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育光]浅析曹雪芹笔下清代祭礼与贡俗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11-14 10:44:32 / 个人分类:萨满

浅析曹雪芹笔下清代祭礼与贡俗

富育光

  近些年,我国红学研究呈现出令人兴奋的可喜局面。不仅学术的深度、广度不断得到开拓,而且新人辈出,不少研究能紧密结合作家作品孕生的社会环境、时代背景,特别是清代特有的文化氛围与内涵,从民族学、文化学、历史学、宗教学等多层次、多角度,对《红楼梦》进行深刻而细微地剖析与探考,是值得称道的。他们注意从作品产生的特定历史文化的大背景下,从民族文化学、宗教学等角度,独辟蹊径地破译与揭示作品典型环境中典型心理特征及其深层的文化内涵,回答了许多长期困惑难解的的思维观念与现象,是很有开拓性的贡献。

  无疑,它给全国红学研究带来了一缕新鲜而活跃的朔方之风,给人很多思考,也越来越引起更多学者的注意。

  学无止境,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与探索也同样是无止境的。前不久,笔者接待一位西方学者,讲到巴尔扎克、海涅等文学巨匠至今仍是人们喜欢研究与探讨的伟大人物。我想,我们对待我国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家曹雪芹作家作品的研究,尤有必要。在《红楼梦》研究中,长期以来国内学界似乎持有一种错觉,认为既然《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文学瑰宝,作者的生活阅历主要还是在京中一带,与满族往昔或当时经济、文化联系密切的东三省地区生活内涵关系不大。这种考虑,确实影响“红学”的研究视野,还易禁锢人们的思考。事实绝非如此。建国以来,特别是近数十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我国清史学、满学,尤其是中国北方满族等诸少数民族文化,得到了广泛、深入地挖掘、抢救、翻译、整理与研究。满学在国内外民族学和文化学研究中有长足发展。这些对于我国清代文学的研究,也必将产生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本文结合积年来中国北方民族文化学、特别是萨满教学、满族民俗学研究体会,专就《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荣二府除夕祭宗祠、黑山村乌庄头年终献贡物等细节①,作一粗浅分析,略抒拙见,求教于诸家。

  主要谈三点:

  第一,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红楼梦》泱泱巨著中,以犀利的笔锋,高超的艺术组合,十分逼真、生动的现实生活细节,集中而突出地专写了满族观念形态中,最具代表性特征的神圣的祖先崇拜仪礼——拜祭祖宗宗祠。作家笔下的这幅宏阔、气派、壮观而肃穆的祭祖描绘,不论从文学艺术性、欣赏性去分析,还是从民族学、民俗学角度研究,都是弥足珍贵的历史画卷。它生气勃勃地艺术地再现了满族清季18世纪中叶(1747年前后)、清上层官宦名胄在京都中的年关宗祭场面与实况。大家知道,满族与北方诸多兄弟民族一样,自古以来便虔诚信仰原始宗教萨满教。萨满教观念核心,除对客观自然世界的自然崇拜(包括古老的图腾崇拜、动物崇拜)外,就是对开拓人类生存勋业的祖先崇拜。满族诸多姓氏(哈喇)及其先民,远在有资料可考的辽金时代,女真人便有“妈妈玛发朱克顿”② (奶奶爷爷祖先神堂),金代并“元旦拜日相庆。”③女真人游猎中,皆有“堂色包随旗营宿”④。“堂色”,系满语“dangse”(档涩),译汉意为档子、档案,祖先神册之意。从满族众多姓氏所珍藏的谱册及萨满神谕中可以证实,作为祖先崇拜的“堂色”,后译为“堂子”,早在辽金时代就通用了。往昔,凡满族先世女真各部主持者专设“堂色包”,或称“恩都利包”(神堂)、“档涩包”(堂子),作为恭存谱牒及本族系神祇神位、神谕、神器、祖神影像之所。所谓“神堂”,并不一定早期都是楼舍。这与满族先世长期以渔猎经济移居多徙有关。神随人迁,宿营便设神位,便于携带。从考古与文化调查中发现,早年以桦皮匣、木篓、骨质盒、泥罐为舍,中藏神主与祖先遗骨遗物。⑤辽金以降,农耕立业,定居后便多设“堂子”,应时祝祭。到清季,便更加规范化、神圣化。清著名文士吴振棫《养吉斋丛录》语:“其祭为国朝循用旧制,历代祀典所无。”清皇室昭梿《啸亭杂录》语:“国家起自辽沈,有设杆祭天之礼。又总祀社稷神祇于静堂,名曰‘堂子’。”《满洲源流考》云:“我朝自发祥肇始,即恭设堂子。”《清史稿·志六零·礼四》则详述:“世祖既定鼎燕京,沿国俗,度地长安左门外,仍设堂子。”上述所言“堂子”,都指清代沿袭古俗,所建立的祭拜祖先和众神祇的专设场所。雪芹在第五十三回中所描述之“宗祠”,便是荣宁二公之祖先“堂子”宝地。不过,从清世祖起,直至康熙朝,为将大内祖祭与满蒙汉八旗官员以及散闲满洲旗员兵丁之祖祭,规模礼制,严格有差,以此显赫爱新觉罗皇家大内至高无尚的尊位。《大清会典》评载,自清太宗皇太极时代,即崇德元年定,亲王以下、贝子、公、将军等各家祭礼规模和要求,而且谕令“凡官员庶民等设立堂子致祭者,永行停止”。堂子祭礼成为清皇朝御用祭址,其余改用“宗祠”、“家庙”、“祖先堂”,即满语“翁姑玛发包”、“恩都力包”。不仅名讳不一,建筑式样、用料、雕饰、陈设、占地规模和侍奴数目等,均依品级不等,依次从简。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正式颁行《满洲祭神祭天典礼》(满文),以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清季祭礼的宗教法典。“它既是对满族所信仰的萨满教的一次总结,又是利用政治权力自上而下地对萨满教祭祀礼仪所作的规范。”⑥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由大学士阿桂等将其编入《四库全书》。

  满族诸旗姓氏(哈喇),依据祖制旧俗,祭祖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祭祖与春秋祭礼相合;年终岁首祭祖、拜影像、献牲供;⑦张依干支年份续谱、祭祖并祭祀。《红楼梦》五十三回宁荣二府的盛祭,当属于第二类满洲年终祭礼形式。

  在红学研究中,有的文章谈及了宁荣除夕祭祖情节,似乎认为是汉族京畿或江南一带普遍皆有的拜祖庙、祭家堂活动。没有摆到满族官宦家族年关祭祖的应有地位,予以研究,似乎尚扭曲了作品原意。如果仔细研读,我们会清晰发现曹雪芹熟悉满俗,在本回中很注意忠于历史史实,严肃而一丝不苟地描绘这一很有特色的祭祀盛举的。我读雪芹书有感,作家本人当时很大可能通晓一些满文与口语。这在《红楼梦》全书中,有多处显露,而且语词中亦有满汉兼词汇者。其实,历史正若此焉。从我们征集与掌握的多姓满族家传中得悉,康乾时代官场习俗操用满文满语交际、书函往来,文书代达是较普遍的,而且满汉学并重。《吉林外纪》载:“吉林本满洲故里,蒙古、汉军错屯而居,亦皆习国语。近数十年(指乾隆末、嘉庆初),流民渐多,屯居者已渐习为汉语。”就全国而言,“满族入关后满文在全国通行使用,这是众所周知的史实。不论中央政权的发号施令,还是文武群臣的折奏疏章,不论是各省地方官员的呈报公文,还是各衙门之间的互往文移,无一不在大量使用满文”⑧。后来,提倡满汉文并用。乾隆朝时由于弘历帝的重视,“俱兼清汉文具奏”⑨,甚至“不谙清语者从重治罪”。雪芹祖父之赫然资历、家庭之训教、本人之文韬博识,熟用当时“国语”是不足令人惊异的。

