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论坛》是中国文联主管、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国家级民间文化学术性期刊。本刊经调整,将于近期恢复出刊,出版编辑工作由中国民协《民间文化论坛》编辑部主持。
本刊主要刊登从民俗学、文艺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地理学、历史学、心理学、建筑学、美学等不同角度调查、研究民间文化(包括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的学术论文与调查报告,同时译介国外有关民间文化研究的前沿性理论与方法,报道海内外民间文化研究的学术信息。
在全球趋向经济一体化和力求保持文化多样化的今天,民间文化研究越来越成为一门显学,为此,诚邀各界学者赐稿本刊,分别从自己学科的角度投入到中国民间文化的研究中来。
本刊坚定依靠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界的专家学者,更欢迎从事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地理学、历史学、心理学、建筑学、美学研究的海内外学者惠赐大作。
本刊设有“前沿话题笔谈”、“专题研究”、“田野作业”、“学者访谈”、“方法论研究”、“学术争鸣”、“青年论坛”、“抢救与保护”、“域外译介”、“学科史鉴”、“学术动态”等栏目。
所有来稿正文一律用中文写作。翻译稿除中文译稿外,请附原文。
本刊排版方式为:文章题名、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正文(正文第一页地脚处排印收稿日期、作者简介)、注释、参考书目。其中“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收稿日期”四项,由编者填写,其余均由作者在来稿中写明。有关格式要求如下:
一、文章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及结构式和公式。
二、作者名:署于文章题名之下,多位作者之间各空一格。译文作者署中文译名和译者姓名,如:[美]约翰·杰克顿著 张丁译。著者外文名在作者介绍中说明。
三、摘要:以[摘要]标识,排在作者名之下。用中文写作,内容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力求简洁,准确,不超过300字。不能出现图表、冗长的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编略语。
四、关键词:用[关键词]标识,排在摘要之下。用中文写作,选取能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术语3—5个,不超过8个。两个术语之间用分号隔开。如:[关键词]公众民俗学;兴起;发展;实践
五、作者简介:用[作者简介]标识,排在正文第一页地脚处,用横线与正文隔开。如该面有注释,排在注释之上。内容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所在城市,邮政编码。如:[作者简介]李秋兰(1968—),女,苗族,贵州镇远人,云南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云南民间文学史研究。云南昆明,650031。
六、注释:用[注释]标识,用于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作出解释或补充说明,排印在当页地脚处(即页下注),在正文中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正文中引用文献资料的出处作参考文献处理,不在注释中出现。
七、参考文献:以[参考文献]标识,排在文章正文之后。凡正文中征引文献资料的地方,需标注出来。标注方式为在所引文字后加括号注明作者、发表或出版年份、引文出现的页码。格式为(主要责任者,发表/出版年份:文献起止页码),如(赵乙,1998:36)。多个责任者之间以“、”分隔,如(张甲、赵乙、李丙,1998:36)。同一位置参考多篇文献的,不同文献间用“;”分隔,如(张甲,2004:12;赵乙,1998:36)。文献起止页码用半字长连字线连接,多个页码间用“,”分隔,如(张甲,2004:12-18;赵乙,1998:36,58,99-105)。被引著作的相关信息放在文后的“参考文献”中。
列于文后的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不按语言种类分类,不编序号;同一文献只在参考文献中出现一次;同一责任者在同一时间发表多部作品的,以在时间后加小写a、b、c区分。在正文相应位置标注为:(赵乙,1983a:34)和(赵乙,1983b:89)。
如引用电子文献(网页资料),请在括号中写明作者名及网页更新日期,如(刘宗迪,2004.8.25),同时在文后的参考文献中写明作者名.文章名.网页地址。
注意,不能有在文中没有具体位置的所谓参考资料。
另外,作者来稿时请在稿件末尾署明: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作联系之用,不在刊物上登录。
八、来稿最好使用电子邮件(E-mail),请用Word格式以“附件”传送。切勿直接粘贴在电子邮件的方框内。尽量不用纸稿,如用纸稿,必须同时附寄磁盘。
稿件要求字迹清晰,校对准确。引文务请核实,并详细注明出处。撰写稿件时,请遵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如关于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的规范等。
九、来稿尽量提供与内容有关的照片或图表,图片背后简要写明图片内容,并署明拍摄、制作者及制作时间。图片要求真实,不得伪造。如属引用,必须注明出处及其作者名。涉及到引用图片的版权问题,由文章作者自己负责解决。
十、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来稿一律不退,若超过六个月未接获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处理。
十一、来稿一经刊用即奉稿酬和当期刊物。
十二、来稿请直寄本刊编辑部。
十三、未经本刊许可,对本刊所发表文章不得转载、摘发、翻译。(《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除外)
十四、本刊联系方式:
100125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联大楼14层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文化论坛》杂志社
电话:010-65389424 / 65389232 /65389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