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慧英]满族的祭祀、萨满文本和神话(1)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7-17 13:19:22 / 个人分类:萨满
孟慧英 《中国北方民族萨满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2月)
满族是以诸女真部落为主体,于17世纪中叶形成的一个民族共同体,血缘和地缘两方面条件决定了它的萨满教包括了对金代以来女真族传统信仰以及北方区域宗教传统的继承。同时,满族的历史发展经历了极为特殊的道路,它的萨满教也经历了相当复杂的变动与规范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萨满教显现出不同的阶段性面貌和民族面貌。
满族萨满教的普查,主要涉及保存在民众记忆中的萨满教往事和一些现存的宗教遗物与现象,它们大约概括了民国以后的满族萨满教情况。民国以后,关于满族的萨满教记述也很多,但多数记述者为好事猎奇,而不是研究宗教、民风。其中虽然不乏精彩描述,但错误颇多,片面的理解和误解更是屡见不鲜。就这类现象来说,满族萨满教研究的辨讹工作不但艰巨,而且还是工作的基础。
从调查中很容易发现,满族萨满教遗留现象具有区域特性。
长期居于关内与汉族杂居的满族人、居于东北交通便利区域的满族人,基本上将传统萨满教遗忘,甚至连清代满族统治者推行的萨满教家祭也遗失殆尽。一般的家祭已经没有萨满歌、神偶、神像、神器,也失去了穆昆(氏族)萨满。祭祖时只是将祖谱供在墙上,烧香磕头,俗称“磕哑巴头”。这些区域的满族居住人口占满族总人口的半数以上,因此“磕哑巴头”成了其萨满教演变的一个突出现象。
在比较偏僻的满族居住区,如乌苏里江沿岸直到图们江口的原东海窝集部居地、在松花江中游吉林周围的三角区域,还保持某些原始萨满教遗风,有野神祭祀。该地区的一些姓氏保存的萨满教最为古老的祭祀传统,是满族资料中最为珍贵的部分。
在东北一些较早设置督统衙门的满族居住中心区域,由于地处偏远,满族居住的历史较长,清代朝廷颁布的祭神祭天礼法被长期执行,形成了稳定的家祭传统。这种情况主要分布在齐齐哈尔至爱辉、依兰至宁安广阔地带的满族诸姓中。这种家祭,体现了满族民间的宗教特色,是调查中所见最多的祭祀类型。
1.家祭、野祭与家萨满、野萨满的区别
能够体现萨满教特点的满族祭祀主要分作家祭和野祭。
家祭和野祭只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最初的祭祀并无家野之分。在部落社会时期,各氏族部落的萨满教一是自我保持、维系其宗教的独立性,二是将萨满昏迷术作为重要的仪式手段。至《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推行以后,根据这个祭典逐渐定型的民族性祭礼就是家祭。它的特点是,各姓氏原有的祭祀体系和萨满昏迷术被取缔,以皇族规定的祭祀对象和祭祀规法为模本,形成至上而下的新的祭祀传统。久而久之,许多满族人忘记了古老的萨满教传统,以家祭为古法,为祖宗之法,遵行不悖。
关于家祭和野祭,从现象上可以做出某些区分:根据宋和平、孟慧英的研究,家祭是以家萨满为主要祭祀行为者的祭祀仪式,祭祀中主祭的家萨满不降神附体,俗称“跳白脸”,或“睁眼睛跳神”;而野祭是以大神为主角的跳神仪式,俗称“跳红脸”,即大神进入昏迷状态与所领神沟通。家神祭祀中,萨满所舞的动作是规范了的几种类型,像走棱字步、旋迷勒(转圈)、原地跳等。而野祭中萨满的舞蹈动作则根据对萨满所领神的具体情况而定,灵活、火爆。家祭萨满所使用的器具有腰铃、手持的抓鼓、扎板等;野祭中,除此之外,还有各路神灵附体时所用的刀枪、棍棒、绸带种种。野祭萨满离不开神帽,家祭萨满则多不带神帽。另外,家祭所祀神灵与野祭不同,因有家神案和野神案之分。