  从本回祭礼描述、细节介绍来看,都与当时满文《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相吻合。从满族及其先世女真人习尚分析,满族神堂必设于西。“满洲世家,真正室之西墙,例设所谓祖宗板子,其制甚简。”引自《北平风俗类征》。满族古俗,崇尚西方。“国初尚右。”⑩ “国初世沿古制,凡祭祀明堂诸礼仪,皆尚右。祭神仪,神位东向者为尊,其余昭穆分列,至今犹沿其制。”⑪尚右,方位以西为右,视为高位、至尊位。故此,神影背西面东。若设堂址,亦必建于宅院西方,以崇其辉。满族及其先民,世居白山黑水。孔颖达在《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卷四十五云:“惟肃慎为远夷”。《山海经》云:“不咸山有肃慎国”。《后汉书》、《晋书》皆云,其国界南包长白、北抵弱水,东极大海,广袤数千里。其习俗依山傍水,夏巢冬穴,素喜以木质架构为楼舍主体。村寨宗祠择木为栅,役匠抹泥为壁,古朴坚固。《红楼梦》本回里,作者借宝琴所睹,描写满族宗祠的威严外貌:“初进贾祠观看,一面细细留神,打谅这宗祠,原来宁府西边另一个院子,黑油栅阑……”从这短短叙述中,很具体地介绍了贾祠位于宁府西邻。因主家公爵地位,宗祠另僻西处单独阁院,并保持故土传统的黑木栅围墙。因满族崇信萨满教观念,尚白而视黑与红为凶色。对祖先享献吉地以黑色标帜。黑,满语“萨哈连”(sahaliyan),表示没有太阳的颜色,即暗色,黑色,象征亡灵另一世界。

  在描写祭礼程序上,小说内容同《典礼》很一致,试略作如下比较:


  《典礼》原文:


      “每岁十二月二十六日,恭请神位供于堂子”

      “画像神安放神幔正中”

      “公、侯……以下官员每岁春秋两祭”


    《红楼梦》五十三回原文:


    一日到二十九日前,贾珍那边开了宗祠,着人打扫,收什供器,请神主,又打扫上房,以备供遗真彩像。


    《典礼》原文:


      “公、侯、伯、大臣,官员以及闲散满洲等……各在家祭祀”


    《红楼梦》五十三回原文:


      “贾珍问尤氏,咱们春祭恩赏可领了不曾。”

      “贾珍自鸣得意地讲:‘……一二家之外,那些世袭穷官,仗这银子上供过年。’”


    《典礼》原文:


        “若实在不得女萨满,各家……点香敬酒,本家主叩头领牲供肉,叩头祭祀”


    《红楼梦》五十三回原文:


        “贾敬主祭,贾赦陪祭。”


  从上面对比可以看出来,曹雪芹忠于《典礼》的圣谕内容,创作了宁府宗祭情节。宁荣二府,其祖为清廷勋臣,授公爵,又是皇妃元春亲族,其祭礼完全依遵《典礼》描写,生动表现了满族大家几代同堂祝祭的风貌,是满族贵族祭祖大典已无庸置疑。当然,由于受汉文化强大力量的长期熏染,清康熙朝以来在满汉文化诸方面均有向汉文化靠拢与融合的趋势,也是必然的。据考,祭祖“慎终追远”、“昭穆序列”、“祖像缮绘”以及繁缛的祭程祭乐,早在金之先,就已“简约而无定制”,揉融汉文化,亦是非常明显的。

