其亲属和部分高僧决定采用噶玛噶举派活佛转世的办法,选择男童根敦嘉措(1475—1542)作为根敦朱巴转世继承人,这是黄教建立活佛转世制度之始。
1542年,根敦嘉措去世,索南嘉措(1543—1588)被认定为其转世灵童。1578年(明万历六年)索南嘉措出访青海,青海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达汗赠予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的尊号。此即“达赖喇嘛”名号的由来。“达赖”是蒙古语“大海”的意思,“喇嘛”是藏语的音译,意为“上师”。遂追认根敦朱巴为第一世达赖喇嘛,根敦嘉措为第二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则为第三世达赖喇嘛,至今已传至第十四世达赖喇嘛。1652年(清顺治九年)达赖五世赴京,次年顺治皇帝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从而以中央政府册封的形式确立了达赖喇嘛历史上最高的封号和作为西藏地方宗教领袖,掌管西藏佛教的统治地位。
班禅转世系统
学者,是对学识渊博的高僧的尊称;“禅”是藏语大的意思,“博克多”是蒙语,是对智勇双全的英雄人物的尊称。罗桑却吉坚赞被称为四世班禅(1567—1662),前三世寺主格勒巴桑、索南乔朗、恩萨巴罗桑敦珠分别被追认为一至三世班禅。1662年四世班禅圆寂后,在其弟子五世达赖的主持下,认定幼童罗桑意希(1663—1737)为转世灵童。格鲁派由此建立起又一活佛转世系统,至今已历十一世(确吉杰布1990— )。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康熙皇帝正式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希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
在达赖转世系统形成过程中,以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为中心也逐步形成了班禅转世系统。1645年,因扎什伦布寺寺主罗桑却吉坚赞对巩固与发展格鲁派基业有功,和硕特部固始汗赠予罗桑却吉坚赞以“班禅博克多”的尊号。“班”是梵文“班智达”的简称,意为由此形成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且具有黄教特点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历代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须经中央政府的承认和册封才具有合法地位,成为一项历史定制。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程序与仪轨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和严格的宗教仪轨。其核心内容为灵童寻访、金瓶掣签和中央册封三大环节及其相关仪制。
灵童寻访 达赖或班禅去世后,首先成立以活佛、高僧为主体的寻访转世灵童的班子。接着按照宗教仪轨与程序确定转世灵童寻访方向,依活佛圆寂时出现的特征,圆寂后身体的姿势和面部朝向等,以及神灵附体、卜算、到圣湖拉姆拉错湖观巡等方法综合判断灵童转世的方向。
随后进入灵童寻访阶段。西藏地方政府和各寺代表密商后,选派高僧大德到相关藏区寻找。观察灵童体像与言辞举止、了解灵童出生前后的异兆与梦境等来确认灵童。藏传佛教认为,活佛有超凡脱俗的才能与特征,这些特征从小就会有所表现。据传七世达赖出生三个月就会说话,自称是“佛的化身”,并向人做摩顶姿势。十一世达赖幼年时曾向众人说“我见观音菩萨像,就是我的化身”。据说三世达赖出生时,出现酥油四溢,房顶彩虹当空等种种吉兆。初步选定后会安排灵童辨认前世遗物。将故去活佛生前常用的念珠等物品与其复制件放在一起,让访得的灵童辨认。如果灵童辨认正确,则可作为候选灵童。
金瓶掣签 在活佛转世实行的早期,寻找到的候选灵童的最后认定通常采用抓阄、降神、占卜、统治者指定等方法认定。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上层贵族力图影响与操纵灵童寻访结果,流弊丛生。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秋六世班禅在北京圆寂,六世班禅的弟弟确朱嘉措欲瓜分扎什伦布寺财产未果,1784年叛国投敌,勾引廓尔喀入侵后藏。乾隆出兵平定叛乱后,接受西藏僧俗界“立定法制”、“垂之久远”的请求,着大将军及驻藏大臣等会同达赖、班禅及西藏地方僧俗要员筹议善后章程。1793年,正式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其中的第一条首次创设了金瓶掣签制度。
所谓“金瓶掣签制度”就是在公开的监督和严格程序下,采取抽签的方式认定转世灵童的宗教制度。金瓶以黄金铸就,通高34厘米,通体以莲瓣、如意等图案组成,瓶口内装有签筒,筒内置象牙签五支。乾隆皇帝下令打制了两个这样的金瓶,置于北京雍和宫和拉萨大昭寺,分别供蒙古地区及西藏、青海等地活佛转世掣签用。
