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09-03-05 14:21:34 稿源: 黑龙江日报
民间文学、朝鲜族碟子舞、评剧、夏士正骨、鄂伦春族刺绣、哈尔滨冰灯冰雕制作技艺、响水水稻种植技艺等十大类79项具有黑龙江浓郁地域和民间民族特色的传统习俗、技艺文化等,被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今起公示。同时公示的还有首批省级非遗扩展项目名录7项。这是我省继2007年公布57项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的又一次“非遗”保护举措,对加强黑龙江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阿勒楚喀此次公示的十大类别非遗推荐项目名录,包括民间文学(10项)、传统音乐(4项)、传统舞蹈(9项)、传统戏剧(1项)、曲艺(1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4项)、传统美术(11项)、传统技艺(14项)、传统医药(3项)、民俗(22项),与2007年首批公布的省级非遗项目名单相比,类别全、少数民族项目多、民族分布区域广。其中社会和自然环境相对较差的濒危保护项目最多,尤其鄂伦春族传统服饰、赫哲族传统服饰、朝鲜族传统服饰、鄂伦春族萨满服饰等民俗项目,更是第一次被列入该项目名单;突出了如鄂伦春族斜仁柱、靰鞡制作技艺等独特的民族传统技艺保护;“北大仓酒传统酿造技艺”等一批老字号企业也进入了名单,是国家重点扶持项目。
据悉,此次评审程序复杂。评审工作依据《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审定标准》的基本原则,着重突出黑龙江省传统文化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重点倾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又有较大影响的项目;注重其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代表性、传承性,强调项目的历史线索清晰且处于濒危状态。
据悉,2007年,黑龙江省13个市(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5个相关单位,共申报了16大类98项省级非遗名录。后经专家组及相关部门的多次评议、审核及公示,最终确立了《宁古塔民间文学》、《五大连池药泉会(圣水节)》、《古驿道丁习俗》等13大类48项省级非遗名录。加上入选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等9项,共产生了57项省级首批非遗名录,也标志着黑龙江省建立了非遗名录体系的基本框架。(记者孙彩凤)(实习编辑:游恒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