在满族称作野萨满的(又称大神,满语为amba saman,或bigan saman)是指神选萨满,“神选”满语萨满文本分别用“槐他哈”(huwaitaha,义为拴),“扎伏纳哈”(jafanaha,义为拿去),和“戈不合”(gaibuha,即抓)书写,民间以它们代指“神选”、“神抓”。神灵附体的萨满即称神抓萨满。由于神抓萨满是某个或某些萨满神附体,这位被抓者应该具有附于他的萨满神的神技、特长,它们是与神灵俱来的。神抓萨满本身就通神,其神技是神赋的,不需要凡人教授。如果新领神者不具备所领神的特技,他的领神资格就要被怀疑或否定了。神抓萨满被看作能够通过某种方式与神灵沟通的人,借助神灵的帮助,这种萨满可到不同层面的精灵世界旅行。神抓萨满的活动还包括医病、驱灾祈福和预测占卜。由于神抓萨满的宗教职能在民众中根深蒂固的影响,长期以来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尊重他们的习惯。
家萨满是满族萨满的主要类型,即萨满文本上所说的彪棍萨满(booimukun saman,家族萨满)。他们是在各宗姓内经过族内德高望重的人商量决定,并由本人及其家庭同意的伺神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主持家神祭祀。在大神祭祀中还可作野神萨满的助手。
满族各姓家萨满的产生和家萨满人数多寡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各姓族脉繁衍情况和该族居住的分布情况。支系繁多,分布区广,需要的萨满就多些,反之就少些;培养萨满和举行仪式的花销都需要本姓各户摊派,族姓经济情况的好与坏,也影响着族里萨满培养活动的盛与衰;本姓上层人物特别是萨满达(达,即长)对萨满活动积极性的高或低,也是萨满传承人多寡的决定条件之一。
被选学萨满的年轻人,一般要聪明伶俐、忠实宽厚、勤劳礼貌、身体强壮,同时还要看他们的家庭是否正派、和睦、有无邪魔侵扰的历史。被选上者并不一定就能当萨满,这要看他们是否通过萨满培训班的学习。有的族姓参加学习者多达二三十个孩子,随着学习的进展,成绩不好者被逐渐淘汰,至毕业之日只剩四五个人,或者更少。满族民间称参加萨满培训班为学乌云。有的研究者认为,乌云,urun,即数字“九”。满族民间培训萨满或栽立(萨满助手)时,一般以九天为一期,一期称作一个“乌云”。也有人提出“乌云”应视为萨满教幻术的专门用语,学乌云即学转“迷留”,即学萨满跳神技艺。民间学乌云的时间因族而异,没有特别确定的期限。满族石姓最后一次学乌云是在1957年的10月15日至12月25日,历时70天。萨满培训主要是学习祭祀礼序。老萨满要传授本族的祭祀规则,禁忌礼法。神抓萨满还要介绍所领神的特点,教授学者与他们在动作、唱念等方面的配合技术。老萨满要教唱祭祀用的萨满歌和祭祀用语,教授祭器的摆设、场面的布置,萨满跳神乐器的使用方法、鼓点节奏、音响配合,萨满舞蹈姿势、仪式步伐等。同时也传讲本族的历史、宗谱、族法家规。
从萨满选择到萨满培训,可以说氏族起着宗教组织的职能。家萨满作为氏族宗教活动的专职人员,由氏族给他们提供专门的身份和必要的知识,从而使池们拥有不同于一般人的社会身份和权力,从制度上确定他们服务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氏族以习俗或组织的形式为侍神人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这就不仅保持了宗教的继承和传播,也促进了萨满教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正规化。
