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文人多自谦,戒浮燥,胸怀平常之心,甘为边缘人。粗茶淡饭,布衣裘褐,倒可以冷眼洞察社会,静观人生百态,写出多少能够传世的作品来。——录自随笔《边缘人》(1998)

在温州“拦街福”传统节日论坛的发言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4-22 11:31:34 / 个人分类:民俗生活

  温州拦街福传统节日高层论坛的发言

  谢谢“论坛”主办方邀请我来到温州,给我这个发表意见的机会。我发言的题目是:“民俗文化是一条滔滔巨流”。

  借用西方文化人类学家的定义来看我们中国的节日文化,我们的春节清明节这类形态的乡民社会的文化,或称民俗文化,通常被称作是一种文化中的“小传统”,而精英文化则被称作是“大传统”。而在我看来,乡民社会的文化其实并非是一个很小的传统,反倒是一个很大的传统,所以我愿意用“滔滔巨流”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和概括它。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民俗文化主要是指在漫长的农耕条件下,在民众中经过口传心授、约定俗成,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民俗文化主要包括风俗习惯、口头文艺以及民间信仰这样三个部分。今天的话题我想展开一点,重点要谈到节日的问题。关于春节的问题,我已经发表了两篇文章,今天只谈谈民俗文化活动、包括传统节日的传承与创新问题。民俗文化是平民老百姓的精神文化,这种精神文化是与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方式、手工业生产方式相适应,与几千年形成的中国的家族社会和人伦社会结构相适应的,这两条应该是我们判断传统节日时无法绕开的原则。而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报刊上发表的关于节日文化的文章和访谈,不少是脱离了这些基本特点,而多以西方的观点来套中国的节日的,我觉得是有缺陷的。

  正如刚才刘魁立先生讲到的,中国的节日大半不是宗教节日,都是与农时有关或起源于农事的,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渐地融汇和附会进来许许多多的文化涵义,如对祖先的追念祭祀,带上了浓重的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方式和家族人伦制度的特点和色彩,集中体现着中国的民俗文化精神。而中国的民俗文化精神是生生不息、自强不息,是天人合一。节日文化所以能够被一代代的传承和延续下来,除了世俗性的内容(如季节转换和农事更替而出现的休息休整、欢乐、穿新衣、吃美食等)而外,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它具有某些神秘性和神圣性(如对天地、神灵的崇敬,对先祖的追怀与祭拜亦即对传统的认同)。而这一点,在最近以来对节日文化研究上,似乎是忽略了的。

  第二点,中国民俗文化是一条汇聚了千万条涓涓细流而变成一条滚滚流淌的大河,永无止息,不舍日夜,永不枯竭。这意思是说,第一,中国的民俗文化是多元的,不是一条河,是许许多多的细流汇聚起来的;第二,中国的民俗文化处在永恒的嬗变之中的,不是停止的。一方面,民俗文化,适应于相对稳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于漫长的社会发展中形成和巩固起来的家族人伦社会制度,适应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另一方面,它又随着社会变迁和观念的更新而不断地发生着嬗变,不会停止或固定在一个点上。但要指出的是,文化的嬗变是遵循着文化的规律,亦即传承和延续,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突变,除非是战争,亡国、消灭一个民族,地震等突发事件。文化的规律制约着民俗文化的嬗变,而主导嬗变的,则是民众、是群体,包括其中一些杰出人才、文化传承者,他们以自己的主体意识去传承群体所养成的民俗文化,同时又在传承中注入个人的创新,这种包含了个人创新元素在内的新质的民俗文化,久而久之,便被群体所认同,也就是约定俗成,从而变成了与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和新的家族人伦制度、新的思想观念相适应的民俗文化。我要指出的是,政府、干部在民俗文化嬗变中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主要的应该是一个倡导的角色,而不要像列宁所说的“自命为革命家”那样越俎代庖。列宁在《共青团的任务》中讲到,无产阶级文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那些自命为革命者的人创造出来的。过去的60年中,在这方面,我们有深刻的教训。过去在某种情况下由政府取缔(取消)的某些民俗文化,如与节日有关的庙会,事过境迁,春风一吹,民众又自发地复兴起来了。刚才魁立同志提到北京今年厂甸庙会的问题,我也有同感。因为我过去在北京政协的刊物《北京观察》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讲厂甸庙会是北京的一张文化名片。今年却由某公司主办,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把庙会一部分挪到陶然亭公园里去了。