  对清代祭礼的研究,最早的文献资料,就是乾隆朝颁行的《钦定满洲祭天祭神典礼》,道光八年(1828年)又颁行《典例》副本。我们多年来,在国内文化考察中,征集到最早一些有关满族诸姓祭天祭神祭祖的萨满神谕及谱牒,多为清咸、同两朝的民间传世的萨满手抄神本。乾隆朝满洲祭神祭祖资料,近些年在日本发现,系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满洲舒舒觉罗氏家族萨满常青撰写的满文手抄本,并带祭祀全幅实况绘图,藏于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库。这是目前所知,很珍贵的史料。最近,意大利威尼斯大学著名民族学教授施达礼博士,用德文出版,传到各国。国内已有汉文译注出版。再日本学者石桥丑雄氏1934年,编辑出版《北平的萨满教》(日文),对清代宫廷祭礼作了早期有价值的系统阐述与编纂。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详细描述二百余年前满洲上层社会的祖先祭礼状况。这是对满族家祭内容记载最远的文学描述。对我们今天民族文化学研究,仍不失其可贵意义。还应指出,《红楼梦》一书产生年代,在五十三回中提供了答案。书中讲述贾珍命贾蓉去领恩赏。贾蓉回来说,关赏的衙门“不在礼部了,在光禄寺库,才领回来”。《清史稿·职官志》中记载,康熙十年时恩赏由礼部精膳寺承担,“乾隆十三年始命大臣兼管寺事”。乾隆十三年为1749年,证明曹雪芹写此回时,应在1749年以后。又,曹雪芹写祭礼情节,完全按《典礼》谕旨撰写贾家祭祖程序,而《典礼》最早用满文颁行是在乾隆十二年,即1747年,也证明曹雪芹写此回时,应在1747年之后。所以讲,《红楼梦》完成于18世纪中叶的提法,是合乎历史事实的。

  第二,曹雪芹在五十三回中,很自然巧妙地安排了波澜起伏、情节逐步升华的几个“书眼”,即大小高潮:

  (1)晴雯重病中为宝玉补好羽服,塑造晴雯性格与情笃;(2)宁府尤氏与儿媳贾蓉妻,备办压岁钱与去光禄寺领取春祭皇上赏银;(3)传报黑山村乌进孝呈禀贴与贡单,细述所奉贡品方物名称数目,以及贾珍与乌庄头对话,刻画主家之贪得无厌,乌庄头无可奈何地申诉年景与哀情,人物声情,栩栩若生,震撼肺腑;(4)除夕宁府中盛祭宗祠的隆重景象;(5)荣府以贾母为首的夜宴、赏灯、观戏、撒给众奴仆的小筐罗银锞子“豁郎郎满台钱响”。这五个单元情节中,最中心的书眼,实际是两个,即乌进孝进府送北方土产方物和除夕天的阖族上下拜祖祭祖。其余三个小高潮情节,均是主线故事的铺排与烘托。而在这两大核心书眼中,作家曹雪芹满腔热忱、独具匠心地创造和艺术构思出了乌进孝进府献贡,这场震撼人心的戏,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艺术创造。

  我们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许多故事情节、用品、服饰描绘中,深切感受到作家曹雪芹对大荒山无稽崖(窝集)所在地的长城以外,人情物阜的钟爱。本回乌进孝送土产方物,是最鲜明、最直接地表述了来自清王朝发源地的敦厚、淳朴的人情风貌。所展示的方物,简直就是白山黑水的方物博物馆。从故事中讲述和介绍之鳇鱼、野猪、大鹿,“今天雪大……,四五尺深的雪”,“走了一个月零两日”等,又使人无可争辩地首肯是清季东省关东方物。

  曹雪芹又是一位清代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知识很渊博。相信他对清代北方疆域史、民族生活史,有深刻洞察和理解。他对东省风情寄予了特殊的爱恋。在本回里,他用很多文字,以细腻白描手法渲染乌进孝进宁府,虽无更多艺术修饰,似乎在报贡单,却令人深刻地同情和喜爱乌进孝的憨厚、淳朴、忠诚,更感受到东省是人杰地灵、物华天宝的沃土。