满族的家萨满作为侍神者,主要负责族中祭祀活动。他们懂得神规祭法,尽职尽责地坚守宗教礼规。同时他们自觉地传播自身所依的萨满教传统,书写和保留萨满文本、从事选萨满、教“乌云”、讲族史等活动。有的萨满还懂些天文地理、卜择推演,作些预测气候、水量、自然灾害等事。
满族萨满平时与族内普通人一样,他们的服务不取报酬,没有超越他人的特权。他们可以结婚生子。萨满的葬礼十分隆重,常为他们举行阖族公葬。大萨满死后一年,要举行全族性的祝祭,萨满的灵魂能够继续守护族人,保护人们的安宁。萨满使用的神器和佩饰、萨满服等,随他陪葬。
2.家 祭
满族的家祭主要包括祭祖、祭杆子、换索和背灯祭四个祭项。
祭祖是祭祀以西炕上的神龛为代表的祖先神的活动。民间也有称作祭饽饽神的,因为祭祖要供打糕,打糕俗称饽饽。
满族人家在西墙上端置放用木板制作的祖宗匣子,祖匣内有偶像或梭利条和黄缦布等代表祖先的神。祭时要把偶像、梭利条(绸布条)悬挂在西墙、北墙上,有的还在梭利条前悬黄幔帐,也有的将梭利条摆在神匣下面的西炕或北炕上。有的族户还设立家神案,与祖先神龛并列于西墙。
满族一般在西炕前祭祖,将供糕和祭牲(主要是祭猪)在祖先神位前摆设后,萨满便开始请神享祭。萨满举行仪式后,阖族分享祭品,吃光为吉。
祭天,也称“院祭”、“祭神杆”。祭天,满族萨满文本写为“安吉胡拉拉吉孙”(anjuhularagisun,意为“念宴请话”),或“按朱阿巴卡阿立莫”(anju abukaalime,即请天受宴)。有的文本则以直接拼写成汉语拼音ji tian。在满族百姓看来,“祭天”一词属于官话,人们称此祭为“念杆子”、“祭神”、“还愿”,因祭礼在庭院举行,也称“院祭”。祭天,除了一般的祈佑外,还带有还愿性质。某人为某事向天神乞求庇护,并发誓如达到目的便向天神设祭,以报天恩。因此祭天的萨满词中常掺有一些个人或族姓得天佑助的叙事。
人们将杆子立在祭天仪式中代表神位,人称神杆。在某些地区还保留着以树祭天的记忆。据富育光教授调查,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吉林乌拉街富察氏的祭天活动仍是在村外一棵老榆树下进行的,富氏家族世代视此树为神树。祭天之前,在神树下堆起石头,将猪的四蹄绑好穿在一根铁杠子上,用堆好的石头架着吊起来,下面放树枝和干柴,向天神焚香磕头毕,便点起火来烤生猪。其时,人们还把早已准备好的白高丽纸剪成三角形,挂在神树上,用猪血往上泼,使得白纸染上了斑驳的红色。祭毕,人们坐在神树下,用刀叉片着烤得滋滋作响的猪肉。这种略带有原始野趣的祭天活动,影射了满族渔猎时代的民情风俗。直至今日还有百姓称祭天为“给外头”,暗示该项祭祀的原始郊祀意义。
杆子立在院内大门的东侧,下面要有石座,用以支撑杆子。对此石座,满族的不同姓氏中有许多神秘的解释,比如把它看成长白山的化身等等。杆顶端削尖,涂牺牲鲜血,以祭天神。接近顶端处,扎草把,上置五谷杂粮、供神的纯乌毛猪的杂碎与完整的生殖器。萨满或栽立跪在杆子前面高声诵读祭天祷词,内容多为祈福、祛祟。
念杆子毕,将猪煮熟,然后切成大肉片供参祭者分享。满族习俗,在太阳落山前要吃完祭肉,并将剩骨埋到野外或烧掉,烧后的骨灰顺于河中。祭后的杆子也要烧掉,将木灰放人河中,或将杆送到野外干净处。有的则将它在院中保存。杆子是圣洁之物,保留杆子之家,要把神杆立在大门以里、院子东南角的地方,石座同时移至,使杆子靠住。神杆上不能拴牛拴马,也不能在附近放猪、喂鸡。太阳照射的杆子影子,人也不能随意通过,要绕过去,表示尊敬。下一次举行祭天典礼时,再换新杆子。旧杆子拿到河边烧了,木头灰和渣子放在河里冲走。
