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孤山有一块价值连城的汉三老碑,它与中国古代县以下基层组织有关。
古代基层组织,以隋代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为转折点:以前为乡官制,以后为职役制。乡官制有国家财政发给的报酬,职役制则是一种赋役义务。
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全国划一的郡县制后,对县以下基层组织也进行了调整和统一。设乡、亭、里三级。一般为10里1亭,亭有亭长;10亭1乡,乡领导班子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四职,其职能分别为:三老掌教化;有秩掌行政,相当于乡长;啬夫听讼、征税;游徼负责治安,循禁盗贼。
汉代开国皇帝刘邦就曾担任过秦代沛县(今江苏省沛县)泗水亭长。
汉代在秦代乡、亭、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里以下的组织,建立了什伍制度。所谓什伍制度就是:5家为1伍,设伍长;10家为1什,设什长。至于里以上组织:100家,即10什,仍为1里,设里魁;10里为1亭,设亭长;10亭为1乡,置三老、有秩、啬夫、游徼。除相当于乡长的“有秩”系郡府委任的以外,其余都是县衙委派,其中“三老”相当于今日的乡人大常委会主任,地位崇高,但无行政权,也没有正式俸禄。
现存杭州市孤山西冷印社内的《汉三老讳字忌日碑》是清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在浙江余姚客星山出土的一方石碑,所记录的内容与东汉建武年间(公元 25年—57年)一位名叫“通”的三老有关。碑文记录了这位三老祖孙三代的名字(讳字)和祖、父辈逝世的日子(忌日)。全碑通计217字,字画浑厚遒劲,书体介于篆隶之间。
1921年秋天,有一外国人欲以重金购至国外,幸亏吴昌硕等西泠印社先贤集60余人之力,以8000银元重金将其赎回,并筑石室永久保存。吴昌硕社长还专门写了《汉三老石室记》,以志其事。
社会动荡,不少地方基层组织废置,即使保留也多因袭汉制。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