  曹雪芹塑造的庄头乌进孝艺术形象,很有民族学、历史学研究价值,它反映和揭示了有清一代旗地生产经济特征下产生的多种庄园形态,以及满族上层领有者与广大劳役者(世仆、奴才)——牲丁之间的生产关系。这是有充分历史依据与现实生活基础的。《红楼梦》五十三回中,予以典型化地集中再现。由此,足见作家曹雪芹对清初以来,日益公开化的社会尖锐矛盾,体察入微。

  东北满族等诸土著民族与部落,向中原献贡形式,源远流长。他们及其先民生息繁衍的域北,富饶广袤。史称漠北、朔方、雪域,“北方有不释之冰”⑫,奇珍百类,向为中原贡物之源。周秦时肃慎人贡“楛矢石砮”。勿吉时贡名马。唐时贡鲸鱼睛,皮革。宋时贡貂皮、马匹。明清尤有增扩。清王朝,更重视东北故土方物,名类千余种。北民为输贡物,常跋涉北上赴北海(即今鄂霍茨克海)、库页,甚至进入堪察加,捕貂、捕鹰、雕、海产方物及矿石、盐、玉翠等亦名闻遐迩。曹雪芹在本回中描写向宁府献贡细节,不属于皇贡,而是属于清代一定氏族(或部落)奴仆或管家(庄头)向本族主人进贡年税和贡物。这在清代是极普遍的常例。由此,我们可以透视出清代特有的经济占有形式。旗民官员生计要完全依赖自己所据有之庄田领有制,靠雇佣或占有的奴仆的血汗成果,饱食终日。清代旗民生计问题,是清代长期诸种矛盾中的核心导火线。这种经济境况的形成,是清代长期人关与战祸形成的。清廷从清初起圈占土地,为皇室、贵胄、大小官员占有,划为大小庄园,设“皇庄”、“王庄”、“八旗庄田”(一般旗地),不少原耕民,流徙散户、招降敌俘等,沦为“庄丁、牲丁”,即阿哈(奴仆),甚至终生为奴,“世仆”、“辈辈奴”,此种惨况,直至清亡。东北最大的皇家御园,也是“皇庄”,就是吉林打牲乌拉衙门。从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起,便“专为采捕本朝各庙坛陵寝四时祭品而设”。顺冶十四年(1657年)乌拉设总管衙门,对牲丁、参户、猪户、渔户、蜜户、松户等直接统理,成为清政府设在东省故土、规模庞大并专为采捕皇贡的生产机构。牲丁人口不断增加,雪芹生活的乾隆初年,牲丁已达三千余人。⑬光绪年达四千余人⑭。《红楼梦》中,宁荣二府在东省的官庄,从乌进孝献贡单观之亦颇有规模的。雪芹将宁荣二府所占有的庄田的庄头起名叫乌进孝。“乌”字,很可能有所影射,不能不令人自然而然联想到清代赫赫有名的打牲乌拉皇庄。字里行间很可能镌刻着作家曹雪芹祖孙几代人,在头脑中对显赫几朝的乌拉打牲衙门,所留下的深深的印记,也一定会对作家典型化艺术构思,产生灵感与影响。除东省皇庄外,至于大小官庄,尤多如牛毛。其经营方式多为家主居京中或在某府州任差,原分田产便归指定的专人(或亲属)经略,经管人称庄头。庄园,满语称“拖克索”(tokso),或称“噶珊”(kasan)。掌握全部经济生产的首领,满语称“达”(da)。所以,有“拖克索达”(庄头)、“噶珊达”(屯头、屯长)之称。从调查东北满族打牲丁及各庄户后裔所闻,令人瑟瑟。牲丁最苦,有为主殉死者,无人身自由,多私逃者。《清史稿》中,多处载有捕逃追回后,处以酷刑。丰硕的贡品,是牲丁血泪骸骨换来的。庄头稍好些,但遭鞭责、罢职、入狱者亦有之。曹雪芹笔下乌进孝的哀诉,贾珍尖酸苛语,都是一个时代的声音,深含“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作家意韵。