院祭的另一项内容就是换索,满族常在祭天时就进行祭佛多妈妈仪式,即给孩子们换索。佛多妈妈的神位为悬挂在西墙神龛下装子孙绳和索的口袋,也叫子孙口袋,一般是黄色布制。大小没有什么严格的规定,一般一尺半长,一尺余宽,袋口穿上绳,可以收口,里面装有一条小姆指粗细的“子孙绳”,人们戴的索线就绑在这根绒绳上。祭时口袋内的绳子拉到室外柳树上,供祭祀、换索用。祭毕收藏如旧,挂在室内。满族人带索线只是在祭祀活动时带一下,然后就收藏在“索口袋”里。换索仪式常常是在家祭跳神的第二天举行。一清早,族长或萨满请出“佛多妈妈”口袋,取出“子孙绳”,一端系在挂索口袋的长钉上,一端拉出来,从正屋穿过堂屋拉到庭院东南侧事先立在那里的新柳枝上。仪式开始,先摆牲献祭,烧香祈祷。在进行祭祀时,常见两个萨满系腰铃,打手鼓,手舞足蹈地唱着。如果是简单的换索,只请栽立念祷词,萨满不跳舞。祭时众家庭成员要跪在“佛多妈妈”口袋前焚香磕头,然后到外面柳树枝前再磕一次头;主祭者向“佛多妈妈”祈祷,高唱赞歌,乞求子孙娘娘保佑孩孙平安。然后将上次换索后新生的子女,根据性别在子孙绳上系个小弓箭(男孩)、或系个布条(女孩),还系猪或羊的“嘎拉哈”(趾骨)表示一种辈份。有的还在索口袋里放一只箭,其上缠麻绳,有一半露在外面。已出嫁的姑娘并已生子者,则将娘家昔日所系之布条摘除,带到婆家,拴在婆家子孙绳上。祭时,人们把索线系在脖子上,祭毕便摘下索线,将它系在子孙绳上,一并装入“佛多妈妈”口袋中,送回正屋,仍旧挂在西墙上。
家祭中还有背灯祭祀。背灯祭是指以夜晚关门闭户,熄灯灭火为形式的萨满祭祀活动。狩猎民族传统祭祀一般都在夜间举行,这个祭祀大约是保留传统祭祀习俗的一种形式。背灯祭所祭神灵有两种,一是西炕神,即祖先神。人们在西炕前设置供品,萨满跪向西墙神位,或坐在板凳上,摇响神器,唱诵萨满词。二是设在院内,在房子的西南角上摆供桌,设供,向天祈祷。在背灯祭中所祭对象多是星斗,众多的星斗神灵是满族自然神中数量最多的种类。如祭词中所说的,所祭的星星多如“土门乌西哈”(tumen usiha,万星),“明安乌西哈”(minggan usiha,千星)。满族的乌西哈(usiha,星)神,有的与萨满灵魂到天界游历相关,有的与萨满占卜有关,有的与生命灵魂的寄生、往来相关……如那丹那拉乎(七女星)是众星的领星,为司命女祖神;嘎思哈星是由萨满灵魂组成的萨满主祭星辰;西离妈妈(鲤鱼拐子星)是助萨满灵魂入水界之神;佛朵乌西哈(柳星)是主生育女神;妥亲乌西哈(阶梯星)是助萨满魂魄升天的天梯;瓦丹星是学萨满和萨满死后必祭的存放萨满神器的星;那丹乌西哈(北斗七星)是萨满神灵升降的道路;托包乌西哈(窝铺星)是萨满升天歇息的地方;恩都力曾固(刺猬星)是司夜、守宅之神;恩都力特克是萨满观风测雪的星斗等等。有的族姓几乎把所知的星辰名字都列入祭祀之中,所祀星辰名称达五十余个。大多数人家背灯祭是在屋内举行。背灯祭要求避免亮光,万籁寂静,是夜门窗紧闭,灭灯火。屋子内除萨满祭祷外,没有任何杂声。萨满手持铜铃、抓鼓等,乐音相合,由弱到强,从柔至刚,及至高潮突起,如排山倒海,震耳欲聋,惊心动魄。萨满在屋内绕舞三圈,歌唱至三到四遍。神词诵毕,点灯燃火,众人叩谢神位。之后大家分享祭祀猪肉。
满族家祭仪式有定期的,如常见的各族秋祭,增续族谱时的祭祀;也有为某件关系到个人和氏族的重要事件举行的,如各家的还愿祭,族里的烧官香。所谓烧官香是指凡遇与整个族姓重大利益相关的大事,阖族举行的全姓祭祀。所谓“官”即“公”,它指此祭非一家一户所为,而是整个族姓的共同行动。此祭费用由本姓各户公摊,该族姓分居各处的成员都赶来参加。家祭一般在秋季,祭期为三、五、七天不等,它常是某族姓中的一个家庭自己举办的仪式,其时举祭之家要到该姓恭放祖宗匣子的户中将它请至家中,然后行祭。秋祭规模宏大,相当隆重,是满族代表性的祭祀活动。
