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

读:[施爱东]警惕“神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5-25 10:57:39 / 个人分类:文字堆砌

总体来说,欣赏并接纳文章观点。

但有两点思考:

一、施先生对民俗学者、公共知识分子及文化传承人的立场都作了区分,实际上当前社会中各角色功能并不能如此理想地对应着“配合”,或许有着历史的、体制等各方面原因。

二、一直觉得,民俗和物理、化学等学科相比更为贴近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也因此更难以追求学科学术“独立”,否则独立不成倒易处于被孤立境地。

基于以上考虑,或许,民俗学者介入公众话题的目的,更多已不在于具体话题本身,而在于一种人文关照的体现吧。

附原文:

[施爱东]警惕“神化”非物质文化遗产
——兼谈民俗学者的角色定位
  作者:施爱东|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5-25 | 点击数:10
 

 

[摘要]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民俗学者主要是以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在各种媒体和文化行政部门的座谈会上进行呼吁和动员,并没有深入到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之中,因此显得热情有余而智力投入不足。专业学术工作者一旦脱离了专业领域的具体研究而热衷于公众话题,他就不再具有任何优越于公共知识分子的优势,相反,学者对于现实生活的过多介入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妨碍公众的自由生活。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民俗学家;公共知识分子
[中图分类号] K8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214(2007)02-0095-02