  第三,入贡庖制习俗与乌进孝贡单方物小释。在我国北方满族等诸民族中,至今保留十分丰富的贡物庖制特技。这些经验与知识,均是千余年来北方先民们生产生活、特别是渔猎储备技艺的总结与传承。多年来,我们通过调查,获得许多入贡献物的制、晒、熏、蒸,以及养殖、运输、乘载等多方面宝贵的经验和知识。而且,各业中均有庖制工,管理严密,形成一套完整的工序,过去是鲜为人知的。这些对于我们研究和了解贡物性质、特点,保鲜法、久储法、除虫法、整饰法、护运法等,提供了极完备而有价值的佐证资料。满族等北方先民,自古便有独特的猎物庖工技艺。《太平御览》载,满族先世古肃慎时代,已经“有马、猪、牛、羊”,“食其肉,衣其皮,绩猪毛以为布”。《太平寰宇记》亦载,满族及其历代先民“好养豕”。满族世代喜养猪,久亦闻名,甚至“冬以豕膏涂身,厚数分,以御风寒。”满族及其先民、擅庖制贡物,辽金时亦有名。女真自辽金始,便北地捕鹰雏,驯育成鹰,入贡中原。猪与野猪肉,“可制分块肉达十九解”⑮。仅明清之际,“入贡鹿、猪、野猪肉类,便可分为分肉(块肉)、胸叉肉、肋条肉、臀尖肉、脊酸肉、腿筋肉、腰花肉等二十九解。”⑯幼羔类,亦入贡名物,如,狍羔、鹿羔、熊羔、虎羔、野猪羔、猪羔(即乳猪)。羔类贡物,除作为名宴用品外,多入药或苑养。在野牲动物极难捕捉的窘况下,道光十二年(1832年),吉林将军奉特旨还要捕活虎崽一只⑰。鲜品类,为贡物最多者。故东北各地历朝、特别清代以来,普设廨所,住有专人,常年宿营。将捕获各种兽、禽,鱼等喂养、届期入贡。如,鱼泡、笼工、虎栏、鹿圈等等。廨所诸工,清季称“榜式”,实际就是“巴克什”(baksi),汉意是先生,通晓知识、有经验的人。这些人,各有师传,分庖、驯、喂、分等“巴克什”。育驯工“巴克什”,通饲养、测病患、量体重;庖工“巴克什”,不单能庖解肉块,还擅制鲜、制冻、制乾、造型、防腐、用草药和一些香树叶汁,增香味,保色调。当时的技术可为上乘。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五十三回中,着意浓描了清代北方传统的贡物庖解育养的技艺,特别抒写了乌进孝送进宁府的年终方物,种类繁多,名目奇特,长期以来成为不少《红楼梦》爱好者特别是从事北方社会学和民俗学者们很关注的一大内容。

  乌进孝所献方物,多为清季东省特产。正如大家所知,当时东省地域广阔,山富树果,野有鸟兽,海产鱼盐,率土之滨,多为清民。大鹿,即马鹿,为东北明清以来之贡品。《盛京通志》称:“亦曰文鹿,一名八叉鹿,岁取其角交官。”《瑷珲十里长江俗记》称:“兴安产马鹿,肉可食,胎入药,茸质亦佳,皮制革履,昔日赴北海捕猎者选用之皮尤柔韧耐穿。”獐子,《契丹志》称:“室韦人惟射麝鹿为务”。獐无角,肉可食,雄有腺囊,即香囊,可入药,制香料。唐宋以来,向为贡品。又据《盛京通志》称,清季猎时以背式骨交官,有定数。狍子,东省土著民族传统捕食衣皮的猎获物,与梅花鹿等同可入宴,又为祭礼用牲,胎亦入药,稍逊于鹿。