金瓶掣签时先将初步寻访认定的候选灵童的基本情况与灵异特征经由驻藏大臣上报中央政府,请求批准进行掣签;获得批准后择吉日,邀集高僧会于释迦牟尼像前,由驻藏大臣将候选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象牙签牌上;将核验后的签牌逐一用黄纸包妥,高僧诵经后,由驻藏大臣送入瓶内,如只找到一名候选灵童,则须将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一同放置瓶内;高僧诵经后,由驻藏大臣,随机箝出其中一个黄纸包,当众拆开黄纸验看,如果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则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候选灵童,必须重新寻找。
金瓶掣签制度的建立使转世灵童的选择与认定更加有序化、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符合宗教仪轨,杜绝营私舞弊。
中央册封 金瓶掣签完成后,由驻藏大臣报请中央政府正式批准、册封。随即中央政府派遣大员入藏主持坐床大典,新认定的继承人升登前世法座,继承前世法统的位置。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要旨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核心是中央政府的全程管理权与最终决定权。金瓶掣签制度的建立使活佛转世制度走向成熟与完善,监督管理权与最终决定权转移到中央政府手中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这一重大宗教事务的管理,确立了中央政府在此问题上的最高权威。中央政府不但全程管控灵童寻找与金瓶掣签、批准与册封,而且拥有对违法乱教的活佛的罢黜权及恢复权,以及特殊情况下调整活佛转世程序的特许权。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清政府曾因仓央嘉措“行止放荡不羁”而一度废黜其达赖名号。清末,清政府也曾宣布革除十三世达赖名号,后又予以恢复。金瓶掣签制形成以后,第十、十一、十二世达赖,及第八、九世班禅都是经中央政府同意,通过金瓶掣签,最后由中央政府批准与册封的。而第九、十三、十四世达赖由于特殊情况,经中央政府特许,免于金瓶掣签,而直接由中央政府册封。免于金瓶掣签的前提是中央政府的特许,其他任何人均无此权力。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要旨在于爱国爱教、护国利民。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把藏传佛教的兴衰与整个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宗教事务自觉地置于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建立起法制化的传承机制与和谐的政教关系;着眼于保持宗教领袖传承的有序与稳定,减少因权力斗争引发的动荡与分裂危机,促进宗教事业的繁荣发展与国家的长治久安;着眼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宗教整体利益,防止少数人和个别利益集团对宗教事务的干扰与操纵。自活佛转世制度趋于成熟与完善以来,基本上没有再因灵童选拔与认定而引起大的纷争,避免了历史上各教派争夺转世灵童而产生的倾轧与全局性震荡。
传统,长期从事祸国、乱教、殃民的罪恶活动。他在转世问题上置祖制于不顾,信口雌黄。1993年,德国《明镜周刊》记者问及转世问题,他表示:“在迄今为止的政权下,肯定不会有了。”1996年9月,他在澳大利亚重申这一论调。2008年11月,他又表示转世者“可能是小男孩,也可能是小女孩”。2009年他又发表所谓民主选举转世活佛的论调。他的言行表明,他决心站在国家的对立面,与人民为敌,与中央政府为敌。他也许有权选择分裂集团的政治接班人;但藏传佛教宗教领袖传承人的选择则完全并非如其所愿,这既不是他生前需要讨论的,也不是他可以擅自做主、私相授受的事,而只能是在他死后,由西藏地区其他宗教领袖、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按照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共同选拔,最后由中央政府批准与册封。藏传佛教的繁荣与“藏独”分裂势力随着第十四世达赖的死亡而走向衰亡都是不可避免的。
第十四世达赖利用转世问题从事分裂活动的政治图谋不可能得逞。第十四世达赖在西方反华势力的裹挟下,在外流亡的半个多世纪里,背叛藏传佛教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光荣(作者单位:环球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