满族的家祭是在萨满教献祭——祈祷的传统中发展起来的,代表了萨满教献祭——祈祷传统发展的高峰,这在国际萨满教领域也是独树一帜的,因此有着重要的意义和文化价值。
3.野 祭
野祭,民间又称放大神,它是萨满通过神灵附体的形式进行降神的祭祀活动。
野祭所立神位称作大神案,其上绘有各姓的萨满神和他们的神楼。野祭开始时要排神。排神是对所祭神灵名称一一念诵,,含请神享祭之意。野神祭祀中,萨满请神送神一般是在固定的地点进行。如在院中设一高桌,上置斗状器皿,内装米谷、插燃香,俗称“七星斗桌”,即“升斗桌”,实为一种请送神灵的神坛。相传七星斗是神灵来去的通道,或许这便是“升斗桌”名称之源。“升斗”即是在七星斗桌前的请祭神灵活动。
野祭仪式由于所请神灵众多,每个神灵来去都有专门的表演,所以只能一个一个地请、送。把若干个请送仪式归为一组,又称一铺,因有分铺请神一说。以石姓跑火池为例:火池是用数千斤木炭之火铺成的南北走向的长十二米、宽二米、厚十五厘米的火床。此仪所祭为石姓第一代萨满神:头辈太爷。仪式中要升火、净足、封火(萨满率众栽立在火池左右各跑三圈)、跑火池(萨满及栽立们在火池中跑往返四趟)等。最后回神堂送神、谢神。
当全部神灵请送完毕,便撤下大神案子、升斗桌和供品。萨满的帽、裙、鼓、腰铃等也都装入箱中放存。
每个姓氏的大神名称各不相同,但都包含两类,一类为瞒尼神,即英雄神。祭祀他们,人们曰请神。这类神请来(即所谓附体于萨满之身)后,一般要与栽立对答问题。另一类为动物神,人们请这类神曰“放大神”。这类神来时主要为舞技表演,没有语言提问,栽立对他们负责唱请送、赞诵神歌。各姓大神的数量也不等,多则百多位,少则几十位。由于数量众多,每次祭祀,如果请送全部神灵的话,需要几天的时间。
在野神祭祀中,侍侯萨满的人员,由于社会身份和技术能力的区别,在有的姓氏,还分成不同等级。据宋和平介绍石姓的栽立分五种等级,划分依据是年龄和掌握仪式技术的熟练程度。
第一级助手年龄最小,地位最低,称“阿几格栽立”。“阿几格”,满语,意为“小”,即“小助手”,年龄在10~15岁左右,他们只做传递祭器等简单工作。
第二级称作“德博勒栽立”,年龄20岁左右。“德博勒”是“崽子”之意,此为不成熟的助手,做传递供品等工作。
第三级是“阿西罕栽立”,“阿西罕”是“青年”之意,年龄25岁左右,即青年助手。
第四级称“按木巴栽立”,也叫“按木巴色夫”。“按木巴”是“大”之意,“色夫”即“师傅”、“老师”之意。即“大助手”或“大师傅”,年龄在35岁左右。
第五级叫“萨克达色夫”。“萨克达”是“老者”、“者”之意,就是老师傅,在40岁之后。这一级人员具有权威和地位,除了对族里祭祀有决定权之外,在祭祀中,他们还负责请神、送神。
总之,栽立在祭祀和跳大神时的主要工作包括:大萨满跳神时,众栽立击鼓助威,诵唱神歌;配合大萨满跳神舞;侍候大萨满,帮他系腰铃、戴神帽、传递萨满神器等;准备祭品和所用之物,如杀猪、做供糕等等。
一些姓氏能够领神的大萨满们,在其进入“昏迷状态”时要表演各种神灵降神的戏剧。这时栽立要判断是哪位神灵附了大神的身体,请、送的神名要唱准确、要及时应对大神提出的问题。虽然长期以来形成了关于每个神灵的固定唱词,但是大神偶尔还要即兴提问,因此栽立不仅要背熟原有唱辞,还必须头脑灵活,能够即兴对答。如栽立能力低差,常常被问得张口结舌,出尽洋相。据说石姓的多霍洛瞒尼是一个傲气十足、好刁难、喜欢提希奇古怪问题的一位神,他来的时候,栽立很难侍候。因此祭祀为栽立们提供了展示才华的机会,栽立在此时进行了充分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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