  第三点,我们正在推动城镇化进程,刚刚召开的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很多人就这个问题发表了意见。城镇化是农村走向富裕、走向文明、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一点我十分肯定。但我在报纸上看到,有人提出来一个“深度城镇化”口号,对此表示怀疑。中国的村落与西方的社区是有根本不同的,现在有些文化人类学家拿西方的社区来套中国的村落,是不可取的。村落是以种姓、血缘为基础的,大姓望族往往主宰或主导着一个村落的礼俗的取向。而礼俗的嬗变,才是社会发生嬗变乃至转型的最重要最深刻的标志。现在已城镇化了的村落,我也到一些地方看了一下。北京最突出的是古城,一个明代的村落,《帝京景物略》里有过记载的。因为开发商征地建高楼,原住户被拆迁后,安置在高楼里去了,原住民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古城的传统文化出现了断裂。有一年在讨论区里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专家们跟地方的同志之间在认识上出现了很大的矛盾,最后专家都不签字,希望政府主管文化的领导把开发商请到会场里来,大家当场商讨,作为妥协,建议开发商承诺在楼群里建一个广场,可以踩高跷搞香火等节日活动的泥土的、而不是水泥的广场,开发商接受了专家们的建议,双方妥协,最后专家们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论证意见书上签了字。昔日的古城,古商道上的古城及其特殊的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大半已不复存在了。

  再回过头来说城镇化与传统文化的保护问题。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现代化、城镇化步伐比较快的地区。近年我走了江、浙、沪的好几个地方,有的是城市郊区,这些地方如今已经基本上城镇化了。城镇化的结果直接影响到了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也就是说,基本上破坏了,温总理所说的我们中国的传统的“文脉”,被割断了,传统的民俗文化在这些地区或者面临濒危,或者基本上断流了。而我们看到,在人大和政协会议上一些代表或委员在论述城镇化问题的时候,主要的着眼点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两项,完全没有顾及到文化的传承与延续,即“文脉”的延续。文化压根被这些论者给忽略不计了。文化对乡民社会的构成和发展的重要性,对乡民社会向城镇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是个很大的、不可忽视的问题,否则将来是要受到历史惩罚的。

  由于忽视传统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特别是对乡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对群体乃至国家的凝聚、对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至少在这些实现了城镇化的村落,我所看到的情况并不乐观。我的看法是,这些地方的农民,正处在向城市市民的转变之中,即处在身份转变过程之中,但他们,一方面传统文化被消解了、断流了,文化传统出现了千年未遇的断层,另一方面新的文化又没有没建立起来。就我看到的情况是,农民世代耕种的土地被政府或开发商买走了,给了一大笔钱。原住民都已经搬到楼里去了,而如今他们显然分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文化水平比较高的大都在炒股,另一部分,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大都在打牌。由于闲来无事,于是,打牌成了这种原为乡村、如今变为城镇的地区的一大景观。他们中很多人都不到附近的工厂里当工人,打工,而是用较为低廉的工钱雇佣外地打工仔(妹)来替他们干活。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不需要种地,因为他们从卖地得来的钱并不少,够他们的生活之用。原来的村落已经变成了城镇化的高楼,生活条件改变了,物质生活质量提高了,同时,那种延续了千百年的出得门来就可以聚谈交流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他们却并不具有城市市民应有的文化素质和生活生存技能,也就是说,他们一时还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城市市民。这就是我看到的。我感叹,我们民俗文化研究者和工作者,面对着已经城镇化了的地区的现实,亦即传统文化发生了严峻的断裂的情况,却并没有提供出相应的文化形态描述、文化策略和方案,甚至没有提供出必要的数据,为政府所重视所采纳。所以,我对城镇化过程中的传统乡民文化、亦即温总理所说的“文脉”的传承和延续,怀着几分忧虑。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王昕女士[温州大学民俗研究所研究生]提问:我想请刘锡诚老师回答一个问题。温州的“拦街福”作为一种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它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在随着社会不断变化过程中,在传承过程中,已经由过去单纯的活动变成如今的文化、民俗、商业、商贸为一体的大型民间活动,请问刘教授,“拦街福”对当下的温州又有怎样的意义和价值呢?)