  暹猪,这是满汉音兼合词。暹,为满语“暹比”(sihambi),动词,汉意脱落之意。猪怎么“脱落”呢?词语中省略了“毛”(funiyehe)一词,全句满语应是:“乌里尖衣夫摄合暹比”(ulgian funiyehe sihambi),汉意为脱毛的猪,即白条猪。满语“猪”叫“乌里尖”。

  在满族北方口语中,有时亦有“暹嘎”、“暹哈”等省略用词,表示“脱毛了”、“去毛了”意思。曹雪芹在此处借满汉兼合词汇来表达“白条猪”的意思,更说明当时满汉文化的密切交融,更表明了作品生活的真实性与时代特征,用得甚巧!陈昭著《红楼梦小考》⑱一书中,将暹猪视为“不能确知暹罗茶和暹罗猪是不是曹雪芹编造出来的”之说,显然是错解了。“暹”,不是暹罗,是作者借用同满语音相近的“暹”字来标满语词的汉字。书中虽有章节,提过“逻罗国”(今之泰国)字样。若仔细研读会发现,乌进孝所住环境,是指北方,有大雪,是从清代寒地去的。《瑷珲十里长江俗记》载:“北菜”(即清季对满族菜肴的统称)中有“鲜鸭、鲜飞龙,皆脱毛除膛备用之料”,亦说明这个“鲜”字亦是满语汉字标音,也指脱毛之意。打牲鸟拉庖工中,已有“鲜达”,专门负责带领加工的人。

  汤猪、家汤羊:“汤”字,亦曹雪芹借用汉字的满语标音。“汤”字,即前文所述满语“堂色”、“档涩”,即“堂子”之意。在此系指贡品为专门祭祀用牲。祭祀用牲,禁忌甚严,讲求必须毛色一致,无一丝杂毛。猪为纯黑、羊为纯白。而且,雌雄必阉割后专栏饲养者。《红楼梦小考》一书认为:“用热开水将羊毛退下”,“这个解释同样适用于汤猪”的说法,非满族萨满教祖先信仰祭俗,是不准确的。“堂子猪”、“堂子雉”等说法,至今在东北满族祭礼中,常可听到。就是指备办祭祀所专用的献牲供物。

  龙猪,即笼猪,系指小乳猪。满族及其先世女真人,向有燔烤幼牲的古习,用泥裹好小乳猪,在火中燔烧,奉为佳肴。《瑷珲祖训遗拾》称:“笼猪古肴,其功在燔”。吉林乌拉街满族镇已故著名满族文化知情人赵文金老人之祖父,就是打牲乌拉衙门牲丁。曾做过看鳇鱼西丹兵,并擅做小木笼,满语叫“霍洛霍”,白桦小木笼,专饲喂小奶猪,不仅送京师,还主要供盛京、吉林将军衙门大宴用品。《红楼梦小考》一书将龙猪,误解成庞猪,言“多毛杂色不纯”,甚为费解,与原意亦相径庭。

  家腊猪,即干肉块、乾肉条,亦有腊鹿脯、腊狍肉等。北方多习用酱外敷晒晾风乾后,可久存。

  家风羊:其中的“风”字,也是曹雪芹借用汉字标音法来标满语词,亦有写成“分”的。“风”(fen),满语即段、块、片之意。家风羊,系指家羊,经宰杀后,精选其一定部位,经过庖解、定型、调色或加香料、防腐等办法,制成的生肉块,整齐,雅观,肉鲜美保味。如《满洲佳肴索实录》中载:“清蒸风羊脯”,“焖煮风鸡”,“烤风鹿尾”等等。这里所提的羊、鸡、鹿尾,均指经过庖解择选的整料,所烹制成的宴菜。