随着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2005年中国政府《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颁布,举国上下突然热热闹闹地掀起了一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风潮。“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舶来概念迅速成为学术界的时尚标签。
原有的“民间文化”、“民俗”等概念迅速让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照目前学者的理解,这些概念之间的内涵几乎没有任何差别。概念之间的差别在于概念产生的背景和概念所关联的意识形态。在政府《意见》中,紧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之后的,是“保护工作的意见”。善于领会上意的官员和学者全都明白《意见》背后的潜台词:任何民俗现象,只要能贴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签,就意味着取得了“文化”的合法地位,紧接着而来的就是能够得到“保护”。
在“保护运动”的旗帜下,各种利益诉求得以纷纷登上舞台。学者、商人、地方官员,以及民俗主体,心照不宣地结成了暂时的利益共同体。为了取得社会的信任与支持、获取持续的利益和资源,学者们正逐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神化”为民族精神的象征,并借助民族主义话语把自己操作成民族精神的守护者。但是,近年来大陆民俗学者在“保卫端午”、“保卫春节”等系列节目中风光而拙劣的表演,已经逐渐使“民俗学家”沦落为一个轻度贬义词。
“学术研究”与“学以致用”是两种不同进路的工作,前者是学者的工作,后者是公共知识分子的工作。所谓“研究”,也即细细研磨、仔细推究,其对象必须是曾经存在过的观念或实象。从这个角度说,人文学者只有言说过去的资格,所有的人文学者都是历史学家。而当民俗学家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价值判断、对保护工作献言献策的时候,实际上他们是在以“公共知识分子”而不是以“学者”的身份说话。
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任何被冠以“运动”的学术历程,虽然热闹风光一时,但最终都是以学术水准的大幅倒退而收场的。“学”是“用”的前提。如果没有踏实的学术研究做后盾,根本就谈不上学以致用。民俗学界的人力资源是如此有限,当大家都热衷于“用”的时候,沉浸于“学”的人力资源必然大为削弱。既然没有“学”,那么,民俗学者的作用就丝毫不优于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事实上,在如火如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民俗学者担任的主要角色是“造神者”,而不是“研究者”。民俗学家的头衔只是一个参与舞会的唬人面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就是民俗学家们的假面舞会。
学术与政治、与商业的合作必然以牺牲学术的独立思想为代价。“保护运动”本身并不存在任何学理的因素。学者一旦脱离自己专业领域的具体研究而介入公众话题,他就不再具有任何优越于普通知识分子的优势。最近各媒体风传所谓“一国两花”的建议已经得到了102名两院院士的签名支持,这与所谓10个博士联名抵制西方节日一样,大约与上述现象同属一类“学者的闹剧”。学者当然也有关心时世的权力,但针对时世发言的学者只是作为普通人在发言。学者的权威性只能限于学术领域,当学者不在自己专业领域发言的时候,拿出“院士”、“博士”的头衔来要挟舆论就不对了。当关公拎着青龙偃月刀走进厨房的时候,他的解牛技术恐怕还比不上无名庖丁,他有什么资格对着庖丁指手画脚?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是一种行动方案,是地方政府和具体的文化传承人在权衡各方利益之后的综合决策,而民俗学者所能掌握的至多是一种有关民俗事象的“片面真理”,他们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具备全局观念。民俗学者的学识只代表他对于过去民俗的了解,并不代表他有权对当下文化现状进行价值判断。具体的文化传承人才是“当事人”,而民俗学者只不过是一个旁观的“他者”。如何处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传承人自己的事务,“传承”和“变异”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选择继承既有文化遗产中的哪一部分,或者扬弃哪一部分,视乎文化传承人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他者”的理想图景。
许多所谓的民俗学家往往乐意充当帝王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对着地方政府和地方文化工作者指手画脚。一旦保护运动失败,这些民俗学者肯定是拍拍屁股走人,根本无需为决策的失误承担任何责任。一个不能为决策后果承担责任的人,当然也不能拥有决策权力。
学者不必介入地方事务,同样,文化传承人也没有替学者圆梦的义务。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被学者“神化”,接踵而来的则是民俗学家对于神化对象的本真性要求,作为“遗产”的生活文化往往就这样被民俗学家们的“真实性”、“原生态”、“原汁原味”等一系列漂亮的时髦话语所绑架了。正如一个青年女子一旦被冠以“贞节烈妇”的头衔,她就失去了与男性正常交往和继续正常生活的自由。老百姓的春节本来就过得好好的,民俗学家们非要把好好的春节“保护”起来,而且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帜,告诫老百姓春节应该这样过不应该那样过,用权威话语威逼民众挤着春运的火车回家包饺子,诱导民众通宵达旦用震耳欲聋的鞭炮去“驱邪”,为各种本来已经废弃的民俗事象做翻案文章,为之赋予各种文化的乃至民族的“意义”。每个人都有权按自己愿意的方式过他的春节,有人喜欢热闹有人喜欢宁静,凭什么认为没按你民俗学家指点的方式过春节就是“没有文化内涵”?
学者往往喜欢以“求真”为标榜,而文化传承人却没有这种义务,他们根本不必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性质世界内是否为“真”,他们更关心这些文化遗产在意义世界内是否为“善”,他们的生活还得继续,他们的文化还得发展。文化传承人的目的是要在传统的继承与发展中求得利益之“善”,而学者不在这个利益圈内。
作为学者,民俗学家的立场必然会与文化传承人的立场有所不同。这些差别并不构成民俗学家干涉地方事务的借口。文化传承人及其生活世界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而不是改造对象,地方文化工作者作为文化传承人中间的精英分子,一样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而不是民俗学家的合作者,因此,不能以“求真”的标准来要求这些地方文化工作者。民俗学者必须清醒区分这种身份差别。一个负责任的学者,面对地方文化工作者,应该做到“观棋不语真君子”。民俗学家不必以一种文化持有者或者文化权威的姿态去“干涉”他们的工作,而是更应该“关注”他们的工作,冷静地观察和思考一种新的文化现象“是否能够”,或者“如何能够”成为当下发明的新传统。
作为民俗学者,只有拉开了与“民间”的距离,只有作为旁观者,才不会有感情因素的介入,才不会当局者迷,也才能更真切地认识“传统文化”如何在民间被阐释、被利用、被创造、被传承。当一个民俗学者冷眼旁观的时候,他是一个学者;而当他积极参与其中的时候,事实上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当事人。选择以一种身份介入还是同时以两种身份介入地方文化的建设,则视乎学者个人的性情与专长。
(原载《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2期,文中涉及的图表、公式、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内容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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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民俗学者 施爱东 物质文化 遗产 角色定位

天曳 引用 删除 天曳   /   2009-05-25 18:30:22
原帖由施爱东于2009-05-25 18:05:41发表
说得好。
其实这也是我最矛盾的地方。



谢谢施先生。
施爱东博客 引用 删除 施爱东   /   2009-05-25 18:05:41
说得好。
其实这也是我最矛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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