  我对“拦街福”没有什么研究,所以在前面的发言中,没有谈到“拦街福”的问题。我这个回答完全是感性的,很难提升到一个理性上或研究的结论。我今天参与的、看到的,也只是全部活动的一个部分或某些部分。我看到的是一个开幕式,广场边城楼上矗立着的“福禄寿”三神塑像,然后是舞龙舞狮、有地方特点的木龙阵、抬阁、工艺品和手工技艺的展览,京剧与瓯剧的斗台,吹打乐的广场演出,摆花祭、大寿桃,商铺里琳琅满目的节日杂货,……总之,在我的初步印象里,“拦街福”是一个融合了祈福迎春与商贸风情等内容的地域民俗“文化空间”。旧日有竹枝词说:“春意渥,天降福。福在街头暗摸索,谁家拦去春常足。”点明了“拦街福”的主题是“拦春福”,是周期性的群众性春天祈福的活动。当然这是文人的看法。今天温州市里的“拦街福”,与过去的文献里所描述的“拦街福”已有很大不同,旧日那种“春末赛神,……拦街福,士妇夜游,笙簧夹道”的景象,不仅形式上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不再是老百姓倾城而出在街巷里举行“拦春福”活动,而是在城市的中心广场上举行的一个迎春文化与商贸活动。禳祈的内容,基本上看不到了,文娱活动仍然热闹非凡,商业气息异常浓厚,这就是说,在活动的形态、特点、甚至性质上,已经今非昔比。综观起来,既保留着浓重的“乡民文化”的形态和氛围,又跟“乡民文化”有了相当的距离,更突出了市井文化的特色。刚才刘铁梁老师私下跟我讲,“拦街福”原来就是一个商铺斗富的活动。我们现在还能看到的是广场里“漫天灯彩旋锣鼓”的喜庆场面,而街巷里那种“张灯节彩,红缦遮天”的场面,尤其是夜间街巷里的灯彩活动,已经消失无闻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温州的老资格的民俗学家叶大兵先生在《祖国富强春永驻 人民安宁福常在》一文里说,温州的拦街福活动,“夜里有各种戏曲和木偶戏演出,……灯彩类有各种悬灯、台灯、背灯,著名的有珠灯、春灯、首饰龙灯、木龙灯、百鸟灯、台阁、高跷、走马灯等。”(《叶大兵民俗学论集》,第178—179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年)11月)我从北京出发前读过的这段极具地域文化特色的活动描述,那景象也一直吸引着我,但当我在此向地方的朋友打探,跃跃欲试想去看灯彩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否定的。希望“拦街福”活动中的那种彩灯弦歌的传统与景象,有朝一日能够再现于现代化的温州!

  这次有幸在温州亲眼目睹了热热闹闹的“拦街福”迎春活动和地域文化的魅力,体验了温州人民的勤劳和富足的生活、博纳和宽容的气度。看到了很多当地的工艺品,其中有些是已经进入了国家保护名录的项目。“木龙”和“斗台”等,都是很有亮点的。在邱国珍老师的陪同下,我专门去听了南北两个剧种的“斗台”演出。“瓯剧”是本地的戏种,吸引了很多观众,主要是跟我年纪差不多的老年人,人群中有一些年轻的学生以及其他行业的年轻人,这无疑说明了一个真理:地域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生存空间。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说,东瓯古地和东瓯古文化,以独具特点的方言和形态,成为中华大地上的地域文化之一,但历来的采诗官和采风官,并没有把这里的诗与歌、戏与舞纳入他们的视野,《诗经》未录,《楚辞》未采,宋人的《乐府诗集》里收入了吗?我没有专门研究,一时难于回答。但作为一个文化人,我对温州传统民间文化抱着热切的期望,希望温州的传统民间文化能在全国各区域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也希望活态的“拦街福”祈春活动回归民间,越办越红火。

  从文化多样性的原则看,温州地处八闽文化和吴越文化的边缘地和结合部,在两种文化的交汇与融和中,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性。温州人的开放观念和故土观念,正是这种独特的文化养育出来的。希望能拍摄一部完善的文化录象片,把当地的传统文化作全面的介绍,凡是到这里来的外地人,能给他们观看。

  “拦街福”活动是温州的一张文化名片。如果有可能,建议将一部比较完善的“拦街福”录象片,向各地相关单位增送。(201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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