  野猫,即山狸,皮制裘。

  鲟鳇鱼,黑龙江与其支流松花江等流域特产的大型鱼类,为江海回游鱼。《竹叶亭杂记》称:“鳇鱼脆骨,鳇鱼头也。出黑龙江一带,鱼头大者须一车载之。”《养吉斋丛录》称:“鲟鳇鱼出黑龙江,巨口细鳞,鼻端有角,即牛鱼也。”鲟鳇鱼是两种体型相似的鱼类。鲟鳇鱼,均为长鼻,小眼,身灰色,有尖甲骨凸出,颔下有巨口。鲟鱼口型如莲花瓣形,体小细长,肉味鲜美;鳇鱼体大,重者达千余斤,肉质肥嫩,鱼籽灿若珠玑,为北地名肴。鲟鳇鼻骨,俗称“脆玉”,更列为上品,古有“名马易得,脆玉难求”之誉。而鲟鳇以其怪甲、硕形,怒可翻舟等奇形,在辽金诸朝被奉为祭江海用鱼。其骨雕品,明廷名“女真雕”。渔人常年捕捉,获后围渚饲养,曰鳇鱼圈,备上司催征用。一般多在立冬节后捕出,挂冰,裹席,南运京都;亦有制大水槽,活运京中者。清季为重要贡品,因日益稀少,地方官衙不敢滥杀,按时按质奉献,成为吉黑两省一大重负。

  其余,献活牲。早年土贡分活贡与乾条贡、分解贡几类。经我们在打牲后裔中调查,历史亦甚古久。各有司职人役。海产类,明清以来,尤其明末清初,女真人马市中亦有以海产易物,东北三面海临(鄂霍茨克海、鞑靼海峡、日本海)、鱼虾类产域远比中国黄海、南海更广,四时均种类不一。本省为林莽古地,宋明时代便是重要产炭要地,名曰“北炭”,色白,火旺,即“银霜炭”。米类,东北至今流传“御米”、历朝贡小米、稻米、糯米。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七百二十页注释中,讲述“御田胭脂米”系指康熙帝丰泽园种的良种。其实不然,清季从顺治初年起,朝廷便在东省与关内一些地方,精选良米产地,封为“御米”,年年按量按时奉献。吉林省、黑龙江省皆有“御田胭脂米”的口碑传说。当地不少群众讲起来,都能讲述自己先人们在清朝献御米的时间与收征官衙来。干菜类,亦是东省重要贡类之一,主要为野菜诸属。曹雪芹在本回中所述贡品诸物,是作家的艺术再现。只能说明作家创作时可能更多注意了北方贡物素材,然而,我们也不该机械否定作家创作过程中,汲纳生活源泉中众多艺术因素。


【参考文献】

①本文采用版本:清光绪甲午年(二十三年)《足本全图金玉缘》(两函);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印刷出版之《红楼梦》上下两册。

②《满族跳神礼序录》。

③《金志》。

④《满族跳神礼序录》。

⑤富育光:《清宫堂子祭祀辨考》,载于《社会科学战线》,1988年第4期。

⑥刘厚生编著:《清代宫廷萨满祭祀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249页。

⑦张佳生主编:《满族文化史》,辽宁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

⑧张佳生主编:《满族文化史》,辽宁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

⑨张佳生主编:《满族文化史》,辽宁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

⑩[清]昭梿著:《啸亭杂录》。

⑪[清]昭梿著:《啸亭杂录》。

⑫《淮南子》。

⑬《打牲乌拉志典全书》。

⑭《打牲乌拉志典全书》。

⑮《满洲佳肴索实录》中载记,清代庖工技艺,可以将不同种类的野牲或家养畜,因设宴、俎祭陈设不同,分解成若干块。如头、掌、耳、舌、唇、尾、脯、肋、脊、肘等部位。“解”,音“xiè”。

⑯见上注。

⑰《吉林贡品》,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19页。

⑱陈昭著:《红楼梦小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来源:《富育光民俗文化论集》(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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